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护车驾驶员值班制度1目标:规范救护车驾驶员行为。2适用范围:项目部救护车驾驶员。3名词术语解释:无4责任:确保出现意外事故用车安全、立即。5管理要求:5.1综合管理部设专职救护车驾驶员一人,救护车实施天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救护车驾驶员在值班室随时待命,严禁无故擅离职守,违者处以100元罚款。因脱岗而推迟出车时间,扣除当月奖金;延误抢救时间,责令下岗;情节严重解除劳动协议。5.2天天早上8点,驾驶员必需对救护车进行例行检验,关键检验发动机工作情况、制动、转向、灯光,检验后要认真填写车况检验统计表。要每三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综合管理部安排专员进行工作监督检验。对因检验、保养不到
2、位,致使救护车在关健时刻发生故障而延误工作,按第一条相关要求办理。5.3驾驶员值班期间严禁饮酒,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于因饮酒而延误工作,按第一条相关要求办理。5.4驾驶员值班实施挂牌制,值班时间必需将写有自己姓名标牌悬挂于值班室显著处。因故短时间离开值班室,应口头委托其它驾驶员临时值班;因休假或其它原因离开现场必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5.5专职救护车驾驶员休假期间,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书面委托其它驾驶员值班。以上条款一样适适用于受委托驾驶员。6相关表格:6.1车况检验统计表车况检验统计表检验项目检验情况统计发动机制动转向灯光驾驶员确定是否含有使用条件是否驾驶员签字: 年 月 日监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