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部质量奖评审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建设部系统工程、产品质量,依据国家相关质量奖评审管理要求,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建设部在本系统内设置质量管理奖、优质工程奖、优质产品奖和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统称建设部质量奖。
建设部质量奖是部级奖。
第三条 建设部质量奖每十二个月评选一次。质量管理奖每十二个月不超出25个;优质工程奖每十二个月不超出50个;优质产品奖每十二个月不超出45个;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每十二个月不超出150个。
第四条 质量管理奖、优质产品奖使用期为五年。在使用期间内,假如受奖单位管理水平严重下降,或发生重大事故,建设部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能够对其作出限期更正或取消奖励处理。
第二章 评审范围及基础条件
第五条 凡建设部系统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市政公用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机械生产企机关、质量管理小组及其承建工程和生产产品,均能够根据本要求申报建设部质量奖。
第六条 申报优质工程奖、产品质量奖,其质量应该达成中国同类工程、产品优异水平;申报质量管理奖和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其质量管理应该达成当地域同行业优异水平,其工程、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应该处于当地领先地位。
第七条 申报建设部质量奖,须先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奖,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第三章 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八条 建设部质量奖评审工作由建设部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评审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键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评审组分工负责复查和初评工作。评审结果由建设部统一公布。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办公室设在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各评审组分别由建设部各主管业务司负责组成。
第十条 建设部质量奖评审工作依据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每十二个月四月底前,申报企业应将申报质量奖材料报送各评审组。
(二)初评:各评审组依据申报质量奖材料,对企机关、工程、产品或质量管理小组进行现场检验和初评,提出初评汇报,于当年八月十五日前提请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审定:评审委员会依据申报质量奖材料和初评汇报进行综合评审,于当年十月底前完成审定工作。
(四)建设部公布获奖名单。
第四章 申报、评审要求和奖励
第十一条 申报建设部质量奖必需坚持实事求是标准,申报情况和填写报表必需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评审委员会能够依据情节给批评、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二条 评审建设部质量奖必需严格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本措施实施。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评审组组员,在评审工作中必需坚持标准,认真负责,公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三条 取得建设部质量奖单位、工程、产品和质量管理小组,由建设部给表彰,并在建设部机关报、刊上公布。
获奖单位能够参考相关奖励要求,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建设部质量管理奖、优质工程奖、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具体评选细则见本措施附件,优质产品奖具体评审细则另行制订。
第十五条 本措施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建设部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
附件二: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附件三:建设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附件四:建设部城建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附件五:建设部建设机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附件六: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评审细则
附件七:建设部建设机械行业质量管理小组奖评审细则
附件八:建设部城建企业质量管理小组奖评审细则
附件一:建设部优质工程奖评审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建设部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依据《建设部质量奖评审管理措施》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获建设部优质工程奖工程应达成中国优异水平,并含有很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 建设部优质工程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十二个月评选一次。
第四条 建设部优质工程奖初评工作由优质工程评审组负责。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评选建设部优质工程奖工程,应是列入国家或地域建设计划,含有独立使用功效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通常工业和民用建筑、村镇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设施项目。关键包含:
(一)单位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房屋建筑、公共建筑(其中影剧院为1500座位、体育场馆为3000座位以上);
(二)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防洪、煤气、供热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环卫等工程;
(三)含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重大影响或对发展国民经济含有重大意义其它工程。
第六条 下列工程不能列入评选范围:
(一)中国外使、领馆及纪念性建筑工程;
(二)由中国勘察设计和施工国外工程;
(三)由国外负责总承包或设计、施工工程。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申报建设部优质工程奖工程,应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异设计奖或甲级设计单位优异设计奖,并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
第八条 申报建设部优质工程奖项目,必需按国家颁布工程质量标准验评工程质量。如是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必需达成优良;如系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单位工程质量必需全部合格,其中申报一等奖项目,单位工程优良率应达成80%以上(关键单位工程必需优良,下同);申报二等奖项目,单位工程优良率应达成60%以上;申报三等奖项目,单位工程优良品率应达成50%以上。
工程质量等级必需经过地方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评定。
第九条 申报项目必需按要求经过完工验收,并经过一个冬雨季考验期(不少于六个月)。完工验收至申报不得超出三年。
第四章 申报及初评
第十条 申报优质工程奖申请单位应是负担工程主体(关键)部分施工企业(超出两个以上,以负担工程量多为主)。住宅小区申请单位应是负责该小区建设房屋开发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其它单位填在申报表中。
第十一条 申请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附后),并附工程完工验收证书、优异设计和优质工程证书(奖状),和能反应工程关键部位质量录相带(不少于20分钟)和照片(不少于15张)。
第十二条 申报优质工程奖项目,必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建设部建设监理司。
第十三条 建设监理司聘用相关教授组成优质工程评审组。其关键工作是: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听取设计、施工单位汇报,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写出初评汇报。
第十四条 凡申报并经评审过项目,不管是否获奖,不得反复申报。
第五章 奖励及其它
第十五条 获建设部优质工程奖项目标关键施工单位由建设部授予奖杯,对参与建设其它施工、设计及建设单位,将授于奖状。
第十六条 获奖单位可在获奖工程上镶嵌优质工程标志,注明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 获奖单位可按相关要求,对在创优中做出贡献职员,给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部优质工程奖申报表(略)
附件二: 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为激励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主动推行全方面质量管理,依据国家计委计设(1987)1231号文和《建设部质量奖评审管理措施》要求,结合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工作特点,制订本评审细则。
一、申报质量管理奖基础条件
(一)必需是含有法人资格独立核实勘察设计单位,含有国家统一印制,由有发证权部或省级建设主管机关颁发勘察设计资格证书。
(二)已达成国家计委(1231)文中要求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推行全方面质量管理基础标志,并取得部、省级建设主管机关颁发验收合格证书。
(三)连续两年无重大设计事故(自申报时间起前两年计,以下同)。
(四)近两年取得过部、省级(含部、省级)以上优异设计奖或科技进步奖。
(五)近两年内曾取得部、省级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
同时含有以上五项基础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评审措施
(一)申报单位须经过自检后,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建设部系统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奖申报表”并附“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奖申请汇报”及相关声像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声像材料一份)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建设部设计管理司。
(二)部设计管理司聘用相关教授组成建设部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奖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经过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和评分。经初评合格后报部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方法采取直接评分法进行评价(评分标准由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奖评审组制订),总分为500分。按得分次序择优授奖,最低程度不得低于425分。
三、获奖单位在使用期内,每十二个月要组织自查,并写出自查汇报报部设计管理司,由设计管理司依据不一样情况进行复查或抽查。对达不到质量管理奖条件要求,则视其情况由部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奖评审组分别给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荣誉称号处理。
附件: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奖申报表(略)
附件三: 建设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1.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奖授予范围为地方施工企业(包含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混凝土构件厂)和中国建筑工程总企业所属企业。
2.经自检认为符合《评审条件》施工企业全部可按隶属关系向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国建筑工程总企业所属企业向中国建筑工程总企业提出申请。
3.申请企业须填写《建设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四份,按隶属关系报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评审条件》对企业进行初审,从符合条件企业中选出最优异一家向部施工管理司推荐。
5.部施工管理司接到推荐材料后,确定受评企业,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考评。
6.评审组由部施工管理司聘用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质量管理教授4-5人组成。其职责是:审查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考评;提出初评汇报。
7.评审组组员条件为:
(1)坚持四项基础标准,能认真落实国家方针政策。
(2)含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广企业管理知识,从事四年以上全方面质量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经验,有较强独立工作能力和总结分析能力,参与过地域或部门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
(3)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身体健康;
(4)已经取得建设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资格。
8.现场考评采取听、问、查、看、考方法进行。关键是核实各考评项目所达成水平及可靠程度,每一企业考评时间不超出四天。
9.接收现场考评企业应担负评审组对本企业现场考评期间所发生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评审等费用。评审组组员交通、住宅、伙食补助应严格根据标准掌握。
10.本《细则》由建设部施工管理司解释。
附件1 建设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条件
一、基础条件
(一)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管理奖满十二个月以上。
(二)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质量、火灾、爆炸事故,因工死亡率在0.15‰以下。
(三)工程质量达成中国同行业优异水平,有五年内取得国家或部级优质工程奖工程。
(四)列入创部质量管理奖滚动计划。
二、评审条件
(一)质量成效
1.企业关键经济技术指标领先。国家考评各项指标连续两年处于中国同行业优异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工程施工质量达成中国优异水平,消除了质量通病。
3.工程使用功效良好,用户满意,工程质量在各级监督检验部门检验评选中领先。
(二)质量意识和质量体系
4.经理(厂长)及各级干部牢靠树立了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思想。以质量为关键经营思想端正,在多种形式承包责任制中,有明确质量要求,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质量方针、政策和法规,重视社会效益。率领全体职员学习和利用全方面质量管理思想、理论、方法,改善管理,促进企业素质提升。
5.有健全质量体系,企业设置了综合性质量管理机构,配有称职人员,上下形成系统。能够利用全方面质量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使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使全体职员全部有明确岗位质量责任,使经营生产全过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
6.各部门质量职能明确,分配合理,各岗位质量责任制落实,在经济责任制考评中占突出地位。
7.对联营、分包、外协单位质量确保能力和工程(产品)质量做到定时调查、分析、认证,有专员负责,有计划地帮助这些单位建立、完善质量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8.企业有适用有效质量体系文件,定时对质量体系进行审核,有定时质量活动和会议制度。
(三)方针目标管理
9.实施了方针目标管理。企业有明确中长久发展计划,并和任期目标紧密结合,企业经营方针明确,经营目标可行,质量目标优异,方法有力,组织落实。实施动态管理,定时考评,取得实效。
(四)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10.搞好施工准备工作质量管理,编好施工组织设计、普遍实施了单位工程质量计划(设计)制度,做到施工组织合理,工艺技术优异,各生产要素优化组合,质量体系完善。
11.坚持图纸会审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加强施工工艺审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12.强化施工生产过程质量管理。有一套完整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试验制度,物资采购、供给过程质量控制落实。严格实施加工、定货质量技术审核。对不合格品做到不采购、不入库,不进场、不使用、不交工(出厂)。搞好设备维修,机械完好率高,能提供确保质量必需条件。
13.建立了工序质量管理制度。工序控制文件齐全,认真实施规程、标准,加强工艺纪律,开展了“三工序”管理,进行了工序质量分析和工序质量审核,影响质量关键原因得到有效控制。
14.开展了质量成本管理,在提升一次合格率成优率,降低故障成本方面取得了实际成效。
15.企业有表现“质量第一”奖惩制度,并严格实施了质量否决权。
(五)坚持文明生产和文明施工
16.企业有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劳动纪律,抓好安全生产教育,注意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机具、设备、材料管理有方,施工现场文明整齐,道路、排水通畅,施工不扰民、工完场清、实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六)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17.依据企业发展和职员教育总计划,常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质量意识教育和分层次全方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教育,不停增强质量意识,掌握基础方法,学以致用,取得实效。
18.企业有完善计量管理机械和计量制度,计量器具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达成国家二级计量施工企业水平。
19.开展了标准化管理,建立了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标准化体系,制订了企业内部标准和定额,标准落实实施有严格检验和考评措施。
20.信息管理体系健全,组织落实,有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质量统计齐全、正确,能确保质量可追溯性。电子计算机已用于信息管理。
(七)质量改善和技术进步
21.企业重视质量改善,在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上,做到计划、组织、费用三落实,取得显著效果。
22.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中长久技术发展计划和当年技术工作计划,主动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广应用科技结果,在提升工程质量、降低消耗、缩短工期、增加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3.重视技术积累和技术贮备,实施了工法制度,形成了本企业技术优势。
(八)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4.紧密结合班组建设,有计划组织广大职员开展质量管理小组、岗位练兵、技术革新和合理化提议等多种形式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质量小组普及率、活动率和结果率居全国同行业优异水平,近三年有获全国工程建设优异质量管理小组称号质量管理小组。
(九)为用户服务
25.设置了为用户服务管理机构,建立了用户服务制度和用户服务档案,坚持定时回访用户,立即进行保修服务,经过多种形式,进行用户满意率调查和统计,搜集用户意见,不停改善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企业社会信誉高。
(十)后勤服务等辅助部门质量管理
26.企业后勤服务等部门有计划、分层次开展了质量管理活动,质量意识和为生产服务思想明确,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方法,取得了成效。
附件四: 建设部城建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一、基础条件
凡申报城建企业质量管理奖企业需含有以下基础条件:
(一)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企业质量管理达标十二个月以上(不包含当年)。
(二)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工作认证。
(三)多项生产(服务)经济技术指标在考评年度(上十二个月)和评审年度(当年)均应达成同行业优异水平。
二、评审范围
申报建设部质量管理奖范围是:城市自来水、煤气、热力、公共交通等独立核实企业。
三、评审条件
(一)质量成效
1.在提升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成绩优异。国家考评各项指标连续两年在中国同行业中处于优异水平。
2.主导产品采取中国外优异质量和技术标准,优质品率达成同行业优异水平。
3.产品(服务)在各级监督检验中质量合格,在行业评选中领先。
(二)质量意识和质量体系
1.企业经理(厂长)及各级干部牢靠树立了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思想,以质量为关键经营思想端正。企业领导定时研究和制订质量方针和质量计划,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质量方针、政策和法规,重视社会效益。率领全体职员学习应用全方面质量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改善管理、提升素质、实施质量升级。
2.企业设置由经理(厂长)直接领导质量管理和检验部门,并配置了足够称职人员,职责明确,从上到下形成系统。
3.企业各部门质量职能明确,岗位质量责任落实,在经济责任制考评中占有突出地位,多种承包责任制中有明确质量要求。
4.企业各级领导了解相关质量管理基础概念、内容和方法。
5.企业有适用有效质量体系文件,定时对体系要素进行审核考评,有定时质量分析活动。
(三)方针目标管理
1.企业有以质量为关键中、长久经营方针目标和赶超中国外优异水平计划,并和任期目标紧密结合。
2.质量目标优异,估计依据充足,实施动态管理,定时考评并有实效。
(四)生产(服务)准备阶段质量管理
1.企业重视市场信息、市场调研,搜集和利用相关中国外优异标准,优异水平和优异技术,满足质量需求。
2.有生产和经营准备工作计划制度和确保体系,生产、服务要素优化合理。
3.建立完善技术档案制度,从投入到产出有全过程完善可靠技术资料。
(五)生产和供给过程中质量管理
1.建立了采购供给质量管理制度,能认真推行。对关键关键原材料落实了负责管理部门,管理方法有效。
2.建立了工序质量管理制度,控制文件齐全,有确保工序质量作业标准,认真实施规程、标准和工艺纪律检验,考评管理制度。进行了工序质量分析全部控制区全部进入稳定控制状态。信息系统运转正常影响质量原因得到有效控制。
(六)使用和服务过程中质量管理
建立了用户(乘客)信访服务管理机构,制度和档案。经过多种形式进行用户(乘客)满意率调查和统计,搜集意见并能不停改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七)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1.企业有些人才开发和培训中、长久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常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质量意识教育和各层次全方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关键岗位培训考评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2.企业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管理严密有效。服务标准、技术标准齐全、统一、优异,工作标准、管理标准简明齐全。
3.计量管理制度完善,传输程序合理,计量已经定级达标。
4.质量信息管理体制健全,有完善管理制度,信息分级合适,传输程序合理,闭路控制良好。
5.电子计算机已用于质量信息管理。
(八)大力推行技术进步
1.主动采取“四新”技术,技术改造计划具体落实,努力提升产品(服务)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结果显著。
2.主动引进中国外优异技术。方法和进度落实,并有实际效果。
3.加强科研、技术管理,有管理制度、负责部门、课题、人员、费用,并有一定水平结果。
4.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显著效果。
(九)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1.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班组建设紧密结合,围绕方针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相关键地开展多种形式质量管理活动,并有实际成效。
2.有质量管理小组制度,立即总结交流经验,发表结果表彰优异。
(十)坚持生产服务安全和环境文明建设
有完善安全生产、服务和环境文明建设制度,标准明确,责任落实,方法有效。严格劳动纪律,坚持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注意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作业环境文明清洁,做到了安全生产,文明服务。
(十一)奖惩
1.制订了表现质量第一奖励制度和“质量否决”惩处措施并能严格实施。
2.重视表彰重视质量管理,为提升产品(服务)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作出贡献优异集体和个人,对提升企业素质起了主动作用。
3.有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质量事故分级合理,处理程序明确,事小说实清楚,性质明确、责任落实,做到“三不放过”。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填写建设部城建企业质量管理奖申报表,并连同企业质量管理优异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建设厅(委)签署意见报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技术处。
五、评审措施
(一)城市建设司聘用相关教授组成质量管理奖评审组,负责初审工作。
(二)评审组依据评分措施(另发)采取打分法对申报单位进行检验评分。
(三)评审组初评结果报部评审委员会审定。
附件1:建设部城建企业质量管理奖申报表(略)
附件五: 建设部建设机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为激励建设机械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依据《建设部质量奖评审管理措施》要求,制订本细则。
一、基础条件
1.申报企业要含有法人地位。
2.已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必需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主导产品有获部以上优质产品奖,且无降等现象。
3.企业质量管理已经建设部验收合格。
4.产品连续二年(包含评审当年)经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无不合格品。
5.企业必需提供最少一个关键产品由部认定检测部门出据使用期内产品质量检测汇报。
6.企业在评审前十二个月度无亏损。
7.评审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人身、火灾、爆炸等事故。
二、申报
1.申报企业应填报《建设部建设机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奖申报表》(附件)、创部质量管理奖计划及企业年度实施计划一式三份。
2.申报材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每十二个月二月底前报中国建设机械总企业评优部。
三、评审
1.由中国建设机械总企业聘用相关教授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合格列入本年度评选计划,并下发。
2.评审组对列入当年评选计划企业进行现场检验。
3.评审采取现场评分法(评分标准由评审组制订)。现场检验结束后写出综合评价汇报。
四、附则
1.本细则由中国建设机械总企业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部建设机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奖申报表(略)
附件六: 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评审细则
为促进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愈加好地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充足发挥全体职员参与质量管理主动性和发明性,推进全方面质量管理工作健康连续地向深层发展,依据《建设部质量奖评审管理措施》要求,制订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第一条 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小组,在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加强管理、提升效率,改善服务等方面结果均可申报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第二条 质量管理小组必需在本单位注册登记,其结果经过发表、评审,并取得本单位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
第三条 小组组员需接收TQC教育,熟悉TQC知识,自觉组织起来,根据PDCA工作方法,有目标、有计划开展活动,有活动统计,并取得实效。
三、评选方法
第四条 质量管理小组评选采取计分方法进行评定。具体评分标准由评审组制订。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可评为优异质量管理小组。依据结果水平,按得分次序择优获部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
四、申报措施
第五条 申报勘察设计单位优异质量管理小组,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建设部设计管理司。
第六条 申报数量:200人以上单位不超出3项,200人以下单位不超出2项。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填写申报表及结果汇报书一式四份,(具体附件1.2);小组结果书面材料一份(含声、像材料);小组在本单位注册记录表及小组活动原始统计材料;说明效果认证文件;其它材料(参与全方面质量管理学习结业和取得奖励证件等)。
五、评审机构
第八条 由部设计管理司聘用相关教授组成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优异质量管理小组评审组,对审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经过单位进行现场公布和评分。初评合格后报部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
六、奖励措施
第九条 凡授予建设部勘察设计优异质量管理小组称号小组和个人,除部颁发证书和奖励外,由所在单位给一定物质奖励并列入个人业绩考评档案。
七、附则
第十条 申报结果不得弄虚作假,不然将视情节轻重处理,直至撤销奖励。
附件1.建设部优异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略)
附件2.质量管理小组结果汇报书(略)
附件七: 建设部建设机械行业质量管理小组奖评审细则
为激励建设机械行业扩大职员主动有效地开展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依据《建设部质量奖评审管理措施》要求,制订本细则。
一、QC小组组织
1.QC小组建立应依据其任务和目标不一样,可分别组建为现场型、管理型和服务型三类。QC小组组员提倡工人、技术人员、管理干部三结合。人数以3~15为宜。
2.各类QC小组组建后应向企业质量管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3.QC小组活动以实现工厂方针、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和针对质量管理微弱步骤,处理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及提升生产率为目标。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凡属建设部归口管理建设机械生产企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进技术进步,加强管理、提升效率、改善服务等方面取得结果(成效)QC组,均可申报评选“优异QC小组”。
2.参与评选QC小组,必需是上年度主动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并获省级优异QC小组奖励,其结果经过发表、应用和评审。
3.参与评选QC小组,必需是经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小组组员经过TQC教育并熟悉TQC相关知识,活动有完整原始统计,能够严格根据PDCA循环进行活动。
三、申报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均可推荐当地域企业QC小组参与建设部QC小组评选。
被推荐参与建设部结果公布会QC小组,申报单位应填写“申请表”、“结果汇报书”(附件1、2)和QC小组注册记录表(附件3),和说明QC效果其它资料(如TQC)学习结业证、各级获奖证书、结果认证材料等。
2.申报材料报中国建设机械总企业评优部。
四、评选程序
1.初审:由中国建设机械总企业聘用相关教授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部级“优异QC小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与结果发表会QC小组名单并公布。
2.评审:评审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依据结果资料和现场公布二个方面为评定依据,采取计分法进行评定,总分100分。其中结果资料占60%,现场公布占40%。具体评分标准由评审组制订。
五、奖惩
1.凡获部级“优异QC小组”单位,由建设部授予“建设部优异QC小组”奖状,对小组组员授予荣誉证书。
2.对虚报结果,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一经查实,即由我部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一切奖励,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六、本细则由中国建设机械总企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八: 建设部城建企业优异质量管理小组奖评审细则
一、基础条件
(一)应有小组活动完整统计。
(二)评审项目须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企业主管部门评选获奖项目。
(三)效益结果须有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务、技术等相关部门认证。
(四)评审项目必需是发表过结果。
二、评审范围
城市自来水、煤气热力、公共交通等城建企业中生产、服务各类型质量管理小组均可申报。每个单位限报两个小组参与评审。
三、评审标准
(一)采取活动评审和结果评审相结合,活动评审为主。以小组活动常常性、持久性、全员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做为活动评审关键依据。
(二)结果评审时,经济效益结果、社会效益结果和班组建设结果并重。
(三)依据不一样质量管理小组类型分别评审。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优异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及小组结果汇报书表式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经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推荐意见,连同小组结果资料、效益证实材料及小组活动统计复印件同时报建设部城建司技术处。
五、评选措施
(一)城建司聘用相关教授组成优异质量管理小组评审组,负责初审工作。
(二)评审组依据评审内容及评分措施(另发)采取打分法进行检验评分。
(三)实评结果报部评审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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