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CCCC/AA/BOLE/VIP/0219/005
交底主题
脚手架搭设技术交底
交底地点
VIP办公室
日 期
/02/10
交 底 人
沈建
图纸编号
参加人员:
施工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准备
1.1、技术准备
1.1.1 脚手架搭设前,由架子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方案以及关于规范、规程编制技术交底,由安全员编制安全交底,并组织专门会议对操作工人进行详细交底。技术交底要有重点,要有针对性,要针对班组和个人技能特点,针对核心部位提出详细安全办法和技术规定。技术交底要有符合性和实用性,既要符合规范、原则规定,又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状况,便于操作,便于贯彻执行。交底内容一定要便于操作者弄懂弄通。
1.1.2对施工队采用按工种定人、定岗、定质量三定办法,针对工程实际状况进行工前培训。
1.1.3施工人员用工手续齐全,备齐特种工种上岗操作证及培训证书。1。1.2机具材料准备
1.2.1物资部按照施工进度筹划和施工方案规定组织钢管、扣件、脚手板和安全防护网等材料进场。
1.2.2脚手架材料涉及钢管、扣件、脚手板、安全网,详细规定如下。
1)钢管规定:内径48mm、壁厚3.5mm焊接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标《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中规定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标《碳素构造钢》(GB/T700-)中Q235—A级钢规定。
2)扣件规定: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标《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外观质量良好,螺栓不得滑丝。
3)脚手板规定:使用木脚手板。脚手板采用厚度50mm, 宽度200~250mm木脚手板时,脚手板两端应采用直径为4mm镀锌铁丝各设两道箍。禁止使用翘曲、开裂、腐烂脚手板。
4)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网应购买合格生产单位生产密孔安全网。禁止使用损坏或腐朽安全网。密目网材质和质量原则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JGJ59-)和《安全网》(GB5725-)原则规定。
1.3劳动力准备
序号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状况
备注
1
架子工
6
具备上岗证
2
力工
21
3
测量放线工
2
4
工长
1
共计
30
1.4整体安排
地下构造某些,拟采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约6m。
地上构造某些,VIP楼东侧采用落地式双排脚手架,其他三侧待肥槽回填后采用单排门式脚手架,最高搭设高度约13.5m。
2.重要施工办法
2.1技术规定
2.1.1 地基与基本
1)脚手架地基与基本施工,应依照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状况与现行国标《建筑地基基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关于规定进行。
2)压实填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标《建筑地基基本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灰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标《建筑地基基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有关规定。
3)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100mm。
4)脚手架基本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规定放线定位。
5)脚手架搭设场地应夯实,如遇混凝土地面可加设宽度≥200mm、厚度≥50mm垫木或采用脚手架配套底座做立杆底部基层,如遇回填土地面应采用脚手板纵向通长铺设做立杆底部基层。
2.1.2搭设
1)单、双排脚手架必要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立连墙件时,应采用撑拉固定等办法与建筑构造拉结。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下表规定校正距、纵距、横距及立杆垂直度。
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精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不大于50mm、宽度不小200mm木垫板。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立杆对接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接头不应设立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距离不适当不大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距离不适当不不大于步距1/3;
B、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不大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沿至杆端距离不应不大于100mm。
(2)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立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依照状况拆除;
(3)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及时设立连墙件。
5)脚手架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抨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2)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纵向水平抨应设立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不大于3跨;
B、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接头不应设立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距离不应不大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近来主节点距离不应不不大于纵距1/3。
b、搭接长度不应不大于1m,应等间距设立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沿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距不应不大于1m。
C、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立,间距不应不不大于400mm。
(3)在封闭型脚手架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立,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横向水平杆,宜依照支承脚手板需要等间距设立,最大间距不应不不大于纵距1/2;
B、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不大于180mm;
C、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不大于180mm。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距离不应不不大于100mm;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立在下列部位:
A、设计上不容许留脚手眼部位;
B、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三角形范畴内及过梁净跨度1/2高度范畴内;
C、宽度不大于1m窗间墙;
D、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范畴内;
E、砖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畴内,其她砌体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范畴内;
F、墙体厚度不大于或等于180mm;
G、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H、砌筑砂浆强度级别不大于或等于M5砖墙。
7)脚手架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必要设立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不不大于200mm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
(2)脚手架立杆基本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要将高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不不大于lm。靠边坡上方立杆轴线到边坡距离不应不大于500mm。
8)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2)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用保证脚手架稳定暂时拉结办法,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依照状况拆除。
9)脚手架剪刀撑与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10)脚手架门洞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构造形式,斜杆与地面倾角α应在45°~60°之间。门洞和桁架形式宜按下列规定拟定:
A、当步距(h)不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A型;
B、当步距(h)不不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h=1.8m时,纵距不应不不大于1.5m;
b、h=2.0m时,纵距不应不不大于1.2m。
(2)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和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图中ABCD)每一节间设立一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别的5个平面内图示节间设立一根斜腹杆(图中1-1、2-2、3-3剖面)。
B、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横向水平杆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距离不适当不不大于150mm。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图A型)时,宜在相交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C、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要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措接,搭接构造应符合相应规定。
门洞处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
1-防滑扣件;2-增设横向水平杆;3-副立轩;4-主立杆
11)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应与钢管外径相似;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不大于4ON•m,且不应不不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直角扣件、旋转扣件中心点互相距离不应不不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沿长度不应不大于100mm。
12)作业层、斜道栏杆和挡脚板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不大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立。
13)脚手板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距离不应不不大于15O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下列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A、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
B、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立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不大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mm~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和不应不不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不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不大于100mm。
脚手板对接、搭接构造
C、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应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不不大于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D、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2.1.3拆除
1)脚手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拆除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与否符合构造规定;
(2)应依照检查成果补充完善脚手架专项方案中拆除顺序和办法,经审批后方可实行;
(3)拆除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单、双排脚手提拆除作业必要由上而下逐级选行,禁止上下同步作业;连墙件必要随脚手架逐级拆除,禁止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不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高度(约6.5m)时,应先在恰当位置搭设暂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单、双排脚手架采用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脚手架两端,应先按下列规定设立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1)开口型脚手架两端必要设立连墙件,连墙件垂直间距不应不不大于建筑物层高,并且不应不不大于4m。
(2)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持续布置,斜撑固定应符合有关规定规定。
B、高度在24m如下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立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立一道。
(3)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均必要设立横向斜撑。
4)架体拆除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当有多人同步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行动,且应具备足够操作面。
5)卸料时各构配件禁止抛掷至地面。
6)运至地面构配件应按本规范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储。
2.2脚手架设计
2.2.1地下构造脚手架
1)由基坑底部-1.500m(-2.000m)处开始搭设操作脚手架。
2)每两步三跨(扫地杆上一排,最外侧立杆算起)采用可调节顶托加100×100mm木方,分别与构造外墙、边坡顶紧,以保证脚手架整体稳定性。
3)脚手架立杆距构造外墙250mm。
4)脚手架立杆底端之上200mm处一律遍设纵、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连接牢固。
2.2.2地上构造脚手架
1)落地式双排脚手架
(1)由东侧挡土墙与VIP楼主体构造之间空隙搭设,标高由±0.000m处开始搭设操作脚手架,搭设高度约6m。
(2)立杆步距1.8m,立杆纵距1.8m,立杆横距0.6m,内立杆离建筑物构造边距离0.25m,连墙件按两步三跨设立。
(3)脚手架立杆底端之上200mm处一律遍设纵、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连接牢固。
2)门式脚手架
(1)VIP楼南侧、西侧肥槽回填后搭设门式脚手架,标高由+5.000m处开始搭设;VIP楼北侧标高±0.000m处开始搭设。
(2)门式脚手架步距1.95m,门架纵距1.83m,水平架及脚手板设立按3步1设,剪刀撑设立按4步4跨,水平加固杆设立按4步1设。
(3)门架内立杆离建筑物构造边距离0.25m。
(4)门架立杆底端之上200mm处一律遍设纵、横向扫地杆,并与立杆连接牢固。
2.3脚手架搭设
2.3.1施工流程
放置立杆→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第一步大横杆→第一步小横杆→绑扎防护栏及挡脚板,并挂密目安全网作为防护→连墙件→第二步大横杆→第二步小横杆。
2.3.2施工规定
1)按脚手架设计放线、铺垫板、设立底座或标定立杆位置。
2)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设第1步大横杆和小横杆,随校正立杆垂直之后予以固定,并按此规定继续向上搭设。
3)在设立第一排连墙件之前,脚手架应设立必要数量斜撑,保证构架稳定和架上作业人员安全。
4)剪力撑、斜杆等整体拉接杆件和连墙件应随搭升架子一起及时设立。
5)脚手架在顶层连墙点之上自由高度不得不不大于6000mm。
6)装设撑拉杆件时,应注意掌握撑拉松紧限度,避免引起杆件和架体明显变形。
7)在搭设中不得随意变化脚手架设计。确有实际状况需要对构架作调节和变化时,应提交或请示项目工程师解决。
2.4连接件
1)脚手板左右相邻立杆和上下相邻平杆接头应互相错开并置于不同构架框格内。
2)搭接杆件接头长度应≥0.8m;搭接某些结扎应不少于2道,且结扎点间距应≤0.6m。
3)杆件结扎处端头伸出长度不应不大于0.1m。
4)别的各边脚手架连接均采用可调顶托加50×100mm木方与构造外墙、护坡桩顶紧。
2.5脚手板搭设
1)脚手板应铺平铺稳。应用4mm镀锌铁丝与其下支撑横杆绑扎固定。
2)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在对接处,与其下两侧支承横杆距离控制在100~200mm之间。
3)脚手板采用纵向对铺,其下支承横杆间距不得不不大于1.0m。
3.检查与验收
3.1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3.1.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本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本竣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6m~8m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停用超过一种月。
3.1.2应依照下列技术文献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
1)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献;
2)技术交底文献。
3.1.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规定内容:
1)杆件设立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构造应符合“技术规定”章节和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2)地基应无飘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3)扣件螺栓应无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双排、满堂脚手架,其立杆沉降与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脚手架搭设技术规定、容许偏差与检查办法”项次1、2规定;高度在20m以上满堂支架,其立杆沉降与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脚手架搭设技术规定、容许偏差与检查办法”项次1、3规定;
5)安全防护办法应符合“技术规定”章节中有关规定;
6)应无超载使用。
脚手架搭设技术规定、容许偏差与检查办法
项次
项目
技术规定
容许偏差Δ(mm)
示意图
检查办法与工具
1
地基
表面
坚实平整
-
-
观测
排水
不积水
垫板
不晃动
底座
不滑动
不沉降
-10
2
单、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垂直度
最后验收立杆垂直度(20~50)m
-
±100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卷尺
下列脚手架容许水平偏差(mm)
搭设中检查偏差高度(m)
总高度
50m
40m
20m
H=2
±7
±7
±7
H=10
±20
±25
±50
H=20
±40
±50
±100
H=30
±60
±75
H=40
±80
±100
H=50
±100
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3
满堂支撑架立杆垂直度
最后验收垂直度30m
-
±90
下列满堂支撑架容许水平偏差(mm)
搭设中检查偏差高度(m)
总高度
30m
H=2
±7
H=10
±30
H=20
±60
H=30
±90
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4
单双排、满堂脚手架间距
步距
-
±20
-
钢板尺
纵距
-
±50
-
横距
-
±20
-
5
满堂支撑架间距
步距
-
±20
-
钢板尺
立杆间距
-
±30
-
6
纵向水平杆高差
一根杆两端
-
±20
水平仪或水平尺
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高差
-
±10
7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倾角
45°~60°
-
角尺
8
脚手板外伸长度
对接
a=(130~150)mm
l≤300mm
-
卷尺
搭接
a≥100mm
l≥200mm
-
卷尺
9
扣件安装
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互相距离
a≤150mm
-
钢板尺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高差
a≥500mm
-
立杆上对接扣件至主节点距离
a≤h/3
-
钢卷尺
纵向水平杆上对接扣件至主节点距离
a≤La/3
-
钢卷尺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
(40~65)N•m
-
-
扭力扳手
注:图中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4-剪刀撑。
3.1.4安装后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办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鉴定原则,应接下表规定拟定。不合格应重新拧紧至合格。
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鉴定原则
项次
检查项目
安装扣件数量(个)
抽检数量(个)
容许不合格数量(个)
1
连接立杆与纵(横)向水平杆或剪刀撑扣件;接长立杆、纵向水平杆或剪刀撑扣件
51~90
5
0
91~150
8
1
151~280
13
1
281~500
20
2
501~1200
32
3
1201~3200
50
5
2
连接横向水平杆与纵向水平杆扣件(非主节点处)
51~90
5
1
91~150
8
2
151~280
13
3
281~500
20
5
501~1200
32
7
1201~3200
50
10
3.2门架检查与验收
3.2.1搭设前,对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地基与基本应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搭设。
3.2.2门式脚手架搭设完毕或每搭设2个楼层高度,满堂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完毕或每搭设4步高度,应对搭设质量及安全进行一次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继续搭设。
3.2.3在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搭设质量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献:
1)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构配件与材料质量检查记录;
3)安全技术交底及搭设质量检查记录;
4)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分项工程施工验收报告。
3.2.4门式脚手架或模板主架分项工程验收,除应检查验收文献外,还应对搭设质量进行现场核验,在对搭设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基本上,对下列项目应进行重点检查,并应记入施工验收报告:
1)构配件和加固杆规格、品种应符合设计规定,应质量合格、设立齐全、连接和挂扣紧固可靠;
2)基本应符合设计规定,应平整坚实,底座、支垫应符合规定;
3)门架跨距、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搭设办法应符合规范规定;
4)连墙件设立应符合设计规定,与建筑构造、架体应连接可靠;
5)加固杆设立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6)门式脚手架通道口、转角等部位搭设应符合构造规定;
7)架体垂直度及水平度应合格;
8)悬挑脚手架悬挑支承构造及与建筑构造连接固定应特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9)安全网张挂及防护栏杆设立应齐全、牢固。
3.2.5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搭设技术规定、容许偏差及检查办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搭设技术规定、容许偏差及检查办法
项次
项目
技术规定
容许偏差(mm)
检查办法
1
隐蔽工程
地基承载力
-
观测、施工记录检查
预埋件
符合设计规定
-
2
地基与基本
表面
坚实平整
-
观测
排水
不积水
垫板
稳固
底座
不晃动
无沉降
-
钢尺检查
调节螺杆高度符合规范规定
≤200
纵向轴线位置
-
±20
尺量检查
横向轴线位置
-
±10
3
架体构造
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
观测尺量检查
4
门架安装
门架立杆与底座轴线偏差
-
≤2.0
尺量检查
上下榀门架立杆轴线偏差
-
5
垂直度
每步架
-
H/500、±3.0
经纬仪或线坠、钢直尺检查
整体
-
H/500、±50.0
6
水平度
一跨距内两榀门架高差
-
±5.0
水准仪水平尺钢直尺检查
整体
-
±100
7
连墙件
与架体、建筑构造连接
牢固
-
观测、扭矩测力扳手检查
纵、横向间距
-
±300
尺量检查
与门架横杆距离
≤200
8
剪刀撑
间距
按设计规定
±300
尺量检查
与地面倾角
45°~60°
-
角尺、尺量检查
9
水平加固杆
按设计规定
-
观测、尺量检查
10
脚手板
铺设严密、牢固
孔洞≤25
观测、尺量检查
11
悬挑支撑构造
型钢规格
符合设计规定
-
观测、尺量检查
安装位置
±3.0
12
施工层防护栏杆、挡脚板
按设计规定设立
-
观测、手板检查
13
安全网
按规定设立
-
观测
14
扣件拧紧力矩
40N·m~65N·m
-
扭矩测力扳手检查
注:h-步距;H-脚手架高度。
3.2.6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扣件拧紧力矩检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原则《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规定。
3.2.7使用过程中检查
1)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寻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检查时,下列项目应进行检查:
(1)加固杆、连墙件应无松动,架体应无明显变形;
(2)地基应无积水,垫板及底座应无松动,门架立杆应无悬空;
(3)锁臂、挂扣件、扣件螺栓应无松动;
(4)安全防护设施应符舍规范规定;
(5)应无超载使用。
2)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在使用过程中遇有下列状况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1)遇有8级以上大风或大雨过后;
(2)冻结地基土解冻后;
(3)停用超过1个月;
(4)架体遭受外力撞击等作用;
(5)架体某些拆除;
(6)其她特殊状况。
3)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在施加荷载或混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护检查,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解决。
3.2.8拆除前检查
1)门式脚手架在拆除前,应检查架体构造、连墙件设立、节点连接,当发既有连墙件、剪刀撑等加固杆件缺少、架体倾斜失稳或门架立杆悬空状况时,对架体应先行加固后再拆除。
2)模板支架在拆除前,应检查架体各部位连接构造、加固件设立,应明确拆除顺序和拆除办法。
3)在拆除作业前,对拆除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应进行检查,拆除作业区内应无障碍物,作业场地临近输电线路等设施应采用防护办法。
3.3质量控制
3.3.1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脚手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搭设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3.3.2脚手架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1)对搭没脚手架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进行现场检查;
2)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分步校验,并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
3)在脚手架搭设竣工后应进行验收,并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3.3搭设脚手架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进入施工现场批次分品种、规格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搭设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产品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工厂化生产重要承力杆件、涉及构造安全构件应具备型式检查报告;
2)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规定;
3)按规定应进行施工现场抽样复验构配件,应经抽样复验合格;
4)周转使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经维修检查合格
3.3.4在对脚手架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时,应采用随机抽样办法抽取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实量实测检查、功能测试检查。抽样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品种、规格应抽检1%~3%;
2)安全锁扣、防坠装置、支座等重要构配件应全数检查;
3)通过维修材料、构配件抽检比例不应少于3%。
3.3.5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和阶段使用前,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阶段使用,在下列阶段应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
1)搭设场地竣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悬挑脚手架悬挑构造固定后;
2)首层水平杆搭设安装后;
3)落地作业脚手架和悬挑作业脚手架每搭设一种楼层高度,阶段使用前;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每次提高前、提高就位后和每次下降前、下降就位后;
5)支撑脚手架每搭设2步~4步或不不不大于6m高度。
3.3.6脚手架在进行阶段施工质量检查时,应根据脚手架有关国家现行原则规定,采用外观检查、实量实测检查、性能测试等办法进行检查。
3.3.7在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支撑脚手架达到设计高度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就位后,应对脚手架搭设施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脚手架搭设施工质量合格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经现场检查合格;
2)搭设场地、支承构造件固定应满足稳定承载规定;
3)阶段施工质量检查合格,符合脚手架有关国家现行原则、专项施工方案规定;
4)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规定;
5)专项施工方案、产品合格证及型式检查报告、检查记录、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应完整。
4.安全管理
4.1普通规定
4.1.1施工现场应建立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制度。
4.1.2脚手架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实行安全管理:
1)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应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2)应查验搭设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成果;
3)使用过程中,应检查脚手架安全使用制度贯彻状况。
4.1.3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应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应持证上岗。
4.1.4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作业应有相应安全设施,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穿防滑鞋。
4.1.5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要受力杆件、剪刀撑等加固杆件、连墙件应无缺失、无松动,架体应无明显变形;
2)场地应无积水,立杆底端应无松动、无悬空;
3)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全、有效,应无损坏缺失;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应牢固,防倾、防坠装置应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架体升降应正常平稳;
5)悬挑脚手架悬挑支承构造应固定牢固。
4.1.5当脚手架遇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1)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过后;
2)冻结地基土解冻后;
3)停用超过1个月;
4)架体某些拆除;
5)其她特殊状况。
4.2安全规定
4.2.1脚手架作业层上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容许荷载。
4.2.2禁止将支撑脚手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禁止在作业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4.2.3雷雨天气、6级及以上强风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雪、雾天气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雨 、雪、霜后上架作业应采用有效防滑办法,并应清除积雪。
4.2.4作业脚手架外侧和支撑脚手架作业层栏杆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其她办法仝封闭防护。密目式安全网应为阻燃产品。
4.2.5作业脚手架临街外侧立面、转角处应采用硬防护办法,硬防护高度不应不大于1.2m,转角处硬防护宽度应为作业脚手架宽度。
4.2.6作业脚手架同步满载作业层数不应超过2层。
4.2.7在脚手架作业层上进行电焊、气焊和其她动火作业时,应采用防火办法,并应设专人监护。
4.2.8在脚手架有效期间,立杆基本下及附近不适当进行挖掘作业。当因施工需要需进行挖掘作业时,应对架体采用加固办法。
4.2.9在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监护,禁止非作业人员人内。
4.2.10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工地暂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办法,应按现行行业原则《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执行。
4.2.11支撑脚手架在施加荷载过程中,架体下禁止有人。当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浮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当浮现也许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时,应停止架上作业,撤离作业人员,并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检查、处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