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 总则(一) 依据企业具体情况及要求,全方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和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综合管理。(二) 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立即调剂设备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预防企业资产流失。(三) 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综合管理部门,在企业机电副总领导下,对企业组成固定资产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四) 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评,设备使用单位必需设有专员(可兼职)对
2、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问题立即反馈。(五) 在设备管理上做到降低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六) 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订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订、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七) 机电部应制订企业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验监督和考评。二、 设备前期管理要求(一) 设备选型和购置1、 为预防设备反复购置,造成新闲置、积压,各单
3、位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依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进行调剂。2、 大、中型设备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必需选型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必需杜绝选择国家明令严禁使用淘汰设备。3、 企业所需购置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个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给部,机电部和供给部依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立即按时按质完成购置计划,不得私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评。4、 为确保企业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全部设备购置结账,必需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
4、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实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给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关键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没有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与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立即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正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
5、它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给部设备库要设专员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它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需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立即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立即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觉给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含:全部机电设备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
6、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员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需经组管领导同意,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立即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要求 为了深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确保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透明度,方便愈加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订本要求:(一) 各单位要依据设备需求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 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需有各生产单位责任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处以500元罚款。(二
7、) 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主动配合机电部对设备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三) 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预防人为损坏和不合理使用,每发觉一次罚款300元。(四) 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要求码放,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前提下厉行节省。(五) 各单位所用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配件要立即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两倍赔偿。(六) 对于16mm2以上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
8、同意,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立即交出,发觉一个齐口或不立即交出,给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七) 使用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觉一次按损坏长度依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个月进行一次检验。(八) 实施交旧领新物料,各单位要依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不然不予支领。三、 设备使用管理要求(一) 机电设备及备件发放管理1、 各生产单位必需凭据机电部开出设备、备件供给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而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立即入账。2、 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
9、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要求设备、备件使用时间期限,定时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3、 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需报请企业调度室,调度室请示相关领导后能够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需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二) 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1、 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与。2、 验收标准,全部带号设备及关键零配件(包含多种型号联轴节、多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多种型号皮带滚筒、多种规格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
10、)不许可丢失。3、 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需齐全紧固,止口结构防爆部件,必需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许可敞盖上井。4、 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处理。5、 各单位应主动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立即参与验收工作,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给予考评。(三) 设备现场管理1、 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设备要常常巡查使用情况。2、 设
11、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七天一次循环检验,固定设备最少每个月一次循环检验,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个月查账一次,全企业设备六个月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识。3、 机电部要严格实施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汇报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相关领导处理。4、 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同意,并限期指定专员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措施给考评。5、 井下设备存放必需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需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需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丢失损坏。6、 在
12、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设备、备件要立即上井,不然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评处理。7、 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立即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时间,报机电部立案,在同意宽限时间内能够不按积压处理。8、 不能立即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需妥善保管,不许可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查对设备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立即过账。 3、对设
13、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依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要求进行考评,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立即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要求(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企业机电副总同意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多个情况进行考评: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评。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包含面广,所以回收期限按相关要求部门要求日期考评,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
14、由企业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评措施。 2、对零星更换设备考评。其考评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设备回收上井交库,不然,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评款明细考评。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评。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验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
15、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给予消账,丢失零部件按要求考评。六、设备维修、保管要求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评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给部应对地面接收后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留设备,必需按要求保留好,不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需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立案,不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给予处罚。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管理要求 (一)、新购进防爆设备(包含小型电器、电缆)
16、必需含有有效“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防爆性能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然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需由机电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关键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需由单位制订安全技术方法,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管理要求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成95. 2、井下电气设备多种保护必需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全部机电设备全部要实施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替换,同时要搞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同意,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 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