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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项预案范文样本.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748296 上传时间:2024-06-05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3.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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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梅山中心小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月修订 南安市梅山中心小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导致或也许导致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映、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她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公共卫生事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的: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迅速反映和应急解决机制,及时采用办法,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防止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寻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用有效防止与控制办法,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诲局、卫生局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贯彻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      3、迅速反映、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迅速反映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解决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伟生 副组长:陈瑞春  黄清华 黄芙渠 组  员:李雅丽 潘小花 李清霞 及各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详细负责贯彻学校突发事件防治工作。重要职责如下:      1、依照上级教诲卫生主管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办法贯彻状况。      3、广泛进一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教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期体现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本设施建设,努力改进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她公共场合清洁卫生。      6、保证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本地疾病防止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状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依照《教诲部教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限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普通(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国内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拟定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浮现死亡病例,或浮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      5、发生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学校。      6、因防止接种或群体性防止服药导致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导致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浮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      4、在一种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      5、发生在学校因防止接种或防止性服药导致群体性心因性反映或不良反映。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如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导致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如下。      8、发生在学校,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她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如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导致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如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她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则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映。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南安市梅山中心小学      责任报告人: 陈瑞春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她突发卫生事件时,有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室报告,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县教诲局报告,并同步向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保证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办法      (一)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反映      1、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工应及时将关于状况告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实行如下应急办法:将关于状况报告本地教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可疑食品或物品,或告知关于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状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有关场合、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解决,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行相应隔离办法;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本地政府,并祈求支持和协助;在学校恰当范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状况以及采用办法,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卫生宣教工作,提高师生员工防止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应急反映      除按照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映规定,组织实行应急办法以外,还应按照本地政府和上级教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布置,贯彻其她相应应急办法。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反映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映规定,组织实行相应应急办法以外,应在本地政府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贯彻关于控制办法;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规定向上级教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反映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映规定,组织实行相应应急办法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规定向上级教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系、教诲与接待家长、后勤增援等应急响应过程各工作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经费,用于增添有关设备,配备所需**,改进学校卫生基本设施和条件,特别是改进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保证学校公共卫生防控办法贯彻。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工作重点应立即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会同关于部门对所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依照调查成果,对导致事件发生关于负责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及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学校和教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关于部门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有关问题、存在卫生隐患问题及关于部门提出意见进行整治。加强经常性宣教,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必要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合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学生,必要在恢复健康,并经关于卫生部门拟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导致传染病流行学校,其水源必要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关于部门对所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依照调查成果,对导致事件发生关于负责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报告、调查、控制和解决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失职等行为,根据关于法律法规追究关于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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