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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业物流企业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格企业劳动纪律,保障工作秩序顺畅,形成良好工作作风,针对各部门、分企业、办事处、不一样工作性质和方法,努力争取做到现有严厉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考勤管理,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 实施范围和考勤时间:
1、全体职员均在实施范围内;
2、职员上、下班必需统计考勤。
工作时间:早晨:8:30——12:00
下午:13:30——17:30
第二条 考勤是企业管理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候遇依据。
企业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使用企业统一格式考勤表,统一考勤符号,逐日认真统计考勤。
第三条 考勤职责:
1、按要求认真、立即、正确统计职员考勤;
2、如实反应本部门考勤问题;
3、立即将本部门考勤汇总上报;
第四条 考勤标准符号:
出勤:✔ 迟到:☆ 早退:◇ 旷工:※ 病假:▲ 事假:△ 出差:○ 倒休:▼ 休假:☆(在考勤表下方标明休假类别,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工伤假)
第五条 各部门、分企业、办事处应在27日前将所负责考勤汇总上报企业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考勤档案管理:
1、经部门经理、人力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考勤表,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保留原件。
2、全部请假审批表、外出记录表一律在人力资源部保留原件。
3、各部门、分企业、办事处考勤统计由各考勤员保留复印件。(考勤统计包含考勤表、请假审批表、外出记录表)
第七条 考勤管理采取逐层管理,一级负责一级管理模式。
1、缺勤统计必需由职员本人签字确定;
2、考勤逐层上报,逐层签字。逐层结点由其主管上级控制。
3、副总经理考勤需由总经理签字确定。
第八条 事假:
职员因个人事务,须亲自处理,依据工作安排和个人实际需要酌情核准,事假工资扣除核实方法:事假天数*工资。
第九条 病假
1、职员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正规医院证实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提议,依据实际情况核准病假(病假不得超出国家要求医疗期,超出解除劳动协议),病假工资扣除计算方法:病假天数*工资*60%;
2、病假期间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要求办理;
3、长久病假职员,从病休起,任何时间累计超出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期,从超出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助费(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80%)。
3、凡领取疾病救助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实,先行试复工两个月。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超出十五天者,停止试工,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助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两个月以上者,病休能够重新累计计算。
4、职员工伤,应按要求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期间待遇,按劳动部门要求享受。如因职员工作错误造成,应追究过失责任。
第十条 婚假:
职员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全部达成晚婚年纪(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婚假7天,累计10天,再婚职员,享受3天基础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六个月内休完,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十一条 丧假
职员配偶、父母、儿女、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给旅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二条 产假:
1、女职员产假按以下标准实施:
假期内容
假期天数
说明
产假
90
难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
晚育假
30
女职员年满24岁生育为晚育
2、男职员初胎享受7天护理假。
3、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给产假15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42天,十二个月累计两次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计算。
第十三条 年假
1、职员申请年假,须在当年度内使用,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责任人同意、主管副总签字后,做好休假期间工作安排,方可休假。
2、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当年休假,可延续至下十二个月度休假。
3、以下十二个月度仍无法休假,则按期年假天数3倍,在年底计发工资。
4、休假天数:
(1)、工作十年以内,年假5个工作日。
(2)、工作十年以上,二十年以内(含十年),年假10个工作日。
(3)、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年假15个工作日。
5、相关年假限制:
(1)、职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
(2)、工作在以下职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
(3)、工作在20年以下,以上职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4)、工作满20年以上职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
(5)、职员请病事假,标准上应优先使用年假。
第十四条 旷工
1、凡以下情形,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实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不到企业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拘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多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2、以上旷工情形,均根据其旷工天数计算扣款。凡旷工者,一律按工资3倍扣除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十天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
1、天天8:30后20分钟内抵达工作岗位为迟到,下班前15分钟内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每个月给3次免扣款机会,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5次以内,按每次30元扣除工资处理;其后每增加1次,按每次50元扣除工资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15次以下者,每增加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15次以上者,每增加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2、天天早晨9:00还未抵达工作岗位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说明原因,抵达后在考勤卡上注明并由上级主管签字,按事假处理。不然,按旷工处理。9:00以后未抵达工作岗位,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事假或旷工;满1小时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事假或旷工;满半天不满1天,按1天计算事假或旷工。
3、因天灾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迟到,经提出汇报,而查明确实者,或报经核准早退者,可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十六条 加班
1、标准上,提倡职员不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由主管责任人同意,并告之主管副总经理。
3、法定假日加班,支付职员工资3倍做为加班费。
4、除法定假日之外加班,标准上补休相同时间。加班费含在奖金中。
第十七条 企业考勤统计做以下要求:
1、职员除以下人员外,均应按要求上下班时间统计考勤;
(1)、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者;
(2)、因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者;
(3)、因公外出,填妥“外出记录表”,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者。
2、企业职员上下班均应亲自考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1)、未到岗而委托她人代考勤统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有意损毁考勤统计者;
如有(1)项情形发生,代考勤统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第十八条 请假程序:
1、职员请假应于事前填写请假单,报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立案;
2、2天(含)以下请假应由各部门经理核准,3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核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核准;
3、病假3天以上,需附医生诊疗证实;
4、职员请假,需事前推行请假手续,除因病或不可抗力外,不得先行请假;
第十九条 责任义务
1、职员考勤采取一级负责一级模式,由其直接领导对其考勤真实性负责。
2、直接领导有权依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职员请假。
3、直接领导有责任提醒职员当年休年假。
4、直接领导对职员考勤真实性负责,并对所以引发争议负责。
4、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时抽查各部门考勤情况真实性,并有权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如对违反要求行为不采取方法,则负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各分企业、办事处参考本措施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职员请假单
姓 名
部门及岗位
性别
请假事由
请假时间
共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部 门主管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人力资源部
(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领导审批意见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实际休假天数
天
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超 假
天数
超假原因
部门领导
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
意 见
注:1、请假事由要具体填写,并注明探亲假、事假、病假、产假、婚假等,探亲假请注明探亲路线、地点及交通工具。
2、休假后须立即在本单位销假,再到人力资源部销假(超假者要填写超假原因、天数,部门领导须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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