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11月目录1范围32术语和定义33标准54管理模式65管理要素65.1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和责任85.2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105.3培训教育和人员能力135.4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155.5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过程控制195.6作业安全235.7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通知245.8应急响应和事故救援、调查和处理275.9安全检验和问题整改305.10绩效考评31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规范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标准、管理模式和要求。本规范适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相关方咨询、支持、服务和评
2、审。相关行业、专业已经制订本行业、本专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优先适用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制订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应满足本通用规范要求。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缩略语适适用于本标准。2.1 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经营单位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科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步骤和相关岗位安全工作符正当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等要求,达成和保持一定标准,并连续改善、完善和提升,一直处于安全生产良好状态,控制生产安全风险。2.2 要素安全生产中关键原因。2.3 风险发生特定危险情况可能性和后果组合。2.4 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确定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
3、程度,判定为处理风险所付支出是否在可承受范围。2.5 风险管理经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成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管理活动。2.6 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2.7 相关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或受其安全生产行为影响团体或个人。2.8 重大危险源长久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超出临界量单元(包含场所和设施)。2.9 关键设施、部位对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或有重大影响设施、部位。2.10 危害可能会造成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危险、有害根源或状态。2.11 危害辨识识
4、别危害存在并确定其性质过程。2.12 高危行业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业。2.13 安全绩效指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方面取得可测量结果。2.14 供给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其服务外部团体或个人。2.15 承包商在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根据双方协定要求、期限及条件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服务个人或团体。3 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身特点,依据本标准要求,建立和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应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以人为本理念,重视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立足于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立足于隐患治
5、理,风险管理和预防事故发生思想,充足表现安全和效益、安全和健康、安全和环境之间内在联络,并和生产经营单位其它方面基础管理有机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实施,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中得以表现和落实,反应生产经营单位本身生产特点及安全绩效连续改善和提升,建立安全生产长久有效机制。4 管理模式本标准采取策划(P,Plan)、实施(D,Do)、检验(C,Check)、改善(A,Action)动态循环管理模式,实现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管理、自我完善改善,政府部门指导、监督管理体制,连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绩效。5 管理要素本规范由10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组成(见下表)。表:安全生产标
6、准化通用规范要素表A 级 要 素B 级 要 素5.1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5.1.1 方针、目标5.1.2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5.1.3 职责5.2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5.2.1 获取和更新5.2.2 融入和符合性评价5.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2.4 安全操作规程5.2.5 修订5.3培训教育和人员能力5.3.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及能力5.3.2 操作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及能力5.3.3 其它人员培训教育5.3.4 日常安全活动5.3.5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5.4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控制5.4.1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实施5.4.2 范围范围和评价方法5.4.3 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5.4.
7、4 风险信息更新5.5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过程控制5.5.1 安全生产投入5.5.2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5.5.3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5.5.4 关键设施、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管理5.5.5 日常维护和定时检维修5.5.6 新设备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5.6作业安全5.6.1 作业许可5.6.2 作业行为和生产过程控制5.6.3 警示标志5.6.4 承包商、供给商管理5.6.5 变更5.7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通知5.7.1 职业健康管理5.7.2 职业危害申报5.7.3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5.7.4 劳动防护用具5.7.5 职业危害通知和警示5.8应急响应和事故救援、调查和处理5.8.1 应抢救援
8、组织5.8.2 应抢救援器材5.8.3 应抢救援预案和演练5.8.4 事故抢险救护和汇报5.8.5 事故调查和处理5.9安全检验和问题整改5.9.1 安全检验5.9.2 安全检验形式和内容5.9.3 问题整改5.10绩效考评5.10.1 绩效评审5.10.2 奖惩5.1 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和责任5.1.1 方针、目标生产经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并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宏观长远安全生产目标及具体每十二个月度安全生产指标,经本单位关键责任人同意,以正式文件表现。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据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职能,将企业方针、目标、年度安全生产指标,自上
9、而下签署全员负责安全目标责任书,制订各级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和主管部门考评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有效完成。5.1.2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最高决议机构,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5.1.3 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全方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法给予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主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关键内容:保障生产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停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10、。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卫生工作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预防和降低职业病危害。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基层单位、直至每一名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应树立正确行为楷模。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考评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推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定时考评,给予奖惩。5.2 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5.2.1 获取和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法和时机,立即识别和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
11、它要求,并合适时进行更新。各职能部门应立即识别和获取本部门、本专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定时进行更新,立即向管理部门汇总。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立即传达给相关方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知法遵法。5.2.2 融入和符合性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必需遵守国家、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立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制度之中。企业应每十二个月最少一次对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5.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
12、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少包含:(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 风险评定和控制制度;(4) 安全检验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5) 安全施工和检维修管理制度;(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7)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 劳动防护用具(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0) 事故调查、分析、汇报、处理制度;(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14) 消防管理制度;(1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6) 承包商供给商管理制度;(17) 危险物品及
1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8)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9) 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20) 项目新、改、扩建“三同时”管理制度。5.2.4 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生产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危险性和工艺步骤,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下发到相关岗位。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发生。5.2.5 修订(1) 评审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时机和频次,定时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确保每个岗位所使用为最新有效版本。(2) 检验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安全检验反馈问题,评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性和适用性,并立即
14、修订。(3) 案例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件、获取其它安全事件案例后,依据事件处理提议,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 考评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绩效评审考评结果,评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性和适用性,并立即修订。5.3 培训教育和人员能力5.3.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及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含有和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要求应由相关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评,须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其它管理人员(包含职能部门责任人、基层单位责任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由生产经营单位人
15、事、教育部门会同含有资质培训机构,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评合格后方能任职。5.3.2 操作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及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并确定其技能和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确保操作岗位人员掌握本职员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考评不合格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需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方法,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管理者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相关
16、人员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岗位人员转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有特种专业人员培训资质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要求参与复审。5.3.3 其它人员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含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评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要求、可能接触到职业健康危害及应急知识培训和通知。5.3.4 日常安全活动生产
17、经营单位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常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责任人、有计划、有内容、有统计。对活动时间、形式、内容、要求应有明确要求。活动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进行检验、签字。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时参与班组安全活动。5.3.5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确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各级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对应资源确保。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培训教育教材和班组安全活动学习材料。生产经营单位应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应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要
18、求及岗位需要,制订适宜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依据不停改变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时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订、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各级单位和部门应确定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并实施分级管理,做好安全培训教育统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进行检验,实施奖惩。生产经营单位应确立终生教育观念和全员培训目标,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培训教育。5.4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5.4.1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各层责任人对本单位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应不间断地组织危害辨识、风险
19、评价工作。识别和业务活动相关危害、影响和隐患,并对它们进行科学评价分析,确定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最大范围,方便采取有效或合适控制方法,从而把风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能够承受程度。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直接负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建立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实施程序或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目标、范围,选择科学合理评价方法,制订合理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主动参与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和风险控制。生产经营单位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全方面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在制订评价准则时,应依据:(1) 相关安全生产法律
20、、法规要求;(2) 行业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已确定评价准则,采取合适评价方法,定时进行风险评价,逐层找出本部门或基层单位重大风险,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最高决议机构或领导小组对各基层上报重大风险进行评定,确定出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统计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方法,制订管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1) 相关法规、标准要求;(2) 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3) 生产经营单位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4)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求。5.4.2 评价范围和评价方法风险评价范围
21、应包含:(1) 计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 常规和很规活动;(3) 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4) 全部进入作业场所人员活动;(5) 全部进入作业场所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具; (6) 原材料、产品运输和使用过程;(7) 丢弃、废弃、拆除和处理;(8) 气候、地震及其它自然灾难等。生产经营单位可依据评价对象,选择有效、可行、科学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采取评价方法应:(1) 依据风险范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确保该方法是切实可行,含有可操作性;(2) 和生产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方法能力相适应;(3) 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开展风险控制等提供输入信息。
22、5.4.3 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风险评价结果选定风险控制方法加以落实,将风险控制在能够接收程度,预防事故发生。选择控制方法应包含:(1) 工程技术方法,实现本质安全;(2) 管理方法,规范安全管理;(3) 教育方法,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 个体防护方法,降低职业伤害。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风险中确定为隐患项目标,应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方法,确保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应该:(1) 对事故隐患做到“四定”,即定方法、定责任人、定资金起源、定完成期限。(2) 生产经营单位无力处理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方法外,应书面向生产经营单位隶属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23、3) 对不含有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需采取应急防范方法,并纳入计划,限期处理或停产。(4) 对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包含:(1) 评价汇报和技术结论;(2) 隐患治理方案,包含资金概预算情况等;(3) 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4) 治理完成汇报;(5) 治理效果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风险评价结果及对重大风险所采取控制方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风险及所应采取控制方法。5.4.4 风险信息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时评审或检验风险控制结果,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当有下列情形发生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进行风险评价:(1)
24、新或变更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2) 操作条件改变或工艺改变;(4)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5) 承包商、供给商进入、撤出或改变;(6)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它信息新认识;(7) 机构发生大调整。5.5 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过程控制5.5.1 安全生产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含有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决议机构、关键责任人或个人经营投资人对因为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后果负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专题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需依法参与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依法确保安
25、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包含:(1) 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优异奖励所需费用;(2) 为从业人员配置符合国家标准个体防护用具、保健品及职业健康体检所需费用;(3) 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购置安装、应抢救援等设施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法资金投入;(4) 安全评价、评定所需费用;(5) 隐患治理所需费用;(6) 安全风险抵押金;(7) 安全检验、检测所需费用;(8)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生产优异技术推广应用及其它相关经费投入;(9) 建立应抢救援队伍、开展应抢救援演练所需费用;(10)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5.5.2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安全设备、设施符
26、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和建设项目标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项目提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定和完工验收六个阶段,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中变更应严格实施变更管理制度,推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采取优异、安全性能可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水平。5.5.3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台帐,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
27、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1) 生产经营单位多种安全设施应有专员负责管理,定时检验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时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检修完成后应立即复原。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生产过程存在风险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设置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2)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时检测,证件齐全。(3)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时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留校验和维护活动统计。(4) 生产经营单位应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和监视及测量设备有效运行,保留运行、巡检统计。5.5.4 关键
28、设施、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含有较大危险原因关键设施、部位和作业过程(含临时)等进行辨识,分等级进行管理。组织相关键设施、部位和重大危险源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立即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该登记建档,进行定时检测、评定、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通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该采取应急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关键危险源情况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立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关键部位和关键危险原因管理档案,依据规范、标准和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定时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危险原因进行内、外部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汇报编入管理档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
29、管理部门、车间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职责,定时进行监督或巡检。5.5.5 日常维护和定时检维修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设施使用特点,建立安全日常检测、保养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施日常检维修保养和定时检维修管理。维护、保养、检测应该作好统计,并由相关人员签字。进行检维修前制订设施保养和检维修计划、方案。在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对使用设施、检维修作业行为进行风险分析,制订有效风险控制方法。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采取风险控制方法并进行检验监督。5.5.6 新设备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设备、材
30、料到货验收和生产设施报废管理制度,预防使用质量不合格、设计不符合要求生产设施、材料。拆除生产设施、材料应按国家、政府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处理;拆除生产设备中如包含到危险物质,须制订危险物质处理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预防伤害事故发生。5.6 作业安全5.6.1 作业许可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生产过程中作业行为存在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管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推行审批手续。多种作业许可证中应该有危害、有害原因识别和安全方法内容。5.6.2 作业行为和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作业行
31、为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作业行为和生产过程风险进行控制。针对人员在使用、操作设备实现目标产品所包含生产作业行为风险,采取必需计划、方案、规程、统计等。对生产过程中实现目标产品所依据路线、方案、指标、手段、方法方法等,采取必需风险控制。对人员作业行为风险、设施(安全)使用风险、工艺技术风险等应进行分析,立即采取控制方法预防风险转化为危险结果。5.6.3 警示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要求,在含有易发生风险部位或场所、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或永久性警示
32、标志和通知牌或设置警戒区域等,进行风险提醒、警示,通知产生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方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结果等。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修现场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5.6.4 承包商、供给商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承包商、供给商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服务方名目和档案,依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时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方法将承包商、供给商风险控制在可接收范围。5.6.
33、5 变更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对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专业管理规范等永久性或临时性改变进行有计划控制。变更实施应推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5.7 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通知5.7.1 职业健康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自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负担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该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方法:(1)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置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2) 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4、(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5)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6)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5.7.2 职业危害申报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危害原因,接收其监督。5.7.3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该为从业人员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方法保障劳动者取得职业卫生保护。产生职业病危害生产经营单位除应该符正当律、行政法规要求设置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该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 职业病危害
35、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 有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设施;(3)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标准;(5) 有配套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6)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要求;(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保护劳动者健康其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时对作业场所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给予通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该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抢救用具、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需泄险区。对有放射性危害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贮存作业,用人单位必需配置防护
36、设备和报警装置,确保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对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应抢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用人单位应该进行常常性维护、检修,定时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私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由专员负责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7.4 劳动防护用具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接触危害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个体防护用具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根据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多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工作(方便)地方,并有专员负责保管,定时校验和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应常常检验个体防护用具和器具配置保管、维
37、护、佩带、使用等情况。5.7.5 职业危害通知和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含聘用协议)时,应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通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以合适、有效方法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和预防及应急处理方法,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相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该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警示说明
38、应该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抢救治方法等内容。5.8 应急响应和事故救援、调查和处理5.8.1 应抢救援组织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应抢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能够不建立应抢救援组织,应该确定兼职应抢救援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各层级、各相关部门职责。5.8.2 应抢救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要求,依据生产过程风险,配置必需应抢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常常性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确保应急通讯网络通畅。5.8.3 应抢救援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编制应抢救援预案,并以单位正式文件颁
39、布。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抢救援预案培训,每十二个月最少一次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抢救援预案充足性和有效性、可操作性,并立即进行修改、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时评审应抢救援预案,尤其在发生突发事故后,要认真总结事故状态下组织救援经验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应抢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立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5.8.4 事故抢险救护和汇报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开启应抢救援预案,快速采取有效方法,组织抢险抢救,预防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生产经营单位应制订事故汇报制度和程序。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立即如实汇报当地
4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推行立即、如实汇报安全生产事故法定义务。5.8.5 事故调查和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根据事故不一样类别、等级,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事故调查人员能力、职责和权力。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根据“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方法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标准进行处理。事故分析应包含整理分析相关证据、资料,确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确定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责任分析等。事故调查处理提出预防方法应包含工程
41、技术方法、培训教育方法和管理方法。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事故调查汇报,包含事故基础情况,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预防方法,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台帐。内容包含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5.9 安全检验和问题整改5.9.1 安全检验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生产过程安全需求建立安全检验制度,编制订时、不定时安全检验计划和安全检验表。安全检验应有明确目标、要求、内容和考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实现,确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等有效实施。安全检验关键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原因和风险,提出消除
42、或控制方法和方法,并监督整改和治理。5.9.2 安全检验形式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需求和已知风险,组织多个形式安全检验。(1) 综合检验(包含节假日检验)。应由相关等级责任人负责,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参与。关键检验生产经营单位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内容实施落实情况检验。(2) 专业检验。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责任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关键检验特种设备、生产作业行为、工程项目建设、保养检维修、生产过程、隐患治理、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和防火防爆、个体防护等情况。(3) 季节性检验。分别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责任人依据当地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预防性季节检验
43、。关键包含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触电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暖、防滑防塌方、防中毒等。(4) 日常检验。分岗位工人检验和管理人员巡回检验。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推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验和班中巡回检验;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检验。关键包含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要求内容。多种安全检验均应按对应安全检验表逐项检验,并做具体统计和立案。5.9.3 问题整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验台帐,对安全检验查出问题向所在单位进行反馈,落实整改责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多种安全检验所查出问题进行风险评定,形成隐患,根据隐患治理项目进行管理。5.10 绩效考评5.10.1
44、绩效评审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十二个月最少进行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评审,验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连续适宜性、充足性和有效性。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评审结果,对目标、指标进行修改,找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中问题,制订深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和方法,连续改善、不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评审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相关结果向生产经营单位全部部门和从业人员通报,方便她们能采取合适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应对绩效评审工作全方面负责。5.10.2 奖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和考评制度,奖励主动安全生产行为,处罚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人员,在考评促进下,提升本质安全管理
45、水平,实现安全生产长久有效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用规范起草说明二四年一月九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相关深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国发2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在全国全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步骤各步骤、各岗位要建立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要制订和颁布关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决定颁布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分别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从业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经过试点运行,显著提升
46、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制订了对应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为全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安全生产工作包含全国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众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订含有行业特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该有共同基础要求、管理模式和关键要素,为此,依据总局领导指示要求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实践研究课题总体需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起草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用规范作为相关行业制订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基础准则;在专业规范制订之前,作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依据。通用规范暂分范围、术语和定义、标准管理模式、管理要素等五章,采取P(策划)、D(实施)、C(检验)、A(改善)动态循环管理模式,提出了有共同特征10个A级和43个B级要素,意在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提出能够遵守基础要求,相关行业既能够以此开展标准化活动,又可依据本行业特点,陆续制订具体化、含有行业特点行业规范。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于3月成立了规范起草组,起草了规范草案;在4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上,规范草案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会后依据反馈意见修改形成了第二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