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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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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北京大学医学部(盖章) 环评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盖章) 2013年12月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 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 3. 环境影响预测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8 4. 公众参与 24 5.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40 6. 联系方式 41 37 1. 建设项目概况 1.1工程概况 1.1.1项目背景 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为居住类项目,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内。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花园路,南至花园北路,西至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北至花园路甲1号院。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用地呈长方形,东西宽约160米,南北长约185米,本项目为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危旧房改造,规划拆除地上砖混结构住宅637户(北医家属住宅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北医三院家属住宅楼1号楼、2号楼、3号楼;北医六院精3号楼;平房),建筑面积31420.2平方米。地上规划新建住宅886套,拟建4栋住宅楼及配套设施,地下三层,1号楼地上15层,2号楼地上20层,3号楼地上12层,4号楼地上12层,局部20层。新建总建筑面积144716.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8227.2平方米;新建居委会、商业用房等7122.8平方米;地下规划新建建筑面积59366.4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场、库房及各类设备用房等。 项目建设总投资7174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9.23万元),资金由学校自筹,前期费用由学校垫支,结构封顶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向住户收取。项目建设工期自2013年3月至2016年12月,全部工程计划3年10个月建成。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大学医学部,环评合同签订于2013年8月7日。环评单位于2013年9月初进行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等工作;进行了 “两个阶段”的公众参与工作,第一次网上公示时间: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12日,第二次网上公示时间:2013年10月09日—2013年10月21日,以及公众问卷调查:2013年11月4日;张贴现场公示布告时间: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20日;最后编制环评报告文件,提出环保措施及结论建议。 项目特点为: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类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设地块上建有7栋多层教职工住宅楼和多栋平房,共有住户637户,总建筑面积31420.2平方米,住户为北京大学医学部及附属第三医院、第六医院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和少量社会住户,本项目建设需要拆除以上建筑。 1.1.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大学医学部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71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535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8227.2平方米,配套公建及其他用房712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366.4平方米。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71746.39万元。 1.1.3项目位置 项目用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内。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花园路,南至花园北路,西至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北至花园路甲1号院。 1.1.4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及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地块上建有7栋多层教职工住宅楼和多栋平房,共有住户637户,总建筑面积31420.2m2,住户为北京大学医学部及附属第三医院、第六医院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和少量社会住户,本项目建设需要拆除以上建筑。 地上规划新建住宅886套,拟建4栋住宅楼及配套设施,地下三层,1号楼地上15层,2号楼地上20层,3号楼地上12层,4号楼地上12层,局部20层。新建总建筑面积144716.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8227.2平方米;新建居委会、商业用房等7122.8平方米;地下规划新建建筑面积59366.4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场、库房及各类设备用房等。 拟建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2。 表1.1 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33000 2 总建筑面积 m2 144716.4 2.1 地上建筑面积 m2 85350 其中:住宅 m2 78227.2 配套公建及其他用房 m2 7122.8 2.2 地下建筑面积 m2 59366.4 3 建筑层数 层 -3/12~20 4 建筑密度 % 23.1 5 容积率 —— 2.2 全家属区 6 绿地率 % 31 7 停车位 辆 1320 7.1 地上停车位 辆 82 7.2 地下停车位 辆 1238 8 项目总投资 万元 71746.39 8.1 工程费用 万元 53517.30 8.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6338.80 8.3 预备费用 万元 2992.80 8.4 学校管理费 万元 628.49 8.5 拆迁补偿费 万元 8269.00 1.1.5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 项目总投资为71746.39万元。包括工程建设费53517.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38.80万元,基本预备费2992.80万元,学校管理费628.49万元,拆迁补偿费8269.00万元,本项目投资中,环保投资约为1859.23万元人民币,拟建项目环保投资主要包括施工期降尘降噪、运行期隔声降噪和污水废气治理。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59%。资金全部由北京大学医学部自筹解决,由房屋销售款承担。 本项目自2013年3月开始前期工作到2016年12月整体工程竣工,历时46个月。 1.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1.2.1城市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海淀区,项目建设是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中次区域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实现北京地区“两轴-两带-多中心”新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需要,项目建设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及《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的精神。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南发展的规划要求,符合海淀区的区域发展规划要求,对促进该地区的经济繁荣和城市功能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1.2.2与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建设优化了市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了首都功能核心区功能定位的充分发挥,符合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管理措施,符合《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北京大学医学部规划对其家属区整体进行改造,家属区总用地规模为94420平方米,本次危旧房改造项目位于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东南片,本项目用地面积33000平方米,本项目完成后,家属区建筑控制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207724平方米,其中:地上保留建筑(即家属区不随本次项目拆除的部分住宅楼)面积122374平方米,地上新建建筑面积85350平方米。 1.2.3基础设施条件 拟建项目位于海淀区,项目周边各项市政条件已基本齐备,建设条件良好,可以满足拟建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供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要求。 1.2.4环境影响分析 1.2.4.1 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建成后,供热来源于校园内现状锅炉房,现状锅炉房剩余供热容量约9万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供热面积53929.8平方米,剩余容量可以满足本项目使用。为了了解北医现有锅炉房废气排放达标情况,环评单位委托监测单位对该锅炉房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见附件。从检测报告看该锅炉房NOx、SO2、烟尘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新建、扩建、改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居民炊事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对大气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自建地下燃气热水锅炉房,作为太阳能热水器的补充热源,仅作为太阳能不足的时候启用,工作时间短,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排放浓度标准及排气筒内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标准。 本项目中水处理站臭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1.2.4.2 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将自建中水处理站,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盥洗水等优质杂排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项目冲厕,剩余部分用于校园内其他建筑物冲厕及绿化等用途,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停留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清河污水处理厂。项目所排放污水为典型生活污水,不含任何危害生物系统的毒害成分,可生化性较好,满足排放标准,项目所在地已有完善的市政污水干管,因此无论从水量或水质上来看,拟建项目排水都不会给城市污水厂的正常运行和最终受纳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1.2.4.3 噪声达标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工程噪声源主要来地下车库风机、地下设备间内的水泵和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级在60~75dB(A)之间,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均安装在地下层,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安装隔声罩、隔声板、消音器等,噪声级可降低20~30dB(A),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四周道路:东为花园路,南为花园北路,此两条路为现状路,均为城市次干路。根据预测,道路噪声对临路建筑(1#、2#)影响值可以达到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安装隔声窗后,室内声环境可以达到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住宅建筑允许噪声级的规定。 综上所述,从本项目对环境污染范围和程度、便利的交通条件及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2.1.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调查区域内的地面水体为土城沟,位于项目南侧,与项目最近距离为655m,土城沟属于北运河水系,土城沟按照水体功能类别的划分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水质分类为Ⅳ类。 最近一年内土城沟水质仅有两个月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 2.1.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第1层地下水中3个地下水样品氨氮、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和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超标倍数分别为1.30、1.038、1.085、1.75和1.82,其中除总硬度超标率为66.7%外,其它超标率均为33.3%;第2层地下水中硝酸盐和铁分别超过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1.855倍和2.19倍。 分析原因,主要原因是由于:①城市污废水以及污水管道等渗漏,污染物垂直入渗补给地下水加速了地下水水质的恶化,②地下水水位变化,改变了地下水动力条件和地球化学条件,有利于溶解作用和硝化作用的进行,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地下水水质逐渐变差。 2.1.3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PM10 、PM2.5部分监测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颗粒物(PM10)日均值最大值为166μg /m3,超过二级浓度限值(150μg /m3),超标倍数0.11;颗粒物(PM2.5)最大值为109μg /m3,超过二级浓度限值(75μg /m3),超标倍数0.45。可见,该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PM10 、PM2.5,该地区属于北京市建成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交通流量大,周边小区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均是该地区PM10 、PM2.5超标的原因。当地SO2、NO2、CO监测值全部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 2.1.4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南厂界紧邻花园北路,该路是通往北医三院正门的道路,因此平时车流量、人流量较大,东厂界受到东侧花园路道路噪声的影响,昼间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昼间70dB(A)的“4a类”地区规定的限值,夜间噪声出现超标现象,东厂界夜间噪声超标量在5.4 dB(A)~1.5 dB(A)之间;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量在9.2 dB(A)~0.7 dB(A)之间。项目北侧、西侧远离道路,且在大学校园家属区内,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西侧厂界、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昼间55dB(A)、夜间45dB(A) 的“1类”标准。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推荐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的NOx在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Cmax=1.74µg/m3,位于下风向233m处,Pmax=0.87%<10%,根据HJ2.2-2008可知,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范围是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边长5km区域。 2.2.2地表水评价范围 本项目建设完毕后,用水性质主要是居民生活用水。污染物以CODcr、BOD5、氨氮等污染物为主,水质较为简单,项目日排污水量为124.9m3/d,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河污水处理厂;项目调查区域内的地面水体为位于项目南侧的土城沟(655m),土城沟属于北运河水系,土城沟按照水体功能类别的划分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水质分类为Ⅳ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为三级评价。 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排水口至受纳市政下水管端口。 2.2.3地下水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位于海淀区学院路38号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东南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以外,因此,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按“不敏感”考虑;拟建项目污水排放量“小”;污染水质的复杂程度属于“简单”;包气带岩性主要为粉土和粘性土,土层厚度大于1.0m,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防污性能为“中”;拟建项目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中等”。 根据拟建项目自身污染源特点和所在地区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确定拟建项目建设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东西长约10km,南北长约6km,总面积约为60km2。 2.2.4声环境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区内较强的噪声源主要是地下车库排风亭风机噪声、设备间内设置的水泵等,其中水泵等设备置于地下一层设备间内,各噪声设备将采取相应的消声减噪措施;此外小区内汽车噪声也是项目内重要噪声源。根据北京市环保局海淀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该地区属于1类标准适用区域,因此,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花园路及花园北路两侧噪声执行4a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5.2“评价等级划分”的有关内容,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较少,昼间约0.61dB(A),夜间约为1.11 dB(A),因此将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厂界外200m。 3.环境影响预测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3.1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 (2)运营期 拟建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居民厨房炊事、地下燃气热水锅炉房废气和地下中水处理站臭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0.012t/a、NOx 3.887t/a、CO 5.021t/a、THC 0.594t/a、NH3 0.01314 t/a、H2S 0.0005256 t/a,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3.1.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污水组成,施工污水包括施工期基坑降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以及各种运输车辆冲洗水等。 (2)运营期 拟建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日最高污水排放量为124.9m3/d,年污水最高排放量为45588.5m3/a。根据类比调查和监测,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Cr300mg/L、BOD5250mg/L、SS260mg/L、氨氮40mg/L、动植物油40mg/L。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为13.7t/a,BOD5为11.4t/a,SS为11.9t/a、氨氮1.8t/a、动植物油为1.8t/a。 本项目生活排水系统将自建中水处理站,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盥洗水等优质杂排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项目冲厕,剩余部分用于校园内其他建筑物冲厕及绿化等用途,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停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清河污水处理厂。 根据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显示,现有清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将于2013年10月完成并投入运营,此外,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将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15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预计处理能力为30万m3/d。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显示,本项目竣工时间为2016年12月,晚于清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竣工时间。因此,改扩建后的清河污水处理厂可以接纳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水。拟建项目的污水排放总量为124.9m3/d,占改造后清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0.04%,清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完成后,有能力接纳该区域的污水,因此本项目污水完全可以被接纳。 3.1.3噪声排放情况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土石方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为移动式声源,无明显指向性;打桩阶段噪声主要有各种打桩机、移动式空压机和风钻等,属固定声源,具有明显指向性;结构阶段使用设备较多,是噪声重点控制阶段,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运输设备、振捣机、吊车等,多属于撞击噪声。 (2)运营期 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和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设备主要包括地下车库风机系统、水泵,噪声级在60-75 dB(A)之间。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主要布置在地下设备房,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噪声影响较小。 3.1.4固废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开挖土方和建筑施工的废弃物。 (2)运营期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日最大产生量为3732kg/d,年最大产生量为1362.18 t/a。 3.2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内。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以居住用地和企事业用地为主。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如下: (1)学校、医院、居民区 项目地周围有北医三院、北医六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属区、花园路1号院、花园路甲1号院等学校、医院和居民小区。 (2)地表水 拟建项目用地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土城沟,位于项目南侧,距离拟建项目约655米。 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与项目地红线距离m 户数 人数 方位 影响因子 1 北医家属区11号楼 7 50 200 西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2 北医家属区12号楼 12 50 200 西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3 北医家属区13号楼 14 40 160 西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4 北医家属区15号楼 16 40 160 北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5 北医幼儿园 10 - 466 西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6 花园路甲1号小区 22 450 1800 北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7 花园路1号院 59 650 2600 南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8 北医附中 80 - 1500 西南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9 北京大学医学部校区 388 - 12100 西 大气、施工期扬尘 10 塔院小区 164 2600 10400 西南 大气、施工期扬尘 11 北医三院 163 - 4000 西 大气、施工期扬尘、噪声 12 北医六院 472 - 594 西 大气 13 花园路甲2号院(监测点位) 206 1200 4800 东南 大气、施工期扬尘 14 花园小区 800 1300 5200 东南 大气 15 北极寺小区 540 1200 4800 东 大气 16 北京科技大学 448 - 26000 北 大气 1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10 - 31800 西 大气 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3.3.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在施工中,由于开挖土方后造成大片土地裸露和土方堆放,建筑材料装卸、堆放以及运输车辆等极易产生粉尘,其随风扩散和飘动形成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是施工作业中重要的污染源,其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范围随施工季节、施工管理水平不同而差别很大,一般影响范围可达150-200m。 3.3.1.2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污水组成,施工污水包括基坑降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以及各种运输车辆冲洗水等。 施工工地临时存放的土方要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工地应建设临时隔油池、化粪池或使用现有化粪池,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花园北路市政污水管网系统,严禁随意外排。 施工期间,如果需要进行采用基坑降水,则施工影响范围是基坑降水的影响半径(133.3m)以内区域的第1层地下水,根据调查,影响半径内不存在地下水敏感点,施工主要影响该层地下水流场。当需要进行基坑降水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地下水对施工工程的影响进行基坑降水方案设计,并对方案进行论证,因此建议施工前进行基坑降水方案设计,确定基坑降水方案,采取地下水控制措施。 3.3.1.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筑施工过程通常分为拆除原有建筑物阶段、土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施工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多数为不连续性噪声。建筑施工的设备较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大的噪声源主要有土方及原有建筑物拆除阶段的推土机、挖土机、运输车辆和大型装载,基础阶段的打桩机、空压机,结构阶段的塔式吊车、电锯和振捣棒,以及装修阶段的砂轮机、切割机等。 3.3.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开挖土方和建筑施工的废弃物如:水泥、砖瓦、石灰、沙石等。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不及时清理和清运,或在运输时产生遗洒现象,这些都将对市容卫生、公众健康及道路交通产生不利影响。 3.3.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2.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分为四部分:(1)住宅楼居民日常炊事使用天然气废气;(2)地下燃气热水锅炉使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3)停车场汽车尾气;(4)中水处理站臭气。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0.012t/a、NOx 3.887t/a、CO 5.021t/a、THC 0.594t/a、NH3 0.01314 t/a、H2S 0.0005256 t/a。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现状北医燃气锅炉房供热余量可以满足本项目供热需求,该锅炉房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住宅楼居民日常炊事使用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居民日常使用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地下热水锅炉房作为太阳能采暖的补充热源为本项目提供热水,锅炉房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经预测,燃气热水锅炉房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叠加本底值后完全可以达标。污染物叠加背景值后,对环境保护目标的预测值均不超标,该项目锅炉房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为了控制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都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时的送风量、补风量、排气口面积和排气筒高度等参数进行施工和运行。要确保送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且排气次数不应少于6次/h。此外,本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应放置在远离人群的地带,以免造成排气时对周围人群的影响。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排放浓度及排气筒内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标准。 地下设备间内的中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生物滤池吸附装置吸附后,排气筒由公建建筑屋面引出,延1#住宅楼北侧外墙引致屋顶,高出屋顶5m排放,排气筒高度48.5m,中水处理站设置排风量1000m3/h引风机,换气次数1次/h。废气臭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以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配套中涉及厨房、餐饮项目将作为单独项目另行申报,不包含在本项目之中,在今后建设中,规划餐饮项目应执行国家《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的规定。 3.3.2.2水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本项目日最高污水排放量为124.9m3/d,年污水最高排放量为45588.5m3/a。根据类比调查和监测,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Cr300mg/L、BOD5250mg/L、SS260mg/L、氨氮40mg/L、动植物油40mg/L。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为13.7t/a,BOD5为11.4t/a,SS为11.9t/a、氨氮1.8t/a、动植物油为1.8t/a。 本项目生活排水系统将自建中水处理站,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盥洗水等优质杂排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项目冲厕,剩余部分用于校园内其他建筑物冲厕及绿化等用途,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停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清河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大学医学部已承诺随本项目建设将同时对校园内中水管网进行建设和完善,并与本项目中水处理站进行接驳,同时承诺本项目产生的中水将全部回用于校内建筑物的冲厕及绿化,不外排市政管网。 从污水水量方面看,分析项目排水对市政污水管线的冲击负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由于本项目所排污水可以进入到市政管网接口,污水干管的过水能力较大,污水管网可完全接纳项目所排污水。 从污水水质方面看,项目的排水水质均不会超过“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不会给市政管线造成不利影响,排入市政是可行的。 根据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显示,现有清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将于2013年10月完成并投入运营,此外,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将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15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预计处理能力为30万m3/d。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显示,本项目竣工时间为2016年12月,晚于清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竣工时间。因此,改扩建后的清河污水处理厂可以接纳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水。 拟建项目的污水排放总量为124.9m3/d,占改造后清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0.04%,清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完成后,有能力接纳该区域的污水,因此本项目污水完全可以被接纳。 本项目排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且项目排水的可生化性较好。因此,其排放的污水可在城市污水厂得到很好的净化处理,不会给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危害。 3.3.2.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本次噪声环境影响分两部分:一是小区设备间内的水泵、地下车库排风亭风机等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二是小区外道路交通噪声对区内居住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内部噪声源为地下车库排风亭风机。经预测,厂界噪声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类”噪声排放限值,对建设项目内部住宅楼和项目外部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噪声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本项目四周道路:东为花园路,南为花园北路,此两条路为现状路,均为城市次干路。根据预测,道路噪声对临路建筑(1#、2#)影响值可以达到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要求。 3#、4#与东、南侧道路距离较远,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 dB(A)的要求,从预测结果来看,现状道路噪声对这两栋住宅楼的影响值可以达到昼间55dB(A),夜间45 dB(A)的要求。 项目东侧、南侧道路噪声源强叠加项目内部排风亭风机噪声源强后对拟建项目住宅楼噪声影响值可以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值。 为了保证项目完成后住宅楼的室内声环境质量,拟建1#住宅楼东侧、南侧,2#住宅楼东侧须安装隔声窗,隔声窗隔声性能不低于30 dB(A) ;其余住宅楼外窗须安装隔声性能不低于25 dB(A)的隔声窗。安装隔声窗后室内声环境可以达到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住宅建筑允许噪声级的规定,即卧室满足昼间45dB(A),夜间37dB(A)的要求;起居室可以满足昼、夜间45dB(A)的要求。 3.3.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日最大产生量为3732kg/d,年最大产生量为1362.18 t/a。本项目建成后由物业管理部门设专职清洁工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可回收垃圾送至相关废品回收单位,不可回收的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对生活垃圾可做到日产日清。 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量约为3.2t/a。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将由有资质的环卫清掏公司负责定期清掏清运。 3.4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3.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3.4.1.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的污染影响是短期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减缓扬尘的有效措施是在拆除现状建筑物时对拆除作业区域进行洒水,在施工现场和厂界加设围挡,注意建筑材料的堆放,尤其是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有条件的情况下工地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堆放在工棚内,可将地面做硬化处理或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具体采用以下对策: (1)拆除现状建筑物时对拆除作业区域进行洒水。 (2)围挡:建筑施工时,用网布将施工工地与人们活动区域分开,使挖掘出的泥土不进入行车道路,避免人为扰动产生扬尘;据监测结果表明,围挡可减少扬尘10%。 (3)道路硬化:施工现场道路要坚实路面,经常清扫、干旱季节要洒水,保持湿润,监测结果表明,道路硬化可减少扬尘15-20%。 (4)覆盖:覆盖是指在裸土或堆料表面采用苫盖织物、化学覆盖剂、洒水等方式或在存留时间较长的裸土上简易绿化以抑制大风扬尘。 (5)细颗粒散体材料要严密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破裂造成扬尘。 (6)运输拆除建筑垃圾、白灰、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扬尘物车辆要严密苫盖,工地内部铺洒水草袋防尘,车厢覆盖帆布防尘;进出工地的车辆要设置冲洗池冲洗车轮,避免把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7)施工现场只存放用于回填的土方量,多余的土方要及时运走,干燥季节要适时地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 (8)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施工程序,四级风以上的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作好遮掩工作。 3.4.1.2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施工场地污水不得随意排放。 (1)冲车水、混凝土养护水等不得直接排放,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排放至花园北路市政污水管网; (2)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工地应建设临时隔油池、化粪池或使用现有化粪池,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花园北路市政污水管网系统,严禁随意外排; (3)防止施工车辆和设备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特别是在基坑开挖阶段,要防止污染物滞留在基坑底部。 此外,在雨季的时候采取必要的防护水污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临时暴露的斜坡表面都将覆盖焦油帆布或采用其它合适方法; (2)临时道路都将用水泥固化加以保护; (3)在挖掘现场将设截断槽,以防止雨水从暴露的土壤表面流出; (4)将采取围挡加防水油毡隔离措施; (5)注意天气预报,在有降雨预报时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和回填物将尽量保持遮挡,确保所有的斜坡和土堆得到临时覆盖。 (6)施工工地临时存放的土方要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少汽车尾气和交通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特别是土方运输车要严加苫盖,以防道路遗撒。 (7)在施工建设期应做好对地下水源的防渗保护工作。 2.地下水环境 本措施主要考虑项目施工期外围拦挡、基坑、管线挖方临水堆土的拦挡、覆盖等措施。具体措施布局如下: 1.主体工程基坑、管线挖方及表土剥离中,有部分土方供以后填方及绿化覆土利用,临时堆放需设置拦挡、排水及覆盖措施。 2.挖方工程避免汛期尤其雨天施工,尽量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期间,如果需要进行采用基坑降水,则施工影响范围是基坑降水的影响半径(133.3m)以内区域的第1层地下水,根据调查,影响半径内不存在地下水敏感点,施工主要影响该层地下水流场。施工期应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并尽量缩短施工期,将减小对地下水流场的影响。 4.为减小施工期对地下水流场的影响,建议采用防水帷幕(如护坡桩+桩间隔水)等降水方法,该方法可有效阻隔基坑内外地下水联系,降水时对基坑外第1层地下水基本不产生影响,施工时应注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做好排水措施,基坑底部积水应及时疏干。 5.根据有关要求,当需要进行基坑降水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地下水对施工工程的影响进行基坑降水方案设计,并对方案进行论证,因此建议施工前进行基坑降水方案设计,确定基坑降水方案,采取地下水控制措施。 6.抽取的地下水应首先考虑施工期间综合利用,如降尘、冲洗、绿化以及混凝土搅拌等,综合利用后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综合利用后仍有剩余的地下水,可考虑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7.在项目区出入口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清洗。 8.合理安排临时措施布局、施工时序、工期,避免雨天施工。 9.施工中,根据天气情况在有风天进行洒水防尘处理,并做好覆盖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 10.施工期应对表土进行剥离,土地平整等措施,项目区四周须布设临时挡墙,堆土表面需采用防尘网覆盖措施。 11.设计铺设路面为硬化路面,要对管线区植被进行恢复。 12.在铺设管线及建设化粪池时要造好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根据建筑施工工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类比资料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而且其影响时间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污染源也随即消失。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可能性较小。 3.4.1.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住人群的影响,建议施工及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由前面的分析结果看,施工场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很大,因此建议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首先,制订施工计划时,必须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不得夜间施工。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设备声级。 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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