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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心钻探工程安全技术规程.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2724690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4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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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岩心钻探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 钻孔位置设计第一条 钻孔位置设计前,地质设计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区进行详细勘查,掌握施工地区的工作环境,地形地貌,岩层状况和各种输电线路,构筑物及其它(含地下)设施分布状况。孔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第二条 钻孔设计应尽量避开山洪通道、干河谷、山沟、河岸边或地势低洼地带。如无法避开时,应在机场周围修筑可靠的防洪防水设施。第三条 钻孔设计在悬崖,陡壁坡或易塌陷区域时,应及时清理上部活石,采取防塌落措施。第四条 选择孔位场地时,在不影响地质及工程设计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考虑道路交通、水源、居住及地势等因素,为钻探施工创造条件。第二章 修筑地基、便道第五条 按照地

2、质设计和选用的设备类型来修筑地基。在确定孔位时,应考虑施工安全与方便。已确定的孔位要立木桩,斜孔要设方位桩。孔位和倾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第六条 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器材和周围环境,在坡度较大的山上作业时,人员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上下同时平行作业。第七条 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四周应有排水沟。地基面积应与所选用的设备相适应,塔基填方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四分之一,填方部分必须夯实,保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塔腿不宜立在填方部位,特别是孔深在600m以上及土层松散,地形坡度大于30时,塔腿不许安装在填方部位上。第八条 在处于风口位置修筑地基时,宜使安装

3、好的钻塔前方夏天朝着主风向,冬天背着主风向。在河滩或山沟修筑地基时,其纵长方向宜与水流方向相同(斜孔除外),以利于防洪水的侵袭。第九条 在林区或茅草密集地区修筑地基要有防火带,其防火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在山坡修建地基时,靠坡壁一面的坡度当岩石是坚硬、稳固时一般坡度为6080,特别松散的岩层应不大于45,并要除掉坡上的活石和危及安全的树木等。第十一条 修筑地基,便道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坑探规程中有关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凡没有爆破作业证者,严禁从事爆破作业。第十一条 地基、便道附近的坑、井、沟、坎等危险处,要设有安全防护设施。第十二条 人工搬运便道,有效宽度不小于1.6m,坡

4、度一般不大于20,特殊情况最大不超过30,转弯处设“之”字路,其导路不短于7m。第三章 钻探机械设备搬运、安装与拆卸第十三条 钻探机械设备的搬运、安装、拆卸工作,必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第十三条 搬迁前,必须对新老钻场道路进行勘察,为安全行车创造条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第十四条2、搬运设备的车辆未进入钻场前,负责搬迁人员应对现场地形、空间进行踏勘,选好吊车位置,为配合人员留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防止发生碰挤砸滑等伤人事故。第十四条3、拆设备前,首先要切断钻场电源。拆卸设备时遇有螺栓扳卸困难,使用扳手或套筒必须打牢配合好,防止用力过猛而损坏部件或碰伤人员第十四条5、需搬迁的设备、管材等要

5、捆绑牢固,找好重心,防止钢丝绳滑动及摇摆伤人。第十四条6、起吊前要切实注意设备的重量与吊车的负荷是否相符。检查绳套的规格、质量、拴法是否符合要求,绳套是否牢固可靠,严格检查绳套在设备上的受力点情况,切不可将绳套放在怕压、怕挤的零件上。第十四条7、吊车在松软地面上作业时,应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固定平稳,支撑安放牢靠。工作区域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第十四条8、吊车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吊放。吊臂下、吊钩和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工作及通行,吊臂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第十四条9、吊装油罐、泥浆罐等罐类设备时,必须事先将液体放净,以保吊装及行车安全。第十四条10、对易燃、易爆、怕压、怕碰的器材,如氧气瓶、电瓶

6、、仪表等应妥善配车拖运,一般装在值班房或材料房内,并用棕绳捆绑牢固。第十四条11、设备、机械、管材运输时严禁车辆上坐人,车上的物品一定要捆绑牢固。第十四条12、行车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中速行驶,安全礼让。第十四条 采用人工搬运时,应仔细检查搬运工具,绳索和通道,确保安全。雨雪天气搬运时,要采取防滑措施。第十五条 单人(男工),负重以不超过本人体重为宜。多人抬运大件每人负重不超过五十公斤,应统一指挥,统一呼号,做到步调一致,未打招呼,不准擅自甩杠子,物体距地面高度以做到步调一致,未打招首,不准擅自甩杠子,物体距地面高度以0.20.3m为宜,陡坡抬运时,应组织人员利用绳索在上方牵拉。第十六条 搬

7、运过程中,禁止向山下、坡下直接滚动器材。第十七条 采用机动车辆搬运时,应由专门司机驾驶,按车辆的额定载重能力,合理装载设备、器材、并捆绑牢靠。严禁人、货混载。第十八条 机动车辆搬运行驶至陡坡或沿陡坡下行时,应缓慢行驶,必要时在上方加设安全牵引绳。随车装卸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第十九条 装卸车时,应备有足够强度的搭跳和滚杠,专人负责指挥。第二十条 整体搬运移位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清理好通道。检查牵引钢丝绳的强度质量,确认符合安全要求。3.在钻塔两侧固定24根安全保护绳索。4.人员应于钻塔起落范围内外牵拉,防止钻塔倾倒伤人。5.牵引车辆与移动的塔架间距不小于塔架高度加5m。第二十一条 多层钻塔安

8、装时,不得上下两层同时作业,拆塔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拆卸。任何人不得在钻塔构件起落范围内站立、通行。第二十二条 整体起落钻塔时,卷扬绞车应低速运转,保持钻塔起落平稳,防止塔架倾倒。第二十二条基台的安装,要求地基要平整、坚实,不得有填方,基台木必须铺稳固、周正、水平,平台必须用螺栓连接牢固。第二十三条 塔腿与地面接触处,应使用垫块或置于基台木上固牢,保持钻塔稳定周正。第二十四条 A型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1、起放A字型钻塔时,操作要平稳,钻塔前后各30m,左右各15 m范围内不准站人。2.当塔架起升至与地面约成7580(直孔)时,升降应缓慢、准确、最好停止机器提升,即用人力拉正,专人拉紧保护

9、绳,守护好副腿和绷绳,防止碰撞和拉过头。3.钻塔起立后,在支撑副腿,塔基座螺栓未紧固和绷绳没有拉紧前,任何人不得上塔作业。4.绷绳设置应均匀,并应合理选择好锚(桩)位置,埋设牢靠,使绷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45。5.放落塔架时应先拆除塔架支撑,然后松放后面绷绳,使钻塔稍前倾,缓慢松动升降手把,放下后再拆卸。第二十五条 安装和拆卸木三角钻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塔腿应用坚固的直杉木或相应的木材制做。穿钉孔距架顶不得短于200mm,上下要用铁丝或铁板加固。穿钉必须用30号园钢制做。架腿必须座在基台上,并用夹板与螺杆固定牢靠,穿钉直径不小于30mm,塔腿梢径不小于130mm。2.竖立钻塔前,应将其顶端架

10、起一定高度,用人力或绞车起立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导正单腿并牵引保护绳,防止钻塔歪倒,所有人员必须避开塔架翻倒范围。所有的绳索要牢固,钢丝绳要卡牢。3.立起后架腿要用马钉或铁夹板固牢,再自下而上安半拉手,塔架未固定前严禁上人。4.放倒塔架时,先在架顶栓好两根以上绷绳,并指派责任心强的人牵引,拆掉天车,自上而下卸掉斜拉手,工作人员避开落架范围,由专人指挥慢慢放倒。在落架时牵绳的一端必须缠绕在基台木上,并指派专人拉着绳头进行放松。第二十六条 安装与拆卸铁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安、拆铁塔工作必须在安装队长(班长)或机长的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钻塔起立、放倒必须由机长负责操作。2.安、拆塔人员必须戴

11、安全帽;上塔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选择安全位置锁牢,必须高挂低用或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和系锁在拆卸的塔材或活动杆上。3.禁止穿带钉子和硬底鞋或赤脚上塔工作。禁止在横拉手上走动。螺栓或工具均要放在工具袋内,不准放在台板上4.铁塔构件、使用工具、器材等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再用。5.安、拆铁塔时,不准上下两层同时进行,严禁在塔下逗留,禁止在塔上无遮栏处休息。拆塔时要从上到下分层拆卸,不许先拆下层构件,拆斜、横拉手时,要注意上下顺序和左右联系。卸斜拉手时应先卸下端后卸上端,不准卸完一端而另一端留一个螺丝做轴下滑。6.铁塔构件不准任意打眼、调换、少装或改装。部件组装要齐全、连

12、接牢固、塔身要周正、稳固。7.在逐层建塔的同时,应铺设好塔板,严禁用朽木、疤节或带裂纹的以及变形的板子做为塔板。8.不得用人直接传递塔材,人员上下塔时手中不得拿东西。9.夜间或遇五级以上大风、大雷雨、雪、雾时,禁止安、拆钻塔。10.钻塔与高压线应保持一定水平距离,万伏以上不小于5m,万伏以下不小于3m。11、钻塔起立、放倒前必须认真检查井架、人字架的全部销子及是否已穿了保险销钉,井架上的各种绳索是否都已固定牢靠,仔细检查钻塔焊口的焊接情况,井架上的所有螺丝是否都已上紧,井架上大绳穿法是否正确,检查钻机的升降系统是否正确,是否灵活可靠。12、检查人字架角度是否正确,人字架上是否拴了保险绳,对柴油

13、机是否采取了保护措施。13、起放塔前,认真检查绷绳绳卡子是否牢固,地锚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起塔绷绳坑深度不得小于2.5m,把基台木必须埋实。14、起塔时必须把塔拉一定高度放下,反复几次检查没问题后,再把塔拉起,钻塔起立、放倒过程中升降机操作必须平稳,不得突然刹车或猛放,其他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16、钻塔必须埋设直径不小于14mm的绷绳(钢丝绳),其与地面夹角不得超过45;绷绳两端连接处均应用2个绳卡紧固,绷绳与地锚连接处应设有紧绳器,并将绷绳拉紧。地锚长度不短于1m,直径不小于150mm(或采用方木、钢管、水泥墩等)。若利用地物代替地锚时,必须固定可靠。深孔施工或多风区施工,应增设绷绳数量。1

14、7、雷雨季节,钻塔必须安设避雷针,其高度应超过塔顶2.5m以上,并与钻塔绝缘。接地线不得与钻塔接触;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5欧姆;开钻前必须测定。在施工过程中,亦应经常检查和测定。第二十七条 机电设备的安装、拆卸:1、架设高、低压输电线路时,均应遵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2、安装架空变压器时,其高度必须在2.5m以上;安装落地变压器时,必须设置围栅,清除围栅内的杂草及杂物,并悬挂警示牌。3、需用电缆长距离输入电源时,电缆必须架空;需地面铺设电缆时,每遇过道均应挖设地沟埋设,避免车压、人踩。4、钻场使用的配电系统及起动设备,应设置在干燥处,并安装在绝缘台上,铺设绝缘胶板;配电系统的各种仪表,必须齐全、

15、完好。5、现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均应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装置。6、钻场电力线不得使用裸线,不得搭铁,不得跨越搅拌器、油罐等,距柴油机排气管出口不少于2m,且要避开水泵放喷管线出口。7、电闸刀胶木盖要齐全,闸刀盒要不漏雨;保险丝选用要适当,严禁用铝丝、钢丝等代替。电线接头应用防雨胶布包扎,老化的电线禁止使用。8、井架上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井架上电线不得与角铁磨擦。1.机械设备钻机、柴油机、水泵的安装必须周正、水平、稳固,各相应的传动装置对正,连接机座与地梁的螺杆必须用双螺帽和弹簧垫圈固定。2.钻机立轴、天车中心(或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使用拧管机时,转盘中心必须与上述中心线

16、一致。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角度一致。3.钻机、水泵与动力机等各传动轮之间必须对线。机械传动部位必须安设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罩。机械的各部罩、盖及安全阀门等必须齐全、完整、可靠。4.电器设备必须安装在干燥、清洁的地方,严防油、水及杂物侵入。电机设备及起动、调整装置和外壳,应安有接地装置(或漏电保护器);设备的动力线和照明线必须绝缘良好。5.机场设备安装完毕后,要进行检查,其安装质量和安全防护设备符合要求后才准开钻。6.拆卸各种机器时,禁止用大锤锰力敲打或盲目乱拆。由机器上拆下的小零件、仪表、油管等,应专人妥善保存。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帽、轴座、梢子等,卸完后仍应装回原处。第二十八

17、条 安全防护设施1.绷绳安装(1)用作绷绳的钢丝绳直径为12.5mm。钻塔高度不超过18m的,安装34根绷绳,塔高23m的,绷绳分两层为8根。(2)三绳制绷绳之间相互夹角为120,四绳制为90,绷绳与地面夹角一般为4045。(3)绷绳安装必须牢固结实,连接处必须用鸡心环绳卡、U型环,并装正反螺杆拉紧固定,拉力应均匀,并对应相等。(4)四脚塔绷绳安装在塔身高4/5处;三角塔和人字塔的绷绳安装在钻塔顶部。2.避雷针安装雷雨季节,塔上必须安装其戴面积不小于100平方毫米避雷针,避雷针应高出塔顶1.5m;并与钻塔绝缘;引下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质裸体绞线,并固定在磁瓶上,引下线与钻塔及绷绳的距

18、离应大于1m,接地装置与电机接地体、孔口管、绷绳的距离应大于3m。避雷针、引下线和接地体应紧密连接,接地体应深埋地下,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3.天车安装座式天车应装设安全档板;吊式天车应设有保险绳;升降机操作上方应设防护罩、板或在前上方设防护杆。提引器要牢固,提引梁螺帽应有防反扣的穿销。4.活动工作台安装(1)设置可靠的制动和断绳防坠自动卡夹安全装置(即防坠器);活动工作台围栏不低于1.1m,底盘周围护板高150mm以上;装有安全钩和锁紧装置。(2)平衡锤(桶)的牵引绳和导向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10mm,两导向绳的中心距离与防坠器两顶杆之间的中心距离要相等,而且两绳上下要平行一致。所有钢丝绳接头

19、处均需用二付以上同径卡卡牢。(3)平衡锤(桶)升降位置应设在塔外侧,平衡锤(桶)上严禁吊挂任何重物;接近地面处应设明显警示标志或围栏。(4)安装专用手拉麻绳,其直径不小于20mm。不能用导向绳代替拉绳。(5)活动工作台上部导向滑轮的悬臂横梁须牢固可靠,发现有问题或弯曲较大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6)不能用活动工作台运截载重物上塔,卸掉平衡锤(桶)后严禁乘人。禁止使用提引器升降活动工作台。5.水龙头安装水龙头安装必须安装导向绳,导向绳用直径为9mm的钢丝绳,上端固定在塔梁上,下端和机架用反正螺丝连接绷紧,并在导向绳距地面2.5m处安装一绳卡。水龙带安装时每隔0.5-1m用9.5mm钢丝绳圈做保险

20、绳,其两端分别固定在井架和鹅颈管上。6.地板安装机场内应铺设厚度不小于40mm的地板,并固定牢靠;塔上操作台的塔板厚度不小于50mm,要求无破裂、伤损、虫蛀、疤结或旧眼过多,并铺设严密、平整、两端不得伸出过长,固定要牢靠,跨度不得超过1.5m,过大时底部应加垫横撑。塔上台板应设不低于1.2m的安全栏杆,并固定牢靠,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栏杆上作业。塔梯应设扶手,安放角度不大于60,安放位置以不妨碍操作,便于上下为宜,并固定可靠。7.塔上操作台安装塔上操作台应安设安全带。安全带的任何部分均不得拆除,缺件不能使用;安全带要拴挂在可靠处,不得挂在有棱角的地方,不得打结使用,一定要高挂低用或平行栓挂。第四章

21、 钻进操作第二十九条 开孔前由地质和钻探部门向钻机全体人员交清钻孔地质设计、施工目的与技术要求。钻机人员根据施工要求,制订技术措施,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第二十九条 开孔前钻机必须做好开孔钻具、材料和泥浆等项准备工作。第二十九条 开孔钻进前,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工作,检查机械设备安装质量和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同时对电源和内燃机运转情况进行检验。并经试车合格后方准开钻,开启动力机时,各机械离合把手(按钮)应处于断离状态。第三十条 开动机器时,应先打招呼,确认机械转动部位无人靠近时再开车。第三十一条 机械动转中不得擦拭、拆卸和修理机器部件,也不得修理升降系统,不准触摸运转部位或给天车加

22、注润滑油。第三十二条 不准带手套挂皮带或打(涂)皮带腊,不准跨越皮带或皮带栏杆(罩)。卸掉皮带时,要开慢车,不准用1.5m以上木棍或带钩子的工具;用光滑的木棍顺皮带运行方向拨皮带上端。挂皮带时,应将皮带扣让过去后,再挂皮带。经常检查皮带扣,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第三十三条 使用XB、XY型钻机,在“倒杆”或松紧卡盘时,应刹好刹把。要有专人看管离合器手把或将分动手把放到空档位置,以防转动伤人。第三十四条 正常钻进时,场房内至少有2人,其它人员不能远离场房,以应场房内紧急需要。第三十五条 钻进中不得人扶水龙头或送水高压胶管。修理水龙头、紧丝扣或紧胶管头必须停车,并指定专人看管皮带开关或离合器,以防胶

23、管打绕或水龙头脱扣伤人。第三十六条 丈量机上余尺寸,要注意防止衣服或工具与回转器及高压胶管接触。第三十七条 机场照明,要保持光线充足,亮度不够时,不准强行开动钻机勉强工作。第三十七条 钻场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衣襟、袖口、裤脚要束紧,不准赤脚或穿拖鞋工作。上塔工作必须系安全 带,禁止在运转的皮带附近更换工作服,上班前及班中不准喝酒。第三十七条认真做好“三看”、“二听”、“一及时”,仔细判断孔内情况。“三看”即:看拉力表和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和孔口上水情况,看皮带跳动及水接头情况。“二听”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音。“一及时”即:发现异状及时处理。第三十七条准确丈量下入孔内的钻具及机

24、上余尺,计量出正确的孔深,并记录在班报中。禁止在立轴回转时站在钻机上丈量机上余尺。第三十七条松紧立轴卡盘顶丝和钻进中停车修理水接头时,必须把离合器开关固紧,并由专人看管,以防立轴突然转动伤人。第三十七条操作升降机要先检查制动带是否紧固有效,禁止在滑车升降时调整操作把螺丝和其他工作。禁止向制动带内加润滑油及水,以防制动带失灵。禁止双手离开操作把和用手摸、脚登钢丝绳。第三十七条起下钻具时,禁止用牙钳、链钳代替垫叉和用脚钩垫叉。岩芯管提出孔口后,应立即盖好孔口,不准用手摸、眼看管内岩芯。第三十七条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机械停止转动后进行。千米钻机孔深超过400m,下钻具时

25、,必须连续使用冷却水。孔深超过800m后,应使用小水泵强制给水冷却。第三十七条使用斜脱式提引器爬杆时,应有专人扶好钻具,以防提引器带起钻具伤人。用升降机拉起或放倒钻具时,在钻具下面不许站人。第三十七条禁止工作人员沿钻杆或钢丝绳上下钻塔。在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部件的拆卸和修理。不准带手套挂皮带,挂皮带时必须降低动力机速度,并由熟练工人操作。皮带运转时,不得跨越和穿行,每小班检查一次皮带卡。第三十七条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分。在机械的摩擦部分打滑时,严禁用灰沙增加摩擦力。禁止将工具和物件放在钻机、动力机、水泵等机械的传动皮带或防护罩上。不准在塔上工作台内留放工具或其他东西,以免掉落伤人。

26、第三十七条升降系统的钢丝绳、天轮、滑车、提引器等应定期检查;钻塔各部螺丝不得任意拆卸,以防重大事故发生。提引钢丝绳的固定末端连接拉力表时,必须安设保险绳。缠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5圈。第三十七条机台、地板上的软泥和泥浆要及时清除,以防滑倒伤人。使用沙轮机和配制化学药剂时,均需戴防护眼镜,不许用手直接接触酸碱物质。第三十七条 下套管前对套管体、接箍和丝扣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事先配好长度并详细记录。第三十七条 套管送到钻场后,钻机应进行复查,检查弯曲度、外表缺陷,然后进行通径,将复查不合格的套管做明显的标记,与下井套管分开。第三十七条 所有套管经检查无误后方可下井。下套管遇阻时,严禁用升降机上下

27、冲击。第五章 升降钻具第三十八条 升降钻具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服从班长或带班人员的分工和指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不得各行其事。第三十九条 升降钻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天车、钢丝绳等是否安全适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方可进行升降。第四十条 操作升降机人员与孔口和塔上人员应紧密配合,互相关照,并按他们发出的口号或手势进行操作。严禁擅自离开操作台和双手同时离开升降手把。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第四十一条 升、降过程中,起升和停止(刹车)必须做到轻、稳、准、不得猛升锰降。提引器运行时,要防止挂、碰台板、栏杆、靠架、活动工作台、天车等。禁止用手摸、拉游动滑车的钢丝

28、绳。下钻时提引器不得超过钻具下降速度;使用普通提引器时,起放钻具要提引器缺口朝下。禁止使用升降机牵引活动工作台或手拉提引器随工作台上升。第四十二条 孔口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具直落范围以外,摘挂提引器时要防止回绳碰撞,抽、插垫叉时严禁手扶垫叉底部,上下垫叉应有提梁(把手),跑钻时严禁插垫叉或用手抢拖钻具。第四十三条 钻头提出孔口,应及时盖好孔口板,粗径钻具处于悬吊状态时,不许用手摸钻具底部和探视管内岩心,也不得在粗径钻具悬吊移动时用手摸管内岩心。提下钻时,要认真检查和及时更换磨损过度或丝扣咬合不好的钻杆、接箍和锁接头等。第四十四条 操作拧管机和抽插垫叉应同一人操作,严禁两人操作。第四十五条 抽、插

29、、上、下垫叉应与升降钻杆配合,并插到头,手未离开垫叉不得开动拧管机。第四十六条 新工人初学操作升降机,必须在班长或熟练技工的指导下进行,以防各类事故发生。第四十七条 活动工作台的防坠器,必须灵敏可靠,任何人不得拆除,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禁止用水冲洗,以防内部锈蚀。乘坐活动工作台时,先检查防坠装置是否可靠,人体进入活动工作台后,应锁(挂)好安全门。禁止两人同乘活动工作台,活动工作台和重锤下落范围内禁止站人。活动工作台主绳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断丝断股现象超过规定应及时更换。第四十八条 乘坐活动工作台时,操作者必须先进入活动工作台里面,离开工作台时,应先锁紧制动装置,并挂好安全钩,活动工作台内不准堆

30、放工具。第四十九条 提引的钢丝绳要有足够长度,当提引器下降到孔口时,在钻机卷筒上应保留35圈,并定期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钢丝绳的规格,应按铝机类型配备。第五十条 塔上工作人员不准站、踏栏杆操作提引器和扶拿钻杆立根,也不准站到活动工作台上端或脚蹬踏钻具。第六章 冲洗液与护孔浆液第五十条 钻机各班要有专人负责泥浆的配制、调整和管理工作。第五十条 在施工致密、稳定的地层,应用清水作冲洗液。一般在松软、易碎地层中均应使用泥浆钻进,而在吸水性强、膨胀缩径、破碎掉块等复杂地层中,则应使用化学泥浆钻进,钻进量溶解的矿层(如岩盐、光卤石等)为保护矿心,防止冲蚀孔壁、应使用饱和盐水作冲洗液,以保证孔内安全。第五

31、十条 钻机应配有粘度计、比重计、含砂量杯、滤纸、PH值试纸、量桶等仪器用品。每班至少测定一次泥浆性能,并做好记录。调整好的泥浆不准随便加清水。第五十条 用搅拌机或水泵冲拌方法向泥浆中加入化学剂时,一定要数量合适,分散均匀;调整孔内泥浆时严禁在回次末进行,以防岩粉沉淀或提钻时喷浆,塌孔。第五十条 泥浆循环系统必须及时清理捞砂,水源池内保持无杂物,沉淀池积物不得超过其容积的五分之一。第五十一条 循环系统的沉淀池、水源池及储浆池的规格,应根据所施工的钻孔的设计深度、孔径、钻进方法及现场条件确定。一般沉淀池的深度不应小于0.8m;水源池及储浆池的深度不得大于1.4m。第五十一条 在正常情况下,循环系统

32、的总长度不得短于15m,其宽度为300mm,高度为200mm,坡度为1/100-1/80。水源箱及沉淀池各1个,其容积水源箱1立方米以上,沉淀箱0.30.5立方米。第五十一条 循环系统应挖设在离塔基及场房1m以外,并应防止漏失或雨水的侵入。第五十一条 钻探机场备用的化学处理剂,添加剂应分类妥善保管,有毒有害药品应明确专人负责保存,严禁随意堆放。第五十二条 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处理剂配制护孔堵漏浆液时,操作人员必须佩载好专用防护器具,保持场所内良好通风,避免人体直接接触。第五十三条 有毒有害的废弃化学浆液外排前,必须经处理无害后排放,严禁乱倒。第七章 预防与处理孔内事故第五十三条 钻场必须配备常用的

33、各种打捞工具,钻机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工具的保管、回收、检修和补充。第五十三条 钻进中因故停钻时,应及时设法将钻具提出孔口或安全孔段。如停钻时间较短,也必须将钻具提至安全孔段,并经常活动钻具。第五十三条 发现泥浆过稠、岩粉过多、孔内泥皮过厚时,应及时处理。第五十三条 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做好:“四检查,三不准,两准备”。四检查:即开钻前检查;孔内重大事故处理后检查;上下钻具检查;备钻具时检查。三不下:钻杆磨损超过规定不下;丝扣不合格不下;钻杆弯曲不下。两准备:做好备用钻具的准备;上班为下班做好准备。第五十三条 孔内事故发生后,必须把发生事故时的孔深和钻具的位置,以及孔内事故钻具的规格、种类、数量

34、弄清楚,并将所用打捞工具与处理情况详细填入班报表。开会研究处理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如改变处理计划时,须经机长同意,重大事故应由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处理。第五十三条 在处理孔内事故时,应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班报内,并严格交接班手续。第五十三条 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做到“三清”、“两慎”、“一勤”、“一稳”。三清:事故深度要清;孔内钻具要清;事故部位和孔壁的稳固程度要清。两慎:慎重决定事故处理的方法;慎重选择打捞工具。一勤:勤召开研究会,分析事故变化情况。一稳:升降钻具及处理事故时要稳。第五十三条 反钻具时要代安全接头,并将孔内钻具拉紧,防止多头开扣钻具脱落。第五十三条 处理事故过程中,严禁强拉硬拧,用升

35、降机提拉孔内事故钻具时,塔上不得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场内停留。第五十三条 处理事故过程中,应由正负班长或熟练钻工负责主要技术操作。第五十四条 提拔孔内事故钻具:1.用升降机提拔事故钻具之前,必须详细检查钻塔底脚、横、斜拉手的螺丝、滑车、天车、塔梁、升降机制动装置、钢丝绳及绳头、绳卡、钻塔绷绳、提引器、皮带开关或离合器等,并对不良部件予以改善或更换。2.提拉事故钻具应由经验较多的机班长或熟练工人操作升降机,并有专人掌握钻机离合器手把或皮带开关,其余人员均应站到安全位置,并注意观察钻塔、钻机及升降系统状态变化,如有异常立即提示操作者。提拉时,活动工作台中和钻塔上禁止有人。3.提拉钻具时严禁死拉(

36、硬拉)、锰拉、要注意升降系统各设备、部件允许负荷,最好装有拉力表,防止超负荷作业。禁止采用压紧皮带,加快柴油机转速等非正常强力措施,也不得加长提升把。4.操作升降机人员应站到钢丝绳甩动范围之外,防止钢丝绳折断或甩出伤人。5.塔上台板、活动工作台上都不得放任何物件,以防震动掉下伤人。6.提拉期间,应暂时中断一段时间,复查钻塔和整个升降系统的变化,必要时修复或更换有关部件。提拉事故钻具结束后,也应进行检查。7.禁止升降机,千斤顶同时使用提拔事故钻具。第五十五条 吊锤震打事故钻具1.首先检查吊锤是否有裂纹,并对打吊锤所用绳、连接扣以及场房内台板、梯子、天车等进行检查。清理好场地,立根台上的钻杆应固定

37、好或移到场房外,有传动皮带的应扒下,动力应切断。2.打吊锤应专人喊口号指挥,并及时提示拉绳人注意事项。人员分配要均匀,一人口令,统一行动,经常注意打箍和钻杆扣的松紧,以防打断或松脱伤人。3.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手把等限位器,打箍上部应连接短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如果使用马口提引器还需用铁丝或麻绳捆牢。4.禁止用升降机,中间轴和柴油机打吊锤。5.严禁用吊锤和升降机同时起拨孔内钻具。第五十六条 千斤顶排除孔内事故1.安装千斤顶后,必须垫实孔口地梁。操作前绑牢千斤顶及帽子,卡瓦卡住钻杆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应用冲击手把或套管夹板贴紧卡死,并和千斤顶帽子一起绑牢。2.孔口应围好,提引器

38、绑牢,稳住千斤顶以上的钻杆,回松千斤顶时,严禁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钻具,以防拉垮钻塔和其它设备,拉断钢丝绳。3.顶起千斤顶时,速度宜稳、缓、均匀、边观察动态、边提高,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4.使用丝杆式千斤顶时,绑好绳索,一人扶杆,众人前拉,不准站在相反方向用双手或腹部推动。两边丝杆上升高度要一致,丝杆只准上升总长度的三分之二。顶拨到一定高度或拨到一定力量时,应间歇适当时间,让拉力传到孔底,再继续顶拨。第五十七条 反回孔内事故钻具1.反回孔内事故钻具是具有一定危险的工作,其主要作业应由熟练工人操作,并有明确分工,无关人员不得在场房内停留。2.反钻具前把孔口附近打扫干净,搬走障碍物。任何

39、人都必须远离开钳把回转范围。3.人力反转时,不能直接抓住搬杆,应使用强度足够的麻绳牢系在搬杆上,麻绳两侧应有卡子卡牢,防止从搬杆端脱出。拉绳反转时,最前面的人离搬杆距离不得小于0.5m。4.反复插换搬杆过程中,应统一指挥,一致行动,互相配合。掌握限制钳的人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躲在绝对安全的位置上,防止搬杆打回伤人。5.反钻具时,应尽量使用钢绳反管器或棘轮反管器,钻机反档等安全方法,并严格注意有关操作事项。第五十八条 处理其它异常1.在任何用铁锤敲击钢铁等金属或其它脆性物体时,宜用隔板垫敲,无关人员站到安全位置,防止碎块崩飞伤眼、脸。2.在高处用铁锤要站稳,系挂安全带,下面人员应躲到安全

40、处。3.用孔内爆破处理孔内事故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用井上点导火索(线)法下井后,因不到位严禁再提出井口。第八章 井巷钻探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第一条 井巷钻探施工前,必须进行实地踏查,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第二条 井巷内钻探必须具有足够的工作空间,顶底板和巷壁必须稳固,否则应根据设备需要凿取钻窝,扩大操作区域并设置可靠支护和防护设施。第三条 巷内工作区域必须有充分的照明和有效的通风。第四条 应确定专人定期检查巷壁,顶盘和钻窝岩石结构的变化状况,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如遇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将人员撤离危险地带。第五条 在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井巷内从事钻探作业时,应由专人定时监测,并

41、设置专门警报装置,严禁在不符合卫生标准状态下工作。第六条 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井巷内钻探时,严禁工作人员将火种带入巷内,严禁明火。第七条 在易受地下水侵袭的巷段内施工时,应设有明显标志,作好监护,发现水情及时处理或搬离。第八条 应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线路、接头、开关与电机设备的绝缘状况,发现漏电及时处理。第九条 有疑必探:只要有可疑情况就必须进行探明(包括水、火、尘、气、瓦斯),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第十条 严格尊守井下工作的各项安全规定。第九章 机场用电与防火第五十九条 机场安全用电1.打雷时机场人员不要随便到机场外活动,不要接近高压设备,不要用手摸或靠近避雷器与其它引下线。2.电源开关保险

42、丝,要根据负载性能正确选择,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3.电源开关安装入开关箱内,各种电器开关保险盒、盖要完整无损。4.扳动电气开关,必须戴绝缘手套。5.启动各种电器开关时,要先发出“启动”口号,确认场内人员都站到安全位置后才能启动。补偿器失灵时,禁止使用。6.应经常检查线路,发现断线时,应在断线处设专人看守,禁止行人走近断线地点1520m之内的半径范围,夜间查看线路要有足够的照明。7.电动机的引入电缆,要完好无损,并放在地板下面。8.如遇停电,要断开电源开关。第六十条 机场照明机场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照明线路应与钻塔及塔布间隔一定距离,用绝缘线,接头用绝缘胶布包好,灯头要完好无缺,一律用36V低

43、压电照明。电线断开,复接时严禁带电作业。碰破灯泡,要切断电源及时摘除剩余部分。机场应备应急照明灯,以便在突然停电时进行应急作业。第六十一条 机场防火1.机场内必须备有灭火器等灭火用具。钻场必须配备防火、灭火器材,并放在取用方便处,不得移作它用;钻机工作人员应熟悉一般救火知识和使用防火、救火器具。2.要清除场房周围的杂草,防火道的宽度应大于5m,在林区施工时,应按当地有关防火规定采取预防措施。3.不准在柴油机房或易燃物品附近设取暖火炉,取暖火炉距场房壁、塔套有适当的安全距离,炉座必须垫有砖石或隔热板。未熄灭的炉火,不准随便倾倒,并做到人离火灭。4.内燃机的排气管和取暖火炉的烟囱,要考虑季节风向,

44、从适合的侧面伸出场房外0.5m以上,并用石棉板等耐火材料与塔布,竹席隔开。5.在塔上工作时禁止吸烟,场内不准乱丢烟带。机场内禁止用明火照明。7.机场内除本班所用油料,其余油料应放在机房外安全地方。油料附近严禁烟火。8.预热润滑油时,要用文火,并有专人看管,严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机底壳。9.油料着火时,应用灭火器和砂土扑灭,严禁用水扑救。10.电器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再去扑救。第六十一条 防寒、防冻1、冬季施工的钻场,应注意保温防冻工作,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2、停钻时间较长时,应将泥浆泵及高压胶管内残存的泥浆,以及柴油机、钻机的冷却水全部放净,以防冻坏设备。3、冬季使用地面水作为钻探水源时,应注意供水设备与供水管路的防冻工作。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的规定为准。第六十三条 本规程由省局职安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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