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产设备保养和修理制度
1.目标:规范生产设备保养修理程序、标准,提升设备完好率,满足工程施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名词解释
设备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时保养。
3.保养
3.1 日常保养
3.1.1设备日常保养责任单位为设备操作人员所属单位。
设备操作人员为设备日常保养实施人。
3.1.2设备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在每日操作设备时实施(包含操作前检验、操作中正确使用、工作结束后工作等):
轨道式起重机实施《轨道式起重机工作统计》;
施工升降机实施《施工升降机工作统计》;
流动式起重机实施《流动式起重机工作统计》;
其它机械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实施。
3.1.3工作结束后由操作人员按要求进行统计。
3.2 定时保养
设备定时保养责任应在设备租赁协议(或协议)中明确,企业所属起重机械定时保养通常应由机械企业计划并实施。
3.2.1各类生产设备定时保养要求以下:
起重机械(含施工升降机)每个月最少进行一次强制保养。
其它设备每三个月最少保养一次 。
3.2.2《设备定时保养计划》由设备所属单位机械管理人员下达并负责验证,责任单位按计划实施并反馈。
下达《设备定时保养计划》时须附对应设备定时保养表。
如:《流动式起重机定时保养统计》、《龙门式、桥式起重机定时保养统计》、《履带式起重机定时保养统计》、《塔式起重机定时保养统计》、《施工升降机定时保养统计》。
4.修理
4.1 设备修理责任应在租赁协议(或协议)中明确。
企业所属起重机械通常应由机械企业实施。
4.2 程序
4.2.1设备出现故障后,操作人员应停止工作,由操作人员(或修理工、技术人员)进行故障诊疗,并采取对应方法避免故障扩大或发生安全事故。
4.2.2依据修理责任进行保修。委托机械企业修理需填写《设备修理委托单》。
4.2.3接到报修后,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修理。修理后填写《设备修理统计》。《设备修理单》交设备所属单位归档。
5.特殊说明
设备保养和修理应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施工使用时间进行。
专业企业直接租赁设备,责任单位和使用单位协商保养实施时间;
公用大型设备保养和修理需停工进行时,由实施单位填写《生产设备停工保养修理申请单》,经调度人员同意后实施。
调度人员和租赁单位应配合责任单位保养和修理设备。如设备不能得到立即保养和修理,必需时责任单位可向生产经理请示,特殊情况直接向企业工程部汇报,同意后强制实施。
6.步骤
1《生产设备保养和修理管理步骤》
7.表格
1 《机械修理统计》
2 《设备保养修理停工申请单》
机械修理统计
设备名称
管理编号
规格型号
修理项目
配换关键材料(包含油料)
完成情况
修理人
修理日期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设备保养修理停工申请单
设备名称
使用场所
申请人
时间
保养性质、故障说明及估计停工时间
单位领导意见
调度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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