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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个人大额存单手机银行转让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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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农信个人大额存单手机银行转让协议 **农信个人大额存单手机银行转让是指**农信个人大额存单卖方客户通过**农信手机银行大额存单转让交易发起转让申请,买方客户按照买卖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买入转让资产的意思表示,实现存单卖方客户获得资金,买方客户获取大额存单产品的服务。**农信作为服务提供方,向双方客户提供产品转让、资金划拨清算及份额冻结划转等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买卖各方办理个人大额存单转让交易时,勾选确认《**农信个人大额存单手机银行转让协议》(以下称“本协议”),即表示已知悉、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确认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说明 1.“甲方”指卖方客户,即转让个人大额存单的一方; 2.“乙方”指买方客户,即受让个人大额存单的一方; 3.“丙方”指**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及**省内(市、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各行社)。 第二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及产品利息和其他派生收益(如有,如乙方再次转让获得的收益等),且为各行社发行的可以转让的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甲方保证转让标的符合以下标准: 1.转让标的为甲方合法所有的财产,甲方对其享有合法、完整、绝对的处分权。 2.转让标的上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或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设定任何担保、其他限制转让的权利和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 第三条 产品要素及说明 转让数额 只允许大额存单本金全额转让。转让成功后,产品利息及其他派生收益(如有)随之转让。 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为甲方出让的个人大额存单的金额,由甲方在转让申请中自行设置,同时转让价格应大于等于存单本金,小于等于存单到期本息试算。 转让期限 起始日期默认为转让申请当日,截止日期应小于存单到期日。由甲方在转让申请中设置。 转让手续费 1.转让手续费=转让价格*转让手续费千分比。 2.转让手续费千分比由各行社在大额存单产品信息设置时设置。 3.由甲方支付。丙方有权在转让完成时从甲方转让价款中直接扣收甲方应承担的手续费,丙方将以手续费已足额收取作为办理大额存单产品成功转让的前提条件之一。 利息计算方式及付息方式 到期兑付利息=本金×产品年利率×存单期限(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已累计利息试算 已累计利息试算=本金*产品年利率*已持有期限。(仅供参考) 到期本息试算 到期本息试算=本金+利息;利息=本金*产品年利率*存单期限(年)。(仅供参考) 预计收款金额 卖方客户成功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时预计的实收金额。 预计收款金额=转让价格-转让手续费。(供卖方客户发起转让申请时参考) 存单当前预估价值 存单从开户日到当前日期的预估价值。 存单当前预估价值=本金+已累计利息试算。(供买方客户购买转让资产时参考) 提前支取 1.可全额或部分提前支取。 2.部分提前支取后,存单余额应不低于产品的最低起存金额。3.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行社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是否可转让 可转让 转让撤销 在转让资产售出之前,甲方可在个人手机银行上撤销转让。 交易时间 该交易受理时间为每日08:00-20:00。甲乙双方明确,若遇丙方系统跑批或维护时可能导致无法交易。 第四条 转让流程 个人大额存单产品转让流程由“甲方发起转让申请”“乙方买入转让资产”“产品份额划转及资金清算”三个环节构成。 (1)甲方登录个人手机银行,勾选本协议并发起转让申请,申请成功后,个人手机银行回显相应的转让信息。 (2)乙方登录个人手机银行,选定拟买入的转让资产,勾选本协议,向个人手机银行发出买入交易指令。 (3)个人手机银行根据交易指令,完成相应的产品份额划转及资金清算工作。 至此,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完成转让。 第五条 权利义务的转移 个人大额存单产品完成转让后,与大额存单产品相关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均随之由甲方转让至乙方。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甲方勾选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以及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承诺及安排,不会损害甲方任何债权人利益,也不会有任何甲方的债权人提出涉及本协议的任何权利主张或异议。 (3)自产品完成转让起,转让标的分配的个人大额存单产品收益(如有,包括本金、投资收益,下同)均归属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对该等个人大额存单产品收益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乙方及/或其它相关个人或机构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4)甲方勾选本协议后,即对甲方产生合法、有效和全面法律约束力。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乙方支付的购买价款为其合法所有的自由资金。 (3)乙方勾选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以及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承诺及安排,不会损害乙方任何债权人利益,也不会有任何乙方的债权人提出涉及本协议的任何权利主张或异议。 (4)自产品完成转让起,转让标的分配的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风险和亏损(如有)均归属乙方承担,乙方无权对该等个人大额存单产品风险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甲方及/或其它相关个人或机构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5)乙方知悉,乙方所支付金额为受让价格(大额存单产品的转让价格),包括转让本金(指转让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存单金额)、甲方持有期估算利息和甲方自行设定的溢价/折价金额。乙方提前支取受让的大额存单产品时,获得的本息总金额将可能低于乙方之前承担的受让价格,此时乙方将蒙受实际损失。 (6)乙方勾选本协议后,即对乙方产生合法、有效和全面法律约束力。 第7条 风险提示 1.监管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导致丙方个人手机银行无法为甲乙双方提供大额存单产品转让交易服务,甲乙双方由此可能遭受损失。 2.投资损失风险: (1)甲方损失风险:若甲方设定的转让价格大于等于存单本金但小于存单本金与持有至今预期收益之和,则甲方可能损失部分预期收益,以及转让完成时将支付的转让手续费。 (2)乙方损失风险:乙方所支付金额为受让价格(指大额存单产品的转让价格),包括转让本金(指转让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存单金额)、甲方持有期估算利息和甲方自行设定的溢价/折价金额。乙方提前支取受让的大额存单产品时,获得的本息总金额将可能低于乙方之前承担的受让价格,此时乙方将蒙受实际损失。 3.因甲乙双方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密码泄露、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4.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丙方导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停机维护、网站升级。系统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因台凤、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等。 5.丙方不对甲乙双方及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丙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为参考,甲乙双方应独立判断并做出决策。 6.以上风险并不能揭示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甲乙双方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第8条 违约条款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违反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或该等陈述和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有遗漏的、具有误导性的或已被违背的,均构成了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2.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通过丙方个人手机银行阅读并勾选本协议,本协议即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系统升级、业务发展等合理原因修改本协议。在进行上述修改前,丙方将通过官方网站、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甲乙各方应在使用本服务前认真阅读相关协议条款。 第10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项下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转让为甲乙双方之间的自主行为。如因冻结或有权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通讯失败、网络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丙方未能及时划转转让标的而产生的损失,丙方不承担责任。 2.丙方已提请甲乙双方特别注意与双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已对上述条款予以充分解释说明,各方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并自愿接受约束。 3.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体发生业务的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范和丙方相关业务规则及国内通行的金融惯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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