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总行风险监控官业务操作实施细则
(年4月修订)
为了提升总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风险监控官的独立性,促进风险监控官更好的履行职责,特制定本操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操作实施细则以总行风险监控官职责及工作流程为主,各分行及村镇银行应参照此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本经营机构和对下属机构授信风险管理相应的操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现将总行风险管理部的风险监控官按主要职责分别成立“综合管理组”、“政策规划组”、“授信后跟踪及档案管理组”和“资产保全中心”,总行直属支行首席风险监控官应配合总行风险管理部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应切实履行放款监控职责。
第三条 业务操作流程:
授信经办人员信息采集
支行行长审批
总行授信部审批
客户业务申请
授信经办人员落实授信条件,完善须补充资料
风险监控官面签(或双签)、落实担保手续
风险监控官放款前审核
档案上交、入库
贷后检查(含行内及外部)
授信经办人员授信后管理
客户经理贷后管理
授信经办人员放款并整理档案资料
总/分行、村镇银行对授信质量评价
风险监控官对授信经办人员考评
他项交前台入库
第四条 综合管理组工作职责与操作流程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征信业务管理及征信系统的使用与维护;
2.负责指导分支行定期开展征信自查工作,对分支行征信工作以不低于20%的抽查比例按季进行现场检查或非现场监管,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务经办人员年底考核;
3.负责编制与报送人行授信业务统计、调研及分析报告;
4.负责编制与报送银监授信业务统计、调研及分析报告;
5.负责向监管机构报送不良资产管理相关报表和报告;
6.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与本部门职责相关信息,制定相关管理报告,并向行内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共享;
7.负责作为牵头组监控资产风险的运营情况,根据风险排查的结果,严格按规定开展五级分类审核工作;
8.定期提供资产质量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质量的变化情况对风险成本定价、授信政策和市场规划提出修正意见;
9.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风险管理部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
11.负责授信经办人员、风险监控官的履职情况考核,并定期进行通报;
12.负责协助总行计财部完成对各分、支行的综合考评中的信用风险情况考核;
13.负责授信业务系统用户的设置、维护及清理等工作;
14.负责授信业务系统客户共享、变更、业务移交等维护工作;
15.负责定期组织授信相关人员进行授信业务培训;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配置
拟配置人员5人,其核心工作职责为对外及行内要求报送授信业务统计报表与分析、调研报告。
(三)工作流程
1.征信工作
(1)每天上午完成企业征信报文上报,反馈报文加载解析,征信错误数据修改工作;
(2)每月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征信报文上报,15个工作日内协助信息科技部完成反馈报文加载解析,征信错误数据修改工作;
(3)及时完成征信异议处理工作,原则上当天完成;
(4)每季度完成对分支行征信工作的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工作;
(5)完成征信用户的设置、维护和报人行备案工作;
(6)配合及督促新设分支机构完成征信机构代码申请工作;
(7)配合人行完成征信检查工作;
(8)定期组织征信相关培训工作。
2.报表统计
(1)及时完成人行、银监、行内领导及部门需要的各项授信统计工作;
(2)及时完成相关调研及授信分析报告工作;
(3)配合监管部门完成统计部门检查工作;
(4)定期组织报表统计培训工作。
3.五级分类
(1)每季度次月的25日前完成收集总行直属支行资产风险分类的档案材料;
(2)在总行直属支行上报贷款风险分类授信档案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风险分类的初审工作;
(3)在初审工作结束后拟定贷款质量评估报告,整理需要报贷款风险分类委员会审议的材料,发送到贷款风险分类委员会委员OA进行审阅;
(4)经贷款风险分类委员会主任委员确认后,通知贷款风险分类委员会委员对贷款风险进行终审;
(5)终审完成后在信贷管理系统内完成贷款五级分类审批工作,通知经营行领回五级分类档案材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贷系统影像资料采集工作;
(6)扫描完成后经营行将五级分类档案材料及时移交风险监控官进行入库保管,经营行通过信贷管理系统调阅终审结果;
(7)定期组织贷款风险分类培训工作;
(8)负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授信和需要重点控制的授信户提交给授信后跟踪及档案管理组。
4.授信业务IT操作系统
(1)审批经营行发起的客户共享、授信经办人员变更、业务移交,经审批同意在信贷管理系统进行维护;
(2)根据经营行发起的申请完成信贷管理系统人员设置和维护工作;
(3)每月月底完成一次授信管理系统的用户清理工作;
(4)根据总行及分行的授权文件完成授信管理系统的相关授权权限的维护工作。
5.考核
(1)根据经营行综合考评办法要求统计相关数据,并上报到总行计划财务部;
(2)每月及时汇总放款审核组、授信后跟踪及档案管理组反馈的授信经办人员、风险监控官履职情况,并进行通报。
第五条 政策规划组的职责与操作流程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相关政策、行业优秀管理实践的信息搜集、资料分析与比较研究;
2.跟踪、研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国际、国内关于风险管理工具与模型的最新成果和进展,开展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相应研究和实施工作;
3.分析研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拟订全面风险管理政策,负责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4.组织研究和审核风险评价标准、风险评价技术和相关管理制度;
5.组织建立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科技信息风险管理制度并督导落实;
6.协助授信审批部制订全行授信政策;
7.参与对新产品的审核,提出风险防范意见;
8.根据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授权方案拟定相应的流程规范;
9.负责拟定授信发放、授信后管理、资产保全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10.负责授信业务系统和风险预警系统等业务需求、测试、运行和维护;
11.负责定期组织授信相关人员进行授信业务培训;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配置
拟配置人员1-3名,其核心工作职责为全面风险管理项目运行,同时兼顾开展相关政策、行业优秀管理实践的信息搜集、资料分析与比较研究;授信业务系统和风险预警系统等业务需求、测试、运行和维护。
(三)工作流程
1.风险政策研究
(1)通过新闻、报纸、网络等媒体搜集最新信息与资料,结合我行实际,每月编制一期行业风险信息简报,供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参考;
(2)协助咨询公司完成全面风险管理项目的工作;
(3)组织全面风险管理项目运行的培训工作。
2.授信业务系统
(1)根据授信业务部门及经营行的需求,及时向总行信息科技部和兴业维护提出业务需求;
(2)根据项目需求的时间完成业务需求的测试和上线工作;
(3)组织系统上线运行的培训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授信后跟踪及档案管理组工作职责与操作流程
(一)授信后跟踪工作职责
1.熟悉监管部门及行内下发的授信业务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各经营行、村镇银行的授信业务日常检查,包含贷款、贴现、投资、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负责总行风险管理部组织的专项授信项目检查工作;
3.负责地区大额授信业务(授信风险敞口3000万元以上)的授信后跟踪检查;
4.负责汇总梳理检查结果,制定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监督落实问题整改;
5.负责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授信后管理中反映的问题,指导各业务部门工作;
6.负责定期对不良贷款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总结;
7.负责定期组织授信相关人员进行授信业务培训;
8.负责协助综合管理组对授信经办人员、外派风险监控官的考核;
9.负责协助综合管理组完成五级分类审核工作;
10.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核心工作职责为对授信档案影像系统进行维护,不定期抽查复核风险监控官上交的纸质授信档案及电子影像资料,及授信档案归档保管和调阅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将风险监控官上交的纸质授信档案按我行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入库归档保管,并不定期抽查复核纸质授信资料和影像资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负责审核授信经办人员贷后检查的电子流程和影像资料及时性和完整性;
3.负责审核授信经办人员申请的《影像质量管理申请表》,在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监督授信经办人员完成相应影像资料的维护工作;
4.对影像资料无效的电子文件进行删除、清理等工作;
5.负责经营行的授信业务档案资料的保管、调阅、交接和销毁等工作;
6.负责组织全行呆账核销的申报和审核,统一管理和审核按照有关政策进行的停息、挂息、减息和免息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配置
拟配置人员为9人,其中7人负责全行问题授信或可能存在潜在问题的授信业务专项检查,每个分行每季度实行一次常规业务跟踪,村镇银行每半年一次常规业务检查、总行直属支行不定期进行常规跟踪及对授信风险敞口3000万元以上、风险预警的客户授信后检查;另2人负责授信业务影像维护,及档案归档、保管和调阅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
1.日常跟踪
(1)跟踪检查各经营行业务,总行直属支行和县域支行每月跟踪覆盖率不低于新发放授信的10%,分行跟踪覆盖率不低于新发放授信的30%;
(2)先期通过授信管理系统调阅影像资料,如有必要可以进行现场跟踪,在现场跟踪前应下发《核查通知书》给各经营行;
(3)现场跟踪重点为经营行行日常业务交易中与影像资料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4)跟踪完成后制定《核查工作底稿》,核查人员签字后交与经营行进行签字确认,并限期上报核查整改报告;
(5)每月须对跟踪进行汇总梳理,书面核查结果报告,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阅,并进行全行通报;
(6)每月对跟踪问题进行汇总登记,报送至综合管理组,作为授信经办人员、外派风险监控官的考核依据。
2.专项检查
(1)制定检查方案,并下发正式公文,根据检查方案要求实施;
(2)检查完成后制定《检查工作底稿》,检查人员签字后交与经营行进行签字确认,并限期上报检查整改报告;
(3)对检查进行汇总梳理,拟定检查结果报告,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阅,并进行全行通报。
3.大额授信后跟踪检查
(1)根据〈授信后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频率要求,定期整理总行直属支行的授信3000万元授信风险业务清单;
(2)授信跟踪监督组协调人员进行工作分配,经办人员上门实地进行授信后跟踪检查,撰写核查报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阅,对发现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反馈给经营行;
(3)分行和村镇银行大额授信检查由分行及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实施,大额授信金额可自行设定。
4.授信档案收集及影像维护
(1)授信业务发放后风险监控官将纸质授信资料交由影像维护及档案管理组,该组组员对照放款监控组出具的《授信放款确认书》,进行资料确认,主要对授信业务资料档案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确认;
(2)在授信档案接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须完成授信档案入库归档工作;
(3)检查无误后将授信档案进行入库保管。如检查中发现缺少资料应要求经营行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将差错情况反馈至综合管理组,作为对授信经办人员的考核依据;
(4)不定期对纸质授信资料和影像资料进行复核,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5)审核授信经办人员申请的《影像质量管理申请表》,在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监督授信经办人员完成相应影像资料的维护工作;
(6)定期删除、清理影像系统无效的电子文件;
(7)每月对档案收集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全行通报。
5.档案保管和调阅
(1)已经整理入库的授信业务,原则上不允许调阅;
(2)如需调阅档案由支行提交档案调阅申请,支行负责人签字上报;
(3)影像维护与档案管理组审核是否调阅必要;
(4)需要调阅报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批;
(5)同意进行登记调阅,注意调阅档案名称、份数、调阅人、拟归还日期;
(6)跟踪调阅授信档案归还情况。
支行负责人审批
授信后跟踪及档案管理组审核是否调阅必要
支行经办人员
档案调阅登记
归还入库保管
支行授信经办人员申请
6.配合监管部门完成授信的检查工作。
7.其它
(1)每季次月协助综合管理组完成五级分类审核工作;
(2)定期组织授信后管理培训工作。
(五)外出补助
由于要经常来往各经营行,负责授信后跟踪业务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补贴,异地出差按行内相关管理规定报销费用。
第七条 资产保全中心职责与操作流程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每日监控全行新增不良资产,及时了解情况或要求经营行上报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及处置措施,必要时下发非现场监管风险提示;
2.负责对全行问题授信或可能存在潜在问题的授信进行跟踪检查;
3.负责建立问题授信或可能存在潜在问题的授信监测制度和跟踪检查档案,及时提出防范风险措施,并督导落实、实施;
4.负责对新增风险预警信息客户、逾期贷款进行动态管理和提前预警,对不良贷款实施定期及不定期的监控,了解风险形成原因,并根据化解难度及时检查,制定防范化解措施,防止授信资产质量恶化;
5.负责对授信第一责任人的信用记录进行考核(每季度次月20日前);
6.探索开展不良资产市场化、商业化、规模化处置活动,建立相关不良资产信息库,对全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信息进行每月跟踪;
7.参与并监督高风险或高金额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500万以上的保证类贷款、1000万以上其他类贷款、资产重组类客户等,并审核各经营行制定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案,形成审核意见后按程序和权限上报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或分管行领导审批;
8.负责对信贷资产适时分类与监测,协助做好损失类贷款核销工作;
9.总行分配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配置
拟配置人员为4人,主要负责对全行(包括村镇银行)风险监控客户及不良资产的预警、清收、处置、重组和盘活工作。
(三)工作流程
1.日常跟踪
每日查看报表系统中“当日新增不良贷款明细”,对于新增不良资产的,及时与外派风险监控官或授信经办人员电话联系,初步了解情况或要求经营行上报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及处置措施;如超过三至七天未归还,则发送非现场监管风险提示;
2.风险预警客户跟踪检查
(1)实时关注及收集授信管理系统和报表系统反应的欠息、逾期等客户;
(2)各授信有关人员将客户风险信息及时反馈给资产保全中心,及时收集相关风险信息;
(3)及时与经营行联系,了解详细的信息,督促经营行及时进行催收;
(4)对风险预警客户进行实地授信后跟踪检查,撰写核查报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阅,对发现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反馈给经营行。
3.建立风险监控客户及不良资产台账
对全行纳入风险监控名单的客户及不良资产进行台账式管理,逐笔、逐户建立详细的台账,台账中除基本信息外须注明风险产生时间及原因、逾期及欠息的时间及金额、催收化解的方法及进度、责任人及具体落实人员等,应根据实际进程随时登记,并定期(至少每季度)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4.不良资产处置
(1)对拟处置资产开展前期调查分析,充分利用现有档案资料和日常管理中获得的各种有效信息;
(2) 记录调查全过程,整理分类并妥善保管各类调查资料和证据材料,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以对后续的处置方式选择、定价和方案制作等形成必要的支持;
(3)在调查报告中对可能影响到资产价值判断和处置方式选择的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并已对所获信息资料的置信程度进行充分说明;
(4) 遵循成本效益和风险控制原则,合理分析,综合比较,择优选用可行的处置方式,并提供相关依据;
(5)使用催收、诉讼(仲裁)追偿、委托第三方追偿、破产清偿等方式进行追偿;或者对债权进行重组,包括以物抵债、修改债务条款、资产置换等方式;或者对不良贷款进行转让,包括拍卖、竞标、竞价转让和协议转让等方式;
(6)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处置的资产进行租赁的,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不影响资产处置的情况下,合理确定租赁条件,确保租赁资产的安全和租赁收益;
(7)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损失进行内部核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银行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严格核销程序和条件,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遵循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对已核销的不良贷款,加强管理,并择机清收和处置。
(四)外出补助
由于要经常来往各经营行,资产保全中心每人每月增加300元补贴,异地出差按行内相关管理规定报销费用。
第八条 总行直属支行首席风险监控官职责
(一)授信前调查职责
参与经营行授信业务前期调查,撰写风险披露报告。
(二)放款监控工作职责与操作流程
协助、督促经营行授信经办人员完成放款监督及授信后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熟悉监管部门及行内下发的授信业务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会同经营行授信经办人员与借款人、担保人当面签订相关合同文本;
(3)负责到登记部门领取相关的权利凭证,并对所领取的他项凭证的真实性进行负责;
(4)依据授信授权制度规定,负责经营行授信业务放款前审查,办理授信业务的发放手续,协助授信经办人员完成影像扫描工作;
(5)审核授信资料放款前的齐全性:所上报的授信资料放款前必须齐全,符合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审核授信资料的有效性、授信审批条件落实情况、合同及协议的有效性以及额度的审核、用款资料的有效性和齐全性,并按照授信审批约定的计划进度发放(具体要求见《银行放款监督操作细则》;
(7)负责督促授信经办人员完成授信后管理工作;
(8)负责对授信业务授信额度进行记录、监控和调整;
(9)负责授信黑名单客户的收集、更新管理;
(10)负责对经营行授信资产质量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
(11)完成对所负责的市区直属支行每月月初的报表统计工作;
(12)负责定期组织授信相关人员进行授信业务培训;
(13)完成对所负责的经营行授信经办人员考核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流程
1.他项凭证的领取流程
(1)经营行将已出具权利凭证领取回单的授信业务通知风险监控官,并将登记部门出具的权利凭证领取回单交给风险监控官;
(2)风险监控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他项回单、介绍信去登记部门领取权利凭证;
(3)权利凭证领取后风险监控官应直接送至经营行重要凭证管理人员进行入库保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4)填写抵质押物入库、重要凭证交接登记簿,交由经营行重要凭证管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后,入库单蓝联与他项复印件(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和姓名)一并交给前台,由授信经办人员到前台进行领取整理入档。
2.合同文本面签流程
(1)须面签的事项包含:异地授信客户、100万元(含)以上保证类首次授信客户及500万元(含)以上首次授信客户所涉及的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签署。授信经办人员与风险监控官在借款合同最后“备忘录”或担保合同的“银行经办人”栏进行签字确认;
(2)经营行指定双人面签的事项包含:保证类非首次授信客户;首次授信客户办理低风险授信业务;以上“风险监控官须面签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经办人员须在借款合同最后“备忘录”或担保合同“银行经办人”栏进行签字确认。
3.放款监督流程
(1)授信经办人员受理业务的同时登记电子流程和采集影像主体资料;
(2)授信业务审批通过后,风险监控官审核纸质授信资料,进行放款和用款审查;
(3)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纸质资料同时须在电子流程审批意见说明退回原因,授信经办人员完善相关资料后可以重新上报;
(4)审核通过的,授信业务经办人员打印“业务下柜通知书”(一式二份)交风险监控官审核,审核无误后风险监控官签字,再由授信经办人员送至前台进行放款,放款后前台将《业务下柜通知书》加盖业务公章,一份留存前台,一份交由授信经办人员存入授信业务档案;
(5)协助督促授信经办人员进行影像扫描工作,确保影像扫描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扫描工作结束后,督促授信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授信档案的装订整理工作并及时上交至风险监控官入库归档,授信经办人员原则上不再接触纸质资料;
(6)将授信经办人员的考核差错报综合管理组进行考核;
(7)定期组织授信业务操作培训工作。
4.授信后管理流程
(1)落实用款条件,督促授信经办人员建立用款台帐和复印留存用款合同、放款凭证等资料;
(2)督促授信经办人员按照规定要求及频率完成授信后跟踪检查工作;
(3)督促授信经办人员对逾期授信进行催收管理,并按月向总行授信后跟踪及档案管理组报送黑名单客户更新信息。
第九条 各组或直属支行首席风险监控官的工作职责由总行风险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 以上人员的年度考核执行《平衡计分卡》,该卡记分规则和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0. 第十一条 本操作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之前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与本操作实施细则不符的,以本操作实施细则为准。
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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