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 目标
对企业所负担建筑、安装工程发觉施工质量问题处理进行有效控制,以预防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并立即找出施工质量问题发生根本原因,制订对应纠正和预防处理方法,立即给予纠正,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施工质量,制订本制度。
2 专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要求了施工质量问题汇报和处理步骤、方法及相关人员职责权限。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适适用于企业施工工程项目全过程,包含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中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控制。
3 术语
3.1 施工质量问题
因施工质量造成返工、返修或报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质量问题。
3.2 不合格品
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要求要求,如不符合协议要求、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技术法规、验评标准质量要求产品,均是不合格品。
3.3施工质量事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或因为施工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造成工程产生结构安全、关键使用功效等方面质量缺点,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成事故等级,或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称为施工质量事故。
3.4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造成毁损财产、人身伤亡和善后处理支出费用,包含正在施工工程损失价值,已形成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人身伤亡所
支出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助费用、歇工工资、处理事故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后罚款及赔偿费用等。
4 职责权限
4.1 分管副总经理为企业施工质量问题处理责任人。
4.2 总工程师为施工质量问题技术判定责任人。
4.3 工管部(质安部)为施工质量问题处理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施工质量问题预防和处理归口管理,负责制订和修改本程序。
4.5 企管部、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及企业其它部门依据需要参与质量问题处理。
4.6 分企业工程管理科参与施工质量问题处理。
4.7 企业总工程师、工管部(质安部)对重大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意见进行确定,必需时会同业主或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协议、规范、标准对重大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意见进行确定。
4.8 企业工管部会同业主或工程监理单位对重大施工质量问题处理结果进行验证。
4.9 项目经理负责对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评审,并提出处理意见。
4.10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专业(工号)技术责任人对通常施工质量问题应进行确定,组织对存在质量问题工序进行标识和隔离,并作出处理意见。
4.11 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对通常施工质量问题应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上报。
5 施工质量问题分类、分级
施工质量问题分类方法很多,可按发生原因、性质、严重程度、后果、责任及处理方法等进行分类。
5.1 通常施工质量问题
因为施工质量较差,不组成质量隐患,不存在危及结构安全原因,所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称为通常质量问题。
5.2 施工质量事故
按《相关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工作通知》(建质[]111号),依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1)通常施工质量事故
因为施工过失,造成超出规范或设计要求不符合,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因为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缺点质量事故,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3人以下死亡施工质量问题。
(2)较大质量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
(4)尤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6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6.1 施工质量问题汇报
6.1.1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后,当事人或发觉人应该立即、正确、完整地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问题全部不得不得隐瞒掩饰或借故拖延上报。不然,将严厉处理,直至由检察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6.1.2 重大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除立即抢救伤员,预防事故扩
大及保护现场外,还必需在30分钟内将事故简明情况分别汇报分企业工管科和企业主管领导及工管部(质安部),企业工管部(质安部)在接到汇报后,应该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镇建设主管部门及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镇建设主管部门汇报。
6.1.3 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该立即开启事故对应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方法,组织抢救,预防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4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能够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汇报。
6.1.5 通常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生问题施工工地或工程项目部应将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直接损失在15天内报分企业工程管理科,工程管理科把累计损失在当月质量月报报企业工管部(质安部)。
6.2 施工质量问题调查处理
6.2.1 质量事故调查组人选、职责、权限以下:
6.2.1.1质量事故调查组组员条件:
1)含有目前质量事故调查所需要专业知识;
2)和所发生质量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含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品德。
6.2.1.2质量事故调查组推行下列职责:
1)查明质量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质量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质量事故责任者处理提议;
4)总结质量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方法;
5)提出质量事故调查汇报。
6.2.1.3质量事故调查组权限:
质量事故调查部门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相关情况和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2.2 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重伤以上事故,应成立由企业分管副总经理组织总工程师、工管部(质安部)和相关部门人员联合组成调查小组,并配合帮助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以查清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对应问题。
6.2.3通常施工质量事故由分企业工程管理科组织相关人员处理,企业质安部给帮助及指导。
6.2.4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程序和内容:
6.2.4.1调查内容:
1)调查质量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季节、气候、环境、经过、原因、损失、责任情况;
2)调查伤亡者姓名、性别、年纪、工种、工龄、工资、等级、职称职务、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伤势部位、死亡原因;
3)调查发生质量事故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类别、品种、等级、设备设计技术参数和使用条件,发生质量事故部位、发生质量事故原因;
4)调查人证、物证、旁证,了解事故发生前情况、发生中改变、发生后情况。
6.2.4.2调查方法:
1)现场勘察:保护和事故现场相关物体、痕迹、状态,并做好标识;采取摄影或录象方法保留事故现场资料;绘制事故现场图、设备结构图;
2)物证搜集:对损坏物体、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进行搜集和标识;
3)人证材料搜集:立即搜集证人口述材料,了解事故经过;
4)背景资料搜集:事故发生当日工作程序、活动情况;操作者动作、位置;过去是否有过事故统计;设备、材料质量;设计资料、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安全技术方法及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工作环境情况等。
5)采样分析:采集质量事故发生设备、管线及空间残余气体、液体及火灾、爆炸生成物,并对其进行分析。
6.2.4.3质量事故分析:
1)整理和分析相关现场调查材料、化验分析数据、设备技术资料;
2)确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基础情况;
3)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进行事故责任分析。
6.2.4.4提出事故预防方法:
1)安全技术方法:从设备、设施、施工工艺方面给予改善,降低和消除物不安全状态;
2)教育培训方法:依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开展针对性质量安全教育,使职员掌握预防质量事故知识操作方法,消除或降低人不安全行为;
3)管理方法:落实实施相关法令、标准、规范,制订完善操作规程,组织质量检验和控制制度。
6.2.4.5编制事故汇报:
1)事故基础情况,包含事故发生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隶属关系、发生事故时间、类别、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事故等级;
2)事故发生简明经过(附事故现场示意图、工艺步骤图、设备结构图)、伤亡人数(包含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量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分析(包含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事故教训和预防方法;
5)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
6)附件(包含图表、照片、图象、技术判定等资料)。
6.2.5质量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伤亡等质量事故时,立即开启企业《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15《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6.2.6 质量事故处理
6.2.6.1质量事故处理标准
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单位,要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吸收事故教训反思会,应坚持“四不放过”标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方法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四处理不放过。”
6.2.6.2在检验和监督中,发觉施工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时,工程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方法:
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通知责任部门和相关方;
3)督促其按要求进行调查,进行具体分析,确定造成施工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原因及可能结果;
4)督促其制订整改计划和改善方案,依据施工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情况,制订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方法;
5)督促其修改程序,以预防施工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情况再次发生,同时通知相关人员,实施修改后工作程序。
6.2.6.3预防方法制订和实施
质量事故发生单位依据《事故调查汇报》提出预防控制方法,编制整改实施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
预防和控制方法实施后,企业及二级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质安部门要对施工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结果进行检验、验证或考评。
6.2.6.4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罚
发生质量事故后,要认真分清直接责任、关键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者责任, 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严格按摄影关要求进行严厉行政、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关键责任者,触犯刑法、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2.7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应该认真吸收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方法,将事故调查情况和对责任人处理结果印发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员学习,预防
事故再次发生。
6.2.8事故处理完成后,发生事故单位应将事故发生原因和对事故造成损失处理结果,对相关人员处理和预防事故再发生方法等应形成书面汇报,属于重大质量事故四个等级范围施工质量事故应按要求填写·.07 表2“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判定汇报”报送相关部门,做好结案和总结工作。
7. 施工质量问题建档
施工质量问题发生单位必需立即建立施工质量问题档案,妥善保管。施工质量问题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质量事故汇报(·.07表1);
2)事故调查汇报及批复;
3)现场调查统计、图纸、照片;
4)技术判定和试验汇报,旁证材料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6)事故责任者材料;
7)对事故责任者处罚、处分材料;
8)相关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9)事故调查组组员情况;
10)其它有必需保留材料。
8 相关文件
8.1 ·.06《工程质量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8.2 ·.0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3 ·.09《纠正和预防方法管理程序》
8.4 ·.10《施工过程QHSE控制程序》
8.5 ·.15《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8.6 ·.16《不符合、事件、事故处理管理程序》
8.7 ·.05《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8.8 ·.06《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8.9 ·.11《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9 相关表格
9.1 ·.07表1“施工质量事故汇报”
9.2 ·.07表2“重大质量事故判定汇报”
9.3 ·.10表8 “过程控制(抽样)监检统计”
9.4 .1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验统计”
9.5各行业、专标准规范要求质量检验统计表格
9.6省建筑工程完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要求各项质量检验表格
·.07表1
施工质量事故汇报
工程名称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伤亡情况
经济损失
万元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单位
事
故
经
过
及
初
步
原
因
分
析
采
取
措
施
填报单位(盖章) 汇报人: 年 月 日
·.07表2
重大质量事故判定汇报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工程类别:
责任单位
事
故
经
过
说
明
责任单位代表: 责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处
理
办
法
监理单位总监: 责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质
量
鉴
定
质量监督工程师
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公章) 年 月 日
相关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注:应附加质量事故调查汇报、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判定会议纪要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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