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管理要求
(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力用户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受电工程建设各市场主体正当权益,维护电网供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和浙江省相关要求,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应遵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公开标准。
第三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
第四条 本办经过对受电工程建设和投产运行发觉质量、安全和评分等统计,对参与工程建设设计、设备供给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建单位)进行评价。
第二章 设计单位评价
第五条 设计单位评价包含“设计文件及资料完整性”、“设计质量”、“用户意见”、“技术交底”四个方面,评价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见附件一)。
1.“设计文件和资料完整性”,评价设计单位递交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完整性,该项共20分。每少一张图纸扣2分,扣完为止。
2.“设计质量”,按《设计质量评价标准化作业卡》(见附件四),评价受电工程设计质量,该项共40分。
图纸无缺点为“优”,得40分;有2条及以下缺点为“良”,得30分;有3~4条(含4条)缺点为“通常”,得20分;有4条以上缺点为“差”,不得分。
3.“用户意见”,反应用户对设计单位意见,该项共20分。用户满意得20分,用户不满意该项不得分。
4.“技术交底”,评价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推行技术交底职责情况,该项共20分。设计单位未推行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职责,该项目不得分。技术交底不到位,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扣5~10分。
第六条 “设计文件和资料完整性”、“设计质量”由供电企业负责在图纸审核时进行评价。“用户意见”、“技术交底”由供电企业在完工检验时,分别搜集用户意见和施工单位意见进行评价。
第三章 设备供给单位评价
第七条 设备供给单位评价包含建设安装过程、运行过程两个方面。
第八条 建设安装过程评价包含“按协议供货”、“设备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合格性”、“设备缺点整改”三个方面,评价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见附件二)。
1.“按协议供货”。评价电气设备和协议约定相符合情况,该项共30分。要求电气设备和协议约定相符合,发觉一处不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
2.“设备资料完整性、真实性”。经过设备交接试验,评价设备材料供给单位,该项共30分。发觉缺乏一份设备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汇报扣5分;发觉试验汇报数据不真实或不合格,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
3.“设备缺点整改”。评价设备材料供给单位对交接试验汇报中所反应缺点整改情况,该项共40分。设备材料供给单位在和施工单位约定时间前未完成整改,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4.以上评价由施工单位负责。供电企业在工程中间检验和完工检验时,搜集施工单位对设备材料供给单位评价意见。施工单位如放弃对设备材料供给单位评价和督促整改权力,则将负担完工检验过程中发觉设备缺点扣分。
第九条 运行过程评价,包含供给设备故障情况和保修期内服务情况两个方面。
1.用户受电设备发生事故,经调查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由当地供电企业在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公布。
2.保修期内用户受电设备发生缺点(事故),设备材料供给单位不按要求提供服务,由当地供电企业在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公布。
第四章 施工单位评价
第十条 施工单位评价包含建设安装过程、运行过程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 建设安装过程评价包含“完工资料完整性”、“施工质量”、“工程缺点整改”、“用户意见”四个方面,评价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见附件三)。
1.“完工资料完整性”。评价施工单位递交完工资料完整性,该项共20分。完工资料每少一个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
2.“施工质量”。按《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化作业卡》(见附件五),评价受电工程施工质量,该项共40分。
完工检验无缺点为“优”,得40分;有4条及以下缺点为“良”,得30分;有5~7条(含7条)缺点为“通常”,得20分;有8~10条(含10条)缺点为“较差”,得10分;有10条以上缺点为“差”,不得分。
经过二次检验只能评“通常”及以下,三次检验只能评“较差”及以下。供电企业经过抽查,发觉完工资料所列数据有一处不真实,只能评“良”及以下,二处不真实只能评“通常”及以下,三处及以上不真实只能评“较差”及以下。
3.“工程缺点整改”。针对供电企业在工程中间检验、完工检验中所发觉缺点,对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做出评价,该项共20分。在要求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每处扣5分,扣完为止。
4.“用户意见”。反应用户对施工单位意见,该项共20分。用户满意,得20分,不满意不得分。
5.“完工资料完整性”、“施工质量”、“工程缺点整改”由供电企业负责评价。“用户意见”由供电企业负责搜集。
第十二条 运行过程评价,包含受电工程故障情况和保修期内抢修情况两个方面。
1.用户受电装置发生事故,经调查确属施工质量问题,由当地供电企业在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公布。
2.保修期内用户受电装置发生安全隐患(事故),施工单位不按时到场抢修,由当地供电企业在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公布。
第五章 评价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杭州电监办负责建立和完善受电工程质量和安全评价管理体系,监管相关评价真实情况和公布评价情况。
第十四条 承建单位对各自出具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施工单位对其接收物资设备负担交接试验责任,经过设备交接试验,对设备材料供给单位做出评价。
第十五条 电力用户对其出具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电力用户负责对承建单位推行协议情况和服务质量做出评价。电力用户评价信息应经过供电企业在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公布。
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对其评价评分和录入公布评价信息真实性负责。供电企业经过审核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对设计单位做出评价;经过中间检验和完工检验,对施工单位做出评价。供电企业负责搜集电力用户、施工单位评价信息,汇总后录入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并审查公布。
第六章 罚则
第十七条 十二个月内累计有3个及以上或工程总数20%及以上受电工程质量评价得分在70分及以下设计、设备供给、施工单位,由杭州电监办在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公布该单位警示信息。
第十八条 承建单位发生下列情况,经查实由杭州电监办在受电工程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公布该承建单位警示信息,并列入“黑名单”。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设备,以旧套新,调换设备铭牌。
2.提供或使用国家明令严禁使用、淘汰产品设备。2.所承建受电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引发用户或电网事故。
3.在保修期内拒绝提供事故抢修服务或拒绝提供备品备件。
4.十二个月内累计有6个及以上或工程总数40%及以上受电工程评价得分在70分及以下。
第十九条 承建单位有意提供虚假信息或出具文件资料不真实一次,视同一个工程不合格,并按相关要求处理。
第二十条 供电企业对其出具评价评分或录入公布评价信息不真实,按提供虚假信息相关要求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要求自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要求由杭州电监办负责解释。
附件一:
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评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
用户联络人
工程设计承揽单位
联络人(姓名、电话)
协议约定时间
实际交付时间
(用户署名)
文件
和资
料完
整性
总分20分,得分 分。供电企业扣分意见:
设计
质量
总分40分。得分 分。
供电企业扣分意见(附件四:设计质量评价标准化作业卡):
用户
意见
总分20分。得分 分。用户扣分意见:
技术
交底
总分20分。得分 分。施工单位扣分意见:
该项目考评得分:
用户署名: 施工单位署名:
供电企业经办人员署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用户受电工程设备供给单位评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
用户联络人
工程设计承揽单位
联络人(姓名、电话)
协议约定时间
实际交付时间
(用户署名)
按协议
供货
总分30分,得分 分。施工单位扣分意见:
设备资料
完整性
真实性
合格性
总分30分。得分 分。施工单位扣分意见:
设备缺点
整改
总分40分。得分 分。施工单位扣分意见:
该项目考评得分:
用户署名:
施工单位署名:
供电企业经办人员署名: 年 月 日
附件三:
用户受电工程施工单位评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
用户联络人
工程设计承揽单位
联络人(姓名、电话)
协议约定时间
实际交付时间
(用户署名)
完工
资料
完整性
总分20分,得分 分。供电企业扣分意见:
施工
质量
总分40分。得分 分。
供电企业扣分意见(附件五: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化作用卡):
设备
缺点
整改
总分20分。得分 分。供电企业扣分意见:
用户
意见
总分20分。得分 分。用户扣分意见:
该项目考评得分:
用户署名:
供电企业经办人员署名: 年 月 日
附件四:
设计质量评价标准化作业卡
检验项目
标准依据和要求
检验结果,合格请打“√”。不合格填写内容
设计标准
设计文件是否按有效供电方案设计,是否和相关设计规程相符,是否有变更设计单。
制图方法
图纸幅面、百分比、图线、图行符号使用和引线标注、字体和文字书写、尺寸标注及多种图画法应符合DL 5028-93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出具设计蓝图,加盖“出图章”。
材料清单
材料清单无差错、无遗漏。
电能计量
电能计量方法是否满足量电要求。符合DL/T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要求。
进线侧
装置
进户线缆截面、总开关容量、保护装置应满足电力系统及用户用电要求。
过电压保护装置、接地装置
过电压保护装置、接地装置是否符合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无功补赔偿装置
功率因数及赔偿装置,是否达成《供电营业规则》要求,满足GB50227-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分组合理,便于管理。
谐波治理
含有非线性阻抗用电设备接入引发高次谐波、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接入电网后影响电网电能质量时,消除方法是否正确、数量是否足够。满足GB/T14549-1993《电能质量 共用电网谐波》要求。
继电保护
继电保护方法是否满足电网要求,有备用电源用户,其主、备电源连锁装置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五防”
装置
配电装置“五防”装置设计应齐全。
关键电力用户电源配置
关键电力用户电源配置是否满足《浙江省关键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管理措施》(浙经信电力〔〕305号文要求。
附件五:
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化作业卡
检验项目
标准依据和要求
检验结果,合格请打“√”。不合格填写内容
施工标准
施工单位是否按经审核设计文件施工。
完工图纸
完工图纸应完整,要求和设计文件相符,要求和实际相符。
试验项目
承装承试单位试验项目应齐全、完整。
试验汇报需加盖承装承试单位有效试验专用章。
电气设备特征试验
承装承试单位试验数据是否合格,对有疑问试验项目检验人员进行抽测。
检验人员对变压器容量、型号进行现场测试,变压器实际容量、型号和变压器铭牌容量、型号相符。
二次回路联动试验
检验人员进行模拟传动试验,动作要求正确。
保护整定值
受电装置进线保护和自动装置整定值及其和电力用户内部保护间配合情况正确。
过电压保护装置、接地置
电压保护装置、接地装置是否符合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五防”装置
用户变、配电设备是否符合“五防”要求
安全用具
安全用具、消防用具试验汇报是否合格,并在使用期内。外观检验是否合格。
是否配置了常见工器具及必需备品备件。
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施工统计、试验统计是否合格。
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是否符合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辅材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技术交底
是否对用户进行了技术交底。
是否帮助用户制订制订了经典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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