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稿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通辽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切实解决反馈我市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通辽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自治区生态环
2、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将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现已召开市委常委会议15次、政府常务会议9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成立通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全局性工作,研究解决生态保护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印发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和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教育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印发实施通辽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通辽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制定通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
3、会二次审议,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二、围绕问题整改,多措并举推进任务整改落实为切实保障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强化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一是我市对照反馈问题,梳理汇总了6个方面26项整改任务,制定并印发了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党字202012号),随文印发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措施清单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监管部门、责任地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监管措施,力争到2021年底前完成全部
4、整改任务。移交我市的5条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均正在立案调查中。二是我市严格执行“旗县上报、部门审核”的验收销号程序,各市直牵头监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各项整改任务,制定并印发了专项验收销号标准,逐项问题明确验收销号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达到的整改工作成效,为验收销号工作提供了文件依据。三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并实施调度、通报、督办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整改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预警督办。将自治区督察整改纳入市委、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按计划开展专项督查。三、着力补齐短板,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我市26项任务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16项(已通过市直
5、部门现场核验8项)。其中立行立改3项任务已完成2项,已基本完成1项;整改时限为2020年6月的 6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0年12月的1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已基本完成6项、履行承诺整改2项;整改时限为2021年12月的1项问题正在整改中。截至11月份,我市按照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16项。一是科左中旗水体达标方案照搬照抄问题。科左中旗在原方案基础上制定了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并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科左中旗新开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现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开展工程措施。二是空气质量同比下降问题。根据自治区对盟市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反馈,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
6、优良天数比例89.8 %,与上年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3个百分点; 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三是落后生产工艺淘汰滞后问题。涉及我市的5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相关落后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四是企业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问题。涉及整改的奈曼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科尔沁区、科左后旗辖区内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整改工作。五是奈曼化工园区危化品处置问题。奈曼旗化工园区危化品已全部完成清运处置工作,龙盛化工相关设备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已拆解清运完毕。六是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问题。涉及霍林郭勒市三家企业均已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标准危废库内,其中锦联铝材、
7、霍煤鸿骏铝扁锭公司已完成标准危废库建设工作。七是固废处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问题。涉及扎鲁特旗蒙东固废公司、开鲁县承天垃圾资源化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作。八是垃圾随意倾倒堆放问题。涉及科尔沁区5片区域内垃圾已清运完毕,霍林郭勒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内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九是露天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未到位问题。企业已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调书确认的金额缴纳30345934元生态损害赔偿金。十是污水处理设施不稳定问题。涉及整改的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和1家园区污水处理厂均已实现达标排放。十一是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薄弱。全市存栏500头以上的18
8、1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厂均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十二是散户养殖管理不规范。全市已划定16个散养密集区均已建设畜禽粪污统一收集场所。十三是垃圾填埋场整治问题。涉及整改的8家垃圾填埋场均已建成投运渗滤液处理设施或签订渗滤液处置协议。十四是主城区扬尘污染问题。主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均已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控制标准,已制定详实的扬尘治理措施或按已有措施严格执行。十五是中水设施停运问题。各地已结合实际完成中水设施改造、管网铺设及企业供水工作。十六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各旗县市区均制定了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点培训内容,通辽市及各旗县市区已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年度考
9、核工作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其余10项工作进展见附件。四、强化调度跟进,扎实开展下一步工作我们将继续以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突破点,自加高压、倾力作为、真抓实改。坚决打好问题整改“硬仗”、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督察整改始终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彻底、按期完成我市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二)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整改到位。我市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及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按月调度任务进展、及时专题
10、分析研判,切实把自治区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督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直牵头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责,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确保一件一件盯到底、改到位。(四)开展现场核验,履行公示销号。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部门核验制度,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由市直部门组成核验组逐项验收,并通过市直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销号,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附件: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表附件: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表序号反馈问题简称整改时限责任
11、地区整改进度情况备注1科左中旗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足,制定的水体达标方案照搬照抄2020年6月科左中旗党委、政府1.2020年1月至6月,科左中旗先后召开5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流域治理工作,在原有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科左中旗新开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公德屯桥段、乌兰花桥断面整治工程已于4月7日全面完工,共实施2000延长米。如意湖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已于3月5日复工,计划年底完成。保康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叠坝工程已完成,已阻断污水处理厂污水排入乌力吉木仁河。已完成整改2大气
12、污染物浓度上升,空气质量同比下降立行立改科尔沁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1.我市48家、151台燃煤锅炉均已建成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联网,我市已完成辖区内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20年至今已对涉气超标企业共计罚款10.02万元。2.我市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已达90以上,达到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要求。3. 我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7天,PM2.5浓度32/立方米,达到自治区约束性指标要求。我市已完成主城区两个设置不合理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置换及建设工作。已完成整改3落后生产工艺淘汰滞后2020年12月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1.2020年3
13、月24日,市工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督办的函(通工信函202014号),要求各旗县市区依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相关文件,再次组织开展了辖区内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2. 2020年5月25日,通辽市工信局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方案(通工信字202046号),涉及我市的5家企业中1家企业已完成手续办理工作,其余4家均已将落后生产设备拆除。已完成整改4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失,个别企业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2020年6月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及奈曼
14、旗辖区内企业物料堆放产生扬尘问题均已根据实际完成防风抑尘网建设、洒水降尘及苫盖等具体防尘措施;扎鲁特旗鲁东热力烟气旁路已铅封、脱硫设施运行正常;鑫荣达已建成封闭式物料堆存场,破碎和筛分安装布袋除尘器;镍铬合金已对矿热炉风机进行调整,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已达到标准限值要求;霍煤鸿骏铝扁锭公司已完成技改工程通过自主验收。已完成整改5奈曼化工园区大量危化品处置进展缓慢,安全隐患突出2020年6月奈曼旗党委、政府1.化工园区内3家企业残留过期的447.4吨废物料已于2019年10月10日全部清运完毕。2.截至2020年5月20日,龙盛化工硫酸厂区所有设备已完成拆除和清运工作。截至6月29日龙盛
15、化工H酸厂区所有设备已完成拆除和清运工作。企业残存的11377吨化学品原料、555吨发烟硫酸、461吨设备拆解残留的物料、2596吨岩棉均已按相关要求处置完毕。已完成整改6个别企业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2020年6月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已建成库容3168平方米标准危废库,暂存电解槽大修渣已全面转移至标准库房;霍煤鸿骏铝扁锭公司已完成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屋顶防漏改造工作并通过自主验收,企业铝灰和炭渣已全部转移至危废库;旺达废油回收站已安装罩求将未清洗油桶全部转移至3号标准库房内。霍林郭勒市生态环境局已针对违法行为下达整改通知2份,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2万元。已完成整改7固废处置
16、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2020年6月扎鲁特旗、开鲁县党委、政府1.承天公司垃圾分选厂房、邮寄费发酵车间出入口已设置空气帘,除臭塔已建设完成;垃圾处理车间已安装防尘罩、集气罩和气化设施;晒选后的塑料已出售给塑料再利用厂家,塑料堆存区已清理整改完毕。2. 企业已安装完成SNCR脱硝设施,现已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已将废碱液桶放入暂存库进行保存;针对存在的洗涤塔碱液循环管道腐蚀导致漏点问题,已新安装并调试完成洗涤塔设备及管道。已完成整改8监管缺失,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2020年6月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1.科尔沁区大德泉村、后五村、积善屯村、西姜村和前坨子社区等5片区域倾倒的大量垃圾
17、已全部清运处理,并建立了长效机制。2. 霍林郭勒市出动6台翻斗车、2台装卸机,利用3天时间,将建筑垃圾填埋场内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居民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指定场所,并进行规范化处置已完成整改9露天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未到位2020年12月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1.2020年3月6日,企业已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调书和市检察院确认的金额缴纳30345934元生态损害赔偿金。2. 根据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霍林河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变更事宜的通知要求,不再单独办理霍林河露天煤矿采矿证证载生产能力变更,需在办理采矿权延续等事项时予以变更。同时,生产能力核准以煤炭主管部门意见为准,能源部门已核定霍
18、林河露天生产能力为2800万吨/年。已完成整改10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不稳定,存在污染物超标等问题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各城镇污水处理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消毒处理设施。其中:奈曼新区污水厂、霍林河天河水务公司更换了部分老旧设备;保康污水厂增加了二氧化氯紫外线消毒设备;宝龙山污水厂改造了原有消毒接触池,实现消毒接触时间达标排放。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全市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环保在线监测达标率均在95以上,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下半年,环保监督性监测报告指标全部达标。2.开发区污水厂实施了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现已完成
19、了自主竣工验收和深度处理设施建设验收手续。3.保康污水处理厂、宝龙山污水处理厂已根据企业实际完成有关设施改建工作。4.木里图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已稳定运行,7月份至今各项污染物已达标排放。已完成整改11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薄弱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全市存栏500头以上的181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均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其中,科左中旗9个规模养猪场均已列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已完工。2.通辽金锣牧业有限公司现在科尔沁区内46个养殖合作户,已全部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符合粪污处理要求。已完成整改12散户养殖管理不
20、规范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各旗县市区已摸清辖区内散户养殖主要分布区域、养殖规模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信息,并结合实际划定了散养密集区。全市已划定散养密集区16个,其中扎鲁特旗1个、科左中旗划定4个、奈曼旗划定3个、开鲁县划定4个、库伦旗划定2个、霍林郭勒市2个,均已建设畜禽粪污统一收集场所。已完成整改13垃圾填埋场管理缺失,地下水安全存在污染隐患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2020年12月1.科尔沁区、科左后旗、开鲁县已完成技改,渗滤液处理设施已稳定运行;霍林郭勒市、科左中旗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奈曼旗、扎鲁特旗已与有关单位签订渗滤液处置协议。2.各旗县市区垃圾处理
21、场均已按照监测频次开展了地下水监测工作。已完成整改14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防控扬尘措施不到位科尔沁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经排查,主城区101个建筑工地已开工76个,均已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控制标准。其中已对不达标工地停工6处、处罚9处,处罚违规上道车辆6辆。2.主城区各施工工地均已制定详实的扬尘治理措施或按已有措施严格执行,工地扬尘得到了有效治理。已完成整改15建成中水处理设施停运或直排,中水资源浪费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全市中水回用率约为51%,中心城区33%。2.中水项目建设及管道
22、铺设方面,通辽市桑德污水处理厂中水提标扩建项目已于2020年6月21日建成投运,现日处理污水15万吨,处理中水8万吨;科尔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新建中水回用附属设施以及9公里中水管网并已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开鲁县污水厂已完成更新改造,改造完成后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目前污水厂至滨河公园中水管线已铺设完成;科左后旗污水处理厂至园区热电公司管线已铺设完毕,待企业投产后实现供水。3.主城区综合水处理工程建设方面,通辽水务综合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车间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至通辽水务综合水处理厂10公里输水管道正在铺设,计划11月中旬接通。通辽水务综合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20年8月18日已向
23、通辽发电总厂供水。4.建成中水设施投运情况。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经CAST工艺处理的达标中水全部采取雾喷形式用于厂区绿化,回用率为100;开鲁县污水处理厂9月11日已实现向中央公园进行生态补水。已完成整改16思想认识有差距,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立行立改2020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9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旗县市区均制定了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共开办相关专题培训班21期,培训干部3880人次。2020年度,通辽市及各旗县市区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体系,并将考
24、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已完成整改17通辽市北部电解铝企业源头治理工作仍需持续加力,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党委、政府2020年12月1.我市已建设9套超低排放示范工程涵盖全部已建成投运的226万吨产能。并均已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在现有设备基础上,已累计投入235万元,购置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等设备开展了电解铝企业无组织、环境空气质量、牧草、土壤氟化物的监测工作。3.我市分别于2019年11月、2020年9月召开“电解铝氟化物烟气深度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会、“电解铝烟气无组织深度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科技成果评价会议,研究
25、解决电解铝烟气治理措施及分析研判工作成效。4.我市北部3家电解铝企业均已制定无组织深度治理整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现已累计完成无组织深度治理工程项目42项。已基本完成整改,各地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18群众举报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传导未压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立行立改1.开发区10家镁砂企业已全部停产,其中5家企业已对工业用电进行永久性注销。2.10家镁砂企业中7家企业已完成产业转移项目集中签约,企业初步补偿金额已测算完成。3.2020年1月10日,开发区园区规划环评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已基本完成整改,开发区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19辽河流域断面水质不达标,跨境治理工作亟待加强科左中旗党委、
26、政府2020年12月1.科左中旗制定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委托第三方编制科左中旗新开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乌兰花桥断面、公德桥段整治工程已完成,如意湖人工湿地项目计划年底前完成。我市大瓦房断面2018、2019年年均水质为4类,达到目标要求。2.玻璃山断面水质自动检测站已建设完成,经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国家已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将西辽河大桥断面改为白市断面替代。已基本完成整改,科左中旗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0入河排污口缺乏有效监管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经排查,我市入河排污口共计12个,均已摸清来水源头及去向,均已设立相应标识。其中已完成排污口截留2
27、个、已取得排污口审批文件6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各地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1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不够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经重新排查,全市122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关停取缔100家、整合搬迁14家、升级改造8家,现正在履行逐级上报程序。已基本完成整改,各地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底数不清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6月1.通辽市政府已制定并印发通辽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和关于通辽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补充通知,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措施。截至目前,2020年度涉重企业清
28、单已更新完成、土壤污染重点企业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录正在制定中。2.土壤污染重点企业正在按照每年一次的监测频次开展监测工作,2020年度监测工作正在开展中。已基本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3自然保护地开发无序,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扎鲁特旗、奈曼旗党委、政府2020年12月1.内蒙古旭通实业有限公司已停止在荷叶花自然保护区内种植活动,生产设施全部拆除退出保护区。扎鲁特旗荷叶花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已对旭通公司违法种植行为进行查处,罚款1万元,并完成植被恢复工作。2.我市已于2020年6月完成了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并已申请自治区林草局申请批复。3.荷叶花自然保护区和孟家段
29、国家湿地公园均已建设巡护管理制度,其中荷叶花自然保护区实行人工巡护,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实行视频监控与人工巡护相结合方式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已基本完成整改,各地正在履行申请销号程序24部分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未建渣场,以“无需建设”评估论证结论代替整改开鲁县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开发区固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固废填埋总量26万吨的园区渣场。2020年6月份开始施工,现已完成固废渣场主体,正在进行道路、调节池等配套设施施工工作。2.开鲁计划总投资2801.27万元建设年处理固废9.9万立方米的园区渣场。施工单位已于10月下旬进场施工。正在履行承诺整改程序25集中式饮用水水
30、源保护区历史欠账问题突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2020年12月1.我市“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调整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已完成9处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源地划定批复工作,其余水源地正在履行逐级报批程序,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工作已基本完成。2. 我市三义堂水源地置换工程现已完成工程征占地、供水井、井房施工及井间联络管道铺设工程,计划年底前建成投运。正在履行承诺整改程序26部分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科左中旗、库伦旗、扎鲁特旗党委、政府2021年12月1.通辽市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初稿已完成,正在进行调整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报告编制工作正在由水务部门编制
31、。2.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要求,我市已完成自治区级水功能区调整意见上报工作。3.环境监测部门按月对我市水功能区开展监测工作,现正在进行数据汇总和原因研判工作。正在整改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稿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8日,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普陀区开展了督察工作,并于2020年6月22日向普陀区委、区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区委、区政府诚恳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立即组织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现针对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反馈的相关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32、: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本市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生态之城”的目标,结合普陀区实际,以抓好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保护好,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宜人的美丽普陀,为实现普陀转型蝶变、崛起赶超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切实增
33、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整改目标(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完成各类问题事项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聚焦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2个问题,建立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整改,实施动态管理、逐项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彻底、如期完成。重点关注水环境污染、重污染天气、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扰民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的治理与防范,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对督察中发现的部门履职问题深入调查,厘清责任,认真开展责任追究。(
34、二)坚持结果导向,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攻坚克难合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意义、政治意义。高标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各单位责任,狠抓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大目标,结合普陀实际,推进本区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细化落实各项任务,对标最高、最严要求,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到2020年底,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
35、%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所有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45平方米。(三)坚持目标导向,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推动生态宜居城区转型蝶变。坚决按照市委“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论英雄”“以能耗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的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区域转型发展。加强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聚焦绿色重点产业,推动企业形成积极的绿色生产观。聚焦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持续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有效运用,提高生态环境
36、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培育与全球卓越城市相适应的一流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到“十四五”末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左右,区域细颗粒物(PM2.5)达到市考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水功能区达标率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计划达到5.84平方米,全面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普陀。三、主要措施(一)坚定不移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完善本区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
37、动工作。加强对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公务员培训必学科目,组织开展导师带教项目,提升领导干部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专业能力。2.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普陀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意见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督查制度,加强对中小河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防修复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督促推进。严肃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区管干部“政治+实绩”考核,以工作综合评价和项目亮灯提醒等方式夯实区管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打造“守
38、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的管理闭环,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严格执行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结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普陀的实施方案、第七轮及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全面完成各项考核任务。持续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机关、街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绿色发展、环境质量和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
39、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尤其是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二)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精准到位。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梳理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汽修行业精细化管理,组织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监管。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建设工地、拆房工地、道路日常监督管理,进
40、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协调各相关部门、街镇强化管控,积极推动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污染管理,持续推进集中式商业广场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全覆盖工作,强化已安装单位监管。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普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河长制,积极采用水岸联动、控源截污、水系疏通、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全区中小河道整治。全力抓好雨污混接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河道周边工业整治、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改造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餐饮单位、车辆清洗企业、建筑垃圾临时处置点全面排查,强化城市面源污水管理。提升区内水环境质量。以“苏四期”为重点,配合市城投公司加快实施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工程
41、试验段,加快推进桃浦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改造。年内基本消除全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全面完成住宅小区混接改造。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工业、生活等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普陀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全面做好疑似地块名录动态维护更新,扎实做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工作。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硬件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区建筑垃圾全程管控体系,强化建筑垃圾偷倒、乱倒执法监管,保障全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规范有序。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强化餐
42、饮业废弃油脂管理、有害垃圾管理,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三)坚持不懈走绿色发展之路,在基本完成“两区”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三地一极”1.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严格执行本区总体功能区划,强化规划环评,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的基础条件之一。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区域环境质量作为区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完善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批项目、核总量、倍量削减”要求,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出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为基础,全面排摸本区排污单位,形成管理清单,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三监联动”。2.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创新合作承载地、长三
43、角一体化创新企业总部集聚地、苏河水岸生态宜居宜业地、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新的增长极为“十四五”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工业区块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能级提升,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进一步推进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抓紧培育产业强区新增长点,加快推进长寿、长风、长征及真如城市副中心、桃浦智创城等重点区域转型发展,高效推动中以创新园、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360大安全总部、阿里巴巴数字农业总部、京东智联云数字经济、字节跳动智慧教育平台等高能级项目建设,以高新科技助推普陀经济高质量发展。3.全面推进能源节约利用。强化水资源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聚焦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广泛推动节能降碳,大力推广节能技术(产
44、品)应用,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工作。扎实做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燃煤、燃油锅炉提标升级改造等工作,助推企业绿色发展。4.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推广本区国际生态学校创建经验,结合每年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依据普陀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意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本区各级党委、政府和
45、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变化,修订完善实施意见。优化现有工作机制,强化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扬尘污染防控、餐饮矛盾调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工作管理制度,强化条块间、部门间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统筹协调,形成沟通顺畅、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2.全力推进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分析本区涉及问题的分类、分布、成因等因素,举一反三,对标找差。坚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有力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
46、、重在治本,着力从深化思想认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解决问题。全面做好本区70件信访交办件、131件现场检查交办件的跟踪落实、常态固守。3.完善信访、热线受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12345”“夏令热线”“局长热线”等投诉通道,着力解决群众诉求,降低重复投诉率,针对重复投诉次数多、群众反响大、矛盾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全面梳理排摸,对症下药,同时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加强矛盾化解后的常态化管理和指导,有效避免重复信访,提升市民满意率。4.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环保系统职能转变。以“智联普陀城市大脑”为平台,借助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手段,全力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高效
47、处置一件事”工作任务。通过整合部门职责、重塑业务流程、加大数据汇集等手段,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完善城区管理标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上海普陀网站、有线电视加强环境宣传引导作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普陀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抓好整改、督查、问责、宣传等专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工
48、作机构,制定并细化本单位的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须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抓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二)严格督促检查各牵头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项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区委办、区府办牵头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督办、约谈、通报。(三)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考核问责,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涉及督察组移交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征得督察组同意后,予以落实,并向社会公开。(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结合全区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