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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原则(取费)(新奔腾计价协助---河北省文献汇编)
第1章 费用项目构成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和办法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某些构成。
一、直 接 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办法费构成。
(一)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各项费用,涉及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工人开支各项费用,内容涉及: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原则发放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工资,涉及职工学习、培训期间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工资,病假在半年以内工资及产、婚、丧假期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原则计提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原则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购买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费用。内容涉及:
⑴材料原价;⑵材料供销综合费:⑶材料包装费;⑷材料运送费;(5)材料采保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构成:
(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5)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7)其她费用。
(二)办法费:
是指为完毕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分为可竞争办法项目、不可竞争办法项目。
详细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有关章、节、项目。
二、间接费
由规费、公司管理费构成。
(一)规费:
是指省级以上政府和关于权力部门规定必要缴纳和计提费用(简称规费)。内容涉及:
1. 社会保障费
⑴养老保险费:是指公司按规定原则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医疗保险费:是指公司按照规定原则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⑶失业保险费:是指公司按照规定原则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⑷生育保险:是指公司按照规定原则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⑸工伤保险:是指公司按照规定原则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 住房公积金:是指公司按规定原则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公司为从事危险作业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4.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工程排污费。
5.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定额测定费。
6.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和管理费用。
7.职工教诲经费:是指公司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费用。
(二)公司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公司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涉及: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公司管理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涉及现场暂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差旅费、住勤补贴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贴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交通工具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属于固定资产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品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生产工具、器具、家具、
交通工具和检查、实验、测绘、消防用品等购买、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公司支付离退休职工易地安家补贴费、职工退职金、半年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贴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工会经费。
8.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9.财务费: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各种费用。
10.税金:是指公司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其她:涉及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征询费、服务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公司完毕所承包工程获得赚钱。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营业税、都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诲费附加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一、直接费:
(一)、直接工程费:
1. 人工费2. 材料费3. 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办法费:
1. 不可竞争办法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2. 可竞争办法费─详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
二、间接费:
(一)、规费:
1. 养老保险费2. 医疗保险费3. 失业保险费4. 生育保险5. 工伤保险6. 住房公积金7.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8. 工程排污费9. 工程定额测定费10.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11. 职工教诲经费
(二)、公司管理费:
1. 管理人员工资2. 办公费3. 差旅交通费4. 固定资产使用费5. 工具用品使用费6. 劳动保险费7. 工会经费8. 财产保险费9. 财务费10. 税金11. 其她
三、利润
四、税金:
(一)、营业税(二)、都市维护建设税(三)、教诲费附加
第2章 关于规定
1. 清工、借工,是指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完毕属于发包方自行负责工程,以及施工前期属于发包方负责准备工作而交由承包方代行完毕用工。结算原则按每工日45元计算,已涉及除规费、税金外各项费用,其规费按照包工不包料工程规费原则计取。
2. 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保健费,指在执行保健费制度工厂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施工而发给施工人员保健费。工程承包方发放原则按工程发包方发给本单位职工原则计算。其费用按施工现场实际参加施工职工(涉及管理人员)人数列入预算,由工程发包方支付,仅计取税金。
3. 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工程,发包方将国家规定准予分包工程分包给另一承包方,工程发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配合费内容重要涉及:交叉施工影响工效,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程有关验收,资料归档整顿等管理、服务所发生费用。
工程发包方应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2%-4%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详细配合事项由工程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协商拟定。分包方使用总承包方机械、脚手架等发生费用另行计算。施工配合费仅计取税金。
4.工程价款调节应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其中规费、税金按本原则规定计取。
5.税金费率:工程所在地在市区执行3.45%;工程所在地在县城、镇执行3.38%;工程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执行3.25 %。河北省规费和税金均有新原则:规费费率是16.6%。税金工程所在地在市区执行3.48%;工程所在地在县城、镇执行3.41%;工程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执行3.28 %。
第3章 工程计价程序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程序(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办法
1
直接费
2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3
公司管理费
2×费率
4
利润
2×费率
5
规费
2×费率
6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7
税金
(1+3+4+5+6)×费率
8
工程造价
1+3+4+5+6+7
第4章 规费构成及计费基数
1. 规费构成及计费基数(见下表)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数
1
养老保险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 械费
2
医疗保险费
3
失业保险费
4
生育保险费
5
住房公积金
6
工伤保险费
7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8
工程排污费
9
工程定额测定费
10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11
职工教诲经费
2.规费计费基数中,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均按照各专业消耗量定额规定人工、机械消耗量及基期价格计算。
第5章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原则
一、建筑工程费用原则
(一)费用原则合用范畴
1.普通建筑工程费用原则:合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厂区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送、特大型机械场外运送及一次安拆费用原则: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含厂区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送、特大型机械场外运送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项目。
3.桩基本工程费用原则: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现场灌注桩和预制桩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费用原则(包工包料)
1.普通建筑工程费用原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1
直接费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30
21
17
3
利润
16
12
8
4
规费
17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运送、特大型机械场外运送及一次安拆费用原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1
直接费
—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4
3
利润
3
4
规费
5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3.桩基本工程费用原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1
直接费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9
7
3
利润
7
7
4
规费
12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阐明
1.普通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见下表)
项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跨度
≥30m
≥15m
<15m
工业建筑
钢构造
建筑面积
≥1m2
≥8000m2
<8000m2
其她构造
单层
檐高
≥20m
≥12m
<12m
跨度
≥24m
≥15m
<15m
多层
檐高
≥24m
≥15m
<15m
建筑面积
≥8000m2
≥4000m2
<4000m2
民用建筑
公共建筑
檐高
≥36m
≥20m
<20m
建筑面积
≥7000m2
≥4000m2
<4000m2
跨度
≥30m
≥15m
<15m
住宅及其她民用建筑
檐高
≥43m
≥20m
<20m
层数
≥15层
≥7层
<7层
构筑物
水塔(水箱)
高度
≥75m
≥35m
<35m
吨位
≥150m3
≥75m3
<75m3
烟囱
高度
≥100m
≥50m
<50m
贮仓
高度
≥30m
≥15m
<15m
容积
≥600m3
≥300m3
<300m3
贮水(油)池
容积
≥3000m3
≥1500m3
<1500m3
沉井、沉箱
执行一类
围墙、砖地沟、室外建筑工程
执行三类
2.桩基本工程类别划分原则。
(1)现场混凝土灌注桩为桩基本一类工程。
(2)预制混凝土桩为桩基本二类工程。
3.接层工程工程类别划分:在计算檐口高度和层数时,连同原建筑物一并计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单层厂房原则划分。
(四)工程类别使用阐明
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种特性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一种单位工程有几种工程类型构成时,符合其中较高工程类别指标某些面积若不低于工程总面积50%,该工程可所有按该指标拟定工程类别;若低于50%,但该某些面积又不不大于1500㎡,则可按其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计算。
3.高度系指从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高度(有女儿墙算至女儿墙顶面标高)。
4.跨度系指构造设计定位轴线距离,多跨建筑物按主跨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5.面积系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计算建筑面积。
6.面积不大于原则层30%顶层及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夹层,不计算层数。
7.超过屋面封闭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瞭望台,不大于原则层30%,不计算高度、层数。
8.面积不不大于原则层50%且层高在2.2m及以上地下室,计算层数。面积不大于原则层50%或层高局限性2.2m地下室,不计算层数。
9.公共建筑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立非生产性建筑物,如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独立车库等以及相类似工程,除此以外均为其她民用建筑。
10.对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规定工程,其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50%时,建筑工程类别可按相应原则提高一类核定。
二、安装工程费用原则
(一)费用原则合用范畴
安装工程费用原则合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安装工程。涉及:机械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工艺管道、给排水、采暖、燃气、通风空调、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艺金属构造、炉窑砌筑、热力设备安装、化学工业设备安装、非标设备制作工程以及上述工程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安装工程费用原则(包工包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1
直接费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28
20
16
3
利润
12
11
8
4
规费
19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
1.一类工程:
(1)台重35t及其以上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质量50t及以上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
(5)砌体总实物量在50m³及以上炉窖、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
(6)热力设备(蒸发量10t/h以上锅炉)及其附属设备。
(7)1000kV?A以上变配电设备。
(8)化工制药和炼油装置。
(9)各种压力容器制作和安装。
(10)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31.6kW?h以上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解决设备及其配套气柜、储罐、冷却塔等。
(11)焊口有探伤规定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厂区(室外)电缆敷设工程。
(12)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及刷油、绝热、防腐蚀等工程。
(13)一类建筑工程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等工程。
2.二类工程:
(1)台重35t如下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质量50t如下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蒸发量10t/h及其如下低压锅炉安装。
(4)1000kV?A及其如下变配电设备。
(5)工艺金属构造,普通容器制作和安装。
(6)焊口无探伤规定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
(7)共用天线安装和调试。
(8)低压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设备,各类泵,供热(换热)装置以及制冷量231.6kW?h及其如下制冷设备。
(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及刷油、绝热、防腐蚀等工程。
(10)砌体总实物量在20m³及以上炉窖、塔、设备砌筑工程和耐热、耐酸碱砌体衬里。
(11)二类建筑工程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工程。
3.三类工程:
(1)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2)三类建筑工程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等工程。
阐明:上述单位工程中同步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不同类型热力设备、制冷设备、变配电设备以及空气压缩机等,均按其中较高类型费用原则计算。
三、市政工程费用原则
(一)费用原则合用范畴
1.市政工程土石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送费用原则:合用于市政工程各专业所有土石方工程(涉及:土石方、挖桩孔、箱涵挖土、开路槽、挖工作坑;不涉及隧道工程土石方)、拆除项目、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送项目。
2.普通市政工程费用原则:合用于桥梁、涵洞、过街人行地道、隧道(含其土石方工程)、燃气、集中供热工程、市政给水、排水以及上述工程有关通用项目。
3.道路工程费用原则:合用于合用于都市市政道路及其有关通用项目。
4.路灯工程费用原则:合用于路灯工程及其有关通用项目。
(二)市政工程费用原则(包工包料)
1、市政工程土石方、大型机械—次安拆及场外运送费用原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1
直接费
—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4
3
利润
3
4
规费
5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2.普通市政工程费用原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1
直接费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15
3
利润
9
4
规费
14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3. 道路工程费用原则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1
直接费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14
3
利润
8
4
规费
9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4. 路灯工程费用原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1
直接费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17
3
利润
9
4
规费
16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四、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原则
(一)费用原则合用范畴
本费率与《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二)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原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1
直接费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20
3
利润
12
4
规费
15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五、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原则
(一)费用原则合用范畴
本费用原则合用于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
(二)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原则(见下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费基数
费用原则(%)
1
直接费
2
公司管理费
直接费中人工费+机械费
8
3
利润
4
4
规费
8
5
价款调节
按合同确认方式、办法计算
6
税金
(1+2+3+4+5)×3.45%、3.38%、3.25%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调节《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原则》中规费费用原则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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