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 30本规范适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00;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350下列城镇供热管网设计:1 以热电厂或锅炉房为热源,自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供热管网;2 供热管网新建、扩建或改建管线、中继泵站和热力站等工艺系统。热力网 以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为热源,自热源经市政道路至热力站供热管网。 (2.5MPa,200)2.1.10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 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直燃机房等小型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95,和热用
2、户室内系统连接室外热水供热管网。2.1.11无赔偿敷设 直管段不采取人为热赔偿方法直埋敷设方法。当无建筑物设计热负荷资料时,民用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采暖热指标推荐值同02版区分,区分了未采取节能方法热指标和采取节能方法热指标。 热指标供热管网热损失按5考虑当凝结水回收时,用户热力站应设闭式凝结水箱并应将凝结水送回热源。当热力网凝结水管采取无内防腐钢管时,应采取方法确保凝结水管充满水凝结水管道宜采取含有防腐内衬、内防腐涂层钢管或非金属管道。非金属管道承压能力和耐温性能应满足设计技术要求。热力网管沟内不得穿过燃气管道。8.2.21 当热力网管沟和燃气管道交叉垂
3、直净距小于300mm时,必需采取可靠方法预防燃气泄漏进管沟。8.5.1 热力网管道干线、支干线、支线起点应安装关断阀门。10.1.3 站房设备间门应向外开。热水热力站当热力网设计水温大于100,站房长度大于12时,应设2个出口。蒸汽热力站均应设置2个出口。安装孔或门大小应确保站内需检修更换最大设备出入。多层站房应考虑用于设备垂直搬运安装孔。11.3.5 阀门、法兰等部位宜采取可拆卸式保温结构。11.4.3 架空敷设管道宜采取镀锌钢板、铝合金板、塑料外护等做保护层,当采取一般薄钢板作保护层时,钢板内外表面均应涂刷防腐涂料,施工后外表面应刷面漆。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 :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
4、、直燃机房等小型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95,和热用户室内系统连接室外热水供热管网。14.1.1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设计时,应计算建筑物设计热负荷。对现有建筑应调查历年实际热负荷、耗热量及建筑节能改造情况,按实际耗热量确定设计热负荷。 14.1.2 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供热管网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1 热力站间接连接系统街区热水供热管网水质,应满足规范第10.3.12条要求。2 连接锅炉房等热源街区热水供热管网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对热水锅炉水质要求。3 应满足室内系统散热设备、管道及附件要求。14.1.3 用于生活热水
5、系统管网水质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要求14.2.1 管网管径和循环泵设计参数应依据水力计算结果确定。当热用户分期建设时,应分期进行管网水力计算,应按计划期设计流量选择管径,分期确定循环泵运行参数。 14.2.2 对整年运行空调系统管道,应分别计算采暖期和供冷期设计流量和管网压力损失,分别确定循环泵运行参数。14.2.3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管网,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7.1.1条计算。生活热水系统管网,设计流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确定。 14.2.4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管网,确定主干线管径时,宜采取经济比摩阻。经济比
6、摩阻数值宜依据工程具体条件计算确定。主干线比摩阻可采取60Pa/m100 Pa/m。 注:第7章 热力网水力计算7.3.2条主干线比摩阻可采取30Pa/m70 Pa/m。14.2.5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管网,支线管径应按许可压力降确定,比摩阻不宜大于400Pa/m。注:第7章 热力网水力计算7.3.3条支干线比摩阻不应大于300Pa/m 。14.2.6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管网设计,在确保循环水泵运行时管网压力符合下列要求:1 系统中任何一点压力不应超出设备、管道及管件许可压力;2 系统任何一点压力不应低于10kPa;3 循环水泵吸入口压力不应低于50kPa。14.2.7 用于采暖、通
7、风、空调系统管网设计,在确保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管网静态压力符合下列要求:1 系统中任何一点压力不应超出设备、管道及管件许可压力;系统任何一点压力,当设计供水温度高于65时,不应低于10kPa;当设计供水温度等于或低于65时,不应低于5kPa。14.2.8 用于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管网最不利用户资用压头,应考虑用户系统安装过滤装置、计量装置、调整装置压力损失。 14.3 管网部署和敷设14.3.1 居住建筑管网水力平衡调整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14.3.2 当建筑物热力入口不含有安装调整和计量装置条件时,可依据建筑物使用特点、热负荷改变规律、室内系统形式、供热介质温度及压力、
8、调整控制方法等,分系统设置管网。14.3.3 当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负荷特征或阻力相差悬殊、供水温度不一样时,宜在建筑物热力入口设二次循环泵或混水泵。14.3.4 生活热水系统应设循环水管道。14.3.5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宜采取枝状部署。14.3.6 在满足室内各环路水力平衡和供热计量前提下,宜降低建筑物热力入口数量。14.3.7 民用建筑区管道宜采取地下敷设。14.3.8 当采取直埋敷设时,应采取无赔偿敷设方法,设计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81要求实施。14.3.9 当采取管沟敷设时,宜采取通行管沟或半通行管沟。管沟尺寸及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8.2.5
9、8.2.7条要求。安装阀门、赔偿器处应设人孔。 14.3.10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管道可和空调冷水、冷却水、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电力、通讯管道敷设在综合管沟内。当运行期间管沟内温度超出其它管线运行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方法或设置自然通风设施。14.3.11街区热水供热管网管沟和燃气管道交叉敷设时,必需采取可靠方法预防燃气泄露进管沟。(强条)14.3.12 当室外管沟敷设管道进入建筑物地下室或室内管沟时,宜在进入建筑物前设置长度为1m2m直埋管段。当没有条件设置直埋管段时,应在管道穿墙处封堵严密。14.3.13 管沟应采取可靠防水方法,并应在低点设排水设施。14.3.14 建筑物热力入口装置宜设在建筑
10、物地下室、楼梯间,当设在室外检验室内时,检验室防水及排水设施应能满足设备、控制阀和计量仪表对使用环境要求。 14.4 管道材料14.4.1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管道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要求。用于生活热水供给管道材料,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确实定。 14.4.2 直埋保温管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 114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外护层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 129要求。直埋保温管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 155要求。14.4.3 供热管道及
11、管路附件均应保温。在综合管沟内敷设管道,当同沟敷设其它管道要求控制沟内温度时,应按管沟温度条件校核保温层厚度。14.4.4 直埋敷设管道及管路附件等连接应采取焊接,管路附件应能够承受管道轴向作用力。14.4.5 管沟敷设管道连接应采取焊接,阀门等可采取焊接或法兰连接。 14.5 调整和控制14.5.1 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供、回水管上应设阀门、温度计、压力表,供、回水管之间宜设连通管,在供水入口和调整阀、流量计、热量表前管道上应设过滤器。14.5.2 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应分系统设水力平衡调整装置,生活热水系统循环管上宜设水力平衡调整装置。水力平衡调整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要求
12、。14.5.3 当公共建筑室内系统间歇运行时,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宜设自动启停控制装置,并应按预定时间分区分时控制。14.5.5 热量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热量表CJ 128要求。热量表安装位置、过滤器规格应符合热量表产品要求。14.5.6 管网上多种设备、阀门、热量表及热力入口装置使用要求和防水等级,应满足安装环境条件。14.5.7 有条件时,建筑物热力入口处温度、压力、流量、热量信号宜传至集中控制室。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5.2 直埋保温管和管件必需采取工厂预制,且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要求。5.5.13 直埋热水管道现场安装接头必需进行100气密性检验。气密性检验应在接头外护管冷却到40以下后进行。气密性检验压力为0.02MPa,确保2min,涂上肥皂水无漏气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