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矿业
目 录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二)职业危害警示和通知制度;------------6
(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8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0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3
(六)职业病防护用具管理制度;------------17
(七)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0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2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25
(十)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27
(十一)职业危害应抢救援和管理制度;-------29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31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其它职业病防治制度;----------------------------35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1-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3页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标
为落实落实《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使职员依法享受职业卫生健康保护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员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
本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职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引发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职业病范围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企业职员可能造成职业病多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原因包含:职业活动中存在多种有害物理、化学、生物原因和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其它职业有害原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职员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原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造成对她人生命健康组成危险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可能影响身体健康原因(包含物理原因、化学原因、生物原因等)。
三、管理职责
1、安环部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原因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定时每十二个月和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络,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不合格检测项目,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组织职员进行体检。
3、劳资科负责和职员签署劳动协议,同时应该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通知职员,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验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觉职业病患者,应该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职员,不得解除或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时检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要求发给职员个人卫生防护用具;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职员,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建立、健全职员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5、职员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受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权利。
四、通常要求
1、安环部及各基层单位应对职员进行岗前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十二个月要定时开展多个形式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员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验,并立即将检验结果通知职员本人。
2、各基层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有害作业场所,配置医疗抢救药品和抢救设施。
3、各基层单位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和其它对人体有害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各基层单位应该主动采取综合防治方法,采取优异技术、优异工艺、优异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发生,降低施工生产成本。
五、汇报程序
1、凡发觉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该立即向安环部汇报,当确诊为职业病,由安环部立即向矿部领导汇报,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汇报。
2、职业病诊疗判定,由市疾病防控中心诊疗。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它急性职业病诊治终止,疑有后遗症或慢性职业病,应该由市级职业病诊疗判定组织给予确定。
4、当安环部接到市职业病诊疗判定组织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记录表,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汇报,建立职员职业病健康档案。
5、各单位应该立即通知本单位疑似职业患者进行诊疗;在疑似职业患者诊疗或医学观察期间费用,由单位负担。
二、职业危害警示和通知制度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2-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危害警示和通知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2页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我矿职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制度。
1. 企业所属各基层单位应该为职员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方法保障劳动者取得职业卫生保护。
2. 劳资科和已进、新进企业职员签署职业病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含聘用协议,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如实通知职员,并在劳动协议中写明。未和在岗职员签署职业病危害劳动通知协议(含聘用协议,下同),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职员进行补签。
3. 企业职员在已签订劳动协议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和所签订劳动协议中未通知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时,劳资科、安全科应向职员如实通知现从事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并签署职业病危害原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原因通知补充协议。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相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该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通知。警示说明应该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抢救治方法等内容。
6. 企业安环部应定时或不定时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通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指导,确保通知制度落实。
7.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十二个月对职员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培训、考评,使每位职员掌握职业病危害原因预防和控制技能。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3-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3页
三、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了规范我矿职业危害原因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要求,制订本措施。
企业下属各基层单位在工艺改造或采取新工艺后,新产生职业危害原因申报均应严格根据本制度实施。
一、各基层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该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相关资料:
(一)单位基础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原因施工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
(三)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原因人数及分布情况。
二、企业安环部在接到报送资料后,认真组织对所报职业危害原因场所监测,如需监测机构配合,由企业安全科负责协调。
经过监测,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原因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并分析危害程度。
企业安环部依据监测、分析结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及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向企业综合办公室汇报,提出对应方法和提议,并根据指示监督落实。
三、企业安环部应立即整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安全科立案。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4-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2页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职员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正确使用、维护培训,特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企业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2、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
5、发生事故时应抢救援方法;
6、公民健康素养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教育培训对象和方法:
1、新职员入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企业生产单位作业现场、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原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危害;职员在岗期间-经过定时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企业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相关性能、可能产生危害及防范方法,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验结果;
2、职员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评,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企业定时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基层单位职业卫生责任人、管理人员,进行全方面职业卫生培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5、全部培训资料要设置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员保管,各基层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十二个月11~12月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立案。
6、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职员或考评不合格职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基层单位应每十二个月制订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企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五、每十二个月按企业步骤对其合规性进行评定修订。
六、相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其它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常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立即消除设备缺点,确保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省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施工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施科学文明检修,认真实施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需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使用。制订合理检修定额,提升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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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编号:ZCAB-ZYWHYFZD-5-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3页
3.依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验中发觉和存在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和施工生产计划同时制订,同时下达,同时检验考评。任何检修项目全部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基层单位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企业设备管理部同意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企业设备科全方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标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施工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施工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给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步骤”。
(4)大检修中必需严格质量检验和检修完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成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选。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实施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需办理同意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企业设备科同意;大修计划调整,每十二个月六月份由企业设备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企业设备动力科提出汇报并附图纸说明,同意后方可实施。重大革新由企业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含:检验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方法等。设备大修方案确定后,相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供给和劳动力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需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要求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施工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员帮助施工人员联络处理相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识,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实施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碰到问题,必需向车间或机电设备科汇报,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处理。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验相结合措施,并落实于施工一直。关键承压承载部件要有判定合格证。关键设备大修完工验收由机电设备科组织;通常设备大修及全部设备中修完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需实施压力容器管理相关要求。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检修统计;大修要有完整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省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余料、余配件必需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省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需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取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个月必需做好设备检修实施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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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编号:ZCAB-ZYWHYFZD-6-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病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3页
六、职业病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落实党和国家相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施工生产中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和降低职业危害,给企业职员配发必需劳动保护用具(简劳保用具),特制订本管理措施,以规范工作工作标准化。
2、劳保用具不是福利待遇,各级领导要充足认识它关键意义,除了个人带头外,要教育职员在施工生产劳动现场必需按要求穿戴,并做到合理、正确使用。
3、对劳保用具配发,各基层单位要认真掌握,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和私自提升发放标准,对落实本措施实施情况纳入经济责任考评内容,由施工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实施检验监督。
二、 劳动保护用具管理
1、劳动保护用具配发标准由施工生产技术部依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本着加强防护、节省实用标准,根据职员岗位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性质不一样编制,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2、劳保用具采购、库存和发放由材料部组织实施。采购用具必需符合国家要求质量标准其数量依据各基层单位需用计划、结合资金情况和合适库存严格控制。库存用具应妥善保管,预防损坏变质。
3、劳保用具分长久使用和日常消耗两大类,日常消耗用具(如肥皂、洗衣粉、毛巾、手套等)每个月5日领取、直接发给个人;长久使用由个人保管,集体使用上单位确定专员负责和保管,对长久使用劳保用具要建立登记卡,由领用人或责任人签字确定。登记卡保留在劳保用具库,由保管员管理。
4、职员在企业内部工作调动,卡物随岗位转移,待用具到期时按所在岗位新标准发放;职员调出企业(或离职),劳保用具按领用时间折旧,从结算工资扣除,不再交回,同时注销登记卡。
5、婚、事假或其它原因,停止工作30天以上(含30天),停发季度性用具。
三、多个劳保用具发放尤其要求
1、安全帽
(1)依据所在岗位特点,发给本人,但离开岗位,必需交回单位,不然按价扣款。
(2)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经耐压冲击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3)从事高温作业人员配发柳条帽,其它人员配发塑料帽。
(4)非因工私自损坏者、按折旧年限照价赔偿,有意损坏,按原价两倍处罚。
2、雨衣、雨靴属季节时间性备用具,依据实际需要发给单位、集中保管。
(1)雨衣使用期为五年,雨靴三年,在此期间如使用人岗位变动,但雨衣雨鞋不得带走,留给所在单位。
(2)非因工私自损坏者,按折旧年限照价赔偿,有意损坏,按原价两倍处罚。
3、特殊用具,如电焊、耐酸、耐高温手套等,按材料领取,并实施交旧领新制度,非因工损坏照折旧价赔偿,发觉和企业外进行交换按原价三倍处罚。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使用防震手套、防尘口罩、防噪耳塞2月一发放。非因工私自损坏者、按折旧使用照价赔偿,有意损坏,按原价两倍处罚。
四、其它要求
1、保安人员服装按相关要求配发,日常消耗品按企业机关人员标准发放。
2、外线电工配发安全带,集中保管。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7-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2页
七、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职员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施工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职业健康监督检验职责调整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安全施工生产中包含职业危害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需严格实施本制度。
3、本要求适适用于企业下属各基层单位。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各级领导要将防尘、防噪音、防砼气中毒,防物理伤害工作列入关键议事日程,在计划、部署、检验、总结施工生产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验、总结职业危害监测工作。
2、监测工作依据企业安全科监测管理措施和上年度统计数据,结合工艺改变,写申请提交监测部门监测。
3、基层单位作业场所粉尘,每十二个月申请监测一次,呼吸性粉尘提议每三个月监测一次,其它职业危害根据企业相关要求实施。
4、每三年对本单位作业场所做一次职业病危害现实状况评价汇报。
5、施工生产监督单位健康监督员要坚持天天检验粉尘、噪声工作,发觉问题立即上报。
6、基层单位要定时分析粉尘、化学毒品浓度升高或降低原因,假如超出国家要求标准,应立即采取有效降温方法。
7、要加强多种职业危害原因浓度数据及技术档案管理。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8-
公布日期:1月1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2页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安全科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进行审核。
二、建设项目标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该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建设项目预案应有职业卫生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汇报书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科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根据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方法,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六、建设项目在完工验收前,安环部将委托含有资质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需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不然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全科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八、安环部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要求》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完工验收中提交对应申请材料。
九、安环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并建立对应“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完工验收汇报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科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要求解释权归中辰矿业安环部。每十二个月按企业要求对其合规性进行评定修订。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职业卫生“三同时”其它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法规、标准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9-
公布日期:1月1日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2页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厂必需到要求医院进行体检,要将体检情况存入个人健康档案。
2、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职业人员必需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健康检验。
3、从事职业危害人员,企业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健康体检。
4、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人员从事其所禁忌作业。
5、生产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员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作业。
6、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
7、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时、单位必需如实、无偿提供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8、生产单位发觉疑似作业病、职业病人时要立即向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汇报。
9、生产单位要依据企业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给合适岗位津贴和保健方法。
10、企业职业卫生档案设专员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损坏、丢失、传输,永久保留。
11、多种统计材料要按要求立即存档,并进行分档归类管理。
12、档案调阅应经单位责任人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同意。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10-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2页
十、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和汇报制度
1、企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2、生产单位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现场救援设施。
3、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要向车间汇报,车间要向分企业值班经理汇报,值班经理要向企业指挥中心或值班经理汇报。
4、发生事故后,生产单位要采取有效方法,降低或消除职业危害原因,预防事故扩大。
5、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危害人员,要立即组织救治。
6、企业要依据事故严重程度施行分级管理,严格根据“四不放过”标准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通常职业危害事故由分企业安全科调查处理,严重职业危害事故由企业安全部调查处理。
7、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单位,企业要依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8、各单位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相关资料要存档保留。
9、如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企业要立即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
十一、职业危害应抢救援和管理制度
1、为增强本企业职业病应抢救援管理,立即处理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程度保障职员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企业安全环境保护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部门,全方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抢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11-
公布日期:1月1日
职业危害应抢救援和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2页
3、工会全方面监督企业职业并预防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抢救援和管理全方面监督。
4、各车间负责配合安全环境保护办组织对职员进行职业病应抢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企业采购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和应抢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6、企业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抢救援和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7、对关键职业危害场所,编制对应应急预案,并定时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理职业病应急事故。
8、企业安全环境保护办,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员进行职业病应抢救援工作培训。
9、应抢救援标准:先救人再救物。
10、发生职业病事故时,企业依据应抢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11、职业病事故应抢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抢救援工作。职业病事故应抢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确保本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方法参与救援。
12、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车间应立即上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立即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1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立即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开启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原因。
14、企业在车间东临设有应急物资,内设有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口罩、耳塞、防振手套等,并设有专员管理。企业配置气体检测仪、呼救器等个体防护设施,以确保作业场所实时检测,并定时测试,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15、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企业纳入安全绩效考评,进行处罚。安全环部办公室监督车间对安全防护方法维护保养监督。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确保职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订本操作规程。
施工生产工作中存在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在施工生产中凡包含职业危害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需严格实施本规程,本规程适适用于企业所属部门、班组。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12-
公布日期:1月1日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4页
职业病,是指企业、机关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而引发疾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调整并公布。
2、制订依据
《中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措施》;
《职业病危害原因和目录》;
《高温作业许可连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噪声作业分级》;
《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3、职业病危害原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
3.1粉尘
3.1.1产生原因:粉尘关键是破碎系统在破碎矿石及皮带传送过程中出现,如在破碎机周围及皮带运输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和工艺设计、破碎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条件相关。
3.1.2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关键可引发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久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发肺组织纤维化为主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发对应疾病。
3.1.3 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产生粉尘浓度卫生标准为:1mg/m3
3.1.4 关键包含岗位:破碎岗位、皮带岗位。
3.2噪声
3.2.1 产生原因:关键起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因为振动、碰撞而产生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气体动力噪声和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电磁性噪声。关键有球磨机、破碎机、振筛机、发电机等。
3.2.2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大家工作、学习、休息。长久接触强噪声会引发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3.2.3 卫生限值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许可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许可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许可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许可标准为94dB(A)
3.2.4 关键包含岗位:破碎机岗位、球磨机岗位、振筛岗位。
4.职业病防护方法
4.1 防尘方法
4.1.1 粉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尘。
4.1.2 各除尘器应有效备用,在输料设备、破碎设备运行时,其对应配置除尘设备应投入使用。
4.1.3输料皮带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依据粉尘扬起情况喷水防尘。
4.1.4 各输料皮带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立即清洗地面灰尘。
4.1.5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具。
4.1.6对长时间在粉尘环境中工作职员应定时进行身体检验。
4.2 防噪声方法
4.2.1设置消音器。
4.2.2各值班室应采取合适隔音方法。
4.2.3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4.2.4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4.2.5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职员应定时进行身体检验。
5.职业病危害应急方法
5.1粉尘
5.1.1 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快速撤离至通风良好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
5.1.2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
5.1.3 联络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法,控制粉尘产生。开启通风换气设备,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必需时采取雾化水进行降尘处理(但必需满足电气设备防潮要求)。
5.1.4 参与处理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依据粉尘性质,选戴对应防尘口罩。参与处理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适反应,应立即撤离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有条件给吸氧。
5.2 噪声
5.2.1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快速撤离至平静地方休息。
5.2.2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收诊疗。
******矿业
制度编号:ZCAB-ZYWHYFZD-13-
公布日期:1月1日
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其它职业病防治制度
生效日期:1月3日
编 制 人:春
审 核 人:李
编制单位:安全环境保护部
批 准 人:田
制度页数:共6页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其它
职业病防治制度
为落实实施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员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连续发展。
2、本制度要求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职责范围,凡本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为确保本制度有效实施,以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要求职责范围,对照落实对应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
2、设置和企业规模相适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置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十二个月向职员代表大会汇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员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意见,并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提出合理提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方法。
5、依据“三同时”标准,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与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理。
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规范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员身体健康,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我 企业上岗前、在岗期间体检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等健康监护要求。
1、健康体检
1.1上岗前体检
1.1.1凡进入我企业上岗新职员,离岗十二个月以上又重新上岗职员,必需组织到省级卫生部门同意从事职业健康检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得私自到未经医疗同意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1.2新职员上岗体检,必需要有专员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照片,以确保体检真实性。如出现弄虚作假,或渎职,造成不合格人员上岗,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1.1.3安环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所禁忌职业。
1.2在岗体检
1.2.1企业对在岗人员体检周期要求为两年,其中,接触超标岗位人员,体检周期为十二个月。
1.2.2假如职员不按要求参与体检,由此造成后果,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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