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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操作规程样本.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738350 上传时间:2024-06-05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248.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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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操作规程1总则1.1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行为,统一价格判定标准、程序和方法,确保价格判定结论客观、公正、合理,依据中国价格法、价格评定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2号)、价格评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公布相关涉案财物价格判定工作相关问题通知(发改价格1318号)等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规程。1.2本规程适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从其要求。1.3本规程所指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简称“车物定损”),

2、是指价格鉴证(评定)机构接收委托,根据要求程序、标准和方法,对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进行价格判定,确定其损失价值活动。1.4本规程所指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是指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所造成车辆、车载货物、交通设施、第三人财产直接损失数额。2车物定损标准车物定损应遵照基础标准有:客观公正标准、正当合理标准、相关性标准、确保安全标准、修复为主更换为辅标准、质量对等标准、事故车发生地修复标准。2.1客观公正标准。指价格判定必需站在公正立场上,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反应判定标客观情况,排除人为原因干扰,并不得将主观推测情况及价格强加于判定标之上,尽可能求得一个客观、公正价格。2.2正当合理标准。指

3、价格判定行为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为行为依据,利用科学方法、程序、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开展判定活动,使价格判定结论正当、合理。2.3相关性标准。指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因为零部件之间相关性,会对和之相关零部件造成不一样程度损坏影响。2.4确保安全标准。指修复后车物能确保安全使用。2.5修复为主更换为辅标准。指在不影响修复车辆安全使用和修复经济合理为前提,通常情况下,受损车物应以修复为首选。2.6质量对等标准。指受损车辆更换配件应和原配件质量对等,即应选择原厂配件。在没有原厂配件情况下可选择质量相当其它配件替换。2.7事故发生地修复标准。指事故车应以事故发

4、生地中准修复费用为判定价格。3车物定损程序3.1委托3.1.1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损车物进行价格判定时,应由委托人填写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并由委托人署名。委托人应提供事故车辆相关证实资料。如需对物品损失进行价格判定,应附上物品损失清单(货运清单、托运协议、发票等);对建筑物等损失进行价格判定应附上建筑物等损坏判定技术汇报书。3.1.2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事故车辆车主、车牌号码、车辆类型、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识别码/车架号;(2)发生事故时间、地点;(3)委托价格判定其它相关物品(建筑物/设施/车载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4)委托人

5、署名或盖章、联络电话;(5)附件。3.2受理3.2.1价格鉴证(评定)机构接到委托书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应给予受理。如对委托书有不明确事项时,应立即和委托人协商确定。3.2.2委托判定事故车物不符合国家要求,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不予受理:(1)已修复或无法确定损失项目标;(2)法院已经结案;(3)依法应不受理其它情形。3.3勘验勘验是指对委托判定事故车物进行实物勘查检验,确定损失项目。(1)通知:事故车物现场勘查检验时,应由价格鉴证(评定)机构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到场。如事故车辆、车载物品已投保,投保人应通知保险企业人员到场。(2)作业:必需由两名以上车物定损人员现场勘验。(3)问询:了

6、解车辆发生事故过程、车物自然情况及其它情况。(4)拍照:将车物受损情况(隐损拆检)进行拍照存档。(5)检验:按次序逐项检验车物受损部位和程度。(6)拆检:现场勘验标准上不设待查项目。凡因车辆隐损部位损坏或损坏程度无法确定,应征求委托人同意以后进行拆检。(7)登记:对事故车辆应逐项登记损失项目、损失程度、修理方法和换件项目,出具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现场勘验统计表;对损失物品应逐项登记物品规格型号、数量、损坏程度,出具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物品/设施损失价格判定现场勘验统计表。判定人及双方委托人须在统计表上署名确定。3.4定损价格鉴证(评定)机构应在接到委托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车物损

7、失价格判定,特殊情况最长不超出10个工作日(另有约定除外),向委托人出具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结论书。3.5异议处理委托人对车物定损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判定结论书7个工作日内经过处理该起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双方当事人向原价格鉴证(评定)机构提出补充判定书面申请,也能够经过上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双方当事人直接向含有复核裁定资格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置价格鉴证机构提出复核或重新判定书面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由该机构在接收委托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补充判定、重新判定或复核裁定结论。3.6档案管理车物定损工作结束后,定损人员应立即将判定文书(包含相关资料和图片)整理归档。档案管理参考广东

8、省涉案物价格判定档案管理要求(粤价180号)实施。4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确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方法时,可依据车辆损坏程度实际情况,选择修复费用加和法、成本法、市场法等。修复费用加和法是车物定损常见方法。4.1修复费用加和法4.1.1适用范围修复费用加和法适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发生部分损失价格判定。4.1.2损失项目确定损失项目是指为了把此次事故造成损坏车辆恢复至事故前原有功效所需要修复项目。(1)对能直接观察到和此次事故有因果关系损坏总成和零配件,应作为此次修复项目,对非此次事故引发损坏总成和零配件不应作为此次修复项目。(2)对不能直接观察到其损坏部位和损坏程度,和此次事故有因果关系隐损项

9、目,应在含有对应拆检资格机构进行拆解检验加以确定。委托人不一样意拆检,不作拆检,但判定人员应将可能出现后果向委托人作必需提醒,并要求委托人署名确定。4.1.3定损方法选择定损方法选择是指在遵照车物定损标准下,对事故车辆损失项目选择修理还是更换方法进行定损。4.1.3.1修理方法定损在不影响修复后车辆行驶安全情况下,应遵照修理为主、更换为辅标准,损坏零配件或总成应选择修理方法定损。4.1.3.2更换方法定损损坏零配件或总成选择更换方法定损应遵照质量对等标准和确保安全标准。损坏零配件或总成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更换:(1)直接影响车辆行驶安全;(2)技术上不能修复;(3)技术上可修复,但一次性修复费用

10、高于事故前原单项零配件或总成实际价值50%以上;(4)易损、一次性使用;(5)生产厂家明文要求不许可分解零配件或总成;(6)对于未售出全新车辆,应予更换(尤其轻微除外)原厂全新零配件或总成。4.1.3.3事故车辆从“初始登记日”到判定基准日三个月内,损坏零配件或总成应优先考虑采取更换方法定损。4.1.3.4事故车辆从“初始登记日”到判定基准日未满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期限三分之二,应按更换原厂新零配件或总成定损,没有原厂新零配件或总成,能够遵照质量对等标准按更换同类型全新零配件或总成定损。4.1.3.5事故车辆从“初始登记日”到判定基准日超出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期限三分之二,除了确保

11、车辆安全行驶关键零配件或总成按更换新件定损外,其它损坏件可遵照质量对等标准进行折旧定损,计算公式以下:更换零配件(总成)判定价格=全新零配件(总成)价格(1折旧率)折旧率=(已使用年数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期限2/3)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期限100%或=(已行驶里程国家要求可行驶总里程2/3)国家要求可行驶总里程100%4.1.4基础公式以修复费用加和法判定车辆损失价格按以下公式:车辆损失判定价格=(材料价格+工时费用+期间费用+利润)残值4.1.5确定材料价格确定材料价格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行业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报价机构公布汽车零配件价格,结合当地实际价格水平综

12、合确定。4.1.6确定工时费用工时费用是修理工人修复损坏车辆应得劳动酬劳。计算公式以下:工时费用工时单价工时数4.1.7确定时间费用期间费用包含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税费等,按材料价格和工时费用之和合适百分比估算。计算公式以下:期间费用=(材料价格+工时费用)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率取值由判定人员依据当地车辆修理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原因估算确定,通常不超出30%。4.1.8利润利润是车辆修理企业投资方投资回报。计算公式以下:利润=(材料价格+工时费用+期间费用)利润率利润率取值由判定人员依据当地车辆修理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确定。4.1.9残值残值是指更换下来零配件或总成剩下价值。假如定损车

13、辆未从更换下来零配件或总成中受益,应认定残值为零。4.2成本法4.2.1适用范围成本法适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发生整体损失或推定整体损失价格判定。4.2.2事故车辆整体损失条件(1)事故车辆整体损毁,其损失价值按事故发生前整车实际市场价格减去残值计算。(2)达成国家相关车辆报废要求标准事故车辆,不计算损失价格,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确定。4.2.3基础公式整车损失判定价格=重置成本成新率残值成新率=(1折旧率)综合调整系数折旧率=已使用年数国家要求使用期限100%或=已行驶里程国家要求可行驶总里程100%4.2.4确定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是指在现行市场上重新购置全新状态下车辆成本,车辆成本应包含购车时国

14、家要求一次性交纳税费(不包含按年度应缴税费)。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按其特殊性确定重置成本:(1)淘汰车型,可遵照质量对等标准参考配置相同同类型车辆确定重置成本;(2)走私、拼(组)装、右方向盘改左方向盘或套用国产车目录,但已领取车牌号、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可依据同类车型现行市场购置价格,扣减因其安全性能低、维修成本高、质量无确保等原因造成贬值后确定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以下:重置成本=同类车型购置价格贬值式中,贬值=同类车型购置价格贬值率贬值率可由判定人员依据车辆实际情况估算确定。4.2.5确定已使用年数已使用年数应从事故车辆“初始登记日”起至价格判定基准日止计算。4.2.6国家要求使

15、用期限国家要求使用期限应根据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期限确定。4.2.7经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许可延缓报废,视同意延缓报废年限为尚可使用年限,年限折旧率计算公式以下:年限折旧率=已使用年数(已使用年数+尚可使用年数)100%4.2.8综合调整系数综合调整系数是综合车辆行驶里程、实际车况、市场情况等原因对年限折旧造成车辆价格和实际市场价格偏离进行调整修正。综合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1至1之间。4.2.9残值残值是指报废整车剩下价值。假如定损车辆未从报废整车残值中受益,应认定残值为零。4.3市场法4.3.1适用范围市场法适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发生整体损失或推定整体损失价格判定。4.3.2计算公式

16、整车损失判定价格=参考车辆价格(1调整系数)4.3.3参考车辆选择参考车辆应和判定车辆含有可比性。参考车辆和判定车辆相比,含有成交日期和判定基准日相近、车类和车型相同、排气量相同、生产日期相近、配置靠近、档次相同、车况相近。参考车辆价格是二手车市场正常成交价。4.3.4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是将参考车辆现在情况下价格调整为判定车辆情况下价格,它由判定人员依据参考车辆交易情况差异、交易时间差异、市场差异、配置差异和车况差异等原因进行修正确定。计算公式:调整系数=交易情况差异修正率+交易时间差异修正率+市场差异修正率+配置差异修正率+车况差异修正率(1)交易情况差异是指参考车辆因非正常市场交易行为引发参

17、考车辆交易价格差异。(2)交易时间差异是指参考车辆交易时间和价格判定基准日不一样所影响判定车辆价格差异。(3)市场差异是指判定车辆和参考车辆因处于不一样二手车市场而引致价格差异。(4)配置差异是指判定车辆和参考车辆因配置不一样而引致价格差异。(5)车况差异是指判定车辆和参考车辆因车况不一样而引致价格差异。5其它损失价格判定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载货物、交通设施和第三人财产损失价格判定可按广东省涉案物价格判定操作规程和国家及省相关要求确定。6车辆损失价格判定、重新(补充)价格判定汇报6.1价格判定结论书6.1.1价格判定结论书为A4幅面,版面整齐美观,字迹清楚。6.1.2价格判定结论书正文关键内容以

18、下:(1)价格判定标。关键包含:车属单位(或车主)、车牌号、车型;(2)价格判定基准日。判定基准日具体到年月日,另有约定除外。通常情况下,以事故发生日为判定基准日。(3)价格判定结论。关键说明此次价格判定最终止果。必需说明币种、大写金额。(4)说明。关键包含:价格判定结论应用范围。价格判定结论仅对此次委托有效,不作她用。未经价格鉴证(评定)机构同意,结论书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价格鉴证(评定)机构和判定人员和价格判定标没有利害关系,也和相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委托人对判定结论有异议时处理措施。判定结论使用期。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9、。(5)车物定损人员。要有两名车物定损人员署名。(6)附件。附上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结论明细表;如有物品、设施损失应附上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物品/设施损失价格判定结论明细表;如事故车辆为全损应附上整车价格判定技术汇报书;如有建筑物等损失应附上建筑物等损失价格判定技术汇报书。(7)价格鉴证(评定)机构出具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结论书必需加盖单位公章。6.2价格重新(补充)判定结论书价格鉴证(评定)机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重新(补充)判定结论书,应根据委托书中已列明重新(补充)价格判定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其损失价格,作出重新(补充)价格判定结论,并说明受理理由,使用方

20、法及使用该种方法理由,及其关键过程概述。7管理要求7.1含有价格鉴证(评定)机构资质机构和含有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估价员资格专业人员可从事车物定损工作。7.2车物定损使用文书由省物价局统一监制(见附件)。7.3车物定损实施公创办事程序,价格鉴证(评定)机构应在工作场所悬挂车物定损工作程序公告牌、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价格鉴证(评定)机构资质证书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接收群众监督。7.4车物定损(包含补充判定或重新判定)实施有偿服务。价格鉴证(评定)机构应根据省物价局要求收费标准收费,在收取判定费时应开具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8附则8.1在紧急特殊情况和政府实施价格干预方法时,根据政府相关

21、要求计价。8.2本规程没有要求,按广东省涉案物价格判定操作规程和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实施。附件:1、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结论书2、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委托书3、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现场勘验统计表4、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隐损现场勘验统计表5、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物品/设施损失价格判定现场勘验统计表6、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结论明细表7、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物品/设施损失价格判定结论明细表8、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9、事故车辆折旧率计算参考表附件1: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结论书200号车属单位(车主)车牌号码当事人(委托人)事

22、故时间事故地点依据中国价格法、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操作规程等相关要求,受委托,对该事故车辆及物品之损失价格进行了判定。经判定,损失价格结论以下:1.更换零配件项,价格为人民币:元;2.修理项目项,价格为人民币:元;车辆损失价格累计(1项+2项)为人民币:元;3.车载物品项,损失价格为人民币:元;4.建筑物或设施等项,损失价格为人民币:元。判定损失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附注:1.车辆损失价格判定结论明细表(共页);2.物品/设施损失价格判定结论明细表(共页);3.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如对此判定结论书有异议,可在接到判定书7个工作日内

23、向处理该起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原价格鉴证(评定)机构提出补充判定或重新判定书面申请。价格判定人员:(署名)价格判定机构(盖章)二年月日第一联:交委托人附件2: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判定委托书200号:(单位/车主)车辆,车牌号:_,车辆类型:_,发动机号:_,厂牌型号:,识别码/车架号:_,该车于年月日在_地段发生交通事故,停放在_。现委托你机构对该车及受损物品损失价值给予价格判定。需判定物品(建筑物/设施/车载物)是:附:1、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2、其它需要提供材料:委托人:(署名或盖章)联络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编号:受理回执:我单位现已正式接收你方委托车物损失价格判定,确定年月

24、_日时分到现场勘查检验,请依时参与。受托方:(盖章)联络人:联络电话:年月日附件3: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现场勘验统计表200号车属单位(车主)车牌号行驶里程车型车辆损失情况简述颜色序号损失项目损失程度修理方法序号换件项目112233445566778899101011111212131314141515隐损情况说明对以上修理、更换项目无异议当事人或委托人(署名):当事人或委托人(署名):判定人员:勘验地点:勘验日期:附件4: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隐损现场勘验统计表200号车属单位(车主)车型车牌号序号损失项目损失程度修理方法序号换件项目1122334455667788

25、99101011111212131314141515对以上修理更换项目无异议当事人或委托人(署名):当事人或委托人(署名):判定人员:勘验地点:勘验日期:附件5: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物品/设施损失价格判定现场勘验统计表200号车属单位(车主)车牌号物品损失情况简述车型序号损失项目规格型号数量损坏程度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对以上损失确定无异议当事人或委托人(署名):当事人或委托人(署名):判定人员:勘验地点:勘验日期:附件6: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判定结论明细表判定基准日:年月日200号车属单位(车主)车型车牌号序号修理项目判定金额(元)序号换件项目判定金额(元)1

26、12233445566778899101011111212131314141515小计小计判定损失总价(累计):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备注第一联:交委托人附件7: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物品/设施损失价格判定结论明细表判定基准日:年月日200号车属单位(车主)车型车牌号序号损失物品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损失程度判定金额(元)123456789101112131415判定损失总价(累计):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第一联:交委托人备注附件8: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含轿车、越野车),使用期限为,达成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从第起开始,每十二个月定时检验2次,

27、超出20年,从第21年起每十二个月定时检验4次。二、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期限为,达成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车主提出申请,经同意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出。旅游载客汽车每十二个月定时检验4次;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十二个月定时检验2次,超出,从第起每十二个月定时检验4次。三、19座以下(含19座)出租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年限一律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四、20座(含20座)以上营运载客汽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使用期限一律为,达成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车主提出申请,经同意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

28、最长不超出使用期限二分之一。延长使用期限每十二个月定时检验4次。五、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汽车,使用期限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六、轻型载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汽车,1990年7月7以后注册登记,使用期限为,达成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车主提出申请,经同意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出使用期限二分之一,延长使用期限每十二个月定时检验2次。七、其它重、中型载货汽车,使用期限为,达成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车主提出申请,经同意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出使用期限二分之一。延长使用期限每十二个月定时检验2次。八、带拖挂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使用期限为8年,

29、不得办理延缓报废。附件9:事故车辆折旧率计算参考表事故车辆已使用年数满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年限三分之二折旧率一、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年限为折旧率折旧率折旧率折旧率折旧率折旧率折旧率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以后0.510.00510.07210.13810.20510.27210.33820.01120.07720.14420.21120.27720.34430.01630.08330.15030.21630.28330.35040.02240.08840.15540.22240.28840.35550.02750.09450.16150.22750.29450.36160.0336

30、0.10060.16660.23360.30060.36670.03870.10570.17270.23870.30570.37280.04480.11180.17780.24480.31180.37790.05090.11690.18390.25090.31690.383100.055100.122100.188100.255100.322100.388110.061110.127110.194110.261110.327110.394120.066120.133120.200120.266120.333120.400二、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年限为6年折旧率7年折旧率8年折旧率9年折旧

31、率折旧率折旧率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以后0.510.00010.04110.14110.24110.34120.00020.05020.15020.25020.35030.00030.05830.15830.25830.35840.00040.06640.16640.26640.36650.00050.07550.17550.27550.37560.00060.08360.18360.28360.38370.00070.09170.19170.29170.39180.00080.10080.20080.30080.40090.00890.10890.20890.30890.408100.0161

32、00.116100.216100.316100.416110.025110.125110.225110.325110.425120.033120.133120.233120.333120.433三、国家要求机动车报废标准使用年限为8年5年折旧率6年折旧率7年折旧率8年折旧率9年折旧率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以后0.510.00010.09310.21810.34320.00020.10420.22920.35430.00030.11430.23930.36440.00040.12540.25040.37550.01050.13550.26050.38560.02060.14560.27060.39570.03170.15670.28170.40680.04180.16680.29180.41690.05290.17790.30290.427100.062100.187100.312100.437110.072110.197110.322110.447120.083120.208120.33312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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