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 则
一、 为规范企业资金账户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依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 企业资金账户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基础账户、贷款账户、专题资金帐户、确保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 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关键包含基础存款账户、通常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题存款账户。
四、 企业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 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 全部银行账户遵照“收支两条线”标准,专户专用。
第一章 银行账户基础信息管理
七、 企业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必需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 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关键包含以下内容:
1、 户名全称
2、 开户银行全称
3、 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一样币种)
4、 账户类别(指基础户、通常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它)
5、 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 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它等)
7、 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 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础信息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立即搜集和更新信息库内容和统计,确保立即、全方面反应企业银行账户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时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数据统计进行全方面查对和清理。
第二章 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企业责任人、财务责任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需含有对应素质,并依据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和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需由企业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要求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企业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需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具体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企业银行账户关键用途分类以下:
1. 基础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等;
2. 通常帐户用于核实各企业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3. 专题资金帐户用于核实企业专题资金收支;
4. 贷款账户用于企业对外借款、融资等;
5. 资本金账户用于投资入股、验资等;
6. 其它类关键用于上述以外业务。
十七、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确保账户信息安全,未经同意,严禁对外提供账户相关任何信息。第三章 银行账户开立
十八、银行账户开立实施总经理审核制。
十九、企业应按以下要求设置管理银行账户:
1. 财务部门依据业务需要,代表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并负责对银行账户日常管理;
2. 企业银行账户户名全称应和其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一致;
3. 企业其它部门一律不准开立银行账户。
二十、 开立银行账户程序:
1、 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应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 财务部应依据同意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对开户信息资料和企业审批意见一致性进行核查;
二十一、企业应对拟开户银行进行评定。评定范围包含:信誉度、服务范围、服务成本、便利性、合作经历等。
二十二、和本企业有重大战略合作和资金支持银行优先合作。
第四章 银行账户变更和撤销
二十三、银行账户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事项得到开户银行变更确定后在银行账户管理信息中统计变更信息。
二十四、企业财务责任人应立即清理不需使用银行账户,预防和纠正无须要多头开户和反复开户现象,撤销多出银行账户。
二十五、银行账户应在撤销后在银行账户管理信息中统计撤销信息。
第五章 银行存款备查帐
二十六、出纳应根据要求,严格审核付款凭证,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付款后交给总帐会计在系统中做账,同时登记银行存款日志账备查。
二十七、每日下午5:30付款结束后,出纳人员应查对当日银行存款明细账、和个人登记银行存款日志账,确保资金收付正确、无误。若出现错误,应报财务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明原因并处理。
二十八、每个月初,总帐会计应和出纳查对上月银行存款明细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同时分析未达账项产生原因,立即处理未达账项。对超出1个月未达账项需上报财务总监处理。
第六章 严禁行为和罚则
二十九、在银行账户管理和使用中严禁以下行为:
1、 未经同意私自开立银行账户;
2、 不按本制度要求程序和时间立即、正确上报和立案相关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等相关信息资料;
3、 不认真清理和立即注销不需使用账户;
4、 隐瞒或私设银行账户,从事“公款私存”、“小金库”等账外经营活动;
5、 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
6、 签发空头、印鉴不符、远期银行结算票据;
7、 未经同意私自以银行存款进行担保或抵押;
8、 未妥善保管财务印章、U盾和关键空白凭证;
9、 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行为。
三十、有违反上述要求,企业将追究责任。
三十一、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三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开/销户申请表
申请人
信息
申 请 人
申请部门
拟开/销
户信息
开户银行
币 种
账户属性
□ 基础户 □ 贷款户 □ 专题资金户
□ 通常户 □ 确保金户 □ 外债户
□ 其 她
申请
理由
审
批
信
息
申请人:
日期
财务经理:
日期
财务总监:
日期
总经理:
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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