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东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做好工伤事故报告、分析、记录、解决、以及迅速采用防止办法等工作,增进工伤防止和安全生产,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进一步控制轻伤,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依照国家、自治区、徐州市工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简称制度)。1.2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杜绝有法不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防止工伤事故发生。1.3 凡是员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发生与生产工作关于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均属报告、分析、记录范畴。1.4 事故报告、记录、调查和解决工作坚持实事
2、求是、尊重科学原则;“四不放过”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管理原则。1.5 本制度合用于在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员工。1.6 工伤事故管理职责1.7 2.1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公司综合办公室依照国家、地方规定向全体员工宣传贯彻工伤保险知识等。1.8 2.2 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伤事故调查解决工作。1.9 2.3 工伤事故管理小组负责工伤事故对外申报、工伤认定。1.10 2.4 公司领导、综合办公室、生产部、工伤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组织成立工伤事故管理小组,负责工伤员工医务劳动、停工留薪期拟定等方面有关工作。1.11 2.4.1 工伤事故管理小组由生产部牵头并依照实际工作需要组织详细成员
3、。1.12 2.4.2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销工伤医疗费用、经办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停工留薪期提出、核定给付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内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评估伤残级别后享有相应待遇。1.13 2.4.3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可以依照实际状况,将本制度、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1.14 2.5 公司生产部对执行本制度状况进行监督检查。1.15 3、工伤事故定义1.16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详细就是在公司生产活动中所涉及到区域内,在生产过程中,在生产时间内,在生产岗位上,与生产
4、直接有关伤亡事故;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有害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职工工作及时中断并需进行急救中毒事故;或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公司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职工伤亡,都算因工伤亡事故。1.17 工伤认定1.18 4.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认定为工伤:4.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因素受到事故伤害;1.19 4.1.2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1.20 4.1.3 工作时间先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关于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1.21 4.1.4 患职业病;1.22 4.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因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
5、明;1.23 4.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1.24 4.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其她情形。1.25 4.2视同工伤情形,参照国家及地方关于规定、条例执行。1.26 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27 4.3.1因犯罪或者违背治安管理伤亡;1.28 4.3.2醉酒导致伤亡;1.29 4.3.3自残或者自杀;1.30 5、工伤事故分类1.31 依照国家地方关于法律、法规,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限度及事故严重限度划分为:1.32 5.1轻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事故。1.33 轻伤是指导致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限度损伤,
6、体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伤害。普通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种工作日以上(涉及一种工作日),计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1.34 5.2重伤事故,一次事故发生重伤(涉及拌有轻伤)、无死亡事故。1.35 重伤是指导致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普通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失能伤害。1.36 重伤进行伤残确认,经医生诊断负伤者残疾部位或伤害限度。1.37 5.3死亡事故,死亡是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事故。分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工日。1.38
7、 5.3.1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事故(涉及伴有重伤、轻伤)。1.39 5.3.2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涉及发生事故后来30日因事故而延长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1.40 6、人身伤亡事故报告1.41 6.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关于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直接或者逐级报告 车间、部门领导,车间、部门领导在当天(或当班)下班前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生产部。1.42 6.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部门(单位)必要在3日内将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报告表报生产部。生产依照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报告表,对工伤或视同工伤,做出解决意见。1.43 7、工
8、伤事故调查解决1.44 7.1事故现场保护1.45 7.1.1事故现场是指提供关于物证重要场合,是调查事故因素不可缺少客观条件。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单位)应当及时采用有效办法,一方面急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员工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步,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急救伤员、财产、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因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可以拍照或摄像。1.46 7.1.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事故调查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及经关于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1.47 7.2事故调查1.48 7.2.1接到事
9、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除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急救外,还应及时着手事故调查工作。1.49 7.2.2轻伤事故由发生工伤事故部门(单位)负责、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或由其指定人员负责组织由生产、技术、安全等关于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发生逐级上报后48小时内需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解决工作。1.50 7.2.3事故调查构成员应符合条件:具备事故调查所需某一方面特长;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1.51 7.2.3.1普通事故有生产部、责任车间车间主任、安全员开展调查1.52 7.2.3.2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有公司
10、领导、生产部、综合办、责任车间、安全员开展调查。1.53 7.2.4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要尽快尽早到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勘查应做到及时、全面、细致、客观。现场勘查重要内容涉及:作出笔录;现场拍照或摄像;依照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需要绘制事故图;收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1.54 7.2.5事故调查分析目即宗旨,是通过度析事故因素,从中接受教训,采用相应办法,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关于部门(单位)、关于人员理解关于状况和索取关于资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回绝。1.55 7.2.6工伤事故调查组应完毕工作:1.56 7.2.6.1查明事故发生因素、过程和人员伤亡
11、、经济损失状况;1.57 7.2.6.2拟定事故责任者;1.58 7.2.6.3提出事故解决意见和防范办法建议;1.59 7.2.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1.60 7.2.7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全力支持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正常工作。1.61 7.3工伤事故解决结案1.62 7.3.1工伤事故调查解决工作时限为自发生事故之日起20日之内,特殊状况,在规定期限内报公司及上级部门批准批准后可延长。1.63 7.3.2工伤事故调查解决报告经批准后,调查组调查工作即告结束。1.64 7.3.3工伤事故解决结案后,事故资料归档保存,其内容涉及:1.65 7.3.3.1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报告表;
12、1.66 7.3.3.2工伤事故调查解决报告1.67 7.3.3.3伤亡事故登记表(附件3);1.68 7.3.3.4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1.69 7.3.3.5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等;1.70 7.3.3.6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1.71 7.3.3.7物证、人证资料;1.72 7.3.3.8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1.73 7.3.3.9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1.74 7.3.3.10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诊断书(证明);1.75 7.3.3.11发生事故工艺条件、操作状况和设计资料;1.76 7.3.3.12关于事故通报、简报和文献等资料。1.77 7.3.3.13注明参加调查组人
13、员姓名、职务、单位等材料。1.78 8、工伤事故防止、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单位)指定。1.79 9、工伤待遇1.80 9.1工伤医疗1.81 9.1.1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订立服务合同医疗机构就医,状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工伤员工就诊、住院时需及时将工伤保险手册报医疗机构工伤保险科进行登记备案。1.82 工伤员工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工伤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核算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批准,方可作为工伤医疗享有有关待遇。1.83 9.1.2工伤员工后续治疗,由前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书,工伤
14、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治疗。1.84 9.1.3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由医疗机构拟定,员工在住院治疗期内不可离开医院,因特殊因素却需离开医院,必要经医疗机构、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批准批准。1.85 工伤员工符合出院条件、医疗机构批准其出院,工伤员工回绝出院,自医疗机构告知其出院之日起发生费用由工伤员工自理。1.86 9.1.4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所需药物由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药物目录执行。经征得工伤员工或家属批准,医疗机构向工伤员工提供超过工伤保险支付范畴医疗服务,需由工伤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1.87 9.1.5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公司综合办公室按照
15、医疗机构规定交纳保证金。工伤员工出院,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工伤员工及时到医疗机构提取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病案室及医务科公章),报生产部备案。1.88 9.1.6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由公司办公室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贴原则70%发给住院伙食补贴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员工到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参照员工因公出差原则报销。1.89 9.2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1.90 9.2.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是指员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领取原工资福利待遇期限。停
16、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公司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1.91 9.2.2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拟定。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将合同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报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按照有关规定、依照合同工伤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拟定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伤员工本人。工伤员工对确认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1.92 9.2.3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护理、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费用原则拟定。1.93 9.2.3.1生活不能自理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必要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步附医疗机构护理意见,报公
17、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审批。1.94 9.2.3.2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可以参照拟定护理人数。1.95 9.2.3.3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护理期限为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工伤员工出院后原则上不再享有护理待遇,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以恰当延长一种月。1.96 9.2.3.4经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审核、批准批准工伤员工需要护理,公司派专人或从本地暂时雇佣人员护理工伤员工。1.97 9.2.3.5公司派专人专门护理工伤员工,护理人护理期间工资收入不变;从本地暂时雇佣人员护理工伤员工,公司可参照本地通行相似劳务报酬原则给付暂时工
18、资及工伤员工护理费。1.98 9.2.3.6依照实际状况却需其直系亲属护理,由工伤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伤事故管理小组批准、批准由其直系亲属护理工伤员工,公司按照最高不超过中卫市上年度社会月工资原则支付工伤员工直系亲属护理费。1.99 9.2.4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可离开治疗地,如需离开治疗地道外地,由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工伤员工出院至复工期间停工留薪期内,在个人安全面需写“承诺书”报公司备案。1.100 9.2.5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满,需要继续治疗,必要有前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方可进行工伤医疗。1.101 9.2.6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
19、、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制定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并执行。1.102 9.2.7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依照状况需及时回答工作。在复工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生产部。1.103 9.3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1.104 9.3.1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外,其她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状况,参照国家地方关于规定执行。1.105 9.3.2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审核并批准批准,公司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正式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员工工伤医疗关于资料。1.106 工伤员
20、工劳动能力鉴定由公司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107 9.3.3工伤员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评估伤残级别后来,就不再享有公司承担停工留薪期待遇,则依照评估伤残级别享有相应待遇。1.108 10工伤事故考核1.109 工伤事故考核按照公司生产事故(保障)调查考核规定(暂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步,工伤事故考核与责任部门(单位)绩效工资挂钩,对责任部门(单位)绩效工资考核由安全监察部拟定。1.110 10.1发生人身轻伤事故1起,考核责任部门(单位)1500.00元,同步按照公司工伤事故解决程序追究管理和领导责任。1.111 10.2
21、发生人身重伤事故,考核责任部门(单位)5000.00元。同步按照公司工伤事故解决程序追究管理和领导责任。1.112 10.3发生人身普通伤亡事故,考核责任部门(单位)0.00元,同步按照公司工伤事故解决程序追究管理和领导责任。1.113 10.4发生人身重特大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由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执行或由公司“安委会”做出事故惩罚决定,考核责任部门(单位)0.00元及以上。同步按照公司工伤事故解决程序追究管理和领导责任。1.114 10.5违背本规定,在工伤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报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并产生严重后果,生产部会同关于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调查解决,并追究有关部门(单
22、位)或人员责任。同步,追加考核责任部门(单位)领导500元。1.115 11. 附则1.116 11.1 本制度中各部门(单位)是指各车间、部门。1.117 11.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依照实际状况,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另行研究解决。1.118 11.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工伤事故解决管理规定废止。1.119 11.4 本制度制定根据1.120 11.4.1 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1.121 11.4.2 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1.122 11.4.3 公司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T 64421986)1.123 11.4.4 199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解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江苏东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