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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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公布 -05-01实施
中国住房和城镇建设部 公布
修 订 说 明
此次局部修订是依据住房和城镇建设部《相关印发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通知》(建标函[]274号)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会同相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进行修订而成。
此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和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标准等对应修改或补充要求。此次局部修订条文累计9条,修订关键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宽度要求,和多种设施间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类型和部署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坡向要求。
4.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标准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取暴雨强度重现期要求。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内容,用黑体字表示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需严格实施。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镇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提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此次局部修订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关键起草人员、关键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关键起草人员:和坤玲 王晓华 杨 斌 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 辰 包琦玮 李俊奇 赵 锂 白伟岚 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需满足行人安全顺通畅过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要求。
表5.3.4 人行道最小宽度
项 目
人行道最小宽度(m)
通常值
最小值
各级道路
3.0
2.0
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
5.0
4.0
火车站、码头周围路段
5.0
4.0
长途汽车站
4.0
3.0
2 绿化带宽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计划和设计规范》CJJ 75相关要求。当绿化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绿化带宽度还应满足所设置设施宽度要求。
3 设施带宽度应包含设置护栏、照明灯柱、标志牌、信号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要求,多种设施布局应综合考虑。设施带可和绿化带结合设置,但应避免多种设施间,和和树木相互干扰。当绿化带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应确保绿化带内设施及相邻路面结构安全,必需时,应采取对应防护及防渗方法。
【条文说明】该条要求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一致。
车行道最外侧路缘石至道路红线范围为路侧带。路侧带宽度包含人行道、绿化带和设施带。
1 人行道宽度指专供行人通行部分,应满足行人通行安全和顺畅。人行道宽度按下式计算。
wp = Nw / Nw1 (式3)
式中:
wp —— 人行道宽度(m);
Nw —— 人行道高峰小时行人流量,(P/h);
Nw1 —— 1m宽人行道设计通行能力,(P/h·m)。
依据调查资料,中国城市道路中人行道宽度通常为2m~10m,商业街、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周围路段人流密度大,携带东西多,所以应比通常路段人行道宽。
人行道宽度除了满足通行需求外,还应结合道路景观功效,努力争取和横断面中各部分宽度协调,各类道路单侧人行道宽度宜和道路总宽度之间有合适百分比,其适宜比值可参考表6选择。对行人流量大道路应采取大值。
表6 单侧人行道宽度和道路总宽度之比值参考表
道路类别
横断面形式
道路类别
横断面形式
单幅式
两幅式
三幅式
单幅式
两幅式
三幅式
快速路
1/6~1/8
次干路
1/4~1/6
1/4~1/7
主干路
1/5~1/7
1/5~1/8
支路
1/3~1/5
2 绿化带是指在道路路侧为行车及行人遮阳并美化环境,确保植物正常生长场地。当种植单排行道树时,绿化带最小宽度为1.5m。
3 设施带是指在道路两侧为护栏、灯柱、标志牌等公共服务设施等提供场地。不一样设施独立设置时占用宽度见表7。
表7 不一样设施独立设置时占用宽度
项 目
宽度(m)
行人护栏
0.25~0.5
灯柱
1.0~1.5
邮箱、垃圾箱
0.6~1.0
长凳、座椅
1.0~2.0
行道树
1.2~1.5
依据调查中国各城市设置杆柱设施带宽度多数为1.0m,有些城市为0.5m~1.5m,考虑有些杆线需设基础,宽度较大,设计时应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可和绿化带结合设置。
依据上面所述,绿化带及设施带是人行道关键组成部分,而现有城市道路中,人行道宽度计划设计仅为3m~5m宽,未考虑设施和绿化要求,如考虑后人行有效宽度所剩不多。要求设计中应确保行人、绿化、设施三方面功效,并给一定宽度,这么才能充足表现“以人为本”标准。
道路范围内采取低影响开发设施关键以调蓄和截污为主,包含透水路面、下凹式绿化带、生态树穴、环境保护型雨水口、雨水弃流井、排水U槽、渗透溢流井、渗水盲沟(管)、排水式立缘石等,依据断面布局、市政管线部署等条件组合设置。若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设施,需依据当地降雨和地质条件计算具体尺寸,同时不一样类型设施从结构上对宽度有不一样要求,所以对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绿化带或分隔带宽度在规范中不做具体要求,需依据实际情况计算,满足所设置设施宽度之和。
当绿化带或分隔带内设置调蓄时,除了应避免多种设施和树木、调蓄设施间,包含结构物基础等宽度之间干扰外。因为下沉式绿地含有蓄水、净化和缓排功效,雨季水位高,平时湿度大,多种设施除应确保结构稳定安全以外,还要依据防水防潮需求采取合适方法,尤其是电气类设施。同时也要预防雨水下渗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5.3.5 分车带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车带按其在横断面中不一样位置及功效,可分为中间分车带(简称中间带)及两侧分车带(简称两侧带),分车带由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图5.3.5)。
a) 中间带 b) 两侧带
图5.3.5 分车带
2 分车带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5要求。
表5.3.5 分车带最小宽度
类 别
中间带
两侧带
设计速度(km/h)
≥60
<60
≥60
<60
路缘带宽度(m)
机动车道
0.50
0.25
0.50
0.25
非机动车道
—
—
0.25
0.25
安全带宽度Wsc(m)
机动车道
0.25
0.25
0.25
0.25
非机动车道
—
—
0.25
0.25
侧向净宽W1(m)
机动车道
0.75
0.50
0.75
0.50
非机动车道
—
—
0.50
0.50
分隔带最小宽度(m)
1.50
1.50
1.50
1.50
分车带最小宽度(m)
2.50
2.00
2.50(2.25)
2.00
注:1 侧向净宽为路缘带宽度和安全带宽度之和;
2 两侧带分隔带宽度中,括号外为两侧均为机动车道时取值;括号内数值为一侧为机动车道,另一侧为非机动车道时取值;
3 分隔带最小宽度值系按设施带宽度为1m考虑,具体应用时,应依据设施带实际宽度确定。
4当分隔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宽度还应满足所设置设施宽度要求。
3 分隔带应采取立缘石围砌,需要考虑防撞要求时,应采取对应等级防撞护栏。当需要在道路分隔带中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立缘石设置形式应满足排水要求。
【条文说明】分隔带为沿道路纵向设置分隔车行道用带状设施,其作用是分隔交通、安设交通标志、公用设施和绿化等,另外还可在路段为设置港湾停车站,在交叉口为增设车道提供场地和保留远期路面展宽可能。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份车带。路缘带是在车行道两侧和车道相衔接用标线或不一样路面颜色划分带状部分,其作用是保障行车安全。
此次编制中,在满足行车安全前提下,对《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路缘带、安全带按设计速度80km/h、60km/h和50km/h、40km/h三档要求,修订为按设计速度60km/h为界分为两档,和车道宽度分界一致,也更便于使用。取值除了设计速度50km/h路缘带宽度由原要求0.5cm修订为0.25m外,其它要求均未改变。
为满足道路行车安全需要,车行道边通常设置立缘石。当在道路分隔带中设置下沉式绿地时,车行道雨水需聚集进入下沉式绿地,立缘石应设置开口、开孔形式或间断设置,以满足路面雨水经过立缘石流入绿化带要求。
5.4 路拱和横坡
5.4.2 单幅路应依据道路宽度采取单向或双向路拱横坡;多幅路应采取由路中线向两侧双向路拱横坡、人行道宜采取单向横坡,坡向应朝向雨水设施设置位置一侧。
【条文说明】采取单向坡时通常采取直线形路拱,双向坡时应采取抛物线加直线路拱。为便于雨水搜集,道路坡向应朝向雨水设施设置位置一侧。当道路设置超高时,雨水设施应按道路超高坡向位置设置,确保道路安全行驶。
5.5 缘石
5.5.2 立缘石宜设置在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及路侧带两侧。当设置在中间分隔带及两侧分隔带时,外露高度宜为15cm~20cm;当设置在路侧带两侧时,外露高度宜为10cm~15cm。排水式立缘石尺寸、开孔形状等应依据设计汇水量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立缘石是指顶面高出路面路缘石,有标定车行道范围和纵向引导排除路面水作用。其外露高度是考虑满足行人上下及车门开启要求确定,通常高出路面10cm~20cm。排水式立缘石尺寸、开孔形状或间断设置距离应依据汇水量计算确定。
12 路基和路面
12.3 路面
12.3.2 路面面层类型选择应符合表12.3.2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12.3.2 路面面层类型及适用范围
面层类型
适用范围
沥青混凝土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城市广场、停车场
水泥混凝土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城市广场、停车场
贯入式沥青碎石、上拌下贯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和稀浆封层
支路、停车场
砌块路面
支路、城市广场、停车场
1 道路经过景观要求较高区域或突出显示道路线形路段,面层宜采取彩色。
2 综合考虑雨水搜集利用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满足透水性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和《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相关要求。
3 道路经过噪声敏感区域时,宜采取降噪路面。
4 对环境保护要求较高路段或隧道内沥青混凝土路面,宜采取温拌沥青混凝土。
【条文说明】 路面面层类型选择不仅要考虑道路类型和等级,更需要考虑不一样面层适用范围。道路设计中应针对不一样性质、功效场所选择对应铺面类型。
多年来,伴随对城市道路环境保护和景观要求日益提升,科研人员研发了一批新型沥青混合料,并得到成功应用,如温拌沥青混凝土、大孔隙沥青混凝土、彩色沥青混凝土、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沥青路面、透水砖路面等。而且已经有对应专用规范。所以,本规范只对多种路面结构使用条件做标准要求,具体设计要求,可详见相关规范。
15管线、排水和照明
15.3 排水
15.3.1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应依据区域排水计划、道路设计和沿线地形环境条件,综合考虑道路排水方法。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排水应采取管道形式,城市外围道路可采取边沟排水。在满足道路基础功效前提下,应达成相关计划提出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和指标要求。
【条文说明】道路排水工程往往结合区域排水工程建设,是城市排水工程一部分,应符合城市排水工程通常要求。海绵城市建设包含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等多方面,需要从径流源头、中途和末端综合控制,所以,海绵城市建设应落实计划引领、统筹建设标准,控制目标和指标必需从计划层面统筹考虑,分解到相关专题计划之中,在建筑和小区、城市道路、绿地和广场、水系等建设中具体落实。城市道路应在不减弱道路基础功效前提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计划提出控制目标。
15.3.2道路地面水必需采取可靠方法,快速排除。
【条文说明】“道路地面水”包含道路范围内车行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地、边坡地面水,和其它可能进入道路范围内地面水。
15.3.4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相关要求实施。
【条文说明】道路排水设计具体指标采取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相关要求,本规范不另行要求。
16绿化和景观
16.2 绿化
16.2.2 道路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道路绿化设计应选择种植位置、种植形式、种植规模,采取合适树种、草皮、花卉。绿化部署应将乔木、灌木和花卉相结合,层次鲜明。
2 道路绿化应选择能适应该地自然条件和城市复杂环境地方性树种,应避免不适合植物生长异地移植。设置雨水调蓄设施道路绿化用地内植物宜依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植物。
3 对宽度小于1.5m分隔带,不宜种植乔木。对快速路中间分隔带上,不宜种植乔木。
4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应部署成开放式绿地。
5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分车绿带,其端部应满足停车视距要求。
【条文说明】道路绿化设计应综合考虑沿街建筑性质、环境、日照、通风等原因,分段种植。在同一路段内树种、形态、高矮和色彩不宜改变过多,并做到整齐规则友好一致。绿化部署应注意乔木和灌木、落叶和常绿、树木和花卉草皮相结合,色彩友好,层次鲜明,四季景色不一样。设置调蓄设施道路绿化带内植物选择还应考虑植物耐淹、耐盐、耐污等要求。
依据城市绿化养护单位较多提出中央隔离带植物养护难问题,本条要求种植树木中央隔离带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5m;是对窄隔离带上种植植物品种限制,应选便于养护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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