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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生态观光农业园(白茶基地)项目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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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生态观光农业园(白茶基地)项目 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秭归工程监理项目站 二0一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施工程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1 1、编制目的 1 2、编制依据 1 3、适用范围 2 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2 5、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4 6、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6 7、工程合同费用控制程序 9 8、合同索赔 12 第二章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3 1、目的 13 2、监理控制的基本手段、要点及方法 13 3、质量控制方法 18 4、混凝土路(机耕路、生产路、田间路)质量标准 19 第三章 灌排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 1、目的 20 2、供水管路工程施工过程监理 20 3、微灌、喷灌施工过程监理 21 4、施工质量控制 24 5、其它 27 第四章 土地整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7 1、目的 27 2、土地平整监理控制 28 3、砌石工程监理控制 29 4、施工质量控制 31 5、其它控制项目 33 第五章 农业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3 1、目的 33 2、监理控制要点 33 3、监理的控制方法及措施 34 第六章 电气(田间供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6 1、目的 36 2、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要点 36 3、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38 第七章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44 1、目的 44 2、范围 44 3、职责 44 4、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45 5、测量过程监理 46 6、测量质量控制 50 7、其它控制项目 51 第八章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4 1、依据 54 2、安全监理的范围 54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56 4、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57 5、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58 第九章 质量检测试验监理细则 60 1、目的 60 2、范围 60 3、依据 60 4、职责 61 5、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 62 6、施工准备阶段的检测试验工作 64 7、施工过程的检测试验工作 66 8、单元工程质量检验 70 9、分部、单元工程质量检验 70 10、监理检测 71 第十章 旁站监理实施监理细则 72 1、目的 72 2、主要内容 72 第十一章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79 1、总则 79 2、阶段(中间) 验收 81 3、单位工程验收 83 4、竣工验收 85 5、其它 88 第十二章 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89 1、目的 89 2、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 89 3、适用范围 90 4、监理职责 90 5、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 90 6、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控制 94 7、合同支付申报控制 96 99 第一章 施工程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生态观光农业园(白茶基地)项目施工监理程序,特制订本细则。 2、编制依据 2.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2.2《土地整冶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 2.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2.4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GB239-1999) 2.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2.6《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2.7《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 2.8《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 2.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10《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123-88) 2.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2.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1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2.1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2.16《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 40-2007) 2.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2.1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 2.1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2.20《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7) 2.2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2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 2.2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223-2008) 2.2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 2.26《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l03—95) 2.27《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236-1999) 2.28《泵站技术规范(技术管理分册)》(SD204—86) 2.2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30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生态观光农业园(白茶基地)项目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2.3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 2.32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委托合同; 3、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生态观光农业园(白茶基地)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4.1设计图纸提供 监理部应按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组织审批开工项目设计图纸,通过审查后,按合同规定时间签发给工程施工单位实施。 4.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部批准。 4.3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 4.3.1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专门的质量检测(检验、测量)人员和满足质量检测要求的现场试验室、施工测量队与质量检验机构。 4.3.2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 4.3.2.1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完成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检测机构的组建,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编制,完成施工质量检查员、施工质量检测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 4.3.2.2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测内容与检查频率,将全部时间用于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检测、检查和质量记录的管理,并接受监理部的检查与监督; 4.3.2.3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活动的审查、检查、认证与批准,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4.3.3质量保证的合同认证 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管理组织、质量检验机构、施工测量机构、施工质量检查员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操作人员的资质,必须报经监理部审批或认可。 4.4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在业主提供基准控制点的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布设与必须开工的开工前原状地形图测绘。 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布设与地形图测绘的施测方案,必须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监理部应派出测量工程师对施测过程进行监督,或通过监理校测完成对控制测量成果的审查和验收。 4.5 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必须的贮存量,并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监理部应对此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清出现场。 4.6 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进场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及设备配套要求。经监理部检查不合格的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检修、维护或撤离工地更换。经查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应为工程施工所专用。未征得监理部同意,这些施工设备不得中途撤离工地。 4.7 发布工程开工令 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施工准备查验合格后,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日期发布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抄报业主。 5、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5.1工程项目开工申报 5.1.1 单位工程开工申报 施工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2天,将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并据批准文件向监理部申请单位工程开工。 5.1.2 分部、单元工程开工申报 分部、单元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理细则规定的程序、期限与要求在开工前7天编报施工作业措施计划,并根据监理部的批准文件申请分部、单元工程开工许可证。 5.1.3 单元工程的开工申请 单元工程开工,施工单位或其下级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细则要求,提前24小时向监理部申报单元工程开工签证,并以此作为工程计量及支付申报的依据。 下序单元工程的开工,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向监理部申办开工签证,联检单元工程的开工,还需附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证。 凡需进行地质编录的,在工程开工前,还必须同时具备该项工作完成的签证记录。 5.1.4 单元工程开工签证过程的责任 施工单位开工申报后,因抽查或联检不合格、造成开工延误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开工申报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抽检或组织完成联检验收的,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可自行完成上述工作,并在认定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发开工证,报监理部确认。 5.2 工程质量检验 5.2.1 一般规定 工程质量检验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三级进行,必须时,还应增加对重要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不合格单元(或工序)工程必须经返工或补工合格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准予进入下道工序或后续单元工程开工。 5.2.2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 一般单元工程检验由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组织进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属于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如建基面)和关键工序的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地质等各方代表联合检查评定。 5.2.3 分部、单元工程质量检验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单元工程完工,并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在所有单元工程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 必须进行中间或阶段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在应完工的分部(单元)工程或其部分工程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2.4 监理部的独立检验与测量 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工艺、砼配合比等相关施工参数的检查、取样和性能检验,并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设备、仪器、人员资质进行检查和监督。 监理部应对施工控制网、建筑物轴线,及建筑物体型尺寸、重要控制点高程等施工放线放样进行校测或抽样复测,并配合验收审核测量成果。 6、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6.1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 监理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协助业主完成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施工中,监理部应结合施工进度和实际施工条件,并以实现合同工期的有效控制为目标,随工程施工进展对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不断予以优化、调整和完善。 6.2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或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随工程项目施工进展,向监理部报送施工进度计划。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申报开工或施工进展中的工程项目概述; 2、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台班或台时生产定额指标分析; 3、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业循环时间分析; 4、带逻辑关系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包括:分部、单元工程项目,合同报价工程量,累计完成工程量,作业时段计划完成工程量以及主要单元工程分月或分旬施工强度); 5、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分析; 6、已完成的施工进度形象及下期计划完成的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 7、工程设备的安装、交货时间和使用要求; 8、主要材料消耗情况及消耗定额指标分析; 9、已投入及计划投入的施工资源(机械设备、技术工种劳力、主要材料等)配置计划; 10、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 11、累计合同价款结算情况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合同支付额;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需要报送的材料。 6.3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监理部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批准期限内,完成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6.4 业主的批准 当施工进度计划涉及到对合同工期控制目标的调整或合同商务条件的变化、或可能导致业主支付能力不足等情况时,监理部在作出批准前应事先得到业的批准。 6.5 合同责任 监理部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不减免工程施工单位对合同工期应承担的义务和合同责任。 6.6 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 1、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和报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展,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组织与准备,做到按章作业、均衡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局面; 2、监理部应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建立工程进度管理机构,设立进度管理工程师,做好生产调度、施工进度安排与调整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展,以工程质量促施工进度,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3、监理部应密切注意施工进度,控制关键路线项目各重要事件的进展。随施工进展,逐旬、逐月检查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外部条件和干扰因素,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6.7 工程进度计划调整 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度实质性修改时,施工单位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事先提出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 必要时,监理部也可以按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批示,要求施工单位修改,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 6.8 施工进度报告编制要求 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监理部递交当月、当季、当年施工进展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包括临建工程)本期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工程量; 2、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情况;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 5、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 6、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以重新达到预定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7、工程合同费用控制程序 7.1 工程计量 7.1.1 工程计量的依据 合同支付工程计量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实际量测与度量进行。 1、工程计量项目划分,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报价与支付项目( 包括合同报价单、工程变更、设计修改、业主另行批准或确定的增加支付项目)进行; 2、工程计量量测范围,依据经监理部签发的设计图纸(包括工程变更通知、设计修改通知及其相应工程量表)所确定的建筑物设计边线,以及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应扣除或增加计量的范围,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部批准的计量方法与计量单位进行量测计量; 3、工程计量方式,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项目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单价支付项目或总价支付项目分别进行。 7.1.2工程计量的原则 1、不符合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或未经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或未按设计要求完成的工程与工作,均不予计量; 2、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部批准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3、因施工单位责任与风险,或因为施工单位施工所需要而另外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7.1.3工程计量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原始地面地形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图的测绘并将测绘成果报送监理部审核和批准。 7.1.4工程计量的批准 在进行合同支付签证前,监理部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对工程计量项目、工程计量方式与方法、工程计量成果,以及申报支付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签证的审查与批准。 7.1.5工程计量批准后的修正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属于中间支付计量,监理部可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在事后对业经通过审查和批准的工程计量再次进行审核、修正和调整,并为此发布修正与调整工程计量的签证。 7.2 合同支付 7.2.1合同支付的依据与原则 合同支付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和经监理部审签的有效设计文件等进行。只有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应给予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监理部才予以进行工程计量和办理合同支付。 7.2.2合同支付申报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或格式要求,向监理部递交合同支付申请报告(或报表)。 监理部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 1、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 2、有相应的开工指令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 3、有监理部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7.2.3合同支付申报审查 监理部应及时完成支付申报的审查,其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支付申报格式和手续齐全; 2、申报支付项目、范围、内容合适; 3、监理开工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完备; 4、工程计量有效并准确; 5、支付单价及合价正确无误。 7.2.4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属合同履行过程的中期支付。中期支付按施工合同规定进行,监理部应严格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审查与签证。 7.2.5工程完工支付 监理部应协助业主及时完成对完工最终支付报告(或报表)的审核,并及时为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部分的价款签发支付证书。 7.2.6最终支付 监理部应协助业主及时完成对最终支付报告(或报表)的审核,通过监理部的协商与协调,及时为经合同双方达成一致部分的价款签发支付证书。 8、合同索赔 8.1 索赔的提出 施工单位有权根据施工合同任何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追加付款,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业主和监理部。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在向监理部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 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应按监理部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业主和监理部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8.2 索赔的处理 8.2.1 监理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应及时核查施工单位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施工单位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部可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8.2.2 监理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施工单位。 8.2.3 业主和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部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部。若双方均接受监理部的决定,则监理部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进行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不接受监理部的决定,则双方均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评审。 8.2.4 若施工单位不遵守上述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部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按规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8.3提出索赔的期限 8.3.1 施工单位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8.3.2 施工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最终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 第二章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有利于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生态观光农业园(白茶基地)项目工程土地整理工程的实施和规范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相应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本细则。 2、监理控制的基本手段、要点及方法 为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深入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各道工序中去,并采用一定的监理手段,对施工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监督和管理。重点控制的分项工程: 2.1、施工准备:测量基线布置;机械设备进场。 2.2、土石方工程主要控制开挖范围及边线,高程控制、土质、分层厚度和压实度。 2.3、路肩墙的砌筑 1)、准备工作: ①制作石料试件,进行材质试验。 ②进行砂浆试配,确定砂浆配合比。 ③将上述试验、检验结果及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报监理审查、备案及签证。 2)、浆砌块石施工程序及方法: 施工程序为:基础开挖与块石、砂、施工用水的运输同步进行,在基础开挖完并经验收合格、签证后开始砌筑。块石用车或人工运至工作面附近,然后人工抬运至工作面;砂浆采用拌合机或人工拌制,再用胶轮车或人工挑运至工作面。 ①、基础面砌筑方法 要严格注意砌体与基础结合面的处理。先将验收合格的基础面清理干净,铺3~5cm水泥砂浆,再铺筑第一层块石(大面朝下)。浆砌石筑应采用座浆法,即先铺一层砂浆再安放块石。块石应被砂浆包围,不能在形成空隙,块石之间的空隙先灌砂浆,再用小石块塞缝。下一层砌筑完毕后接着再铺砂浆进行上一层的砌筑。 ②、面石的砌筑方法 为了保证砌体表面的平整,面石应选用较为平整方正的块石。面石砌筑前应放样立标,拉线砌筑。砌石应平整、稳定、密实和错缝。砌筑时采用一丁一顺。 ③、腹石的砌筑方法 座浆:浆砌块石座浆厚度要求5cm左右. 座浆一般比砌石超前0.5~1m左右。 安放块石:把洗净的湿润块石安放在座浆上,用锤敲击石面,使座浆溢出为度。水泥砂浆灌缝宽度为2~4cm,错缝为2~4cm,错缝为2~3倍缝宽。 3)、浆砌石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①、砂浆塌落度控制在30mm~50mm之间,当天气变化时,作适当调整。砂浆采用0.35m3的拌合机拌制,运输采用胶轮车或人工挑运。施工用砂浆应随拌随用,严禁在使用过程中加水,本工程采用325#P.0水泥,施工间歇时间在下表规定范围内。 砌筑时气温(℃) 允许间歇时间(min)325#普通硅酸盐水泥 20~30 90 10~20 135 5~10 195 ②、用于浆砌的块石,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层和裂纹,在使用前消除表面的泥垢和水绣杂质,冲洗干净。块石厚度不应小于200mm,重量不应低于30~50kg,小于此规格的块石(称为片石)用于塞缝,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的10%,砌筑时块石大小应搭配均匀。 ③、砌筑中因故停顿,已砌砂浆超过初凝时间,应待砌筑的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能继续施工。在恢复砌筑前,应将前一层砌体表面松动岩块、浮碴消除,并用高压水清洗干净。局部光滑的砂浆表面要凿毛,冲洗并排出积水、积渣,在保证砌筑面干净湿润的前提下,才能继续砌筑。 ④、砌筑质量 ⑴、平整:同一层面应大致砌平,相邻砌石高差小于20~30cm,每个分层高度找平一次。 ⑵、 稳定:块石安砌必须自身稳定,大面朝下,适当摇动或敲击,使其平稳。 ⑶、 密实:铺浆必须全面均匀,厚度宜在30~50mm,随铺浆随砌筑,砌缝需用砂浆填充饱满(用片石塞缝时应先铺浆后塞缝),全面有序地插捣密实,竖缝填塞砂浆后应插捣至表面泛浆为止。砌筑时严禁无浆直接贴靠,严禁先堆石后用砂浆灌缝。 ⑷、 错缝:同一砌筑层内,相邻石块应错缝砌筑,不允许存在通缝。上、下相邻砌筑的石块也应错缝搭接。两分层高度间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避免竖向通缝。必要时,在一定位置设置丁石。 ⑸、 养护:浆砌石体露面在砌筑12~18小时之后应及时养护,且经常保持外露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14天。 ⑹、抹面:浆砌石施工完毕后,首先将抹面部位进行凿毛、清理,用高压水冲洗,清除浮碴和污渍,并保持工作面湿润。按设计要求拌制M10水泥砂浆,均匀地抹在工作面上。抹面要求平整、压实、抹光、养护14天。 ⑺、浆砌石体轮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及相关规范规定。 4)、路基工程:主要控制断面尺寸、高程;基床、基底、路基面的压实度,必须做到分层压实。 5)、填料的质量要求,压实度及平整度的控制。 2.4.碎石基层 2.4.1粗集料:采用硬质岩石(卵石粒径≥8CM)轧制成的碎石。实质应坚硬、耐磨、洁净,形状接近立方体,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二级。最大公称粒径不应超过26.5㎜,空隙率小于47%,坚固性不大于8%,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5%,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大于1%,含泥量不大于1%,碎石中粒径小于0.075㎜的石粉含量不大于1%,软弱颗粒含量不大于5%。 2.4.2细集料:采用碎石料加工过程中的细料部分,及无污染的天然砂,有机质含量不宜超过2%,含泥量不得大于3%。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大于0.5%,细集料级别应不低于二级。 6)、碾压是路基工程的一个关键工序,有效地压实路基填筑土,才能保证路基工程的施工质量。除了采用透水性的砂石材料外,其它填料均需要使用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内,方可进行碾压。因此,在施工中应分层碾压,同时必须经常检查填土的含水量,并按规定和要求检查压实度。 3、质量控制方法 A、制定详细质量管理监理预控制方案 B、严格进行原材料检验及实验; C、认真复核施工测量; D、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程序; E、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F、规范监理工程师施工过程监控: G、加强对质量缺陷事故处理的管理: 4、混凝土路(机耕路、生产路、田间路)质量标准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备注 1. 基 层 (1) 材料 材料合格,级配符合设计要求 (2) 厚度 平均值不小于设计,极小值大于设计值的85% (3) 宽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4) 铺设质量 平整、密实,符合设计要求 2. 路 面 (1) 材料 材料质量和级配符合设计要求 (2) 宽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3) 厚度 平均值不小于设计,极小值大于设计值的90%,或符合JTB F80/1-2004的规定 (4) 混凝土浇筑 振捣密实,无蜂窝、洞穴,外观质量合格,养护及时、符合要求 (5) 混凝土结构强度 经检测,混凝土试块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6) 平整度 15mm 3m靠尺平行于轴线连续测量10尺,每尺量一个最大值 第三章 灌排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根据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以及《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l03—95)、《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236-1999)、《泵站技术规范(技术管理分册)》(SD204—86)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2、供水管路工程施工过程监理 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质量负责人和施工安全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2 施工单位应选派有经验的施工监督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监督和指导,并与监理人密切合作,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供必要的资料。 2.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管材管件、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验收;隐蔽工程应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4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管材管件材料采购、工程进度、设计变更、质量事故处理、中间验收、技术洽商等记录。 2.5 应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完成。 2.6 管沟开挖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土方开挖工序要求。 2.7 管道安装必须按照干、支管顺序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管道应按设计要求平顺放入管槽内,不得悬空和扭曲。管道安装期应集中,不得抛洒、拖拉和暴晒。塑料管道与道路交叉处埋深不应小于100cm,并应加保护管。 2.8 管道及管件的安装过程中,应在管段无接缝处先覆土,待安装完毕,经冲洗试压全面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回填。回填时应注意保护管道。 2.9 管道的冲洗和试运行应在管槽回填之前进行,冲洗完成后应编写冲洗和试运行报告。 2.10 管道工程验收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68)。 3、微灌、喷灌施工过程监理 3.1、田间微灌工程安装监理的一般规定 (1)田间微灌工程指微灌系统支管以下(不含支管)的灌溉设施,包括旁通、毛管、灌水器(滴头或微喷头); (2)按设计文件要求,全面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 (3)按标准规定抽检待安装的灌水器、管和管件,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3.2、田间微灌工程安装监理要点 (1)支管及旁通安装 ①按设计要求铺设支管,在支管上安装旁通。安装前应检查旁通管外形,清除管口飞边、毛刺,抽样量测插管内外径,符合质量要求方可安装; ②支管上打孔方法与要求:应按设计要求在支管上标定出孔位;用手摇钻或专用打孔器打孔,钻头直径应小于旁通插管外径1mm,钻孔不能倾斜,钻头入管深度不得超过1/2管径; ③将止水片套在旁通插管上,插入孔内并扎紧; (2)毛管或微灌管(带)安装 ①按设计要求由上而下依次安装; ②管端应剪平,不得有裂纹,并防止混进杂物; ③连接前应清除杂物,将毛管套在旁通上,气温低时宜对管端预热; ④微灌管(带)宜连接在引出地面的辅助毛管上。 (3)滴头安装 ①应选用直径小于灌水器插头外径0.5mm的打孔器在毛管上打孔; ②应按设计孔距在毛管上冲出圆孔,随即安装滴头,严禁杂物混入孔内; ③微管滴头应用锋利刀具剪裁,管端剪成斜面,按规格分组捆放; ④微管插孔应与微管直径相适应,插入深度不宜超过毛管直径的1/2,并应防止脱落。 (4)微喷头安装 ①微喷头直接安装在毛管上时,应将毛管拉直,两端紧固,按设计孔距打孔,将微喷头直插在毛管上; ②用连接管安装微喷头时,应按设计规定打孔,连接管一端插入毛管,另一端引出地面后固定在插杆上,其上再安装微喷头; ③插杆插入地下深度不应小于15cm,插杆和微喷头应垂直于地面; ④微喷头安装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0cm。 3.3、田间喷灌工程安装监理的一般规定 (1)目前采用的喷灌工程一般有固定式喷灌和半固定式喷灌。固定式喷灌是干支管埋设在地下的灌溉设施,田间安装部分包括竖管和喷头;半固定式喷灌是干管埋在地下而支管移动,田间安装包括移动式支管、支架、竖管和喷头。 (2)固定式喷灌的竖管和喷头安装前,干支管埋设工程已验收合格; (3)按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前核对支管及喷头的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和连接尺寸,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4)应对喷头进行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三件,抽检不合格,再取双倍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测。复测结果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全批作为不合格。 3.4、田间喷灌工程安装监理要点 (1)固定式喷灌的竖管和喷头安装 ①按设计要求将竖管与支管连接,再将喷头安装在竖管上; ②检查竖管外螺纹是否有碰伤现象,竖管安装应铅直、稳定; ③检查喷头各转动部分动作是否灵活,弹簧是否锈蚀; ④支管与竖管、竖管与喷头的连接应密封可靠。 (2)半固定式喷灌的安装 ①应对移动管道逐节进行检查,管和管件应齐全、清洁、完好,止水橡胶圈应洁净、具有弹性; ②管道铺设应从进水口开始逐节进行; ③管接头的偏转角不应超过规定值; ④支架和竖管应稳定直立,竖管与喷头的连接应密封可靠。 4、施工质量控制 4.1 在供水管路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1)管线施工放样; (2)管材质量和标准; (3)管槽的开挖深度和宽度; (4)管道的安装; (5)管道回填质量; (6)阀门、管件的安装; (7)阀门井和排气井的设置。 (8)管道冲洗、消毒及试运行。 4.2 应按照管线设计布置进行管线施工放样,做好管线标高、位置、坡度等测量记录,填写《测量复核记录》。施工放样应从水源井开始控制干、支管进水口位置,用经纬仪从干管出水口再放支管线,并标明各级管路进出口设计标高。主干管每隔30米设一标桩;分水、转弯、变径处应加设标桩;地形起伏变化比较大的地段,宜根据地形情况应加设标桩。 4.3 应提供PVC管道及其他构铸件出厂证明及施工现场复检质量鉴定报告。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试验/检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报告等,经监理、质监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4.4 管沟开挖按照设计断面进行,满足施工空间。如果管沟土方由人工进行开挖,开挖后的土料应放置沟槽一侧,土堆底边与沟边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备回填。 4.5 供水管置入管沟之前,沟底应先略加夯压以沟底无浮土为准。沟底回填15cm厚(压实厚度)沙或细土并予刮平压实,使供水管与沟底紧贴而无间隙,再继续填至管面上10cm进行夯实。然后再进行剩余回填,其材料可使用原挖出的土方,但其中不可含石块 (直径10cm或体积250cm3)、土块或其他杂物,夯实度至少85%以上。 4.6 管沟回填前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质检人员、监理、设计、建设等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该项工作由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主持,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7 PVC管道安装。管材运至现场后放置沟槽一侧,安装前,应对规格和尺寸进行复查;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混入杂物。被粘接的管端、管件应清除污迹,并进行配合检查。承插管轴线应对直重合,承插深度应为管外径的l~1.5倍。插头和承口均匀涂上粘合剂后应适时承插并转动管端,使粘合剂填满间隙。粘接后8h内不得移动管道。 4.8 PE管安装。购管材运至现场后放置沟槽一侧,塑料管安装前,应对规格和尺寸进行复查;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混入杂物。对管口进行加热,待管口变软后即可插接,并用管箍或铁丝扎紧。聚乙烯管承插深度直为管外径的1.1倍;直径为25mm以下管道的承插深度可取1.5倍。 4.9 阀门安装。金属阀门与塑料管的连接:直径大于65mm的管道,宜用金属法兰连接,法兰连接管的外径应大于内径2~3mm,长度不应小于2倍管径,一端加工成倒齿状,另一端牢固焊接在法兰上;将塑料管端加热后及时套在带倒齿的接头上,并用管箍上紧;直径小于65mm的管道可用螺纹连接,并应加装活接头;直径大于65mm以上的阀门应安装在底装上,底座高度宜为10~15cm;截止阀与逆止阀应按流向标志安装,不得反向安装。塑料阀门安装用力应均匀,不得敲碰。 4.10 打压试水。管道安装结束后,先进行部分回填,管道接口处不许填土,以便检查打压时是否漏水。必须对每条管道进行水压试验,试水前应做好以下工作:安装好测压仪表,认真检查被测管道系统、设备是否安全,进排气阀是否畅通,安全阀、给水栓是否启闭灵活;管道试水时气温应不低于5℃;按照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保压时间,检查管道系统的渗漏情况并做好标志和记录;试水不合格时应采取修补措施,在修补处达到预期强度后重新试水,直至合格。 4.11 管道试水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回填应按有关要求程序进行,采取分层压实法,回填密度应不低于最大密度的90%,对管道系统的关键部位的回填应分层夯实,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4.12 系统试运行。全部工程完毕后,重点检查水源、水泵、管网系统的工作状况,符合要求后进行系统的试运行,试运行要明确运行调试的顺序、观测部位、观测项目和观察人员,将试运行结果按有关要求记录归档。 5、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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