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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司家营铁矿北区西部尹峪矿区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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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司家营铁矿北区西部尹峪矿区采矿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237号 协作单位:河北晶淼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246号 编制时间:2013年3月 目 录 1.建设项目概况 1 1.1建设项目背景 1 1.2建设地点 1 1.3主要建设内容 1 1.4生产工艺 1 1.5生产规模 2 1.6建设周期 2 1.7投资 2 1.8工程特性 2 1.9产业政策符合性 3 1.10选址可行性 4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5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5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5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6 3.1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6 3.2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3 3.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5 3.4环境风险 18 3.4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20 3.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20 3.6防护距离内搬迁情况及措施 21 3.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21 4.公众参与 24 4.1环境信息公开 24 4.2征求公众意见 29 4.3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32 4.4公众意见总结 33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4 6.联系方式 35 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35 6.2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35 -I-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司家营铁矿北区西部尹峪矿区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背景 司家营矿区位于河北省滦县响嘡镇一带,为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储量最大的矿区,属特大型鞍山式沉积变质铁矿床,整个矿化带分为南北两区,分区分期开采。加快推进司家营矿区相关铁矿的开发,对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降低进口矿的依赖度,规避市场风险十分必要。其中,司家营铁矿一期采选工程环评2005年通过环保部批复,目前已经建成投产并通过环保部验收,采选规模为700万t/a。二期工程环评2010年通过环保部批复,目前正在进行基建,采选规模1500万t/a。2011年,《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司家营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查意见,对于指导矿区内包含本项目在内的矿山开发利用有着重要、积极的意义。 1.2建设地点 司家营北区西部尹峪铁矿采选工程由地下采矿场,井口工业场地及回风井等组成,工业场地与司家营铁矿二期选矿厂相邻布置,位于司家营二期选矿厂西侧,平青大老路以东;地下采场位于司家营铁矿二期露天采场西北部,部分与司家营二期采场水平投影重叠;回风井位于地下采场南部主体与司家营二期选厂间,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41′35.69″,东经118°44′30.08″。 1.3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井下采矿工程,包括巷道、平硐、井下破碎等。 辅助工程:主副井口、高位水池、转运系统、充填站等。 公用工程:建设回风井、联络道路、配电室等。 环保工程:废气治理设施、矿井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态恢复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环保工程等。 1.4生产工艺 采场的矿石和围岩均采用湿式凿岩,用KQ-80型潜孔钻机凿岩,炮孔孔径为100mm,炮孔交错布置。采用中深孔凿钻,炮孔采用三角形布置,采用导爆管微差爆破技术进行爆破,并充填水袋。爆破工作在白天进行,爆破时设警戒岗哨,警戒距离300m。井下开采的矿石由井下安装的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破,在破碎作业前设一条直径为5000mm的上溜井;在破碎作业后设1条直径为6000mm的下溜井,有效容积为670m3。井下破碎系统由地下破碎硐室、地下皮带道、箕斗仓等组成。粗破的矿石由主井提升系统运送至工业场地的矿仓,有皮带传送机送至司家营二期选厂。废石大部不出井,剩余部分则由副井提升系统运至工业场地的废石转运场,送往司家营一期铁路转载场。尹峪矿区采用主、副井开拓。主井担负井下矿石的提升任务。副井担负提升岩石、升降人员和材料等任务。矿井涌水经沉淀后,部分用于矿区生产、抑尘、绿化、剩余大部分由高位水池送入司家营二期选厂,供选矿使用。本项目充填系统由尾砂仓、水泥仓、搅拌间、水泵间、电气仪表控制室、储水池和充填管道等组成。并考虑了水泥自卸罐车停放场地、水泥仓卸料松动喷嘴所用空气压缩机等设备。 1.5生产规模 尹峪矿区资源储量4218.2万t,矿石平均品位27.97%。其中赤铁矿54.7万t,矿石品位27.67%;磁铁矿4163.5万t,矿石品位28.26%。矿山综合生产能力为70万t/a,服务年限50a。 1.6建设周期 预计2016年全部基建完成,基建期2年。 1.7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522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72万元,占总投资的2.38%。 1.8工程特性 拟建项目工程特性见表1-1。 表1-1 拟建项目工程特性表 序号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司家营铁矿北区西部尹峪矿区采矿工程 2 项目性质及等级 70万t/a地下铁矿开采工程 3 地理位置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响嘡镇 4 建设单位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 量 备 注 一 地质 1 保有资源储量 104t 4218.2 54.7+4163.5 2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104t 3476 3 保留矿柱 104t 742.2 平青大公路以东20m 二 采矿 1 生产规模 104t/a 70 2 服务年限 年 50 3 开拓方式 主副竖井开拓方式 4 采矿方法 自下而上充填法开采 5 矿石回采率 % 82.78 6 废石混入率 % 9.25 7 采出矿石品位 磁铁矿石TFe28.26%;伴生赤铁矿TFe27.67%。 三 建设期 年 2 预计2016年投产 四 总投资 万元 25225.83 建设单位自筹 五 环保投资 万元 600.72 含水土保持费用 1.9产业政策符合性 该项目为省级核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中限制、禁止类项目。生产规模大于《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文规定的新建矿山地下开采铁矿最低生产建设规模3万t/a的要求,采用充填法开采,满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安监总管一[201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新建地下矿山优先采用充填法的要求;该项目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冀发改函[2012]369号(见附件);同时符合《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1-2015年)》、《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司家营矿区总体规划》、《司家营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等要求。 1.10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地面工业场地及采矿区周边均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 工程占地范围内无村庄等敏感点,采场与周围敏感点距离满足安全爆破距离要求;工业场地边界距最近敏感点最短直线距离均超过100m,满足防护距离要求,环境敏感性较低。 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通过采取设计、环评规定的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建设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声环境的环境质量影响轻微。 矿山同步实施生态恢复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矿区的风蚀、局部水土流失,满足滦县“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整治区”的生态功能要求。 公众调查统计结果表明,100%的人对本项目实施发表了自己的支持态度。根据现场调查,当地村民基本支持该项目建设。 同时,本项目已列入司家营矿区总体规划,属计划中矿山,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滦县城乡规划局为本项目出具了选址意见(见附件),同意本项目选址。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可接受、可控制范围内,项目选址可行。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通过对各因子监测结果统计可见,各监测点NO224小时平均值及1小时平均值、PM1024小时均值、SO21小时值及24小时平均值各监测点标准指数范围均小于1,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2)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通过对各监测点统计结果得知,地下水各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井口工业场地及回风井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检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4)生态现状评价:根据卫片影像解译及现场调查结果,评价区内野生植物种类较少,植被类型单一,群落中植物成分较为简单,没有珍稀动植物种类。人工种植的主要树种有杨树、柳树,大片分布于平青大公路沿线。区域落叶灌草丛中灌木林主要是荆条、酸枣,零星的分散在工矿区附近及草丛中。草地植被主要是暖性草丛类,多以中生型禾草组为主,多为白茅草,普遍野生于山坡,零星的分散在工矿区附近。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工业场地充填站为基点,东、西、南、北各延伸2.5km,面积共25km2。见附图4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地下采场为基准,西至高坎—响嘡—李兴庄斜冲断层、东至新河、北至研山、南至响嘡—后法宝一线,与本项目处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区域,共计5.86km2,见附图5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井口工业场地四至范围外200m,见附图6 生态评价范围为矿区划定范围及地表影响范围投影重叠最大范围外200m范围,共计1.83km2,见附图7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1)基建期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井下巷道、平硐施工、掘进面施工、主副井及回风井掘进施工和工业广场、场内外道路等建筑施工。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车辆废气、机械噪声、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弃土、废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本次环评针对上述影响对施工期提出了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废水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矿井井下排水等。针对施工期废水产生方式及水质特征,本项目采取如下废水治理措施: ◆在混凝土输送泵及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先经沉淀池沉淀后再回收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泼洒场地及道路用作抑尘,不外排,场地设置防渗旱厕,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矿井井下施工过程中也将产生一定量的井下排水,矿井井下施工主要是掘进巷道及其支护,一般不会形成破碎带和裂隙带,建井前期井筒建设期间矿井排水主要是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以及井筒施工破坏含水层时的涌水,但为弱含水层,因此出水量很小,水质简单,井下水主要污染物是SS,对于矿井井筒施工过程排放的井下水,掘进过程中产生的淋水,要求采用临时的沉淀设施沉淀后回用到巷道施工用水,不外排。 ②施工期废气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及车辆废气等。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废气及掘进扬尘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加强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纳入本单位环保管理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规定,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项目在开挖土方和土方回填过程中会产尘一定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建筑材料,这些建材在装卸、堆放、拌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砂、石子)的堆场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 ◆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施工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15km/h以下,运输散状物料应采用帆布遮盖,防止沿途洒落。 ◆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作清泥除尘处理,并在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防尘垫,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散状物料堆场设置简易材料棚。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时,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避免露天堆放。 ◆施工掘进粉尘采用湿式凿岩,爆堆、装卸废石产尘点采用喷雾洒水,井壁、巷道壁定期清洗,以降低施工作业面粉尘浓度。 本项目采取的减少施工扬尘的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降低区域环境空气功能等级,采取以上粉尘控制措施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外的粉尘浓度可小于1.0mg/m3。 ③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大部分施工内容均位于井下,地面施工部分主要为工业场地、高位水池、回风井及联络道路等。井下噪声对地面声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主要考虑地面施工过程带来的噪声影响。建筑施工由于各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组合情况不同,所以噪声辐射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基础施工阶段设备多属高噪声机械。主体施工阶段,噪声特点是持续时间长,强度高。 由于建筑施工是在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本项目施工噪声不可避免将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虽然该影响较小,且随着项目施工的结束而消除,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夜间施工的影响应予以重视,必须采取相应的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措施。噪声防治的主要措施通常有两种:一是降低噪声源;二是控制传播途径。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在施工场界设置高2.5米彩钢板围挡,阻隔噪声10dB(A)施工时优先建设工业场地西侧、北侧的围墙,减小后续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点声环境的影响; ◆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综合降噪25dB(A)以上,项目基建期不同阶段各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同时基建期的建筑噪声防治应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基建期间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和22:00-6:00期间施工。如有些施工项目必须在夜间进行,建设单位必须与周围的居民进行协商,征求居民意见,取得他们的谅解,以免发生纠纷,并贴出施工时段通知,同时上报主管环保局备案。 ◆若基建期间遇到中考、高考时间,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环保局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安排工程进度,采取环评要求的降噪措施,尽可能降低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取得附近居民的谅解。 ④施工固废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基建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掘进废石,以及施工人员的进驻产生的部分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用箱式密闭车外运,送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卫生填埋场处置。 基建期废石主要用于工业场区及场地平整、修建进场道路,场区各台阶间护坡和挡土墙等。多余废石送司家营一期工程铁路转载场转运至曹妃甸填海造地。 本项目工业场地各种建构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基建期开挖土方大部分用于地基回填,弃土外运,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井下掘进废石通过司家营一期铁路转载场送至曹妃甸填海造陆。其他的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渣土在运输及堆存时易引起二次扬尘污染。因此,渣土应按有关管理部门的指定地点堆存。渣土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严禁遗洒。 (2)开采期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①废气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废石转运场装卸废石及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充填站产生的粉尘以及井下破碎、爆破废气等。 a.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充填站水泥仓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类比水泥厂水泥筒库粉尘量计算,同时该水泥仓采用的除尘方式为仓顶呼吸孔安装袋式除尘器。 袋式除尘器具有效率高、性能稳定可靠、操作简单等优点,而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矿山充填站均采用仓顶袋式除尘器进行粉尘的治理。类比同类矿山充填站水泥筒库粉尘量计算,本项目充填站粉尘初始浓度约为3000mg/m3,产生量为48t/a。水泥仓采用仓顶呼吸孔安装袋式除尘器方式处理粉尘。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普遍在98%~99%以上,本项目以除尘效率98%计,处理后粉尘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高度合算为水泥仓+排气筒共19m),粉尘排放量为0.96t/a,外排废气粉尘浓度60mg/m3,排放速率为0.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b.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来源于废石转运场装卸以及车辆运输等环节。 本项目井下破碎筛分后的矿石利用主井提升系统运至工业场地皮带上方的矿石仓内,最后由皮带传送机送至司家营二期选矿工程。井下采出的矿石本身带水率较高,基本不产生粉尘。本项目工业场地无组织粉尘污染源主要为废石转运场,为防止废石无组织粉尘的产生,本项目将在废石转运场安装水雾喷洒装置时刻保持矿石表面水分充足。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的减少扬尘的产生量。矿石在输送、计量过程产生的粉尘量较小,该部分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限值要求,即1.0mg/m3。 本项目井下矿体爆破采用粉状乳化炸药、铵油炸药作为主爆药,爆破用药量为315.3t/a,在爆破过程中有一定的粉尘及有害废气产生。爆破时采用导爆管微差爆破技术和炮泥混合填充炮孔措施,根据同行业类比分析,并按爆破量确定粉尘强度最大系数计算粉尘量的产生,通过计算,爆破产生粉尘量约5.6t/a。由于地下矿石在爆破之前将采用大量的水进行壁岩的清洗,因此矿石具有一定的湿度,同时爆破时能够有效减轻粉尘的产生量,粉尘基本附着或沉降在井下,不会逸散到回风井口处。 本项目炸药年用量为315t/a,每次使用3t,炸药由滦县民爆大队负责提供,爆破工作由滦县民爆大队负责实施。本项目年爆破产生NOX为1.76t/a。 井下采掘矿石进行颚式破碎、筛分,不进行锤式破碎。矿石在破碎过程中,对破碎、筛分机设置在半密闭状态中,未避免破碎时产生的粉尘危害操作工人的身体健康,将利用矿井涌水对破碎、筛分进行喷水抑尘,能够有效的降低粉尘的排放量,同时产生的泥浆将进入矿机专业泥浆系统,含尘气体净化后由风机引至地下溜破系统的排风道最终由回风井外排。 由于本项目的粉尘、废气大多在井下产生,并且经过水的吸附抑尘处理。最终废气通过回风井排放,回风井口处基本无粉尘逸散。 c.工业场地及井下防尘措施 为了能够实现矿区主要生产设施排放和工业场地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全部达到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建成远看无烟、近看无尘、比较清洁的矿区生产环境,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工业场地道路、作业场地等进行硬化处理,对物料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 ◆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在工业场地北侧设置生态绿化区。 ◆根据对周边区域的交通现状调查,该区域内的交通路线以平青大公路连接矿区外部交通,同时道路交通条件比较优越。该工业场地南侧紧邻司家营铁矿二期采选工程,本项目井下粗破后的矿石由提升井运出,并由箕斗和运输车辆运至矿仓内,通过皮带传送机送至司家营二期选厂,矿石带水率较高,基本不产生粉尘,且充填站所需尾矿砂由司家营铁矿二期采选工程铺设管道直接供给,无需外部运输。废石通过汽车运输至司家营一期铁路转载场,由于运输车辆主要是载重型汽车,且运行频率较高,因此在工业广场装车及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采区矿石对外运时表面用苫布进行遮盖,运输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以控制遗撒。同时采区工业广场、输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每天定时洒水抑尘,同时在道路两侧种植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美化道路的同时起到滞尘降噪作用。 ②废水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职工全部由司家营二期工程统一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定员人数较少,仅为158人,占司家营二期1738人的9%,且司家营二期与本项目同属河刚矿业公司下属矿山,人员调配方便。司家营二期工程生活污水采用WSZ型污水处理装置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出水达到工业用水水质标准送循环水泵站,与其他生产废水混合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废水全部为矿井涌水,除本项目井下除尘、充填等用水外,全部送司家营二期选矿厂使用。矿井排水水质良好,由井下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2中直接排放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用水要求,可以满足司家营二期选矿生产用水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矿井涌水全部能够得到合理利用,矿井涌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不会影响地表水水质。因此,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尽管矿区包气带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但是从最大限度地防控该工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的目标出发,需针对不同防渗区域的不同要求,在满足防渗标准要求前提下采用经济合理防渗有效的措施。 在井口工业场地、高位水池基底铺设铺设300mm粘土层(保护层,同时作为辅助防渗层)压实平整,粘土层上铺设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膜、300g/m2土工织物膨润土垫),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15cm(保护层)等防渗,使渗透系数≤10-7cm/s。 ③噪声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矿山开采为井下作业,矿石粗破、凿岩、爆破等均在井下完成,因此其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工业场地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80dB(A)~90dB(A)之间,经过对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对各种运输车辆实行车速控制管理,并要求禁止在场区内大声鸣笛,再经过距离衰减后降噪值达30dB(A)以上,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运输车辆行驶途中会产生噪声,均属流动噪声源,和车速、路况、车况有关。本项目运输路线为平青大公路,该路为省级主干道,本项目车辆运输频次占该路交通流量的份额很少,噪声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井下矿石破碎产生的废石,从司家营铁矿矿岩主要成分光谱分析可知,司家营矿岩不含汞、镉、砷重金属元素,含有微量的铬、铅、镍元素。根据经环保部2010年11月批复的《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司家营铁矿二期采选工程(1500万t/a)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司家营铁矿废石进行腐蚀性与浸出毒性鉴别,鉴别结果表明废石浸出液的PH值8.0~8.3,不属于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废石浸出液中各污染物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规定的浸出液最高允许浓度,不属于具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废石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石产生量为7.0万m3/a,其中4.9万m3/a废石不出井,直接充填采空区,其余2.1万m3/a废石运至司家营一期工程铁路转载场,最终通过司柏铁路和迁曹铁路送曹妃甸填海造地,转载场和铁路剩余运载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 (3)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了河北省水利厅批复,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本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基建期和自然恢复期,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预测单元划分为采矿工业场区、回风井井口区、高位水池、外部道路、管线区。本项目建设区总面积为4.43hm2,采用定量预测;定性分析地表错动范围67.89hm2。本项目因地制宜,通过砌石覆土、播撒草籽、种植灌木乔木等,对工业场地区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覆土厚度0.2m,保证了植被生长所需土壤肥力,植被恢复主要采用灌木、草籽等,灌木及草本植物应选择当地常见物种,直接种植成苗或草,可尽快恢复生态环境。由于灌木、草本植物根系浅、抗贫瘠、易成活、覆盖面广,可明显减少水蚀、风蚀的水土流失量,恢复生态环境。 3.2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珍稀动植物资源等重点保护目标,本工程项目区周围居民聚居区为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对象。 鉴于本项目地下采矿工程建设特征和所在区域环境的特点,本次评价按环境要素分别给出对应的环境保护目标,各环境要素主要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3.2-1至表3.2-3。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情况见图3.2-1,与项目关系见附图2。 表3.2-1 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地下水 区域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新河 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 表3.2-2 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距厂界距离和方位 保护级别 厂界 厂界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标准 刘官营村 评价范围内居民点 N110m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类标准 注:以上距离为敏感点至本项目工业场地边界最短直线距离。 图3.2-1 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 表3.2-3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 目标 矿区边界 回风井 工业场地 保护 对象 人数 项目所在区域 环境功能等级 方位 距离 m 方位 距离 m 方位 距离 m 冯坎村 NW 1860 NW 2640 NW 1870 居民 860 《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小山村 NW 800 NW 1590 NW 810 居民 680 东三里村 N 680 NW 1240 N 680 居民 1851 山西刘庄村 SW 1410 SW 2190 SW 2060 居民 751 夏庄子村 NE 780 NE 1030 NE 1060 居民 503 刘官营村 N 110 NW 920 N 110 居民 894 杜峪村 W 85 W 740 SW 350 居民 570 西八里桥村 SW 1610 W 2380 SW 1490 居民 655 北八里桥村 W 1240 W 2090 W 1320 居民 692 新庄子村 SW 875 SW 1830 SW 1490 居民 997 任店子村 SW 1710 SW 2600 SW 2160 居民 733 邢里庄村 SW 1300 SW 1745 SW 2160 居民 729 前迁义庄村 SE 1315 SE 1860 SE 2120 居民 462 后迁义庄村 SE 1505 SE 2120 SE 2700 居民 498 后法宝村 SE 980 SE 1625 SE 2390 居民 835 研山新村 W 330 W 1215 W 420 居民 11000 响嘡镇 W 85 SW 855 S 1030 居民 465 注:以上距离均为敏感点至本项目场地边界最短直线距离。 3.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3.3.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工程采取施工场地和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材料遮盖存放等抑尘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围挡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场、施工生产区和道路修建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废石。基建期共开挖土方24.71万m3,回填土方18.81万m3,弃土5.9万m3。其中1557m3做工业场区、高位水池绿化覆土,剩余土方全部运往司家营铁路转载场,最终通过铁路送至曹妃甸填海造地;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和矿井井下排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产生量约为6.0t/d(按200人计算),产生量较小,收集后排入旱厕防渗池,与粪便一并发酵,及时清除作为肥料,不向地表水排放,施工废水要求在混凝土输送泵及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先经沉淀池沉淀后再回收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矿井井下施工过程中也将产生一定量的井下排水,出水量很小,水质简单,井下水主要污染物是SS,对于矿井井筒施工过程排放的井下水,掘进过程中产生的淋水,采用临时的沉淀设施沉淀后回用到巷道施工用水和道路、场地等洒水,不外排。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缓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3.3.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开采过程中使用湿式凿岩、水袋充填爆破;爆破前对工作面及四壁洒水,矿石及废石装车前洒水抑尘;矿区工业广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采取在废石卸料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篷布遮蔽等措施,充填站采用带式除尘器治理。 经环评预测,工程实施后,本项目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0.03518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6.8178%,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在100m处;TSP最大落地浓度为0.07243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8.04778%,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在50m处。因此,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标,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对本项目工业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轻微。 根据计算结果,各污染源颗粒物贡献浓度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工业场地废石转运场排放的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对工业场地周边环境的调查,本项目厂界距周围最近的村庄刘官营村为11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①地表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矿井涌水。 本项目矿井正常年排水量为5560m3/d,除去本项目自身用水以外,尚有5138.3m3/d剩余,矿井涌水由井下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用水要求,该部分水可通过专用管道通至司家营铁矿二期选矿厂供其生产使用,根据《司家营铁矿二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司家营铁矿二期选矿厂正常新水用量为8733m3/d,其中部分采用露天矿坑水,不足部分采用司家营滦河生产水源井供水,水源井供水量为5680m3/d。本项目排水量小于其正常生产水源井取水量,从水量平衡关系考虑,本项目矿井排水供二期选矿厂使用是可行的,二期采用本项目矿井水后,可大量减少滦河水源井取水量。 综上,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②地下水 基岩裂隙含水层是矿床充水的主要来源,富水性、导水性较强,开采过程中主要疏干该含水层水,但基岩含水层隔水边界较好,采场东部倾向西的矿体底板为基岩隔水边界,西部高坎—响堂—李兴庄逆冲断层为天然基岩隔水边界,变质岩在北部翘起(岩山)形成隔水边界,本段含水层仅在北部少数地区存在大气降水及第四系含水层的补给。因此矿坑涌水造成的地下水位下降的范围预计不会影响到隔水边界之外的地区。矿山退役后,大气降水补给该含水层,矿区范围含水层水得到补给,地下水位会逐渐上升,最终将恢复到原有水位。 尹峪矿区开采深度-530m时,中心水位降深可到530m,影响范围4.52km2,影响基岩含水层。由于各矿山距离较近,各影响范围会有叠加影响,地下水涌水量会有减少,影响范围也会缩小。 本项目为地下开采,主要影响深层裂隙水,该层水是矿井涌水的主要来源,与第四系含水层之间水力联系不密切,矿坑涌水对附近村民饮用水源和农用灌溉井水位基本无影响。司家营一期自2008年开采至今,周边村庄并无民用水井掉泵现象,预计本项目矿体开采对居民生活饮用水源影响不大。 按照《司家营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矿区范围内如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和农业用水,由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集中供水,供水设施和管道均由矿业公司负责。本项目正常生产条件下,预计不会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用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矿山开采过程中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噪声源对本项目厂界西北侧70m处的刘官营村居民房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排放满足相应排放标准,不会改变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轻微。因此,本项目噪声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声环境和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在设计爆破量条件下,保护地表建筑物的爆破振动允许安全距离应为65m,即距离爆源65m以外,即可达到砖房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要求。本项目矿体埋深最浅为-130m,大于设计药量爆破振动允许安全距离,故爆破振动不会影响地表建构筑物。同时,本项目矿体地表扰动界限距最近居民建筑物的直线距离为85m(西距杜峪村),且西侧临平青乐公路一侧采取保留矿柱,开采境界内无居民建筑物。因此,在设计最大一次爆破量的情况下建筑物的振动影响在安全允许标准范围内,本项目设计条件下产生的振动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开采期生活垃圾无新增,工业固体废物中掘进废石将运至司家营一期铁路转载场送曹妃甸填海造地;运营过程中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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