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指引书
文献编号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金地集团工程管理巡检制度
(盖控制专用章处)
修改状态
修 订 情 况
生 效 日 期
I
II
III
IV
V
起草人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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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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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发
职 务
日 期
金地集团工程管理巡检制度
1 目
通过履行工程管理巡检,协助各项目发现和解决工程管理中遇到问题和隐患,从而提高上海公司工程管理水平,保证上海公司所有开发项目工程质量。
2 范畴
合用于上海公司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管理巡检工作。
3 定义
3.1工程巡检:由营运中心组织,经巡检小组领导批准,由巡检小组对某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行为,其中涉及月度巡检与季度巡检。
3.1.1月度巡检:每季度一次、时间为每季度第二个月最后一周,由巡检小组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材料管理、供应商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3.1.2季度巡检:每季度一次由巡检小组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材料管理、供应商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4 组织架构
4.1 巡检小组领导
由上海公司区域总经理,职能副总构成。
4.2 巡检小组成员
营运中心:工程管理专人,营运筹划督办
设计部: 巡检专人
成本部: 巡检专人
客服部: 巡检专人
战略监理:巡检专人
专家成员:各项目中心指定工程专家
4.3 巡检小构成员名单
详见附件《巡检小组名单》
5 职责
5.1 巡检小组领导
5.1.1 负责审批《工程管理巡检制度》
5.1.2 作为巡检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公司各在建项目工程管理巡检工作;
5.1.3 参加季度巡检;
5.1.4 负责巡检筹划、巡检报告、整治方案及整治状况审批签发。
5.2 巡检小组成员
5.2.1 制定本子公司《工程管理巡检制度》;
5.2.2 负责组织并参加月度巡检,季度巡检;
5.2.3 负责对巡检筹划与分工、巡检报告、整治方案、整治反馈表上报,信息反馈与发布;
5.2.4 负责对巡检后工程整治实行状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并编制项目整体状况反馈表;
5.2.5 负责对被巡检项目检查及评分;
5.2.6 负责公司范畴内工程管理巡检成果发布及经验推广,修订或编制有关作业指引书等流程文献;
5.3各项目中心
5.2.7 负责全面配合巡检小组巡检工作;
5.2.8 针对巡逻报告中所提及问题进行反馈,编制项目整治方案;
5.2.9 负责项目及时整治,并上报整治状况;
5.2.10 负责项目现场巡逻后勤准备;
6 程序
6.1 工程管理巡检时间规定及参加人员
6.1.1 月度巡检: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第二个月第四周举办,上海项目每项目用时0.5天,都市公司项目每项目用时1天。参加人员:巡检小组成员,被巡检项目工程副总,各专业工程师,被巡检供应商项目经理;
6.1.2 季度巡检;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第三月第四周举办,上海项目每项目用时0.5天,都市公司项目每项目用时1天。参加人员:巡检小组领导、巡检小组成员、营运、设计、成本、客服部经理、项目总经理、工程副总、专业工程师。被巡检供应商公司负责人、总包公司负责人。
6.2 工程管理巡检前准备
6.2.1 月度巡检:营运中心负责在巡检前2天依照被巡检项目实际进展疏理巡检主题,并完毕《项目巡检重点与分工表》,经巡检小组领导审批,抄送各巡检小组成员。
6.2.2 季度巡检;营运中心负责在巡检前2天将月度巡检重点问题作疏理,作为巡检小组领导巡检内容。并依照被巡检项目实际进展疏理巡检主题,并完毕《项目巡检重点与分工表》,经巡检小组领导审批,抄送各巡检小组成员。
6.2.3 每次巡检,依照《实体质量检查评分原则》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抽取2-3项内容作巡检主题(如门窗,裂缝,防水);工程管理体系检查、进度检查;成本检查、设计检查内容结合检查主题每次必查。
6.2.4 巡检工程专家成员由项目推荐,公司评审,每次依照巡检主题抽调1至2名专家,项目中心服从抽调安排。
6.2.5 营运中心负责协调交通工具等后勤工作。
6.3 工程管理巡检实行阶段
6.3.1 听取并检查项目工程进度状况,完毕《进度筹划检查表》评分
6.3.2 听取并检查项目制度管理状况,体系运作状况,检查项目资料,完毕《工程管理体系检查表》
6.3.3 工地现场抽查工程质量状况,对现场发现重要问题进行拍照,以备用作“巡检报告照片阐明”;对巡检主题实体抽检,完毕《实体质量检查评分原则》
6.3.4 设计、成本依照实体抽检及资料检查,完毕《巡检成本评分表》、《巡检设计评分表》
6.3.5 现场召开巡检工作总结会,协助项目部解决工程管理中难题,同步对巡检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治建议。
6.4 工程管理巡检整治及跟踪阶段
6.4.1 巡检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巡检小组中工程管理专人负责编制完毕《项目工程管理巡检报告》,并依照《实体质量检查评分原则》、《进度筹划检查表》、《工程管理体系检查表》、评分,最后完毕《工程巡检评分汇总》。发送各项目中心,抄送区域总经理、职能副总、项目总经理。上传“工程巡检网站”。
6.4.2 巡检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受检项目部编制完毕《项目整治方案》,报巡检小组审批;
6.4.3 受检项目部按整治方案进行整治贯彻并做好记录,巡检小组对整治实行状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并在整治完毕后填写《项目整治状况反馈表》,报巡检小组审批,审批后上传“工程巡检网站”;
6.4.4 巡检小组依照整治状况,视必要性组织工程案例研讨,编制或修改有关作业指引书。工程案例讨论整顿后上传“工程管理巡检网站”;
6.5 工程管理巡检勉励考核
6.5.1项目中心勉励考核:
6.5.1 .1巡检小组在季度巡检完毕7天后依照各项目《巡检评分汇总表》得分进行排名,将得分及排名成果在上海公司发布,并上传“工程巡检网站”。
6.5.1.2巡检小组将季度巡检各项目巡检得分提交KPI考核小组,作为工程质量评分根据。巡检得分90-100分KPI考核为A,75-89为B,60-74为C,60如下为D。
6.5.1.3对于巡检中发生重大问题项目,对案例进行总结分析,全公司通报。
6.5.1.4对于各季度考核平均分得排名第一项目年终颁发“最佳质量奖”。
6.5.2合伙伙伴勉励考核
6.5.2.1 总分包单位
6..5.2.1.1巡检小组在季度巡检完毕7天后依照各项目《实体质量检查表》得分对被巡检单位进行排名。结合每月供应商评估反馈将评分排名抄送各被巡检单位。每次排名后五名单位结合每月供应商评估反馈进行预警沟通。持续三次排名后五名按《区域供应商管理办法》5.4.5禁用供应商解决。
6..5.2.1.2依照巡检状况,如发现被巡检供应商技术原则等执行状况不满足合同规定,针对相应合同条款,由项目中心进行惩罚。
6..5.2.1.3将被巡检供应商每季度巡检得分平均分纳入供应商后评估中,占后评估25%权重,最后按《区域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勉励考核。
6.5.2.2 监理单位
6..5.2.1.1巡检小组在季度巡检完毕7天后依照各项目《管理体系检查表》得分对监理单位进行排名。结合每月供应商评估反馈将评分排名抄送各被巡检单位。每次排名后3名单位结合每月供应商评估反馈进行预警沟通。
6..5.2.1.2将被巡检监理单位每季度巡检得分平均分纳入供应商后评估中,占后评估25%权重,最后按《区域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勉励考核。
7 附件
7.1.1 《巡检小组名单》
7.1.2 《工程管理巡检重点及小组分工表》
7.1.3 《工程管理巡检报告》
7.1.4 《实体质量检查评分原则》
7.1.5 《工程管理体系评分原则》
7.1.6 《工程进度检查评分原则》
7.1.7 《工程巡检成本评分表》
7.1.8 《工程巡检设计评分表》
7.1.9 《工程巡检评分汇总表》
7.1.10 《项目整治方案》
7.1.11 《项目整治状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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