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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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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招标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称:中南大) 中南大工程服务类B006公招字2017001号 目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节 说明3第二节 招标文件5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6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10第五节 开标11第六节 评标、定标11第七节 施工监理合同的授予16第三章廉政责任书18第四章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1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4A商务部分组成:26B技术部分组成:26附件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7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社保基金证明28附件三:投 标 函30附件四:投标(唱标)一览表31附件五:企业一般情况表32附件六

2、: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33附件七:监理服务人员履历表34附件八:公司业绩35附件九: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主要人员及情况表36附件十: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37附件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业绩38附件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情况39附件十三: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代表业绩40附件十四:近两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41附件十五:银行资信证明41附件十六:其他证明材料41第六章 中南大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42第七章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46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 容

3、1招标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简称:中南大)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编:430073项目编号中南大工程服务类B006公招字2017001号项目名称中南大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南湖校区等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七章。监理服务期限监理2017年至2018年12月31日开工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工期超过监理合同有效期的,监理合同顺延至单项工程竣工合同终止。资金来源修购专项,已落实到位。2合同方式以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为基数计费标准下浮让利比例为计算式的总价包干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3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0 个

4、日历天4投标保证金无5履约保证金无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份 ,副本 伍 份。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壹份(U盘或光盘)。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2017年 3月16日-2017年 3月22日下午5:00地点:中南大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文溯楼东侧210室)投标人提出书面问题时间及要求2017年3月23日下午17:00止。要求:纸质文件传真我中心,word文档发至:87180394现场答疑会安排无回复答疑文件时间及要求2017年3月24日下午17:00之前。我中心将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达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递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8:3

5、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南大南湖校区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二楼开标室(文溯楼东侧207室)9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南大南湖校区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二楼开标室(文溯楼东侧207室)10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第六章。11招标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7-88386186(带传真)技术咨询人郝老师(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027-8838759712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其他要求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任何

6、页数和附件数量有遗缺、数字模糊、词意含混不清,应告之招标人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出澄清意见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人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说明1.合格投标人的条件1.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1.2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3 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体监理人员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1.4 提供资质审查之日前半年内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拟派监理人员及授权代理

7、人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基金证明原件,具体可采用下述形式之一:1.4.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1.4.3其他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1.4.4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7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8 2014年1月1日以来有25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2.投标人注意事项:2.1 投标人应该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

8、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若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2.3 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保留向投标人索赔双倍项目预算金额的权利;投标人投标可作无效标处理,该招标项目可作废标处理:2.3.1 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虚假技术资料或虚假合同,参与投标的;2.3

9、.2 围标、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2.3.3 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3.4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2.3.5 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2.3.6 参与投标的单位,一旦中标,严禁转包或分包。、有一二年十一02.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身份投标人。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项目答疑4.

10、1 本项目答疑时间安排(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项目负责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项目疑问进行回答,我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将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达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便投标人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5.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有下列情形之一

11、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6.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7.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7.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7.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7.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

12、况;7.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第二节 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廉政责任书第四章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第七章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8.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

13、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3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8.4 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 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收确认。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答疑一律视为无效。9.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要求的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人将视其为同意。招标人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疑文件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统

14、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所有投标人送达(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请投标人给予回执。9.3 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4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答疑文件)或修改文件为准。9.5 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9.6 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以及答疑纪要的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

15、件编制基本要求10.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10.2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4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标造成困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11

16、.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 除正式投标文件以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完整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格式应为:文件采用WORD文档,计算表格采用EXCEL文档,图纸采用AutoCAD文档(媒体介质不限,但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对电子文件的识别)。11.4 所有电子文件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12投标文件构成及编制12.1投标文件的构成12.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材料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材料。12.1.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2.1.2.1 商务部分

17、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 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 投标函;4) 投标(唱标)一览表;5) 企业一般情况表;6)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7) 监理服务人员履历表;8) 公司业绩;9) 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主要人员及情况表;10)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表;11)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业绩;12)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代表业绩;13) 近两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14) 银行资信证明;1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注:有关证明材料需按评分办法中的顺序编排在投标文件中,以便评委查找评分。12.1.2.2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18、 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大纲;2) 监理人组织机构框图;3) 详细的监理计划;(用文字和条形图同时说明,至少应包括)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造价控制措施安全和文明生产及缺陷责任的管理措施根据监理工程特点制定的其他控制措施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承诺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12.2 投标文件的编制12.2.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合为一本进行装订,文件各部分之间用彩页间隔,逐页标注页码并编制详细目录,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2.2 投标人应完整的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投标(唱标)一

19、览表、监理大纲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2.2.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2.2.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数据或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2.5 投标文件所用纸外形尺寸统一为A4纸规格。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先根据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其中,各调整系数均按1考虑;然后各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测算,报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折扣率(按百分比形式)。13.2投

20、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13.3投标报价格式13.3.1我公司承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费折扣率是%(折扣率以百分比表示,保留一位小数)。监理服务费计算办法是:(注:本项目按基准价=基价考虑)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监理服务费折扣率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各调整系数1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计费额处于表中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确定。其中,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4)各单项工程

21、的施工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为基数计算,总价包干。13.4根据合同规定,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及费率之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13.5支付及结算监理服务费执行第四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之规定。13.6在监理服务合同实施期间,监理服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规定、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4投标有效期14.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4.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22、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5投标文件份数及签署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15.2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 投标文件均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15.4 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和行间插字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两个单独的封套中,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同时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另外提供一份“投标(唱标)一览表”与“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基金证明

24、原件”和“投标函”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单独递交,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唱标)一览表、法人授权书、投标函等”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然后再将其与上述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两个封套封一并装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共同递交。16.2 内层封套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专用章。16.3 外层封套包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密封专用章,并注明详细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的投标时,该投标文件能被原封退回。16.4 如果外层封套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

25、责。17递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17.1 递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7.2 招标人可视情况,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委托代理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

26、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9.2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应在内层信封加注“更改”字样)和递交。第五节 开标20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仪式(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1开标程序:21.1 开标会由招标人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21.2 由各委托代理人与监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1.3 招标人核验到会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7、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21.4 主持人宣读评标、定标办法;21.5 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有效修改文件;21.6 由投标人代表当场唱标,宣读投标文件“投标(唱标)一览表”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内没有注明仅凭投标人代表口头承诺的条款不作为评标依据;21.7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第六节 评标、定标22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设备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22.1 评标由招标人依据有关的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

28、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进行评标(见“第六章”)。23评标过程的保密23.1 开标会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2 开标会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3.3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1

29、 开标时,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4.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4.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记的;24.1.3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4.2 评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行评标。24.2.1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基金证明原件的;24.2.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

30、、无法辨认的;24.2.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4.2.4 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24.2.5 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4.2.6 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4.3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委会有权拒绝其投标24.3.1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4.3.2 经查证核实有相互串通哄抬标价行为的相关投标;24.3.3 出现影响

31、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4 投标方案、交付时间与招标项目要求出入较大者。2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废标处理25.4.1 所有投标人均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5.4.2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25.4.3 经查证核实所有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哄抬标价;25.4.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4.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25.4.6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26资质审查及投标文件的澄清26.1资格审查:26.1.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

32、6.1.2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6.1.3 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体监理人员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26.1.4 提供资质审查之日前半年内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拟派监理人员及授权代理人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基金证明原件,具体可采用下述形式之一:26.1.4.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6.1.4.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26.1.4.3其他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26.1.4.4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

33、明材料;26.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6.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6.1.7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6.1.8 2014年1月1日以来有25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26.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我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和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前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变更投标价格、工期等实质性内容

34、。26.3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6.4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6.5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7.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

35、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27.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投标。28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8.1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从技术、商务、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打分。)28.2 详细评审即按照“第六章 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对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36、。28.3 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如果投标报价得分相同,以评审技术分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29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5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30确定中标人30.1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真实性等)和优化。30.2 如有需要,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实力等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为到中标候选人办公场所和正在服务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对

37、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报告,作出考察合格与不合格结论。若中标候选人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考察,则对考察作出不合格的结论。30.3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开标、考察等情况召开相关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确定中标人,如有需要可报校务会审批。30.4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0.5 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可依次确定后续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8、也可以重新招标。31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定标后,招标人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投标信息网 (32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因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招标项目发生变更时,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招标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第七节 监理服务合同的授予33签订合同33.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将按开标后中标人撤回投标处理。招标人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39、内容的其他协议。33.2 订立的合同必须使用合同示范文本。33.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4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有权对监理范围予以增加或减少;上述内容的调整、数量的增减,招标人需进行备案。33.5 签订合同前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见“第三章”)。34中标人须交纳或承担的费用34.1 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考察的费用(无);34.2 中标人须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缴纳中标管理费;3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履约担保按下列第3种形式处理。35.1由在国内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格

40、的10%;35.2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第三方)出具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35.3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特别说明:1、若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或签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放弃中标权的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书面弃标函,已签收的中标通知书需原件退回招标人,招标人可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没有预先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按中标价的2%计算。2、若中标人在签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将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1)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没有预先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按中标价的2%计算;(2)承担该项目再次组织招标的直接费用和新

41、的中标价与原中标价之间的增加额;(3)中标人被视为招标人不诚信的单位,取消其一至两年在招标人采购平台上参与各类项目投标的资格,并在招标人网站上予以公示。第三章 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甲 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乙 方: 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学校各项经济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国家以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任何人不得接受或邀请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二、任何人不得接受或邀请以考察为名而与项目无关的出国

42、(境)或国内旅游。 三、任何人不得收受或赠送任何形式或名义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本单位或另一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在其对方单位安排工作或参与业务活动。 甲方有关人员如有违反上述一至五项的行为,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乙方有关人员如有违反上述一至五项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不予付款;严重违纪的,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因上述违纪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将乙

43、方违纪违法单位及人员记入“黑名单”(即不良诚信记录名单),使其三年内或永久不得进入甲方市场。 六、本责任书一式肆分,甲乙双方各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公章) 乙方纪检监察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四章 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可根据施工监理服务实际工作进行修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合同甲方(项目业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乙方(监理公司): 甲方经招标确定乙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

44、工程监理服务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总则l.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第1.4和1.5款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全部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乙方会同甲方共同签订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合同,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就本合同约定事项实施监理行为的结果。1.2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义务并保证其监理工作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乙方应承担因自身监理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1.3乙方应在履行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合同中,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好监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监理工作,共同遵守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以确保2017年度至2018年度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顺利完成。1.4监理服务的范围:承担2017年度至2018年度两年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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