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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
末位裁减管理办法
(试行)
一、实行目
为实现公司内部职工动态管理,逐渐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用人机制,优化职工队伍构造,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进职工合理流动,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讨论决定,在公司实行末位裁减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行范畴
除公司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另行考核)外,公司所有已经转正在职工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末位裁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1、组长:总经理。负责最后决策工作。
2、副组长:副总经理。负责领导组织工作。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综合考核工作。
四、末位裁减比例
职工末位裁减比例:公司生产、管理在职工工总数6%。
五、末位裁减考核程序
1、办公室依照公司末位裁减比例和在职工工总数,拟定公司末位裁减名额。
2、办公室依照公司当月各部门绩效考核分值进行综合末位排名,拟选出2倍于末位裁减名额预裁减人员名单。对各部门严重违章违纪直接进入裁减名额。
3、由主管副总经理、班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本部门员工(随机选取2-5人)依照预裁减员工寻常体现按照末位裁减考核项目(见附件)进行综合打分。
① 第一评估人(占总分15%):由本部员工进行评估。
② 第二评估人(占总分25%):第一评估人评估后,由班组负责人进行评估。
③ 第三评估人(占总分30%):第二评估人评估后,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评估。
④ 第四评估人(占总分30%):第三评估人评估后,由副总经理进行最后评估。
4、办公室依照上述打分汇总后得出平均分,报总经理审核决裁后,按照事先设定裁减名额,从末位开始裁减。
5、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或职工本人送达末位裁减告知书(见附件1)。
6、当选出预裁减名额由于并列等因素而超过2倍时,按最小并列数拟定预裁减名单。
7、当打分浮现并列时,由考核小组及部门负责人确认裁减人员。
六、裁减办法
凡被拟定为末位人员视个人体现,公司将对其采用留岗察看、降薪、待岗、辞退等解决方式。
1、留岗察看。第一次被拟定为末位,留岗察看1个月,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分析落后因素,制定切实可行整治办法。但符合公司待岗规定范畴,无论与否被拟定为末位,直接进入待岗。
2、降薪。持续二次作为末位裁减对象,减少技能工资50%。由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改正,必要时调节工作岗位。
3、待岗。持续三次作为末位裁减对象,或符合公司待岗规定范畴,进行待岗解决。待岗管理办法参见公司《待岗管理制度》(见附件2)。
4、辞退。在待岗期间,期满考核不合格未能上岗、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本人申请辞职等末位裁减对象,符合国家和公司《待岗管理制度》关于辞职辞退条件,依法进行辞职辞退解决。
5、提前退休。持续三次作为末位裁减对象且符合提前退休条件、本人又自愿申请退休,公司可以批准提前退休。批准提前退休按照国家关于规定解决。
七、其她
1、待岗期间或处在试用期员工不参加末位裁减考核。
2、评议人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在评议过程中不准拉帮结伙、打击报复、人为划线。
3、回避制度:当预裁减人员有与考核人有亲属关系时,考核人员应积极进行回避。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2、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待岗管理办法》
附件2:职工末位裁减考核表
附件3:末位裁减告知书
3月20日
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
职工待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照公司末位裁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待岗职工是指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但因考试考核,或者因违规违纪等因素受到惩罚而短期内离开工作岗位职工。
第二条 待岗管理工作中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原则。
(二)以工作业绩和考核成果为重要根据原则。
(三)裁减与勉励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合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正式职工(如下称职工)。
第二章 待岗职工范畴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职工,可列入待岗范畴:
1、参加公司组织各种上岗考试持续三次不合格职工;
2、在公司绩效考核周期中,持续三次不合格(个人系数<1)职工;
3、工作不尽职尽责、不胜任工作规定职工;
4、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严重后果或导致恶劣影响;
5、持续三次列为末位裁减对象职工;
6、因其她因素被公司拟定待岗职工。
第三章 待岗职工管理
第五条 待岗职工应服从公司管理,积极参加公司举办待岗培训,服从公司工作分派。对无合法理由,不参加公司举办待岗培训,按旷工解决。不服从公司安排上岗待岗职工,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六条 职工待岗管理程序:
1、职工待岗,所在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办公室,并详细阐明职工待岗理由。
2、公司办公室对有关报告状况进行核算,报公司批准后向所在部门和职工本人送达待岗告知书(见附件)。
3、所在部门接到告知书后,即告知待岗职工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4、待岗职工在规定期间内到公司办公室报到。
5、公司办公室依照公司工作需要暂时安排工作,并依照公司制定培训筹划,对待岗人员进行安全意识、规程规范、原则化作业水平、实际操作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教诲、法纪法规教诲等综合素质方面培训。
第七条 待岗职工待岗期限自告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待岗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仍不能上岗,公司按照关于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八条 职工待岗期间,违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惩罚;情节严重,按照关于规定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九条 待岗培训期结束,在上岗条件具备时,经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或转岗工作。
第十条 待岗期间,待岗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按规定办理辞职或调动手续。
第十一条 待岗职工在待岗期间,如遇有公司内部招聘活动,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可参加相应竞聘,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待岗职工。
第四章 待岗职工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待岗职工待岗期间执行待岗工资,待岗工资原则为:本地政府最低工资原则(450元/月)。待岗期间公司停发待岗职工各类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
第十三条 待岗职工转岗执行试岗期,试岗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执行岗位工资,不享有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待岗职工恢复原岗位不实行试岗期。重新上岗按规定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待岗期间职工各类社会保险按现行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末位裁减考核表
被考核人姓名: 所属部门:
考 核 指 标
标
准
分
考核得分
员工
评分
(15%)
班组负责人评分(25%)
部门负责人评分(30%)
副总经理评分(30%)
专业技术(业务)水平
10
岗位工作数量、工作完毕质量
10
动手能力与务实精神
10
团队协作意识
10
执行上级(部门)指令及时性
10
遵守公司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10
上下级、同事之间关系相处融洽
10
合理化建议
10
工作持续改进能力
10
廉洁自律
10
共计
100
得分
100
附件:
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
职工末位裁减告知书
同志:
依照《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末位裁减管理办法》,从 年 月 日起公司对您实行 管理,请于 年 月 日前持本告知书到公司办公室报到。
特此告知。
公司办公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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