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UPS维护保养技术规范书
一、通用标准
1.本技术协议书适适用于 所辖 UPS电源检修、试验等方面技术要求。
2.本技术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UPS电源检修、试验商务协议技术附件,和商务协议正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技术协议书提出是最低程度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要求,也未充足引述相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优质产品。
4.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标准如和供方所实施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实施。
5.本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二、技术要求
1、乙方依据设备清册中范围对设备进行定时维修和故障排除服务,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按每十二个月 次对设备进行定时检验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其维护保养内容包含:
2.1电池检修
2.1.1 电池外观进行仔细检验,包含:壳体是否清洁和有没有爬酸现象,若有应擦拭洁净,并保持通风和干燥;电池箱、盖和电极是否有损坏痕迹;电极是否生锈;壳体是否有渗漏、变形,若有应立即更换;电池盖和电极柱封口有没有过分膨胀及热损害或熔融迹象;电池盒、导轨、电池架等有没有机械或热损害等。
2.1.2 检验蓄电池联接线松紧程度是否适宜,极柱螺丝是否松动,若有应紧固。
2.1.3 测量蓄电池单体内阻值及连片阻值,将数据和原始统计值进行比较,若内阻较高,则着重检验以下各项:
a) 蓄电池运行方法是否正确;
b) 蓄电池电压和温度是否在要求范围;
c) 蓄电池是否长久存在过充电或欠充电;
d) 运行年限是否超出制造厂家推荐年限。
2.1.4测量蓄电池组温度,检验并统计温度异常电池。若蓄电池壳体温度超出35℃时壳体是否清洁和有没有爬酸现象
2.1.5 蓄电池查对性充放电试验 (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
(1)用0.1~0.25C电流值恒流放出额定容量50%;
(2)放电后应立即用0.1~0.25C电流进行恒流→恒压→浮充电;
(3)放电过程中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90% 要求;
(4)充电末期蓄电池电压应达成额定电压115%~117.5%,而且充入容量应大于放出容量120%;
(5)若经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容量仍达不到额定容量80%,则可认为该组蓄电池寿命终止,应进行更换。
(6)蓄电池充放电查对性充放电试验结束后能够计算出当电池老化情况,并向用户提供提议。
2.2主机检修
2.2.1柜体外观及元器件应无污迹、掉漆、异物、破损、断裂、无接线、安装错误。
2.2.2 柜内外全部接线应整齐规范,无老化现象,全部紧固件应紧固无松动。
2.2.3 UPS参数校验
依据制造厂参数设置要求对UPS参数查对无误。包含:均/浮充电压值、电池容量、稳流值、限流值、输出过/欠压值、电池欠压值,并统计。
2.2.4检测机内易损单元 (逆变器, 整流器, 静态开关)
2.2.5 恢复设备运行, 检测设备输出关键性能指标
2.3机房其它设备检测
2.3.1每次UPS巡检时对机房照明灯查看有没有损坏,若有损坏通知农发行后勤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更换。
2.3.2 查看机房服务器机柜、网络机柜内风扇运转是否良好,安装螺丝应无松动等现象,了解各服务器双电源运行状态。
2.3.2 了解机房两面输入、输出配电屏运行情况,柜内各空开位置功效及工作状态,柜内接线应无松动老化现象。
以上各项检测结果由乙方作出检修试验汇报(附件:UPS检修试验汇报)交甲方。
3、乙方每十二个月检修费用包含: (1)、劳务费(2)、检测费,(3)包含三台MGE Comet 20KVA UPS (4)、对三台UPS共10组蓄电池维护和检测。
4、当乙方收到甲方说明故障现象通知(信件,电报,传真或电话) 后, 立即派一名工程师到现场排除故障,xxx市为60分钟以内响应。
5、每十二个月维护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若发生应分别由甲方另行支付:
l 蓄电池
l UPS内部备板备损坏
l 设备以外电源改动部分
l 安装场地变动
l 设备或其它附件搬运
l 不属于维护保养设备范围或不是乙方所销售其它附件及设备装置
l 因为事故,操作不妥或忽略乙方书面要求等所造成设备维修
l 因为和设备无关事故(如破坏事故或其它原因) 所造成设备维修
l 设备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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