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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眼及视力保健关键技术标准规范.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714631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69.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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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小朋友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 通过眼保健宣教、视力评估和有关眼病筛查,初期发现影响小朋友视觉发育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防止小朋友可控制性眼病发生发展,保护和增进小朋友视功能正常发育。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小朋友。 三、内容与办法 (一)时间。 1.健康小朋友应当在生后28~30天进行初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同步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 2.具备眼病高危因素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师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高危因素涉及: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持续吸氧(高浓度)史。 (2)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关于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5)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6)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3.出生体重<g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当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由眼科医师进行初次眼底病变筛查。 (二)检查内容和办法。 1.内容 在小朋友健康检查时应当对0~6岁小朋友进行眼外观检查,对4岁及以上小朋友增长视力检查。 有条件地区可增长与小朋友年龄相应其他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满月访视时进行光照反映检查,以发现眼部构造异常;3月龄婴儿进行瞬目反射检查和红球实验,以评估婴儿近距离视力和注视能力;6月龄婴儿进行视物行为观测和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实验),1~3岁小朋友进行眼球运动检查,以评估小朋友有无视力障碍和眼位异常。 2.办法 (1)眼外观:观测眼睑有无缺损、炎症、肿物,眼睫毛内翻,两眼大小与否对称;结膜有无充血,结膜囊有无分泌物,持续溢泪;角膜与否透明呈圆形;瞳孔与否居中、形圆、两眼对称、黑色外观。 (2)光照反映:检查者将手电灯迅速移至婴儿眼前照亮瞳孔区,重复多次,两眼分别进行。婴儿浮现反射性闭目动作为正常。 (3)瞬目反射:受检者取顺光方向,检查者以手或大物体在受检者眼前迅速移动,不接触到受检者。婴儿立即浮现反射性防御性眨眼动作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毕,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 (4)红球实验:用直径5cm左右色彩鲜艳红球在婴儿眼前20~33cm距离缓慢移动,可以重复检查2~3次。婴儿浮现短暂寻找或追随注视红球体现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毕,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 (5)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实验):将手电灯放至小朋友眼正前方33cm处,吸引小朋友注视光源;用遮眼板分别遮盖小朋友左、右眼,观测眼球有无水平或上下移动。正常小朋友两眼注视光源时,瞳孔中心各有一反光点,分别遮盖左右眼时没有明显眼球移动。 (6)眼球运动:自小朋友正前方,分别向上、下、左、右慢速移动手电灯。正常小朋友两眼注视光源时,两眼可以同步同方向平稳移动,反光点保持在两眼瞳孔中央。 (7)视物行为观测:询问家长小朋友在视物时与否有异常行为体现,例如不会与家人对视或对外界反映差,对前方障碍避让迟缓,暗处行走困难,视物明显歪头或距离近,畏光或眯眼、眼球震颤等。 (8)视力检查:采用国际原则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检查小朋友视力,检测距离5m,视力表照度为500Lux,视力表1.0行高度为受检者眼睛高度。检查时,一眼遮挡,但勿压迫眼球,按照先右后左顺序,单眼进行检查。自上而下辨认视标,直到不能辨认一行时为止,其前一行即可记录为被检者视力。对4岁视力≤0.6、5岁及以上视力≤0.8视力低常小朋友,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小朋友,都应当在2周~1月复查一次。 (三)眼及视力保健指引。 1.初期发现,及时就诊 辨认小朋友常用眼部疾病,小朋友若浮现眼红、畏光、流泪、分泌物多、瞳孔区发白、眼位偏斜或歪头视物、眼球震颤、不能追视、视物距离过近或眯眼、暗处行走困难等异常状况,应当及时到医院检查。小朋友应当定期接受眼病筛查和视力评估。 2.注意用眼卫生 (1)培养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涉及培养对的看书、写字姿势,对的握笔办法,在良好照明环境下读书、游戏。 (2)小朋友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适当超过30分钟,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时间每次不适当超过20分钟,每天合计时间建议不超过1小时。2岁如下小朋友尽量避免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距离普通为屏面对角线5~7倍,屏面略低于眼高。 (3)屈光不正小朋友要到具备相应资质医疗机构或眼镜验配机构进行正规散瞳验光,调节眼镜屈光度,不要使用劣质及不合格眼镜。 (4)不要盲目使用眼保健产品,要在专业医师指引下合理、适度使用。 (5)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经常到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 3.防止眼外伤 (1)小朋友应当远离烟花爆竹、锐利器械、有害物质,不在具备危险场合活动,防范宠物对眼伤害。 (2)小朋友活动场合不要放置锐利器械、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注意玩具安全性。 (3)小朋友眼进异物,或眼球扎伤、撞伤,要及时到设有眼科医疗机构就诊。 4.防止传染性眼病 (1)教诲和督促小朋友经常洗手,不揉眼睛。 (2)不要带领患有传染性眼病小朋友到人群汇集场合活动。 (3)社区或托幼机构应当注意隔离患有传染性眼病小朋友,防止疾病传播蔓延。 (四)转诊。 浮现如下状况之一者,应当予以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她医疗机构有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 1.具备眼病高危因素新生儿和出生体重<克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 2.眼睑、结膜、角膜和瞳孔等检查发现可疑构造异常。 3.检查配合婴儿经重复检测均不能引出光照反映及瞬目反射。 4.注视和跟随实验检查异常。 5.具备任何一种视物行为异常体现。 6.眼位检查和眼球运动检查发现眼位偏斜或运动不协调。 7.复查后视力,4岁小朋友≤0.6、5岁及以上小朋友≤0.8,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 四、流程图 检查 内容 检查 时间 眼保健 指引 预约 和转诊 转诊 并 随访 可疑 或异常 6 岁 5 岁 4 岁 眼球运动检查 眼位检查 视力检查 眼外观 3 岁 2 岁 1 岁 视物行为观测 眼球运动检查 眼位检查 眼外观 6月龄 眼位检查 视物行为观测 3月龄未成功项目 眼外观 3月龄 红球实验 瞬目反射 眼外观 28-30天 光照反映 眼外观 告知下次检查时间 未见异常 防止 传染性眼病 防止 眼外伤 注意 用眼卫生 及时发现 眼部异常 五、工作规定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小朋友健康检查同步进行与其年龄相应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同步进行小朋友眼及视力保健宣教工作,初期发现小朋友眼病和视力不良。对筛查出可疑眼病或视力低常小朋友,应当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她医疗机构有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 (二)从事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工作医护人员应当接受有关专业技术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眼病筛查和视觉行为评估应当在室内自然光线下进行,检查设备为电源能量充分聚光手电灯、直径5cm左右红球、遮眼板。视力检查设备为国际原则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灯箱。 (四)认真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进行转诊结局追访。 六、考核指标 4~6岁小朋友视力检查覆盖率=(该年辖区内接受视力检查4~6岁小朋友人数/该年辖区内4~6岁小朋友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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