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讨论稿)
一、机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特设岗位基础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含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含有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含有适应岗位要求身体条件;
(5)近二年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单位要求其它条件。
二、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一)上岗条件
1.校级领导上岗条件
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要求实施。机关职员等级晋升考评措施,由市组织和人事部门另行制订。
2.内设机构领导及管理人员上岗条件
①含有一定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拥护党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施学校各项决议,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工作认真负责,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团结同志,含有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无私奉献精神。
③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务实精神强,在管理工作中有一定创新能力。
④努力钻研业务,善于学习新思想、新知识,不停提升工作效率。
⑤认真推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领导交给任务。
⑥内设机构责任人含有以上条件外,还应含有较强全局观念,主动思索本科室工作,完成其负责工作。
(二)岗位职责
1.校长岗位职责
①推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方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②统揽全局、科学决议,主动率领班子组员发明性地完成学校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
③全方面落实党教育方针,认真实施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
④领导制订学校发展计划和学期、年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验计划和计划实施;定时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善工作方法和意见。
⑤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决议有党组织参与,坚持教代会制度。关心、珍惜、帮助教职员。
2.副校长岗位职责
①主动帮助校长工作,推行所分管工作职责;校长外出时临时替换校长负责学校相关事宜;
②主动主动配合校长做好分管工作相关调研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提议和工作思绪;
③完成校长交办其它相关工作。
3.内设机构正职领导岗位职责
①主持科室工作,主动主动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②主动配合分管领导做好工作,独立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③独立地进行学校或本部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文稿或调查汇报起草和论文撰写工作。
4.内设机构副职岗位职责
①主动主动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②主动配合正职做好工作,独立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③主动参与调查汇报及其它公文起草和论文撰写工作,独立地完成相关文字工作。
5.科员岗位职责
①主动主动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②主动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任务;
③参与部分相关文稿起草、调查研究。
三、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含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工作岗位,分为老师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老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主体,适适用于专任老师岗位聘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含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和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最高技术岗位为副高级五级岗位。
依据上级核定我校编制数按要求百分比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具体以下:
岗位等级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岗位名称
高级
一级
高级
二级
高级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教员
岗位数量
12
23
23
16
22
16
15
14
4
I.老师系列
专业技术主系列是老师系列,在老师岗位中设九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II.非老师系列
非老师岗位是其它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适适用于政工、试验、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会计、出纳、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非老师岗位等级设置对应老师系列岗位。
III.管理岗位附设系列
适适用于管理岗位中从事其它专业技术工作,并评聘对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其岗位等级和岗位名称参考非老师系列实施。根据管理岗位附设系列岗位不超出管理岗位数量50%标准设置我校管理岗位附设岗位。
(一)老师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基础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基础任职条件按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要求实施。
(2)受聘老师岗位人员含有对应老师资格,符合国家对应老师职务基础任职条件。
(3)含有推行本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推行对应岗位职责。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础任职条件:
满工作量。
聘用中学高级老师一级岗位(5级),须在聘用中学高级老师5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中学高级老师二级岗位(6级),须在聘用中学高级老师3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聘用中学一级老师一级岗位(8级),须在聘用中学一级老师5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中学一级老师二级岗位(9级),须在聘用中学一级老师3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聘用中学二级老师一级岗位(11级),须在聘用中学二级老师3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直接聘用条件
⑴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能够聘为五级岗位:
①温州市(及以上)有突出贡献教授、市政府专题津贴教授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二个月人员。
②温州市优异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人员。
③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关键成就和突破,业内公认学术业务带头人,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三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评均在合格以上,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人员。
⑵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①温州市(及以上)优异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二个月人员。
②业内公认学术专业带头人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两年人员。
③单位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中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三年,三年内下一级岗位考评均在合格以上,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人员。
⑶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条件
含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⑷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能够聘用为八级岗位:
①省级(及以上)优异工作者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②获温州市委、市政府、省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劳动模范、优异工作者、市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两年人员;
③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关键成就和突破,业内公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两年,两年内年度考评合格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二年人员。
⑸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能够聘用为九级岗位。
①获温州市委、市政府、省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劳动模范、优异工作者、市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②获县级表彰劳动模范、优异工作者、县优异中青年拔尖人才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二个月人员;
③业内公认学术、技术带头人、单位业务骨干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二年人员;
④离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三年,两年内年度考评合格以上,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十年人员。
⑹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条件
含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
聘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且符合可直接聘用九级以上岗位条件之一者,能够不受基础任职年限及教龄限制直接聘用十一级岗位。
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含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非老师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基础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基础任职条件按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要求实施。
(2)受聘老师岗位人员含有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国家对应老师职务基础任职条件。
(3)含有推行本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推行对应岗位职责。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础任职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须在聘用中学高级老师5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须在聘用专业技术高级职称3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须含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
聘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须在聘用专业技术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须在聘用专业技术中级职称3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须含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聘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须在聘用专业技术中级职称3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须含有专业技术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2.非老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和老师系列评定聘用方法相同。
(三)因工作需要,教育机关工作人员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需符合新聘岗位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基础条件
⑴能独立进行本职员作基础技能操作;
⑵近三年年度考评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投诉事件。
⑶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基础任职条件:
2.岗位职责
⑴遵纪遵法,含有良好职业道德,顺利完成本职员作任务,工作中无投诉;
⑵学习钻研本工种基础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处理本工种出现常见问题;
⑶联络本工种实际撰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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