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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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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评价证书类别:乙 级 环评报告-2013                评价证书编号:第3604号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 前 言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由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中南部,北临草堂基地秦岭四路,西接草堂六路,南接秦岭三路,东临草堂七路。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地由户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月7日确认出让,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享有,详见附件HX19-(2)-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528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7392m2,地下建筑面积约7890m2。项目规划总用地84768m2,规划净用地面积78079m2,绿化用地面积18903.3m2,以标准厂房和综合厂房为主,总投资4.5亿元,共建标准厂房16栋,综合厂房2栋,蓝领公寓、员工食堂各1个,地下车库面积1910m2,地下停车位205个,地上停车位237个。项目绿化率22.3%,建筑密度37.54%,容积率1.89。项目所建设的标准厂房在引进企业时主要针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先进制造型企业。项目所占地块现状为部分闲置荒草空地、寺北村的葡萄园及寺北村的居住地。其中寺北村葡萄园及居住区的征地拆迁由户县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拆迁费用由户县人民政府负责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以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2013年4月,该公司正式委托我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的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调查,收集了相关的基础资料,同时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了相关环境现状监测,并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在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对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降低项目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属于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项目选址符合西安市总体规划、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西安市排水规划等规划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将采取相关的措施,并有专门的环保投资来治理,可有效预防项目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经过报告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中无人反对。本报告书认为,在各项环保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目 录 前 言 I 1 总论 1-1 1.1 项目简介 1-1 1.2 编制依据 1-1 1.3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4 1.4 评价思路 1-5 1.5 评价标准 1-6 1.6 评价工作等级 1-8 1.7 评价范围 1-9 1.8 评价重点 1-10 1.9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筛选 1-10 1.10 污染控制与保护目标 1-11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及建设性质 2-1 2.2 地理位置及交通 2-1 2.3 工程建设内容 2-1 2.4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3 2.5 项目配套公用工程 2-3 2.6 项目征地及移民安置计划 2-4 2.7 投资估算 2-5 2.8 项目场地现状及建设进度 2-5 3 工程分析 3-1 3.1 污染工序 3-1 3.2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3-2 3.3 运行期污染源分析 3-4 4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4-1 4.1 自然环境 4-1 4.2 社会环境 4-3 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 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1 5.2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2 5.3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2 6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环保措施 6-1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内容及特征 6-1 6.2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2 6.3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6-8 7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7-1 7.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7-1 7.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5 7.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8 7.4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7-12 7.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14 7.6 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7-15 8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8-1 8.1 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8-1 8.2 水污染防治措施 8-1 8.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8-2 8.4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与综合利用 8-3 8.5 绿化景观设计建议 8-4 9 总量控制与环境管理 9-1 9.1 总量控制 9-1 9.2 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9-1 9.3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议 9-2 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 9-5 10 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可行性分析 10-1 10.1 产业政策符合性 10-1 10.2 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0-1 10.3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10-3 11 公众参与 11-1 11.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11-1 11.2 调查方法和原则 11-1 11.3 调查咨询内容 11-1 11.4 调查结果 11-3 11.5 调查结论 11-4 11.6 信息公开 11-4 1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2-1 12.1 社会经济效益 12-1 12.2 环境保护投资分析 12-1 12.4 环境效益分析 12-2 13 结论 13-1 13.1 项目概况 13-1 13.2 环境质量现状 13-1 13.3 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3-2 13.4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3-2 13.5 环境影响预测 13-2 13.6 环境保护措施 13-6 13.7 污染物排放总量 13-11 13.8 公众参与调查 13-11 13.9 总结论 13-12 13.10 要求与建议 13-12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图 附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 附图4: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规划图 附图5:建设项目周边及场地现状图 附件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件2:项目委托书 附件3:项目土地文件 附件4: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5: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6:公众参与调查人员统计表 附件7:公众参与意见承诺函 附件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附件9:区域规划环评批复文件 附件10:拆迁安置总体方案 iv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论 1.1 项目简介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由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中南部,北临草堂基地秦岭四路,西接草堂六路,南接秦岭三路,东临草堂七路。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地由户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月7日确认出让,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享有,详见附件3,HX19-(2)-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528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7392m2,地下建筑面积约7890m2。项目规划总用地84768m2,规划净用地面积78079m2,绿化用地面积18903.3m2,以标准厂房和综合厂房为主,总投资4.5亿元,共建标准厂房16栋,综合厂房2栋,蓝领公寓1个(公寓1~2层设职工食堂1个),地下车库面积1910m2,地下停车位205个,地上停车位237个。项目绿化率22.3%,建筑密度37.54%,容积率1.89。项目所建设的标准厂房在引进企业时主要针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先进制造型企业。项目所占地块现状为部分闲置荒草空地、寺北村的葡萄园及寺北村的居住地。其中寺北村葡萄园及居住区的征地拆迁由户县人民政府负责,征地拆迁费用由户县人民政府负责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以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2013年4月,该公司正式委托我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的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调查,收集了相关的基础资料,同时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了相关环境现状监测,并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在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10)国家环境保护部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12)《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7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 (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文;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9)第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1月16日; (16)环发[2010]7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0.1.11。 1.2.2 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1994); (8)《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年。 (10)建设部《城市垃圾产生源及垃圾排放》(CJ/T3033-1996); 1.2.3 地方政府有关文件 (1)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2)《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5年4月21日; (3)西安市市发(1999)第16号文《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4)西安市政府市政告字[2008]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通告》; (5)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办发(2009)3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9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6)市政发[2011]3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环保局关于西安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陕政发[2001]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的通知”; (8)市政发〔2005〕16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年11月30日; (9)陕政发[2004]1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10)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2006年8月4日。 (11)市环发〔2010〕73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12)《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1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1月1日; (14)《西安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3月; (15)《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5年9月; (16)《西安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7)《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2007年4月; (18)《西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9)《西安市土地利用规划》; (20)《西安市供热规划(2004~2020年)》; (21)《西安市排水规划(2004~2020年)》; (22)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陕环函〔2011〕1091号; (24)《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5)《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26)《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居民小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2]173号文件。 (26)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部分建设项目审批要求及审批权限的通知》市环发[2013]5号; (27)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2013]24号。 1.2.4 委托书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委托书。见附件2。 1.2.5 项目依据 技术文件资料 由西安思维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图3。 1.3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3.1 评价目的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和推行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对项目拟建地和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收集现有监测资料和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掌握评价区的空气、水、声环境现状和特征; (2)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入住后的污染源源强,污染物排放方式及处理方法等,对本项目实施后给所在地区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同时评价外环境对项目产生的影响,并提出防范措施。 (3)根据环境特征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论证项目建设的选址合理性、环境相容性及主要环境问题,预测建设项目对自然、生态、景观、社会环境以及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范围和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状况,从而提出消除或减少不利影响的对策建议; (4)根据环境容量及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项目规划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可行性,为项目的优化设计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2 评价指导思想 环评工作首先按照已批准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环境规划,根据标准厂房办公、生产开发建设项目工程特点以及地区环境特征和环境保护对象,在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有效背景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预测和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和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提出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工程的生态、噪声、废水和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具体的思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周边的环境质量和村民的生活质量以及二者之间的制约与促进作用,促进生态与环境协调发展; (2)倡导人文与自然的和谐共存,遵循生态规律,合理利用环境资源; (3)坚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4)建设开发行为必须与当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协调一致。开发计划应符合西安市总体发展规划,并符合当地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保证区域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1.4 评价思路 本项目属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与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相比,项目的污染因素较少,且环境对其具有较好的接纳能力,各类污染源不占主导位置,评价的重点应以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鉴于此,本评价确定如下的评价思路: (1)分析建设项目与该地区总体规划的相容性; (2)调查拟建地周围的自然、社会环境现状; (3)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 (4)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环保建议。 1.5 评价标准 1.5.1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 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5-1。 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污 染 物 取值时间 标   准 SO2 (mg/m3) 年平均 0.06 24小时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PM10 (mg/m3) 年平均 0.07 24小时平均 0.15 NO2 (mg/m3) 年平均 0.04 24小时平均 0.08 1小时平均 0.20 (2)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标准值见表1.5-2。 表1.5-2 声环境质量标准 Leq : dB(A) 分 类 2类 昼 间 60 夜 间 50 (3)地下车库内空气环境 满足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见表1.5-3。 表1.5-3 室内停车场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废气类别 CO NO2 短时间(15min)接触允许浓度 30 mg/m3 10 mg/m3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生活、办公、餐饮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及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5-4。 表1.5-4 污水排放标准 类别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标准 项目 限值 生产、 生活 污水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2011 二级 有城市污水处理厂 COD 300mg/L BOD5 150mg/L 氨氮 25 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二级 有城市污水处理厂 COD 150 mg/L BOD5 30 mg/L 氨氮 25 mg/L SS 150mg/L 动植物油 15mg/L (2)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应满足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 (3) 项目食堂排放的餐饮油烟应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4)噪声排放标准 ① 施工噪声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见表1.5-5。 表1.5-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70 55 ② 运行期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见表1.5-6。 表1.5-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类别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 标准 项目 限值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 等效声级Leq 昼间 60 dB(A) 夜间 50 dB(A) (5)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GB20891-2007《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Ⅱ阶段)》。 (6)施工扬尘执行市政发[2011]3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环保局关于西安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固体废物执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发[2010]73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1.6 评价工作等级 1.6.1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由于此次环评只针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后期厂房招商引进的企业另行环评,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所排废气、餐厅餐饮油烟等。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源强较小,且采用机械通风装置处理,依据HJ/T 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空气影响进行一般性分析。 1.6.2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由于此次环评只针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后期厂房招商引进的企业另行环评,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厅餐饮废水等,产生量为168.1m3/d,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出水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太平河。建设项目污水排放情况见表1.6-1。 表1.6-1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污水外排量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排放去向 168.1m3/d 简单 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 西安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 依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中“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分级判据”,确定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6.3 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依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评价分级判据确定。 按照《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市政发〔2007〕41号),项目处于2类声功能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期的施工噪声和项目运营后引进的各种生产设备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建成后区域噪声增量小于3dB(A),且受项目噪声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位于2类声功能区,因此将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1.6.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场地在建设前为部分空地、寺北村的葡萄园及寺北村居住地,野生动物种类很少,只有少量昆虫及麻雀等鸟类存在,区域无保护动植物。项目施工占地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但影响程度有限。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项目工程占地范围约为0.08km2<2km2,项目场地为一般区域。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7 评价范围 1.7.1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的确定 由于此次环评只针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后期厂房招商引进的企业另行环评,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所排废气、餐厅餐饮油烟等,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评价范围为项目建址地及周围200m区域。 1.7.2 地表水评价范围的确定 由于此次环评只针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后期厂房招商引进的企业另行环评,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厅餐饮废水等,产生量为168.1m3/d,污染物主要是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污水水质成分为“简单”,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出水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太平河。因此,本评价不对地表水环境进行预测评价,只对污水总排放口水质进行达标分析。 1.7.3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的确定 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的规定,“对于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呈现点声源性质的情况,该项目边界往外200m内的评价范围一般能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相应的二级和三级评价的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本项目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且建址地地处2类声功能区,因此,本次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200m的范围内。 1.7.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产生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但影响程度有限。因此,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区域范围内,只进行简单分析。 1.8 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 (1)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2)项目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相容性分析; (3)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评价与建议。 1.9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筛选 1.9.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按照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考虑。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建设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对植被、土壤等生态环境、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其特点是短期影响;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环境的影响,其影响的时间是长期和不可逆的。 1.9.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的特征,所在区域的环境及项目环境影响因素的性质与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影响因子进行筛选。 项目施工期分别对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弃物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筛选结果见表1.9-1。 表1.9-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筛选表 类型 污染源 环境影响因子 大气环境 场地开挖、工建工程及物料装卸过程 施工扬尘 水环境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SS、COD、氨氮 声环境 施工机械活动、车辆运输等 施工噪声 固体废物 弃土、弃渣、建筑废料 建筑垃圾 运行期对地下车库尾气、生产污水、生产废气、生活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产工业垃圾、设备噪声等进行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及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下表1.9-2。 表1.9-2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表 类型 现状评价因子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SO2、NO2、PM10 SO2 、NOx、烟尘、CO 水环境 / 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声环境 等效声级Leq 等效声级Leq 生态环境 / 景观、绿化等 社会环境 交通、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 交通、景观、生活质量等 1.10 污染控制与保护目标 1.10.1 污染控制目标 (1)施工期主要控制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污染控制内容与目标见表1.10-1。 表1.10-1 施工期污染控制内容与目标 控制对象 控制因素 控制内容与目标 废 气 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车辆尾气 对施工场地采取设围栏、定期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环保局关于西安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污 水 施工生产废水、运营期生产、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砂池,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场区设临时厕所,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 声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施工场地设围栏,采用低噪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固体废物 弃土、弃渣、建筑废料及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生态影响 压占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限制施工范围,物料及土石方设置维护结构,保存表层土壤,及时平整场地尽快恢复植被 (2)运行期主要控制“三废”和噪声排放。具体污染控制内容与目标见下表。 表1.10-2 运营期污染控制目标 污染源 污染物类型 污染控制内容 控制目标 员工盥洗、冲厕 生活 污水 COD、BOD5、 SS、氨氮、动植物油 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厂房生产 生产污水 COD、BOD5、 SS、氨氮 职工餐饮废水 餐饮废水 COD、动植物油、 SS、氨氮 厂房设备 噪声 等效声级Leq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地下车库 汽车 尾气 CO、NO2、HC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 办公生产、生活 生产、生活垃圾 袋装分类密闭收集,固定垃圾收集点堆放 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垃圾桶定期清洗。 1.10.2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 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点为待搬迁的寺北村。项目周围区域主要环境保护对象及其保护目标详见表1.10-3。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详见附图5,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图详见附图2。项目所在场地内的寺北村有20多户的居民在项目建设前期将会拆迁,此次不将其作为保护目标,拆迁的范围扩大到项目南侧规划的秦岭三路以南,因此本项目开始实施后的敏感目标与项目场界将会间隔秦岭三路,距离约为50m。 表1.10-3  主要环境保护对象及其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相对 方位 敏感建筑距项目场界最近距离 保护内容 保护目标 寺北村 北侧 50m 环境空气 声环境 空气环境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 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1-12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J72-74房地产业 建设地址: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中南部,北临草堂基地秦岭四路,西接草堂六路,南接秦岭三路,东临草堂七路 建设单位: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西安思维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2 地理位置及交通 建设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中南部,北临草堂基地秦岭四路,西 接草堂六路,南接秦岭三路,东临草堂七路。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四邻关系见附图2。 项目所在区域水、电、燃气、通讯、市政集中供热等基础配套设施正在逐步完善中。在交通方面,项目南临环山路,东为“西安高新区—户县太平峪口”一级公路,西距西汉高速涝峪收费站5公里,距咸阳国际机场30公里,道路交通较为便利。 2.3 工程建设内容 2.3.1 建设规模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地块已被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约4.5亿元,规划总占地84768m2,总建筑面积155282m2,其中地上建设面积147392m2,地下建筑面积7890m2。项目设置停车位44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37个,地下停车位205个。项目绿化率22.3%,建筑密度37.54%,容积率1.89。项目所建设的标准厂房在引进企业时主要针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先进制造型企业,集生产、办公为一体,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厂区服务设施以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道路等),预计2015年底完工。 2.3.2 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内容为共建标准厂房16栋,综合厂房2栋,蓝领公寓1个(公寓1~2层设职工食堂1个),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物业管理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活动广场、道路等)。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组成见表2.3-1。 表2.3-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建设内容 建筑指标 备注 主体设施 ①标准厂房、综合厂房 16栋标准厂房、2栋综合厂房 (标准厂房主要用途为生产企业引进,综合厂房的用途兼顾生产、办公、会议等综合用途) 132632m2 项目所建设的标准厂房在引进企业时主要针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先进制造型企业,集生产、办公为一体,后期引进企业要求另做环评;本次环评只对厂房建设进行评价,对后期引进企业的环保问题提出要求。 辅助工程 ①蓝领公寓 位于项目综合厂房西侧 (蓝领公寓为6F的建筑,局部为2F,建筑物高度为23m) 14760m2 用于解决区域企业职工办公、住宿、就餐等问题。蓝领公寓1~2层设置职工餐厅。 ②地下车库 位于16-19号标准厂房地下 1910m2 共有停车位205个 ③人防 位于地下 5980.0m2 与地下车库合用 ④地面停车位 共有停车位237个 —— / 环保工程 ① 垃圾收集 设生活垃圾收集点若干个。 ② 污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 绿化工程 绿化面积18903.3m2,绿化率22.3%。 ④ 废气处理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排气。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职工餐厅餐饮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⑤ 噪声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等均设置在地下室内设备用房,且设减震、隔声措施。地下设备用房设置于16~19#地下室内。室外的冷却塔通过基础减震处理。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① 给水工程 由草堂基地城市供水管网供应。 ② 排水工程 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污水经厂区自建的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③ 供电设施 由草堂基地电网提供。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 ④ 供热工程 由草堂基地集中供热管网提供,热源依靠待建的西安市热力公司在草堂建设的集中供热中心供给。 ⑤ 制冷工程 本项目标准厂房及综合厂房夏季制冷由引进企业自行安装分体式空调。蓝领公寓设置中央空调制冷。 2.4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西安思维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划设计,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4-1。 表2.4-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 标 单位 数 量 1 规划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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