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轨道企业规范化管理机电设备部工作手册(-8-31) 前 言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轨道交通建设特点,参考轨道企业和机电设备部相关要求,特制订机电设备部工作手册。本手册能够作为机电设备部开展日常工作实施性文件,也能够为其它相关部门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手册由机电设备部和轨道企业和同济大学合作成立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应用研究所组织编制,内容分为2部分8个章节:机电设备部职能和相关工作制度,包含机电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监造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施工安装管理制度、设备安装及装修驻地监理管理制度、机电设备供货及库存管理措施、机电系统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措施等。 本手册将依据工作需要由机电设备部依据企业总体手
2、册中轨道企业规范化管理手册维护和更新要求进行修订。目录1、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部工作职责-1第一章 机电设备部基础职能-1第二章 机电设备部关键任务-12、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 甲供设备采购管理-1第二章 甲控设备采购管理-2第三章 租赁设施设备管理实施细则-2附件-43、轨道企业监造管理制度-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机电设备监造工作管理-1第三章 委托人和监造单位权利和责任-1第四章 监造工作程序和内容-2第五章 监造服务费-3第六章 设备验收单填写要求-4附件-54、轨道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管理-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职责-1第三章 承包商管理-4第四章
3、 安全监理-5第五章 安全协议、违约和违约金收取-6第六章 现场管理收费标准-7附件-95、轨道企业机电设备安装驻地监理管理措施-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驻地监理关键工作及工作程序-1第三章 驻地监理管理和考评措施-7附件-126、轨道企业机电设备供货及库存管理措施-1第一章 供货管理-1第二章 交货和验收-2第三章 入库及调拨管理-3第四章 承包商对甲供设备库存管理-5第五章 账务管理和移交-5附件-77、轨道企业机电系统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措施-1附件-38、轨道企业机电系统支付百分比实施细则-1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部工作职责第一章 机电设备部基础职能机电设备部负责机电设备采购管理、设备监
4、造管理、设备安装施工管理、驻地监理管理、供货和库存管理、设备调试及系统联调管理、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等相关工作,和协议造价部配合进行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 第二章 机电设备部关键任务一、机电设备采购管理。负责甲供设备、甲控设备和租赁设备等采购管理工作。二 、设备监造管理。负责设备制造期间对监造单位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在要求期限和协议金额内保质保量完成。三、设备安装施工管理。负责对安装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四、驻地监理管理。负责对驻地监理人员配置进行审核,并对驻地监理对于设备安装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考评。五、供货和库存管理。在承包商
5、和监理配合下,对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设备和材料供货、验收、入库、调库和出库进行管理。六、设备调试及系统联调管理。负责设备安装施工后设备验收联调管理,为试运行做准备七、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机电设备部作为机电设备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关键部门,严格遵守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措施。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 甲供设备采购管理第一条 管理组织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部为主管部门,轨道企业建设管理部、协议造价部和计划财务部为协办部门。第二条 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部和协议造价部组成。负责甲供设备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第三条 采购清单确实定(一)机电设备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轨道交通建设设备需求具体
6、清单,包含规模、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报机电设备部;(二)机电设备部负责协调总工室、协议造价部等部门,进行审核,并确定甲供设备范围及清单,提交轨道企业领导,批复后实施。第四条 招标代理单位选择机电设备部和协议造价部联合负责组织招标代理单位选择工作,包含对招标代理单位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名单提出,并按协议造价部招投标管理措施(见协议造价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第五条 甲供设备招标(一)甲供设备招标采取招标或谈判方法进行。(二)机电设备部协调协议造价部、招标代理单位,根据轨道企业招投标管理措施实施甲供设备招标工作。第六条 协议谈判和签定(一)技术谈判。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部和中标
7、单位就供货技术细节进行协商,施工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派人参与。并协商确定供货协议技术条款。必需时,请设计单位参与。(二)商务谈判。技术条款确定后,机电设备部会同协议造价部、计划财务部、投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和中标单位就协议商务条款进行谈判。(三)协议签定。按轨道企业协议管理措施(见协议造价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要求签定协议。第七条 供货管理材料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安装过程管理由机电设备部负责,机电设备部负责供货过程中监督和协调。具体根据轨道企业机电设备及材料供货及库存管理措施要求实施。第二章 甲控设备采购管理第八条 管理组织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部为主管部门,轨道企业建设管理部、协议造价部和计划财务
8、部为协办部门。第九条 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部和协议造价部组成。负责甲控设备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第十条 采购清单确实定(一)机电设备部依据轨道建设设备需求清单提出甲控设备范围清单。(二)施工(总包)单位提出设备需求计划,包含订货时间、规格、型号、颜色、材质等技术参数。报施工监理、机电设备部审核确定。第十一条 供给商选择(一)工作小组选择35家供给商或确定质量标准范围。(二)施工(总包)单位从中选择供给商,并签署协议。第十二条 供货管理材料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安装过程管理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机电设备部、施工监理负责供货过程中监督和协调。第三章 租赁设施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工作小
9、组由机电设备部和协议造价部组成。负责临时性设施设备租赁管理。第十四条 租赁设施设备范围由工作小组确定后,报轨道企业领导审核确定。第十五条 工作小组在充足调研基础上,经过招标、竞标或定向谈判等方法选择租赁商。第十六条 和租赁单位签署租赁协议,轨道企业相关部门会签。第十七条 租赁设施设备到货验收、施工安装过程管理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机电设备部和施工监理负责供货过程中监督和协调。附件:附件1:甲供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步骤附件2:甲控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步骤附件3:租赁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步骤附件1:甲供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工作步骤设计单位、咨询单位机电设备部招标代理单位协议造价部招标协议谈判及签署组成工作小组供
10、货管理提供轨道建设所需设备清单审核确定甲供设备清单轨道企业领导审批NO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公开招标甲供设备 技术谈判 商务谈判领导审批后签署协议到货验收、施工安装管理监督和协调采购清单确实定附件2:甲控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工作步骤施工(总包)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机电设备部协议造价部招标协议签署组成工作小组供货管理选择3-5家供给商,确定质量标准到货验收、施工安装管理进场检验、监督采购清单确实定提出甲控设备清单设备需求计划(订货时间,规格,参数,数量)审核依据业关键求选择供给商签署协议附件3 租赁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步骤施工监理单位,投资监理机电设备部协议造价部招标、竞标或定向谈判市场调查(租赁产品、租赁商)签
11、署协议建设事业部、总工室依据租赁方案确定租赁计划监督施工单位对于租赁产品验收和施工安装,并进行协调轨道企业机电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备监造是指负担设备监造工作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根据设备供货协议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诚信科学标准,对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在制造和生产过程中工艺步骤、制造质量及设备制造单位质量体系进行监督,并对委托人负责服务。 第二条 设备制造质量由和委托人签署供货协议设备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全方面负责,设备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质量责任,不替换委托人进行设备最终质量验收。监造单位应对被监造设备制造质量负担监造责任,具体
12、责任应在监造服务协议中给予明确。 第三条 机电设备监造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笨,轨道企业相关要求,和依法签署设备供货协议、设备监造协议。 第二章 机电设备监造工作管理 第四条 轨道企业机电设备部负责监造工作管理。其关键职能是: (一)组织制订对机电设备监造单位进行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对监造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组织对机电设备监造单位考评; (四)负责设备监造信息管理、公布工作,组织开展各个设备监造单位经验交流等。 第三章 委托人和监造单位权利和责任 第五条 委托人应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自主择优选择含有良好业绩和能力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第六条 设备监造实施回避制。监造单位
13、和被监造设备制造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第七条 监造单位在接收委托之前,应该如实向委托人出示对应资格证实。委托人不得委托无监造能力单位实施设备监造。委托人应对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资格进行确定。 第八条 委托人和监造单位签署监造服务协议应关键包含:监造项目及监造范围、监造依据及标准、监造方法、监造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协议金额及付款方法、协议修改和不可抗力等。监造单位所承接监造协议不得转让。 第九条 监造单位和委托人签署委托监造协议后,应成立由总监造工程师、专业监造工程师组成相对固定监造项目组织机构。 第十条 监造单位应依据承接监造业务,在设备制造期间,配置对应驻厂监造人
14、员,进驻制造单位实施监造。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和制造单位签署设备供货协议时,应明确设备监造内容和监造单位职责和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在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前,将监造单位名称、监造工作内容、监造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书面通知制造单位。 第十三条 委托人在监造服务协议生效后,应向监造单位提供被监造设备供货协议、技术协议和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四条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监造人员履历报送委托人。委托人有权要求监造单位更换监造人员。驻制造单位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更,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委托人。 第十五条 监造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委托人、监造单位和制造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标准协商
15、处理。经协商仍有争议,应按协议约定方法处理。 第四章 监造工作程序和内容 第十六条 监造工作程序: (一)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和设备供货协议中相关要求。 (二)编制设备监造纲领和设备监造实施计划,经总监造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报送委托人立案。 (三)核查制造单位生产计划和相关质量体系,并提出核查意见。 (四)核实制造单位关键分包方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协议要求。 (五)熟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定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和检测手段。 (六)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取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判定和试验汇报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
16、委托人给予确定。 (七)查验关键零件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人员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环境进行审查。 (八)对制造设备关键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证实文件、检验汇报和外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质量证实文件和制造单位提交检验资料进行审查。 (九)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验,对关键及关键零部件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验和确定。 (十)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对应标准、规范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定。如发觉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制造
17、单位,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觉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需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立即报告委托人。 (十一)监督制造单位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 (十二)按设备制造协议要求核实制造单位提交制造进度付款单,提出核实意见,报总监造工程师同意后开据相关证实,提交委托人作为委托人向制造单位支付设备款依据。 (十三)定时向委托人提供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和生产进度等情况。 (十四)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有关资料、统计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委托人。 第五章 监造服务费 第十七条 设备监造业务实施有偿服务。监造
18、服务费是委托人依据监造服务协议向监造单位支付服务酬金,监造服务费和支付方法应写入监造协议。 第十八条 委托人可依据工程具体情况,按被监造设备全部设备购置费乘以N% 费率计算设备监造费。 第十九条 设备监造服务适合规模经营,各类设备监造成本差异较大,所以委托人标准上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签署监造协议。 第六章 设备验收单填写要求第二十条 设备验收前,机电设备部将设备验收单发给承包商(制造商),由承包商填写设备名称、出厂编号、型号规格、价格、生产厂家、进厂日期、关键技术参数(按协议技术部分要求填写相关参数)、随机附件及数量及随机资料。设备验收时,机电设备部工作人员先审核承包商填写以上内容,若不符合协议
19、要求,可退回重填,造成设备延期验收责任由承包商负权责。第二十一条 若承包商填写内容符合要求,则进行验收,进行设备调试,在双方在场情况下填写设备调试情况栏。若调试不合格,由承包商负责对机器进行调整。第二十二条 设备调试合格后,填写设备调试结论和参与验收人员名单,若有其它情况,填写备注。第二十三条 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验收单送机电设备部责任人审核署名,以后送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章。附件1:轨道交通企业设备验收单 设 备 验 收 单编号: 日期: 设备名称出厂编号型号(规格)价 格生产厂家进厂日期关键技术参数:随机附件及数量:随机资料:设备安装调试情况:设备验收结论:参与验收人员备注:审核意见:机电
20、设备部责任人署名: 日期:审批意见:分管领导署名(盖章): 日期:轨道企业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使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关键适适用于轨道交通车站、车辆段、控制中心常规设备安装、系统设备安装等施工现场管理。第二条 管理要求 (一)各车站实施区域管理模式。由建设单位依据站点区域派驻对应业主代表和施工现场监理组成区域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管理现场施工承包商。系统承包商在车站公共区范围内施工时,需服从区域管理人员管理; (二)区域管理小组之间进行紧密协调,做好对接; (三)区域管理小组应严格推行区域管理职责,并负担因管理松懈造成不良后果对应责任。第三条 管理阶段划分 施工现场管理阶
21、段将依据监理单位制订并经业主同意“工期计划”进行划分,由区域管理小组制订个阶段中心工作。第四条 协调安排标准 协调安排标准:确保常规设备安装、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阶段,各施工单位在时间、空间上作业关系顺畅,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由各车站设备安装施工监理牵头,由轨道企业现场业主代表、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项目经理组成,对现场存在问题,由管理组织机构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然后代表各自单位负责落实。 施工现场管理组组成: 组长:车站设备安装监理单位总监。 副组长:现场业主代表、监理单位分管副总监、设备安装承包商项目经理。 组员:各驻地监理、设备安
22、装承包商各专业责任人。第六条 现场管理职责 (一)区域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在车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进度监督、施工场地、作业面、材料进场、施工用水、用电、接口管理等方面管理工作。全部进场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必需和区域管理单位签署安全协议、临水临电协议; 2、负责对各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运作进行监督。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在进场前,应向点管理单位报送本项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区域管理单位有权审查该安全体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验; 3、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全部些人员管理。本标段实施人员进入挂牌制度,进出施工现场人员必需佩带证实其身份出入卡,如无相关证实件,可拒绝其进入施工
23、场地。区域管理小组应在出入口设置专员进行检验; 4、负责区域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区域管理小组负责为进入施工现场各单位制订固定地点,供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临时存放垃圾,设备安装承包商负责定时清运存放于指定地点垃圾,限制人员在该区域活动; 5、负责对全部进场施工单位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统一管理,系统承包商需明火作业要提前向区域管理小组提交书面申请书,说明用火时间、位置、用途、管理责任人等。在取得区域管理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指定区域内作业; 6、负责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例行安全检验。区域管理小组有责任将进入施工场地全部施工单位纳入其正常安全管理范围之内,对发觉问题提出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 7、负责组
24、织施工区域内个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迎接各类安全检验。对检验中提出问题有权监督责任方整改; 8、负责划定各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区,区域管理小组应统一计划施工范围内全部地上、地下施工场地,按协议及工程实际需要分配给各承包单位; 9、依据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报送临时水电需求申请,负责按安装施工承包协议提供临时水电接口。并负责管理临时水电设施; 10、按施工协议要求,对进场全部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具体内容见承包协议业关键求; 11、负责设置区域管理范围内“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栏杆、地板、警示带、警示牌或竟是口号;12、帮助各承包商做好成品保护工作;13、负责对全部安装施工单位遵守本措施情况
25、进行监督检验,对违反本措施要求行为进行对应处罚;14、审查各承包商施工计划,协调所监理工点各施工单位进度计划安排、施工场地、各专业接口;检验对危险源排查是否具体,指定应急预案和预防方法是否有针对性,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验;按轨道企业要求组织工地例会等。区域管理小组组织例会,各专业承包商均应参与;15、各专业监理负责专业内施工组织、施工技术和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量签认及安全文明生产。(二)设备安装承包商职责 1、负责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体系有效运转并接收区域管理小组监督; 2、自主组织并负责对工作范围内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安全负全责; 3、各自必需对本单位职员进行
26、安全文明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升职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要主动配合、服从区域管理小组统一协调管理; 5、遵守本措施各项要求,服从区域管理小组对现场施工场地计划安排,不准随意占用场地作仓储使用。各系统施工区域和材料堆放场地要保持整齐洁净,并按轨道要求进行标识; 6、自主保护各自材料、设备和成品、半成品; 7、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携带物资出门时,应持有监理人员签字出门证。第七条 安全施工职责 各专业承包商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或工点安全负责,并负担领导责任,可授权由对应资质管理人员作为安全施工主管。各项目标现场施工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安全主管关键任务:(一) 天天做
27、好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巡检工作,杜绝违章施工;(二) 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立即给予整改;(三) 做好新进场职员安全教育工作,关键岗位要进行安全交底;(四) 负责事故紧急处理指挥、汇报。 第三章 承包商管理第八条 区域管理小组应依据施工需要,将现场全部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划分给进场施工其它承包商,双方应书面确定,方便明确责任归属。公共区域有区域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施工场地占用应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某个系统不需要再占用场地,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应立即交还给区域管理小组,不然,应继续负担该范围内安全责任。第九条 施工现场公共区防护设施由区域管理小组统一设置并管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改已经有防护设施,确需拆改,必
28、需经区域管理小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作业完成后,拆除单位应立即恢复防护设施,并报区域管理小组验收。第十条 各进场承包商在属于自己范围内作业时,须遵守施工现场“统一作业、统一防护、统一责任人”标准。防护设施必需符合相关安全法规要求。定时对危险源进行排查。第十一条 各进场承包商应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制度,做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加强日常检验、巡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单位自行保管本单位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任何单位均不得改移其它施工单位成品或半成品,确需要改移时,应和隶属单位及驻地监理协调处理。各单位应立即将当日各自生产施工废料、垃圾等清运到指定地方,确保施工现场洁净整齐
29、。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实施挂牌标识制度,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垃圾存放区、已施工完成管线等应挂牌标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各进场施工单位还应在其施工机械、工作服、安全帽显著位置标明其单位名称。第十三条 地下作业现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驻地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在封闭环境中作业,要注意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方法,预防工人在作业中中毒。第十四条 各进场承包商要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平台应设置对应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第十五条 各进场承包商应提前对进入车站设备运输道路进行计划,按程序提前通知区域管理小组在墙体砌筑时给考虑或预留,并按要求时间完成大型设备入场。第十
30、六条 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各类事故时,不管原因在哪一方,全部应相互帮助,立即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事故现场,并由责任方立即向现场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汇报。第十七条 坚持文明施工,降低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保持施工现场整齐、设备、材料、工具等要堆放稳固、整齐有序,杜绝大量积水和浮土垃圾等。严禁向其它承包商施工区域丢弃污物、垃圾、包装箱、木板和废弃物等。第十八条 确保设备材料根据划定区域堆放整齐,脚手架搭设稳定、任何工具材料严禁侵入行车界限。第十九条 施工时应提供充足照明设施。第二十条 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制订各自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第二十一条 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对危险工作编制安全预案。第二十二条 各
31、承包商制订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并严格实施。 第四章 安全监理第二十三条 各车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单位,负责对整个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 各监理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整个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一)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订相关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保留培训统计; (二)审查承包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审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
32、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法和专题施工方案; (五)核查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统计和安全技术方法交底情况; (六)检验承包商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验制度和事故汇报制度实施情况;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对应表格,检验定时检测情况; (八)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验,立即发觉并阻止承包商多种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填写监理日志,发觉问题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并编写会议纪要; (十)起草相关安全监理监理通知; (十一)编写监理月报中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十二)核查各承包商监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订环境保护方
33、法情况,检验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对于有必需工作,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各承包商编制相关预案,并核查对应人员 、材料、器具准备情况。第二十六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一)各系统安全监理工作由各系统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检验施工单位安全岗位职责、制度,检验现场施工机具和移动用电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并形成统计; (二)每日在本专业施工作业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填写日巡检统计; (三)对发觉安全隐患书面通知区域管理小组,要求整改。对严重隐患或整改不力汇报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具体统计和专题保留安全监理资料。 第五章 安全协议、违约和违约金
34、收取第二十七条 凡进场施工设备安装承包商,进场前均应和区域管理小组签署安全协议(见附件1),区域管理小组有权向违反协议要求区域内设备安装承包商收取违约金。第二十八条 现场监理向违反安全协议承包商收取违约金,每次实施前均应向区域管理小组报送对应资料,并取得总监同意后实施。第二十九条 区域管理小组向违反安全协议区域内监理单位收取违约金,每次实施前应向企业机电设备部和协议造价部报送对应资料,并取得相关部门领导同意。第三十条 由区域管理小组制订违约金收取程序。第三十一条 违约金保管和使用 (一)违约金暂存于区域管理小组; (二)收取违约金最终用于奖励安全文明优异单位和个人。奖励依据是在监理组织安全检验
35、中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 (三)违约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第六章 现场管理收费标准第三十二条 设备安装承包商进场缴纳费用标准。 (一)安全文明施工押金1、设备安装承包商在进入现场后,将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一次性缴于所在施工区域区域管理小组,由收费区域管理小组出具收据;2、每个安装协议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为其协议价1%;3、依据安全协议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包商收取违约金,由责任单位直接向设备安装监理缴纳,承包商收到违约通知后,在要求时间内不予缴纳,监理单位有权从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中直接扣除;4、在设备安装项目初步验收后,由区域管理小组将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全额余额退还交费承包商;5、全部收取违约金纳入安
36、全文明施工奖励资金。6、区域管理小组对安全文明施工押金设置专门账户,专员管理,专款专用。 (二)临水临电押金1、各设备安装承包商进入车站施工时,应和区域管理小组签署施工用水(电)协议(见附件2),并该区域临水临电押金一次性缴于区域管理小组,由区域管理小组出具收据。2、每个设备安装协议临水临电押金为每区域1000元。3、在工程初步验收后,由收费区域管理小组将临水临电押金全额或余额(扣除拖欠费用后)退还交费承包商。附件:附件1:设备安装承包商安全协议附件2:施工用水(电)协议附件3:违约通知单附件1:设备安装承包商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区域管理小组: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 依据轨道企业设备安装施工管理,为确保区域管理小组权利和责任,确保工作过程中双方人身和设备安全,切实落实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安全协议。 1、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在和区域管理小组签署安全协议后,方可进场,在未办理安全协议前,未经区域管理小组同意,不得进场。 2、进场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在办理进场安全协议时,要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