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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812506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99.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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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措施一、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全体职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订本措施。二、发生事故后,安环办应依据相关要求开启应急预案,主动救援,努力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本措施所称安全事故,包含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影响其它安全事故。四、事故分类(一)安全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事故;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事故;3通常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事故);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事故);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事故);6尤其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

2、人以上事故)。(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1通常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事故;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事故;4尤其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事故。五、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汇报,安环办责任人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如实汇报总经理,并如实汇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六、安环办责任人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汇报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七、安全事故汇报要求(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安全监管部门。(二)死亡事故1通常伤亡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汇报总经理,总经理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

3、督管理部门汇报。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八、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开启事故应抢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方法抢救人员和财产,预防事故扩大。九、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必需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标准。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根据“四不放过”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确保。十、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1帮助政府部门、安环办开展调查(通常死亡及以上事故);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关键责任者;

4、3提出预防事故方法;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5写出事故调查汇报。十一、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标准,从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作用。轻伤事故、重伤事故、通常财产损失事故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安环办明确要求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方法、处理决定、实施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通常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责任人或其指定其它责任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通常死亡事故,帮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需时,指挥部分管安全责任人要亲

5、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依据调查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标准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方法、处理决定、实施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对于影响重大通常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局能够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帮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第十三条 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责任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帮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责任人必需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必需时,局总经

6、理或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责任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依据调查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标准处理),就事故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方法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形式报局,由局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决定,经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实施。第十四条 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相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相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要重视和当地安监部门沟通和联络,自觉接收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第十六条 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

7、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汇报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成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该立即写出具体事故处理汇报,汇报指挥部。第十八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出100万元以上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需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方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管理现实状况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绪和计划等具体事项“说清楚”。第十九条 “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责任人

8、范围内,确定参与会议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会议组织工作。第四章 事故处罚程序第二十条 轻伤、重伤、通常伤亡事故(含通常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根据相关要求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通常死亡事故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第二十一条 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收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根据相关要求,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决定。附表1:事故快速报送书1、企业具体名称 地址电话 2、发生事故日期

9、 年 月 日 时 分3、事故发生地点 4、事 故 类 别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人 重伤 人 轻伤 姓 名伤害情况(死、重、轻)工种及等级性 别年 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安全教育估量财务损失附注6、事故经过和初步原因:7、预防事故反复发生方法,实施方法责任人、完成期限:项目部公章: 企业责任人: 制表人: 年 月 日附表:2 企业职员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年 月死亡重伤事故件数伤亡累计(人)技术和设计上缺点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点安全设施缺乏或有缺点生产场地环境不良个人防护用具缺乏或有缺点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验或指挥错误教育培训不够、

10、缺乏安全操作知识其它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死亡重伤事故类别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总计1物体打击2提升、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煤尘爆炸16其它爆炸17煤和瓦斯突出18中毒和窒息19其它伤害20项目部责任人签章: 处(科)责任人签章: 制表人签章: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附表3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月(年)报 表 年 月项目部名称 隶属关系 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 国民经济行业 制表单位: 伤亡事故件数(件)伤亡人数(人)直接经济损失(元)受伤害人损失工作日总数(工日)总计重大死亡事故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总计死亡重伤轻伤其中:非本企业人员死 亡重 伤轻 伤1234567891011121314项目部责任人签章: 处(科)责任人签章: 制表人签章: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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