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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修订履历 2
1 目标 3
2 范围 3
3 职责 3
4 定义 3-4
5 工作内容 4-7
6 相关文件 6-7
7 相关表单 7
8 步骤图 7
核准
审核
制订
发行
署名
日期
****** 修 订 履 历 ******
****** HISTORY OF REVISION ******
版次
ECN NO.
修 訂 履 历
修订人
修订日期
备 注
A
EC-17061301
初版发行
-06-13
1.目标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根据“四不放过”标准,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方法,降低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
企业内各类事故。
3.职责
3.1生产部、技术部、品质部、PMC部负责工艺事故处理(视实际情况)。
3.2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负责工伤事故、设备事故处理(视实际情况)。
3.3行政部负责交通事故、恶意破坏事故、起火爆炸事故处理,帮助其它各类事故发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负责全部事故综合整理和归档。
4.定义
4.1工艺事故:因操作原因使正常生产操作条件受到破坏;违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超标造成减产;生产过程原料、辅料发生跑、冒、滴、漏,造成经济损失情况。
4.2设备事故: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妥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情况。
4.3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4破坏事故:凡属有意制造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人。
4.5工伤事故:企业职员在生产活动所包含到区域内,因为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原因影响,忽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一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止工作,经医务部门诊疗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
4.6着火爆炸事故:多种原因造成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4.7未遂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多种不可抗拒灾难事故,已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难,幸发觉立即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8本程序所指安全事故:是指在本企业范围内或和企业经营活动相关全部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大小将事故分为5个等级,分别是:
4.8.1轻微事故,指没有损失工作日人员受伤事故;
4.8.2通常事故
(一)轻伤事故,指受伤造成工作日损失但不组成伤残等级人员受伤事故;
(二)通常财产损失事故,指造成1千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8.3较大事故
(一)中等伤害事故,造成10级伤残人员受伤事故;
(二)较大财产损失事故,指造成1千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8.4重大事故
(一)重伤事故,指造成9级(含)以上伤残人员受伤事故。
(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指造成1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8.5尤其重大事故
(一)伤亡事故,指有些人死亡或10人(含)以上重伤事故。
(二)尤其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指造成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9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员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5.事故抢修和救护
5.1发生事故后,必需主动抢救,正确处理,预防事故蔓延扩大。
5.2人员救治: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单位救治。送医标准:一般伤情送至常州市102医院救治,伤情严重送至常州市第一或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如有生命危险应呼叫120抢救,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厂内抢救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抢救和护理。
5.3发生通常事故,本部门领导应直接指挥,相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5.4发生较大事故等级(含)以上事故时,企业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设备、生产、保卫部门帮助做好现场抢救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全部参与抢救人员,全部要服从指挥,不许私自行动。
6.工作内容:
6.1事故汇报程序
6.1.1事故当事人/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逐层向上级领导汇报,紧急事故可越级上报。
6.2依据事故等级逐层向上汇报
6.2.1轻微事故,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至部门最高领导;
6.2.2通常事故,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厂长;
6.2.3较大事故,2小时内上报至厂长;
6.2.4重大事故,立即上报至集团副总/总经理,并由企业指定部门向政府汇报;
6.2.5尤其重大事故,立即上报至集团副总/总经理,并立即向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上报。。
6.3事故汇报内容关键有:
(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简明经过;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伤亡人数(包含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量直接经济损失;
(四)已经采取方法;
(五)其它应该汇报情况
6.4如不清楚事故等级时应按高等级事故进行上报。
6.5事故汇报应该遵照先电话后书面标准。对正在发生事故要立即使用电话逐层上报。事故发生部门负责填写事故汇报,并立即将此汇报递交到管理部。在事故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首次汇报。事故调查结束、整改方法确定后,完成事故最终汇报。事故最终汇报要以书面形式递交到管理部,由管理部统一归档保留。
6.6事故发生后如未按要求上报,将按以下要求对相关责任者进行处罚。
6.6.1轻微事故,对经理级以下责任者扣除10%绩效;
6.6.2通常事故,对经理级以下责任者扣除20%绩效,经理级(含)以上责任者(包含部门最高领导)扣除10%绩效;
6.6.3较大事故,对经理级以下责任者扣除30%绩效,经理级(含)以上责任者(包含部门最高领导)扣除20%绩效。
6.6.4重大事故(含)以上事故,对责任者(包含厂长或部门最高领导)扣除100%绩效。
6.7事故调查和处理
6.7.1对轻微事故、通常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事故调查,管理部帮助。应严厉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方法并限期落实。
6.7.2对较大事故(含)以上事故,成立生产、设备、技术、品质、PMC、综管等部门人员参与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组员条件、职责和权利
6.7.2.1条件
a、和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b、含有某首先专长
c、含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品质
6.7.2.2职责
a、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b、确定事故责任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方法和提议
d、写出《安全事故汇报》
6.7.2.3权利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部门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6.7.3对较大事故,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收教训,提出防范方法,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综管部立案。
6.7.4对重大事故(含)以上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订防范方法,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企业各级人员应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和取证,不得阻挠或有意破坏。
6.7.5防范方法内容
技术方法——对设备、设施、操作从安全管理角度考虑设计、检验和保养方法,降低或消除物不安全状态。
教育方法——加强职员安全教育,使职员掌握预防事故有效方法和知识,消除或降低人不安全行为。
管理方法——认真落实实施相关法令、标准、规范,严格实施本单位多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验,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评。
6.8调查汇报编写
6.8.1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方面分析事故后,写出《安全事故汇报》
6.8.2调查汇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6.8.2.1事故等基础情况:包含单位名称、日期、类别、地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
6.8.2.2事故经过
6.8.2.3事故原因分析,包含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6.8.2.4事故预防方法
6.8.2.5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处理意见
6.8.2.6调查组组员名单及调查组组员签字
6.8.2.7附件,包含图表、照片、技术判定等资料
6.9.事故处理
6.9.1任何事故处理应按“四不放过”标准进行
6.9.2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单位应根据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方法认真整改落实,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6.9.3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9.3.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人员,或因为渎职造成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9.3.2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9.3.3对预防或抢救事故有功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6.9.5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事故处理实施情况,并将实施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6.9.6事故处理后,综管部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形式在本企业职员中通报,使广大群众能吸收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6.9.7事故结案时间(整改结束,提交最终汇报):
6.9.7.1轻微事故:3天
6.9.7.2通常事故:7天
6.9.7.3较大事故:15天
6.9.7.4重大事故(含)以上事故:30天,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出180天。
6.10.事故结案归档和统计
6.10.1事故处理结案后,综管部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全部事故调查分析资料,如现场检验统计、照片、技术判定、化验分析、会议统计、综合调查材料及记录表、汇报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6.10.2依据统计情况制订和修改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6.11.工伤认定及工伤评残
6.11.1事故中造成重伤人员,由综管部依据《工伤认定措施》和相关材料,向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
6.11.2综管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其享受对应待遇
7.相关文件:
7.1《工伤认定措施》
7.2《工伤保险条例》
8.相关表单:
8.1《安全事故汇报》
9.步骤图:
14.1事故分类标准及汇报时限
事故分类标准及汇报时限
等 级
Ⅰ
轻微事故
Ⅱ
通常事故
Ⅲ
较大事故
Ⅳ
重大事故
Ⅴ
尤其重大事故
事
故
报
告
及
时
限
当事人/目击者/班组长
立即
立即
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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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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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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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最高领导
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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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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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作日
2小时
立即
立即
集团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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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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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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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
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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