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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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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公章
目 录
一、总则 .........................................................................................................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三、危险废物标记管理制度.........................................................................
四、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制度......................................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八、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制度...................................................................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十二、危险废物运用设施管理制度.............................................................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和制度...............................................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一、总则
1、目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增进
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照依照国家关于法规和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 、编制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原则》
(GB18597-)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六)
《环保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合》(GB15562.2-1995)(七)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管理办法。
3、合用范畴
合用于公司范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运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关于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我司实际状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保“防止为主,防治结合” 工作方针和“三同步”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行、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2、 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公司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构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寻常管理,并把目的和任务贯彻到有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要管环保”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要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各项环保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一)安全环保部门
(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寻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污染物防治状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状况;
(3)、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保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关于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我司实际状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保“防止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和“三同步”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行、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立以公司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构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寻常管理,并把目的和任务贯彻到有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要管环保”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要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各项环保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一)安全环保部门
(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寻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污染物防治状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状况;
(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步”执行状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环保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6)、组织贯彻和实行国家环保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保文献、条例和决策,不断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增进环保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二)生产管理部门
(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解决设施运营,必要与主体设施同步调度安排;
(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用有效防范、应急办法,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保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办法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他公司。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解决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与动力、运营设备指标一致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
要保证污染物解决设施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保证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步筹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步”规定或达不到规定工程项目,有权回绝接受和使用。
(三)中心化验分析室
(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原则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
(2)、编制各类监测周报、季报、年报,对监测分析成果作出与否超标、达标级别、危害限度等结论性意见,及时精确地报告公司环保部门和主管领导;
(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
(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要妥善保管、解决,不得污染环境。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物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四)供销部门
(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物和备件等物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管理,防止在运送、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完毕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运用产品运送、销售工作;
(3)、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或解决,不得把也许产生二次污染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他公司。
三、危险废物标记管理制度
依照《固废法》第52条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运用、转运设备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记管理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记根据和原则
(1)、 《固废法》关于规定 ⑵、 环保图形标志
(2)、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
(3)、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原则(GB18597-)
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
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普通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用符合国家环保原则防护办法,设立泄漏、溢满事故收集、解决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记设立和管理
⑴、危险废物贮存、运送、处置危险废物场合,必要依法设立相应标记、警示标志和标记牌,标记牌上应注明贮存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
⑵、设立标记标志必要符合国标规定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规定,喷涂和印刷质量规定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精确,印误差应不不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记标志设立要牢固,位置要精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运用暂存、处置场合变更等状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四、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制度
依照《固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规定,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合理运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增进本单位清洁运用和循环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管理筹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依照本单位上年度运用状况及管理筹划期限内运用筹划状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筹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制定原则和规定
(1)、依照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运用、贮存、运送、运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充分合理运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原则。
(3)、依照《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制定和备案指南》规定和本单位实际状况,拟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备案每年12月30日前,向(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筹划书。 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筹划书。危险废物管理筹划书应当至少保存5年。
4、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内容有下列重大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报告:
(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2)增长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
(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运用和处置设施;
(4)因改进工艺、调节产品或搬迁而停止运用危险废物。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依照《固废法》及省、市、区、县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规定,为规范和贯彻本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贯彻贯彻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办法和责任,由专人负责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定及程序必要在每年规定日期前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运用及处置状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旗)县区级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后,逐级上报。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要提高结识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要以台账数据为基本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违背本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规定按公司制度惩罚,情节严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止混合收集、贮存、运送、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原则防护办法,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 、不同危险废物贮存场合必要设立明显辨认标志。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依照《固体法》第5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关于规定及省、市、区、县环保部门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贯彻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筹划和依法运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筹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规定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关于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筹划;
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步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运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送单位核算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别的各联交付运送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营。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内容对危险废物核算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运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运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运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职责
⑴、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筹划和实行方案。
⑵、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筹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⑶、 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对的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 险废物转移时联单交接工作。
⑷、 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⑸、 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步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⑹、 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运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运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运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八、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制度
对于进行综合运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8号)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1、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应定期核算公司危险废物经营状况,如有如下情形之一,
应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
①变化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②增长危险废物类别;
③新建或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
④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
2、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依照公司厂区范畴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用过程中也许浮现泄漏、扬散等意外事故。
2、应急预案由各应急指挥和应急队员负责确认,经签发盖章后交省、市、区、县环保局备案。每年或危险废物种类、解决方式发生明显变化时,且原预案不能满足事故应急解决规定期需要由指挥领导小组进行修订并更换旧版并重新报备。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1、分析危险废物目:保证我司接受危险废物为允许证经营危险废物,从而保证危险废物得到对的贮存或运用。
2、详细内容为:
(1)、我司在接受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之前,应先规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有资质化验室对该危险废物进行归类证明资料,并保证与公司经营允许证容许范畴相一致后,方可接受该危险废物;
(2)、确认所转移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相一致;
(3)、废物采样应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根据不同批次、废物产生日期分别定量取样,所取样品应具备代表性、精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获得精准、可靠监测分析数据,为危险废物运用做好准备工作。
(4)、危险废物进行综合运用前,必要进行化验分析获得数据后,再拟定危险废物配料配比。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接受危险废物,必要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入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应配备有关危险废物标记。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4、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按有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堆放管理。
5、专管人员每天必要对贮存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合必要采用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她防止污染环境办法;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规定及时处置。
6、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7、危险废物贮存库必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同步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8、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要设立危险废物标记。
十二、危险废物运用设施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运用设施应保证办理有关环保手续,并由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环评、批复文献等有关材料。符合“三同步”规定。
2、危险废物运用设施应由专人运营管理,管理人员应通过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培训,熟悉该设施运营工艺。
3、建立危险废物运用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运用状况。
4、定期组织对运用设施进行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保证符合有关原则规定。
5、定期对运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运用设施长期稳定运营,设施浮现故障应及时告知维修部门解决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条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规定,为申报登记、环境记录、三同步验收等制度实行过程中危险废物有关数据提供的确可靠根据,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1、建立管理台帐前期准备工作
危险废物台帐基本建立,拟定所运用危险废物并在公司内部给危险废物拟定唯一编号。建立有关登记表格,有关表格普通应分别留存于危险废物运用部门、贮存部门和台账汇总部门。
2、管理台帐建立环节
(1)记录与计量
在贮存、运用、处置等环节建立关于危险废物台帐登记表,危险废物转移出时或在单位内部运用时,必要规定称重。
(2)定期资料收集与汇总
定期汇总危险废物台帐登记表,相应登记表或凭证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涉及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
(3)形成完整台帐
汇总危险废物台帐报表,以及危险废物运用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运用状况一览表,形成完整危险废物台帐。
3、管理台帐制度实行与保障
(1)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实行涉及单位内部危险废物贮存、运用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有关部门。
(2)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状况,与运用记录相衔接,建立内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运用、处置等信息,保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良好运营,特别是要保证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专人(如台帐管理员)汇总。
(3)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并采用信息软件辅助管理危险废物台账。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
⑴、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与原则;
⑵、危险废物基本知识;
⑶、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⑷、对的使用、维护危险废物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⑸、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办法。
2、培训对象与方式
⑴、新进厂职工培训: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教诲
⑵、车间之间职工调动教诲:
⑶、车间内部职工调动教诲:
(4)、定期教诲 3、组织实行部门
⑴、 危险废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危险废物教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行危险废物教诲培训筹划和实行方案。
⑵、 危险废物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组织职工进行危险废物知识培训教诲。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编制危险废物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原则,并按生产实际及时做出调节。
2、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拟订劳保用品采购筹划,并报供销部门采购。
3、供销部门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定采购筹划及时采购劳保用品,负责所采购劳防用品符合国家关于原则,负责供应商具备劳防用品生产资格,选用“三证”(生产允许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4、库房负责按《劳防用品发放原则》精确核发归口劳保用品,并建立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账。
5、依照作业性质、环境条件等、劳动强度及关于技术原则,对的选取和采用适当防护用品器具发放到各操作岗位。
6、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储在安全、以便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和制度
危废管理小组应制定检查方案(涉及拟检查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由安环科主导,定期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针对如下状况进行排查:
1、危险废物易发生泄漏区域与否存在泄漏;
2、危废运用设施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与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
3、防火通道与否畅通;
4、污染防治设施与否正常运营;
5、危险废物贮存场合与否存在分类不规范现象。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1、制定环境监测制度目:为了更好达到在保护环境前提下综合运用危险废物目的,特制本制度。环境监测制度是指在一定期间和空间范畴内,间断或不间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含量和浓度,观测、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过程工作。
2、我司环境监测对象:生产场合中环境空气中无组织排放烟尘、厂界环境噪声以及脱硫塔、除尘器烟气排放指标。
3、环境监测频率:我司委托乌拉特后旗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各项目进行一次环境监测。在浮现应急事故或设备故障导致环境影响状况下进行暂时性监测。
通过对环境监测理解危废综合运用工作对环境影响,从而改作办法,加强管理,提
升环境质量。
本规章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和实行。
汽车修理服务部
危废品储存转移周期负责人
危废品产生单位:
危废品产生地址:
危险废品产生单位电话:
危废品产生单位储存转运每月监管负责人:
电话:
危废品产生单位储存转运每周监管负责人:
电话:
危废品产生单位储存转运每日监管负责人:
电话:
危废品产生单位储存转运寻常监管负责人:
电话:
一、 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保证危险废物合理、规范有效管理。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过程中所排放危险废物,必要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
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应配备有关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根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要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关于资料。”
2、建立台账意义和目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运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筹划制定基本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基本,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重要根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精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规定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 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解决成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解决成果报告在事故解决完后及时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解决成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内容涉及: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重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状况等初步状况。
5、解决成果报告在速报基本上,报告关于确切数据、事故发生因素、过程及采用应急办法、解决事故办法、过程和成果,事故潜在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解决后遗留问题、参加解决工作关于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备关危害与损失证明文献等详细状况。
四、环保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关于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保工作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保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办法筹划,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步”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规定。
4、进一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关于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紧急状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关于领导。
5、负责对环保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宣教,检查监督执行状况,搞好环保,实现文明生产。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厂内产生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实行管理。
二、厂内必要建设有规范危险废物堆场,用于存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各类危险废物。
三、公司应依照不同种类危险废物配备相应堆放容器和设施。
四、公司危险废物可由公司自行收集或管委会统一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解决,其中线路板可自行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所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要获得环保部门承认,并报管委会备案。
五、危险废物运送公司应配备有专用危险废物运送车,同步运送公司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道路危险废物运送经营允许证并报管委会环境管理科存档。
六、危险废物产生公司需转移危险废物,应提前三天向管委会报告,向危废仓库转移,需填写转移申请表;直接运出基地,需提交正规完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七、只有通过环保部门承认,并通过基地管委会备案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方可办理危险废物处置业务;经办人员转移危险废物时须携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八、公司在转移危险废物时,必要携带通过环保部门核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须仔细核对联单信息与实际转移状况与否相符,确认相符后,方可离开。
十、公司应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并提供磅单、发票等有关原始资料复印件,以备检查。
十一、危险废物堆场管理员在接受公司危险废物时,应仔细核对申请表上内容与实际状况与否相符,如存在不符状况,应予以退回。
十二、每转移一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填写一份联单;每车中有多类危险废物时,每一类别危险废物应填写一份联单。
十三、危险废物堆场需转移危险废物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签章,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转移,转移联单第一联由基地存档,第二联由基地在每一季度结束前10日报送市环保局,第三、四、五联交由危险废物运送公司随同运营,在运营过程中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十四、危险废物产生公司须依照实际状况认真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及时汇总上报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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