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技术规范
1.1总则
1.1.1 本规范书合用于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设备功能设计、构造、性能、安装和实验等方面技术规定。
1.1.2 招标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技术规定,并未规定所有技术规定和合用原则,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原则规定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等强制性原则,必要满足其规定(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以为投标方提供设备符合规范书和原则规定。偏差(无论多少)都必要清晰地表达在投标文献中技术差别表中。
1.1.4从订立合同之后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原则发生变化而产生某些补充修改规定,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规定。
1.1.5投标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原则。有矛盾时,按较高原则执行。
1.1.6投标方对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负有全责,即涉及分包(或采购)产品。
1.1.7投标方应具备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似或相近设备(与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且至少与4台机组(不少于2个电厂)配套,具备三年以上良好运营实践,在安装调试运营中未发现明显设备质量问题,并有合同或顾客证明文献。
1.1.8本工程采用KKS编码标记系统,投标方供货范畴内所有设备及其部件、阀门、管道、控制设备及I/O点等均在最后版图纸及货品上标明其KKS编码,详细编码原则和区段由设计院提供和确认。
1.1.9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拟定。
1.2 工程概况
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略阳县菜子坝,始建于1968年,原装机20万千瓦(2×2.5+3×5万千瓦),共5台机组。,大唐略阳发电厂(1×330MW)技改工程(技改一期,简称6#机组)在拆除某些附属辅助和生活福利设施场地上,建设一台330MW亚临界纯凝机组,工程于8月开工,7月投产。本期工程系技改扩建,在技改一期规划预留场地和已建某些公用设施基本上,在拆除1#~5#机组和某些附属辅助和生活福利设施场地上,扩建1台330MW亚临界燃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项目建成后,全厂总容量为660MW,不考虑再扩建。
1.3 设计和运营条件
1.3.1 系统概况和有关设备
本期工程系技改扩建,运用老厂拆除场地扩建1×330MW机组,项目建成后,全厂总容量为660MW,不考虑再扩建。本期建设一台330MW机组通过一台双绕组变压器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方式接入330kV配电装置,并补齐前期出线间隔和主变进线间隔内设备,最后出线2回。发电机出口不设断路器,发电机与主变压器用分相封闭母线相连接,主变压器高压侧与330kV GIS通过油气套管连接。
1.3.2 工程重要原始资料
1.3.2.1 气象特性与环境条件
累年气象要素记录值如下:
累年年平均气温 13.4 ℃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8.5 ℃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11.3 ℃
累年平均气压 925.3hPa
主厂房室内零米海拔高度 652m
年平均降水量 806.3mm
最大一日降水量 161.8mm
平均相对湿度 71%
年平均风速 1.9m/s
最大风速 20.7m/s
全年主导风向 E
最大积雪深度 11cm
最大冻土深度 12cm
平均雷暴日数 20.5d
最多雷暴日数 25d
平均雾日数 11.5d
最多雾日数 27d
1.3.2.2 厂/场区地震
地震烈度: 7度
50年超越概率率1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75G
1.4 技术条件
1.4.1 设备重要参数
1.4.1.1 额定容量:惯用功率640千瓦 。
1.4.1.2 最大持续运营容量:由投标方填写。
1.4.2 柴油机
1.4.2.1 型号:由投标方填写
1.4.2.2型式:空气冷却器、涡轮增压
1.4.2.2 额定功率:由投标方填写
1.4.2.3 额定转速:1500转/分
1.4.2.4 冷却方式:闭式循环带水-空气热互换器(自冷却)
1.4.2.5 起动方式:24V直流电起动
1.4.2.6 噪音水平:≤95分贝(距离设备1米远处)
1.4.2.7 燃油消耗: L/H(投标商填)
1.4.3 发电机
1.4.3.1 型号:由投标方填写
1.4.3.2 型式:无刷、自励磁、自散热、有屏蔽保护
1.4.3.3 额定功率:640kW
1.4.3.4 额定电压:400/230V
1.4.3.5 额定电流:1155A
1.4.3.6 额定频率:50Hz
1.4.3.7 额定转速:1500转/分
1.4.3.8 功率因数:0.8(滞后)
1.4.3.9 定子线圈相数及接线:
三相四线,中性点直接接地
1.4.3.10 效率:>97%
1.4.3.11 励磁方式:无刷自励磁
1.4.3.12 绝缘级别:H级
1.4.3.13 防护级别:不低于IP32
1.4.3.14 短路能力:(3-5)倍额定电流持续5秒
1.4.4 机组电气性能
1.4.4.1 稳态电压调节率:≤±0.5%
1.4.4.2 瞬态电压调节率:20%~-15%
1.4.4.3 电压稳定期间:<1S
1.4.4.4 电压波动率:≤0.5%
1.4.4.5 稳态频率调节率:<±1%
1.4.4.6 瞬态频率调节率:<±5%(电子调节器)
1.4.4.7 频率稳定期间:<5 S
1.4.4.8 频率波动率:≤0.5%
1.4.5.技术规定
1.4.5.1 自启动功能
机组应保证在火电厂全厂停电事故中,迅速自启动带载运营,在无人值守状况下,接到启动指令后在5~8秒内一次启动成功,在60秒内实现一种自启动循环(即三次试启动),机组自启动成功率不不大于99%。若自起动持续三次失败,则发出停机信号,并闭锁自起动回路。
机组自启动成功定义是:机组在额定转速,发电机在额定电压下稳定运营2-3秒,并具备初次加载条件。
1.4.5.2带负载稳定运营功能
a. 机组自启动成功后,保安负荷采用分级投入方式,容许初次加载负荷应不不大于50%额定负载,在初次加载后15秒内带满负载运营。机组可带不低于20%额定负载长期稳定运营。
b. 机组应能在功率因数为0.8额定负载下,稳定运营12小时中,应容许有一小时1.1倍过载运营,并在24小时内,容许浮现上述过载运营二次。发电机尚应具备容许20秒2倍额定容量过载运营能力。
c. 整套机组容许全电压直接启动空载四极速鼠笼式异步电动机容量不不大于0.2倍机组额定容量,下称(Pe)。
1.4.5.3 自动调节功能
a. 机组空载电压整定范畴为95-105%额定电压,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不不不大于5%。
b 机组在带功率因数为0.8-1.0负载,负载功率在0-100%内渐变时应能达到:
1)稳态电压调节率≤0.5%(单机运营时)
2)稳态频率调节率0-1%可调(电子调节器)
3)电压、频率波动率
≤0.5%(负载功率在25-100%内渐变时)
≤1.0%(负载功率在0-25%内渐变时)
c. 机组在空载状态,突加功率因数<0.4(滞后)额定容量为0.2Pe三相对称负载或在已在带80%Pe稳定负载再突加上述负载时,发电机母线电压0.2秒后应不低于75%Ue,发电机瞬态电压调节率δu≤+20~-15%,电压恢复到最后稳定电压±3%以内所需时间不超过1秒,瞬态频率调节率≤5%(电子调节器),频率稳定期间<3秒,突减额定功率容量为0.2Pe负载时,机组升速不超过额定转速10%。
d . 机组在功率因数为0.8-1.0三相对称负载下,功率在0-75%范畴内,然后在其中任意一相上加上不不不大于25%额定相功率电阻性负载,但该相总负载电流不超过额定值时,应能正常工作,发电机线电压最大(或最小值)与三相线电压平均值相差不超过三相线电压平均值5%,机组各某些温升不超过额定运营工况水平。
1.4.5.4自动控制功能
机组属无人值守电站,应具备下列功能;
保安段母线电压自动持续监测;
自动程序启动,远方启动,就地手动启动;
运营状态机组自动检测、监视、报警、保护;
自动远方、就地手动、机房紧急手动停机;
蓄电池自动充电,应具备自动内外部切换功能及蓄电池电压监测;
预润滑、润滑油预热,冷却水预热。
(5) 模仿实验功能
机组处在备用状态下,应模仿保安段母线电压减少至25%UH或失去电压状态,使机组可以迅速自起动运营,并带交流事故保安负荷运营。
1.4.6 机组性能及构造规定
1.4.6.1 运营规定
机组应能在12小时内持续满容量运营,机组应能通过运营方式选取开关,选取机组所处状态,运营方式选取开关至少有下列四个位置即“自动”、“手动”、“实验”、“检修”,机组正常处在准启动状态即“自动”状态。
1.4.6.2 启动规定
保证机组自启动迅速性和成功率,务必使机组正常处在热态,即采用对机组冷却水、润滑油预热、预供手段。
机组启动方式为电启动,电启动方式电源,采用冲击放电倍率高,自放电率小,维护工作量小蓄电池,蓄电池浮充装置应具备在线式小电源浮充恒流型自动充电功能。
蓄电池容量应满足持续启动九次用电量。每次持续时间不不大于6秒。
1.4.6.3 电气接线规定
a. 一次接线:电气一次接线参见附图。
b. 二次接线
机组控制启动、保护、测量、信号系统采用直流24V电压(厂家自行解决),控制,操作及其联系信号由投标方负责。
发电机馈线断路器控制、操作及机组与外界联系信号等均采用直流110伏电压。
机组应能实现数据采集,与电厂DCS系统(或其他控制系统)通信,可在DCS操作站监控机组运营。接口应具备原则RS485通信接口和硬接线两种方式,并且提供通讯规约。
1) 控制
除自动控制规定外,机组尚有就地控制屏控制和单元控制室远方控制两种控制方式。柴油机旁应设立紧急停机按钮。
当保安段母线电压减少到一定值时,经1-10秒(可调)延时,确认母线失电后,通过保安段母线电压监视继电器及辅助继电器联动机组自动起动,机组自起动成功后,同步联锁保安段工作电源进线断路器跳闸和机组馈线断路器合闸、保安段上机组断路器合闸,闭锁机组自动起动功能,机组开始向保安段供电。此时,机组自控装置应分两次(级)按顺序发出容许保安段负荷分级投入指令信号。
当保安段正常工作电源恢复后,机组停机可在远方(集控台)按程序控制自动停机或就地手动操作停机。停机时,一方面跳开保安段上机组断路器及机组馈线断路器,再合保安段上工作电源进线断路器。同步,解除机组自动起动功能闭锁。
控制逻辑规定最后通过设计联系会拟定。
2) 保护
(1) 发电机及其引出线保护
发电机绕组内部相间短路保护采用两段过电流保护,第一段为不带时限过流速断保护,第二段为带时限过流保护:保护装置装设在发电机中性点分相引出线上,动作于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跳闸并灭磁。
发电机总馈线应装设相间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发电机总馈线开关选用框架式断路器。应装设三相三继电器式接线反时限保护装置。
发电机及其总馈线短路保护应考虑与分支馈线短路保护动作选取性相配合。
单相接地保护:为保护发电机及馈线单相接地短路故障,应装设零序过流保护,采用零序电流互感器和动作敏捷电流继电器构成,保护动作于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跳闸。
无刷励磁方式应装设整流二极管故障保护。
发电机励磁系统应装设自动电压调节器故障保护。
(2) 柴油机保护
柴油机装设水温过高、机油油压过低、超速保护,保护动作于停机;装设水温高、机油压低、水位低、润滑油温高、机头燃油箱油位低等保护,保护动作于信号。重要热工保护测量仪表应满足三重冗余配备。
3) 信号
信号系统按装设地点可分为就地盘上信号(采用声光报警)和主机组单元控制室信号(按故障性质分为预告信号和事故信号,预告信号用信号灯,电铃,事故信号用信号灯和蜂鸣器)。远方预告信号、机组运营信号、控制电源故障信号等分别各用两付无源常开接点通过硬接线送集控室,其他事故信号信号均应通过通信方式送入招标方监控系统。
厂家提供预告信号参照值,事故信号跳闸值,用于跳闸回路发讯器(压力开关、温度开关)与测量一次元件分开。
机组必要装设下列信号:
机组运营信号;
机组三次启动失败信号*;
机组超速运营信号
运营方式选取开关位置信号(就地控制屏可不设)*
机油油压低和过低信号;
冷却水温高和水温过高信号;
燃油箱油位低信号;
控制电源故障信号;
保安段电源自投回路熔断器熔断信号;
启动电源电压消失信号;
AVR故障信号。
旋转整流二极管故障信号
机组故障总信号*;
机组运营异常信号*;
出口断路器位置信号*;
出口断路器事故跳闸信号*;
*:表达该信号除就地安装外,尚需引至主机组单元控制室(空接点输出)
机组必要具备下列开关量接点输出信号,并引至控制柜端子排:
容许保安段负荷顺序合闸指令信号(每个指令采用两付无源常开接点,闭合表达容许合闸指令,此合闸指令信号持续时间为1~3秒可调)
馈线断路器开合状态信号(提供此断路器两付常开、两付常闭辅助接点)
发电机出口电流、电压。规定输出4~20mA信号。
4) 测量
(1) 电气回路应装设下列测量表计:
发电机: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24V直流电压表、计时表、转子电流表及起动电源直流电压表。
发电机出口电流、电压。规定输出4~20mA信号。
指针式交流仪表精确级别不低于1.5级,指针式直流仪表精确级别不低于1.5级,数字式仪表精确级别不低于0.5级,频率表精确级别不低于0.2级。。
(2)机械系统至少应装设下列表计:
电动转速表、机油压力表、机油温度表(就地,远方发高温报警,干接点输出)、冷却水温度表等。
1.4.6.4 发电机励磁
发电机励磁系统应装有迅速自动电压调节装置,励磁系统应具备有自动调压和强行励磁性能,对于自动励磁调节装置,满足如下条件:
--- 静态电压调节率:£±0.5%
--- 暂态电压调节率:£±2%
--- 稳定期间:不大于1.0s
--- 电压波动率:£±0.5%
--- 强励倍数:>2
---励磁回路反映速度不不不大于0.05秒
---可调电压满足±5%Ue
---励磁调节装置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调节方式。
1.4.6.5 通风冷却方式
机组通风方式以轴向通风方式为主,柴油机冷却方式应采用闭式循环水冷却,一次水冷,二次采用散热器风冷,冷却水水质为除盐水。
补水箱和冷却水管中应加防冻液,发电机冷却方式采用自然冷却。
1.4.6.6 柴油机燃油润滑油
燃油牌号: 国产柴油
润滑油牌号:(投标商填)
燃油消耗率:≤ g/kW.h (投标商填)
润滑油消耗率:≤ g/kW.h (投标商填)
1.4.6.7 容量标定
机组容量标定应按顾客提供使用地点环境条件下12小时持续输出有效功率表达,超过12小时持续运营,其输出功率应为按GB1105规定办法修正柴油机功率,并提供修正系数。
1.4.6.8 噪声
柴油机在排气管路上装设消音器,装设消音器后距离柴油机1.5米,高度为1米处噪音不不不大于95分贝(A声级)。
1.4.6.9 机组及其配套设备构造特点:
机组为单元性成套设备,机组及底座应依照地震裂度及机组正常运营规定采用相应抗震及减震办法,(机组振动值在额定负载下单振幅值不不不大于0.5毫米)。
电气屏涉及控制屏和馈线屏,机组电气采用单独箱式落地构造,应能靠墙布置,便于前门检修,电缆应能通过底部引线,屏体应满足IP32防护级别规定,仪表、信号,检测装置采用全屏蔽防护构造,屏内移动部位连线应采用带阻燃护层软导线,与测量表计配套分流器,变送器精确级别不低于0.5级,电流互感器精确级别不低于0.5级;保护用电流互感器应满足保护装置规定,至少不低于5P20,馈线屏应符合关于低压开关柜行业原则。所有连接线应采用绝缘铜质导线。馈线柜应能承受短路热稳定/动稳定电流值为50/105kA。
机组采用电热暖机方式。
柴油机配备可安装于室内容量不不大于机组持续满载运营8小时用油量日用燃油箱。
整套机组应无漏水、漏油等现象。
1.4.7 原则
1.4.7.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国标(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原则以及国际单位制(SI)原则。如采用合资或合伙产品,还遵守合伙方国标,当上述原则不一致时按高原则执行。
GB2819-90《交流工频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2820-90《150至3200kW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GB4712-84《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规定》,及IEC原则和原生产国国标。
GB156 《原则电压》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2900 《固体绝缘材料工频电气强度实验办法》
DL/T 744 《微机型电动机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539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和元部件凝露及污秽实验技术条件》
GB/T13540 《抗地震性能实验》
GBN193 《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通用技术条件》
GB—191 《包装贮运标志》
JB—1580 《铝制焊接容器技术条件》
DL/T671- 《微机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电安[1994]191号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办法要点》
设备制造应遵守国标GB2819-90《交流工频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GB4712-《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分级规定》,DL/T5153-《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以及IEC原则和原生产国国标。
1.4.7.3上述规程、规范和原则提出了最基本规定,如果依照投标方意见并经招标方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设计或材料,并能使设备良好地、持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条件下运营时,则这些原则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
1.4.7.4当原则、规范之间浮现矛盾时,投标方将矛盾状况提交招标方,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1.4.7.5所有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遵守国际原则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原则。
1.4.7.6合同订立1个月之后,按本规范规定,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设计﹑制造﹑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实验﹑运营和维护等原则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4.7.7上述原则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技术规定。如果投标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步又能使投标方提供设备达到本技术规范书之规定,并保证安全持续运营,在征得招标方批准后,投标方可以不所有使用上述原则和规定。
1.4.7.8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原则、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规定,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规定。
1.4.7.9投标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关于原则和规定目录清单。
1.4.7.10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设备,在采用上述原则同步,还应采用国外关于原则。但不得低于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
1.4.8 性能保证值
机组应能保证在12小时内带满载持续运营,并保证在12小时内满载持续运营后容许带不不大于0.9倍标称容量负载继续运营。
机组一次自启动时间不不不大于5~8秒,自启动成功率不低99%。
发电机在其出口发生三相短路时持续3秒而不发生绕组,铁芯等附属部件有害变形。
柴油机在承受1.2倍超速运营时不发生有害变形。
整套机组保证下列平均故障间隔期:
转速:1500转/分,平均故障间隔期不不大于15000小时。
整套柴油发电机组质保期为初步验收合格后1年,使用年限不少于30年。在质保期内柴油发电机组(涉及外协件)在规范书容许运营条件下发生损坏,投标方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大修期间隔不不大于0小时。
机组在运营中稳态和暂态电压频率调节精度保证值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
2 供货范畴
2.1 普通规定
2.1.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供货范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先进、成熟、完整和安全可靠,且设备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
2.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阐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营和施工所必须部件,虽然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局限性,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步补足。
2.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营所需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分别给出详细清单。
2.2供货范畴
2. 2.1 数量:640kW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1 台
2. 2.2每台供货范畴:
投标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整套设备。按系统配套范畴划分为:
柴油机及其燃油、润滑油、冷却、调速、启动、排气、预热、预供、增压系统设备及其附件。
发电机及其励磁系统、励磁调节、保护、控制、信号、测量、接地、馈线装置及其成套电气屏柜。
每台柴油发电机组供货范畴如下(不限于此):
1、柴油发电机组 1套
2、发电机组保护控制屏 1套
3、日用油箱(满足满负荷8小时工作燃油) 1只
4、蓄电池组 1套(DC24V)
5、消声器 1只
6、排气管联接法兰 1套
7、油机壳一次所需润滑油和240小时用油量。
8、出厂文献资料
9、自动充电器 1套
10、波纹管 1套
11、减振器 1套
12、水加热器 1套
13、蓄电池连接导线 1套
14、二次控制电缆连接导线及插座 1套
15、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屏 1套
16、柴油发电机组馈线柜 1台(外形尺寸为800X600X2200mm(宽X深X高))
17、柴油发电机组至出口断路器屏、馈线柜动力及控制电缆
18、热工仪表 1套.)
2.2.3供货清单(不限于此)
投标方按系统详细填写供货范畴内设备、部件、材料清单。上表未列入或数量局限性,由投标方补充。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1
柴油发电机组
台
1
1)
柴油机
套
1
2)
发电机
套
1
2
控制屏
套
1
3
日用油油箱
个
1
4
输出主配电柜
套
1
5
就地电源箱
台
1
6
消音器
个
1
7
波纹管
套
1
8
电瓶
套
1
9
浮充充电器
套
1
10
冷却水加热器
套
1
11
电缆(动力及控制电缆)
套
1
12
支吊架弹网
套
1
13
柴油发电机组用地脚螺栓及其附件
套
1
14
辅助控制屏
套
1
15
热工仪表
套
1
2.2.4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柴油滤清器
与机组配套
个
2
2
机油滤清器
与机组配套
个
2
3
机油滤清旁滤
与机组配套
个
2
4
空气滤清器
与机组配套
个
2
5
冷却水加热器出水管(含两端接头)
与机组配套
根
1
6
便携式直流蓄电池充电器
30A
台
1
备注:至少包括表内所列备件
2.2.5 __3_年用备件须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2.2.6 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备注:含柴油发电机组专用工具箱1套(工具内涉及各种维护、检修所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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