资源描述
**工程学院“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校教字〔2016〕1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精神,落实《**省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水平专项规划(2010—2020年)》(湘教发〔2011〕50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工作要求,做好校级专业综合改革和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以专业建设和综合改革为突破,推动我校加快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为原则,遵循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标准,打造专业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目标,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总纲,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重点,大力加强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要素的改革,不断探索现代化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和综合改革。以试点为突破,推动我校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落实人才培养工作中心地位,激发全校争创同类院校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 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拟立项校级项目11项,其中推荐省级项目3项,争取到2019年,各试点专业在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突破性改革成果,专业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显著提高,试点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技能、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社会美誉度的显著提高,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 基本原则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要紧跟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步伐,汲取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实施的成功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准确聚焦,精准发力,着力破除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关键环节突破。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凝练专业特色。主动适应国家战略、行业企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需求传导式的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端正办学定位,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凝练学科专业方向和优势,培育办学特色。
——坚持以学院为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强化试点专业及学院在试点中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专业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协同创新,做到校内与校外协同,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协同,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协同,不断提升办学实力。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改革和完善激励学生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教学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坚持以示范引领为目标,注重多学科协调发展。从不同门类专业遴选确定改革试点专业,强化分类指导,推动试点专业分类改革,各创特色,发挥其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重点内容
1.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办学特色,主动对接社会需求和学科前沿,注重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需要,找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明确专业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做好人才培养顶层设计;通过采取降低总学分、调整校内学习和企业学习学时、整合课程内容、贯彻创新创业教育、增开学术讲座等大的改革举措,全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要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根据专业的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教育体系、技术技能训练体系和实验实训实习环境。要坚持立德树人,着力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个性化培养,凸显专业综合改革质量和个性导向。
2. 改革专业课程体系
以专业改革目标为导向,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整合课程资源,加强专业核心课程群和特色课程群建设。要着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课程设置要更加专注培养学习者的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要学习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和我校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经验,建立常态化的教学内容更新机制。探索建设切合培养目标要求,满足学生学习自主性和开放性需要的多样化课程,包括理论课、讨论课、作业课、实验课、实践课等。探索有效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改革有机融合的激励政策及机制,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将互联网最新技术融入课程建设。
3. 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
创新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机制,要按照学历与专业实践经历并重、培养与引进并举、专职与兼职并存、教学与科研并立的原则,大力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和专业实践经验。加强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建设,发挥其在学科专业建设中的方向引领作用。要加强青年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实践指导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工作,完善教师到企业行业取得企业工程经历和挂职锻炼制度,增加跟踪学科专业发展国际前沿的国外访学。加强教学研究,建立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的制度,鼓励教师结合专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4. 改进教学方法手段
要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鼓励教师大班上课、小班辅导,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交流,注重因材施教。要改革课堂教学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改革,推进利用互联网开展课程教学和校企联合实践培养,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积极开设讨论课,试点专业教学计划中讨论课总学时应达到120学时以上,要完善与设置讨论课相适应的教学硬件设施和教学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师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创新活力。要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
5. 创新协同育人机制
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要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课程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双师”型教师培养等方面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深度合作,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新模式和新机制。鼓励、支持试点专业结合开展的“卓越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专业评估等工作,加强产学合作,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创新探索。探索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协同育人新机制,要广泛发动和吸收在校大学生参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活动,科研设施要向学生开放共享,让学生在参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中锻炼成长。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学生的新机制,积极协同校内相关院系,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需要,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6.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各试点专业要汲取我校“卓越计划”采取的“3+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经验,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加大校企联合培养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应达到30%以上。大力加强实验条件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资源分配机制,着力推进校内外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开放共享。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学生创新精神、批判性思维能力、社会适应力、就业竞争力的培养和训练,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和实践教学各环节。把行业企业的一线需要作为毕业设计选题来源,全面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把校内教师科研和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作为创新人才培养重要载体,大力建设创意创新创业各类平台,系统设计各类创新创业实验项目,激励全体学生尽早参与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加强实践教学考核评价,建立实训实习质量保障机制。
7. 改革教学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改革,在注重基础理论知识考核的同时,加强专业技能、创新创业能力的考核。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核心课程中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达到5门以上。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修读在线开放课程、参加校外素质拓展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完善学籍管理办法,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建立健全试点专业的教学评价制度,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鼓励试点专业积极参与专业认证。
8. 推进教育国际化
树立开放的、国际化的办学理念,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积极开展师资队伍海外访学、优秀学生双向交流和联合培养,引进海外名师授课,引进国际学术前沿课程和教材,参与国际教育教学与评估。
三、遴选办法
1. 学院应优先推荐具有特色优势的主体专业和适应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统筹考虑“十二五”试点专业的持续推进和“十三五”新增试点专业的遴选。
2. 校级“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不予立项。
3. 省级“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从校级项目中遴选推荐。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专业所在学院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协同合力,做好顶层设计,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支持试点专业在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大胆改革,先行先试。试点专业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学院要遴选确定学术造诣高,有丰富专业建设经验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同志担任负责人,自主设计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并逐项抓好落实。学校和学院层面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
2. 强化制度保障
学校和学院应在省级改项目立项、公派出国研修等方面加大对试点专业的支持力度,要赋予试点专业在统筹课程设置、聘任兼职人员等方面以自主权。学校和学院应在完善杰出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激励机制。要建立完善中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和实践指导能力的培训机制。着力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企业和实务部门积极参与专业改革,建立聘请行业企业人员全程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完善岗位设置、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兼职教师管理等制度,激发试点专业教师投入改革的积极性。
3. 加强经费投入
学校和学院要着力加强省级和校级两类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专项经费投入,加大试点专业的基本建设投入,持续改善相关基础设施和专业办学条件。同时,试点期间,为每个省级试点专业提供专项配套经费支持。鼓励社会、企业支持和参与专业综合改革,形成多渠道筹集改革试点经费投入机制。健全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及时拨付、足额配套。试点专业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4. 加强监督管理
学校和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省级和校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两类项目启动时,做好改革实施方案的论证工作,明确改革目标,分解落实任务,确定验收标准;两类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化解难题;两类项目结束时,分别进行项目验收评估和绩效考核。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注重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对项目绩效考核优秀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5. 加强经验交流和宣传推介
学校和学院要高度重视对两类试点项目工作的提炼,及时总结改革举措、改革成绩,特别是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的有益经验,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交流和宣传推介。试点期内,学校和学院应定期组织各试点专业在不同层面召开经验交流会,并在学校和学院主页推介改革试点经验。省级和校级试点专业每学期应向省教育厅和学校教务处至少报送3条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并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的重要依据,以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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