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鹤山天欣稻香饮食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分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鹤山天欣稻香饮食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分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3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鹤山天欣稻香饮食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分公司
建设单位
鹤山天欣稻香饮食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分公司
法人代表
钟子瑜
联 系 人
邓锦华
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689-709号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501房
联系电话
18664884711
传 真
/
邮政编码
510280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689-709号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501房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þ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444.6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500
环保投资
(万元)
8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3%
评价经费
(万元)
0.8
预期投产日期
2014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前言
鹤山天欣稻香饮食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分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拟设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689-709号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501房。本项目所在建筑为盈熙商贸中心,盈熙商贸中心为1栋地上15层(部分5层)、地下1层的商业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70883.5m2。各层使用功能分别为:地下1层为非机动车车库、设备用房等;首层至第五层为盈熙商贸中心裙楼,属于商业用房,其中第四、第五层部分设置餐饮功能;第六层至第十五层为盈熙商贸中心塔楼,属于办公用房。本项目位于盈熙商贸中心裙楼第五层东侧,项目上方为裙楼天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的相关规定:“餐饮场所建设项目,设6个基准灶头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为餐饮项目,设有多台炉具,共折合为37个基准灶头(详见表1),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以鹤山天欣稻香饮食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分公司为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相关环保报批手续。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689-709号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501房,总建筑面积为3444.66m2。项目主营中餐制售,每天供应早茶、午饭、晚饭共计3餐,拟设餐位700个,营业时间为上午7:00~晚上22:00,每天营业15小时,年工作时间365天。本项目拟聘请员工110人,员工在项目内就餐、不在项目内住宿。本项目拟设1个厨房,位于项目东南部区域,厨房内设置的炉具详见表1。
表1 本项目厨房设置炉具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烟罩面积(m2)
折合基准炉头数(个)
使用能源
1
微波炉
2
--
37
管道天然气、电能
2
面火炉
1
12.48
3
八头煲仔炉
1
4
下局炉
1
5
炉背双层柜
1
6
单掩门鲍鱼柜
1
7
单头电磁小炒炉
1
8
单头电磁中炒炉
1
9
双头燃气小炒炉
3
10
单头电磁平头炉
2
5.4
11
三门电力蒸柜
1
12
三门燃气蒸柜
1
13
推车式蒸柜
1
14
单头电磁平头炉
1
6.24
15
四头煲仔炉
1
16
烧猪炉
1
17
烧鸭炉
1
18
程控式万能烧鹅炉
1
19
单门发酵柜
1
2
20
单层电局炉
3
21
单头电力蒸气炉
1
7.92
22
双头电力蒸气炉
1
23
肠粉炉连保鲜柜
1
24
单头电磁小炒炉
1
25
电煲粥炉
1
26
单头电力灼炉柜无门
1
5.85
27
电平扒炉连座无门
1
28
双缸电炸炉柜无门
1
29
四头煲仔炉连座柜无门
1
30
六格电热汤池柜无门
1
31
双门电热蒸饭柜
1
合计
37
39.89
37
/
三、配套设施情况
1、能源消耗
本项目供电由市电引入,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预计用电量为36万度/年。本项目厨房内炉具使用管道天然气和电能为能源。
2、给排水系统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计划用水量为67087t/a,排水量为60378.3t/a,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厨房含油废水排放量预计为157.5m3/d,项目厨房产生的含油废水经简易隔渣后进入盈熙商贸中心现有的三级隔油隔渣池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纳入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空调通风系统
本项目使用中央空调进行制冷,配套2台冷却塔,采用模块水冷冷水机组制冷,单台模块主机输入功率为20.7KW,13台共计269.1KW,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设在盈熙商贸中心5层裙楼天面。项目厨房设抽排风系统。
4、其它
本项目不设锅炉。
四、产业政策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饮食业单位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配套的饮食业单位宜设在商业服务区域内”。
根据《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穗府[2008]46号)第二条规定和《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它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1)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2)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4)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m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m的。”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689-709号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501房,所在建筑物盈熙商贸中心属于商业办公用房;本项目所在楼层为第五层;首层至第五层为盈熙商贸中心裙楼,使用功能为商业用房,其中第四、第五层部分设置餐饮功能;第六层至第十五层为盈熙商贸中心塔楼,使用功能为办公用房;本项目所在建筑与周边办公楼的最小距离为22m;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15层楼顶向东排放,排放高度为45m。
因此对照上述规定,本项目的选址可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符合《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及《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合法的。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原为空置商铺,故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本项目地理位置图、四置图详见附图一及附图二。
本项目周边以住宅楼、商业楼、城中村片区、小型工厂为主,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小型工厂产生的噪声;盈熙商贸中心附近餐饮单位、附近商住楼居民产生的油烟废气及项目四周道路过往机动车排放的尾气。
上述污染源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至今尚未造成明显的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项目地理位置及四置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689-709号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501房,所在建筑为盈熙商贸中心。盈熙商贸中心东面相隔25m为多家工厂和城中村片区;南面相隔30m为尚领雅筑(18层住宅楼);西南面相隔180m为锦绣星城(19层住宅楼);西面相隔180m为中国电信数据中心大楼;西北面相隔65m处为在建办公大楼(9层),200m处为心江南(30层住宅楼);北面相隔22m为在建办公大楼(9层)。
本项目位于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项目东、南、北面为所在建筑边界;西面相邻为空置商铺。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一、项目所在建筑四置情况详见附图二。
二、地貌、地质
海珠区位于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北部,西北部往东为一系列略有起伏的低丘岗峦,最高处的圣堂岗海拔54.3 米。海珠区东、南部为平原,河网密布,海拔10 米以下。地貌类型可分为低丘、台地和平原。低丘海拔一般约50 米;台地分二级:一级海拔约40 米左右,主要分布在新村、台涌、石榴岗、仑头一带;另一级海拔约20 米,分布在南石头、沙溪、康乐、敦和、大塘、赤岗一带。平原海拔10 米以下,大片分布在东南部地区。区内土壤主要分三个土类:赤红壤、潮沙泥土和菜园土。
三、气象气候
辖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四周环水,气候具有海洋性较强的特点。大部分地区不受“城市热岛”效应影响,年平均气温21 ℃,最热为7月,平均气温28.4 ℃,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13.3 ℃,年温差15.1 ℃。全年无霜期长达338天,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为1694.1 毫米,降雨量以夏季最多,达733 毫米,占全年降雨量43.3 %;冬季最少,只有116.1 毫米,占全年降雨量的6.9 %。一年中各月降雨量以5月最多,达293.8 毫米,占全年的降雨量的17.3 %;最少为12月,只有24.7 毫米,仅占全年降雨量的1.5 %。冬、夏季风的交替是区内季风气候突出的特征。冬季吹偏北风,干燥寒冷,夏季吹偏南风,夏季风转换成冬季风一般在9月份,而冬季风转换为夏季风则在4月份。4~8月是夏季风盛行的季节,其中4~7月盛行东南风,各月东南风的频率几乎相等,均在15 %-16 %,8月受热带辐合带影响,风向转为东风,频率为11 %,前后历时5个月。9月至次年3月是冬季风盛行的季节,吹北风,频率从9月起逐渐增大,最大频率出现在11月,达32 %,以后逐渐减弱,前后历时7个月。夏季常有台风侵扰,风速可达28 米/秒,绝对最大风速达33.7 米/秒(1936年8月17日)。
四、水文
辖区受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前后航道环绕,东南部地区河网密布,主要水系有西北部的海珠涌、东北部的黄埔涌、南部的赤沙滘—石溪涌3个水网系统。受潮汐影响,雨季容易受到来自北江、西江和流溪河洪水的袭击。珠江广州河段受珠江口潮汐的影响,水流呈每日两涨两退的不规则半日潮,年平均高潮位为0.77 米,平均低潮位为 -0.61 米。广州后航道丰水期以径流控制为主,枯水期以潮汐控制为主。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进入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689-709号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501房,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属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区古称“江南洲”,位于广州市的中部,由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前后航道所环绕,是四面环水的天然良壤。海珠区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个素有广州“南肺”之称的绿色岛区。全区面积90.40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46.47 公顷。该区现有下辖18条行政街,257个居委会。根据海珠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海珠区简况如下:
一、社会经济结构
2013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新型城市化发展为引领,以海珠生态城建设为契机,提早谋划、攻坚克难、加快发展促转型。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区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全年GDP增长12.5%,第三产业比重首超85%,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GDP总量突破1100亿元,增速创“十二五”以来新高。据初步核算,2013年,全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142.75亿元,比上年净增142.1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5%,GDP增速排名全市第四,为 “十二五”以来增速最高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6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166.93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973. 26亿元,增长13. 6%。经济密度达12. 64亿元/平方公里。
第三产业比重首超85%。随着我区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广州地铁、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等企业迁入海珠并不断发展壮大,我区第三产业蓬勃发展,201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 6%,第三产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0. 4%,拉动我区经济增长11.3个百分点,是推动我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0.2:16.3:83.5调整为0.2:14.6:85.2,第三产业比重比2012年提高1.7个百分点,首次超过85%。
财税收入较快增长。2013年,全区税收总收入155. 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国税收入66.55亿元,增长36.1%,为区财政贡献收入8.38亿元;地税收入89. 09亿元,受“营改增”因素影响,同比下降0.6%,为区财政贡献收入24.03亿元。三次产业分别实现税收0.05亿元、31.23亿元和124.36亿元,第二、三产业分别占比20.1%和79.9%。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63亿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6.6%。增速比2012年加快4.1个百分点。其中车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四个税种增速较快,同比分别增长54.0%、48.8%、36.2%和20.9%。农业生产稳定。2013年,全区农业总产值4.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2%。全年蔬菜产量1.81万吨,水果产量1.09万吨,合计实现产值1.54亿元,增长9.7%;水产品产量0.27万吨,实现产值2.48亿元,下降0.1%。
工业生产稳步增长。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2.26亿元,同比增长14.8%。分注册类型看: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实现产值132.19亿元、三资企业实现产值68.22亿元、国有经济实现产值32.11亿元,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4.5%、28.2%和13.3%;分行业看,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实现产值22.73亿元,增速高达32.5%,成为医药制造业和饮料制造业之外的第三大行业。工业企业产销情况较好,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达99.5%。
建筑业产值较快增长。2013年,全区资质四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增加至103家,比上年同期净增21家,实现产值372.11亿元,比上年增长40.1%,其中建筑工程产值341.00亿元,增长41.3%;安装工程产值14.59亿元,增长5.3%;其他产值16.52亿元,增长57. 2%。
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按法人在地统计口径,2013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3. 26亿元,同比增长28.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64.96亿元,增长36.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其中国有投资338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7.0%;民间投资209. 26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5.3%;港澳台投资27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6%;外商投资7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2%。
消费市场繁荣活跃。2013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1.31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621.59亿元,增长15.5%,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09.72亿元,增长13. 5%。
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全区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620.93亿元,比上年增长36.3%,其中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额2810.98亿元,增长41.4%;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额809.95亿元,增长21.3%。
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保利房地产集团、中交四航工程勘察设计院、金域医学检验中心等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带动我区房地产业、科研技术服务等行业较快发展,2013年,全区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613.13亿元,同比增长14.3%,比GDP增速快1.8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占全区GDP的比重达53.7%,拉动全区经济增长7.6个百分点。
战略性主导产业支撑作用增强。2013年,全区会展、商贸、科技服务和文化创意四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350.71亿元,增长14.1%,增速比GDP快1.6个百分点,占全区GDP的30.7%,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其中商贸业和科技服务业较快发展,商贸业实现增加值205.71亿元,增长19.0%;科技服务业实现增加值73.14亿元,增长14. 8%。
会展经济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2013年,琶洲地区展馆面积增至54万平方米,共举办展会201场,展览面积808万平方米,分别增长11.7%和6.2%,中国广州国际家具博览会等10万平方米以上超大型展览面积规模约占全国1/4。会展经济带动住宿餐饮业较快发展,朗豪酒店投入使用,全区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45.25亿元,增长20.4%。
重点企业发挥重要作用。2013年,我区新认定了广州地铁、汇美服装等一批新的重点企业,全区重点企业由2012年的95家增加到105家。实现增加值296. 44亿元,同比增长14.6%,比GDP增速快2.1个百分点,占全区GDP的比重达25.9%;重点企业实现税收收入68.16亿元,占全区秘收总收入的比重达43.8%。
外资外贸形势基本平稳。2013年,全区合同利用外资1.96亿美元,增长5.3%;实际利用外资1.70亿美元,增长3.0%。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30.06亿美元,下降7.7%,其中进口6.88亿美元,下降42.5%;出口23.18亿美元,增长12.5%。出口目的地前三位的国家(地区)分别为非洲、东盟和亚洲其他国家(地区),出口额分别为5.31亿美元、3.75亿美元和3.29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22. 9%、16. 2%和14. 2%,增速分别为8.0%、12.5%和58.7%。
二、教育和科技
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出台实施了《海珠区来穗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确定了23所公办中小学、共计400个小学和初中学位接受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子女申报。全区现有各类公办学校(含幼儿园)107所,民办学校(不含培训机构)182所,在校学生16.8万人,小学、初中适龄儿童毛入学率均达100%;小学、初中教育巩固率分别为94. 8%和95. 6%,“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100%。
科技事业稳步发展。2013年末,我区经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共有61家、市民营科技企业147家、市创新型企业7家、市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省创新型企业3家。截止12月底,获得国家、省和市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共计13批次49项1662万元。1~11月全区专利申请量为2755件,同比增长30.2%,专利授权量1798件,同比增长13.9%。我区首次被国家科技部评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
三、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在海珠湖成功举办为期18天的“美在花城”游园灯会系列活动,开展了29场展览、1022场电影放映、500多场群众文化活动等,区图书馆连续五次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目前总藏书量30万册,进馆74万人次;书刊文献外借人次1.1万人次,书刊文献外借册次20万册次。启动海珠区地方文献征集工作,收编文献3000多件,目前已在区内建立了10所图书分馆,举办各类讲座15次,参加人数4500人;组织各类培训班、讲座200余次,参加人数达15000人次。
卫生事业持续发展。2013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70间,其中医院2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3间,门诊部45间,卫生所、医务室、诊所1 3 1间,公共卫生机构28间,其他卫生机构2间;拥有医疗床位8273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1281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192人,注册护士5481人,药师(士)782人。
体育事业扎实推进。2013年,我区新建和重建健身路径28条,新建室内体育活动室7个、篮球场1片,辖内共有健身路径305条,室内体育活动室7个。全年参加省市组织的体育活动32项,直接参与人数5000人次,组织各级区内活动220项,参与人数47万人次,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2013年末,我区共有276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其中国家级9人,一级163人,二级379人,三级2209人。区属场馆接待锻炼群众85万人次,享受免费或优惠群众达48.8万人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达50%。
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户籍人口有所增加。2013年末,全区户籍人口98.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4万人。全区人口出生率9.10‰,死亡率6.25‰,自然增长率2. 84‰。
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013年,我区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61元,增长10.1%。
民生投入不断增加。不断加大民生和公共事业方面的投入,2013年,区财政投入民生和各项社会公共事业资金46.50亿元,占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0%,其中教育支出19.59亿元,比2012年增加1.49亿元,增长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0亿元,增加1.09亿元,增长23.2%;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70亿元,增加0.12亿元,增长21.1%。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3年末,全区各险种参保人数达208.17万人次,增长8.4%,参加养老保险36.99万人,增长14.9%;参加失业保险36.49万人,增长14.7%;参加工伤保险32.23万人,增长10.5%;参加生育保险26.24万人,增长28%;参加医疗保险76.22人,下降2.7%。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2013年末,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9间,床位3242张。2013年7月起,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4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10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3890万元,提供医疗救助1.4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652万元。投入3600万元购买社工服务,服务群众达23万人次。举办“首届海珠区慈善项目推介会动员大会”,推介我区63个慈善项目。全年共募捐1430万元,创历年之最。
五、生态环境
加快实施花城绿城水城建设。加快推进万亩果园湿地保护、海珠湿地二期和新港东路、新活中路“一路一景”项目开工建设。完成高快速路“净化、绿化、美化”整治。新增绿道15公里,全区绿道达141公里。成功举办第二十届广州市园林博览会。强化治水工作,整治万亩果园河涌,海珠生态城河涌整治一期工程进场施工,石榴岗河水质稳定达标。
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区属13家燃煤、燃重油锅炉企业全部停产、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527家餐饮业安装了油烟在线监控设备。深化垃圾分类成果,完善社区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开展布碎垃圾工业化回收处理,推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全区生活垃圾同比减量5.6%,217个社区通过市垃圾分类验收。
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小洲村、黄埔村“美丽乡村”试点创建工作通过市验收。在城中村推行村巴试点,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打造“平安细胞”,建成24个平安幸福出租屋小区、29所市安全文明校园。开通广州市首条双层巴士旅游公交试验线,推进公共自行车免费半小时项目。
六、文物保护
评价范围内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
项 目
类 别
1
水环境功能区
外排污水纳入沥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受纳水体的功能为工农业景观航运用水,属Ⅲ类水,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
大气环境功能区
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属2类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是否风景保护区
否
6
是否水库库区
否
7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属沥滘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8
是否管道天然气管网区
是
9
是否使用预拌混凝土
是
10
是否属《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范围内
本项目为非工业生产项目,本条文不适用
11
是否敏感区
否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属于沥滘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其排放的污水纳入沥滘污水处理厂经生化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根据《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2011年)和《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11年),本项目污水受纳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的水体功能为工农业景观航运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表根据广东广州长洲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进行评价,监测时间段为2014年11月28日00:00~20:00,每四小时监测一次(共6次监测),监测情况见表3。
表3 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长洲断面监测数据 [单位:mg/L]
项目
监测时间
监测值
平均值
三类标准值
标准指数(无量纲)
DO
00:00
1.28
1.45
≥5
7.39
04:00
1.69
08:00
1.39
12:00
1.51
16:00
1.65
20:00
1.20
氨氮
00:00
0.70
0.62
≤1.0
0.62
04:00
0.44
08:00
0.45
12:00
0.89
16:00
0.68
20:00
0.55
pH
00:00
7.00
6.92
6~9
0.08
04:00
6.97
08:00
7.00
12:00
6.96
16:00
7.01
20:00
6.68
高锰酸盐指数
00:00
3.02
3.31
≤6.0
0.55
04:00
3.77
08:00
3.55
12:00
3.18
16:00
3.39
20:00
2.92
从监测数据可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黄埔航道长洲断面中除溶解氧外,其它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值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该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一般。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为评价本项目及其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报告表根据广州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有关监测统计结果进行评价,监测点为海珠沙园,监测时间为2014年11月28~30日监测数据见表4。
表4 海珠沙园监测点环境空气监测数据 [单位:ug/m3]
监测因子
实时浓度值
标准值
实时浓度值占标率%
超标率%
SO2
1小时平均浓度
11~22
500
2.2~4.4
0
NO2
1小时平均浓度
47~60
200
23.5~30.0
0
PM10
24小时平均浓度
81~95
150
54.0~63.3
0
PM2.5
24小时平均浓度
57~65
75
76.0~86.7
0
O3
1小时平均浓度
12~34
200
6.0~17.0
0
根据以上监测结果分析,该区域环境空气中各项监测因子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文)的规定,本项目选址的声环境功能属2类区,故项目四周边界的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情况,环评单位分别在建设项目东、南、西、北边界外一米共布设4个监测点进行环境噪声现状监测,昼间监测安排在10:00:00~22:00,夜间监测安排在22:00~2:00,监测结果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编号
监测地点
监测结果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东边界
57.8
45.7
60
50
2
南边界
55.2
44.2
60
50
3
西边界
58.7
42.1
60
50
4
北边界
57.5
43.7
60
50
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边界的昼、夜间环境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689-709号盈熙商贸中心第五层501房,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主要为附近居民及写字楼办公人员。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和保护级别见表6。
表6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和保护级别一览表
保护目标
敏感点建筑与项目关系
对何种污染物敏感
保护级别
名 称
性质
方位
距离(m)
在建办公大楼
商业
北面
22
大气和噪声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
在建办公大楼
商业
西北面
65
城中村片区
商住
东面
25
尚领雅筑
住宅
南面
30
锦绣星城
住宅
东南面
180
心江南
住宅
西北面
200
本项目投产后,应保证项目四周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纳污水体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不因本项目建设及使用产生明显影响。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预处理后汇合生活污水(其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一起排入市政管网,排放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动植物油≤100 mg/L 、LAS≤20 mg/L、 NH3-N:无要求。
(2)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适用于大型规模饮食业单位的标准要求(即净化设备效率达到85%以上,油烟浓度≤2.0mg/m3)。
(3)项目四面边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建设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由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统一分配,本项目不另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用房属于租赁性质,建设单位只需对租用场地进行装修即可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不存在大型土建建筑施工污染,但装修过程仍产生少量装修垃圾、废弃材料、生活垃圾、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扬尘及有机废气等。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
餐饮垃圾
厨房含油废水、油烟废气、热蒸汽、厨房作业噪声、风机噪声
食品采购
食品粗加工
食品烹饪
客人就餐
餐具清洗
厨房含油废水、餐饮垃圾及废油脂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
本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工艺流程比较简单,主要是从外部购入各类食品材料,再进行分类、采摘和清洗,在厨房加工、烹饪后,供客人食用,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油烟废气及热蒸汽、空调模块主机运行噪声、冷却塔噪声、冷却水泵噪声、厨房作业噪声、风机噪声、厨房含油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及废油脂等。
主要污染工序
一、建筑施工期间污染源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建筑物内商业用房进行经营,施工期只需对租用房进行装修,不需进行土建施工。因此施工期污染主要集中在室内装修环节,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装修扬尘、涂料有机废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及清洗污水、装修施工机械噪声及废弃材料。由于本项目建设规模不大,装修期短,产生的环境影响随装修期结束而停止。
1、施工废水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有SS、CODCr、BOD5、NH3-N。
2、施工大气影响
项目施工时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室内装修时产生的扬尘、有机废气。
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扬起和洒落产生的粉尘。装修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装修过程中使用的胶合板、细木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油漆涂料等挥发的有毒气体,其成分主要为甲醛、苯、醚、酯、醇、氡、聚氯乙烯、乙苯、多环芳烃等。
3、施工噪声影响
装修噪声来自各种钻机、压缩机、切割机、电锯等机械噪声,声级为70~90dB(A),会对区域内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剩余废物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装修产生的水泥沙浆抹面、内外墙涂料、塑料、软包装、废电线金属、木屑等边角材料废弃物。
二、运营期污染源
1、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不设锅炉及备用发电机,厨房炉具使用管道天然气和电能为能源,管道天然气和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SO2及NOx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油烟废气及热蒸汽。
油烟废气是厨房在进行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出来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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