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各阶段职员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Shop/49.shtml职员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Shop
2、/43.shtml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Shop/45.shtml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Shop/46.shtml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Shop/47.shtml*桩基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桩基工程1.2工程地点:*1.3工程规模及承包内容:*2.协议工期2.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2.2完工日期; 年 月
3、日,总工期共 个日历天日。3.质量标准乙方必需严格根据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出具经甲方审核确定本工程桩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中要求,和现行国家、地方颁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为 。 4.经济条款4.1 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工期、质量等级和本协议第1.3条约定工程承包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协议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本协议工程承包内容所发生一切费用,不再调整单价,不另计取任何费率。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4.2 本协议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4.3 工程量及综合单价:4.3.1 工程量暂定为: m3。4.3.2 本协议灌注桩工程量计算
4、规则:灌注桩工程量按桩设计长度(以设计桩顶标高至实际施工桩底标高,计算长度时不增加预留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4.3.3 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甲方工程部、甲方造价部、监理方总监、乙方共同书面签字确定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共同书面签字确定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4.3.4本协议灌注桩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 m3 ,此单价以含钢量 KG/ m3计算,结算时实际钢筋含量超出或少于此单价含钢量时,钢筋按 元/吨调整(按签署桩基施工协议时投标报价清单上所载明钢筋等级和价格调整)。4.3.5 本协议灌注桩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桩位测量定位放线、临时水电管
5、线铺设(由甲方制订位置接驳至施工现场)、桩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钻机及辅助设备机械进出场费、挖砌泥浆沟槽、拌制护壁泥浆、人工准备埋设护口管、安放护口管、钻机就位、调整垂直度、钻桩孔、钻孔取土及土外运、钢筋笼断料焊接绑扎、安装注浆管、安放钢筋笼、吊放导管、清孔、灌注水下砼、桩垂直度及桩顶标高控制、灌注桩后注浆施工、废泥浆清理装卸外运、填桩孔、施工完成后场地清理等全部相关内容;还包含因为工程原因引发桩不能连续施工和按甲方指令移位或停机等候状态等原因;因孔壁坍落和所遇地下障碍物破除清理而采取机械设备费及应急方法费、本工程周围管线和周围设施保护一切技术方法费用、原材料及成品检验测试费、完工
6、未交付前产品保护费、施工、管理及乙方其它相关人员综合保险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乙方合理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4.4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要求。5.组成本协议文件组成本协议文件及其使用和解释优先次序为:5.1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协议或文件5.2本桩基工程施工协议5.3中标通知书5.4招标文件补遗5.5招标文件5.6乙方投标报价书5.7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5.8图纸5.9工程量清单5.10形成协议其它相关文件6.甲方
7、责任6.1 负责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含有施工条件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开工令。6.2 在开工前3天内负责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图 贰套,并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场地岩土工程具体勘察汇报复印件一份。6.3立即向乙方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质监、安监等)相关指示及要求。6.4 施工期间,协调乙方和其它施工单位(土石方、总包等)关系,为乙方营造良好场内施工环境。6.5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机构复核后,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现场交验。6.6施工期间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水源,在支付工程款时以水电表读数和水电管理部门出具收费单据为准,据实结算后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6.7 甲方
8、接到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汇报、隐蔽工程验收汇报、工程完工汇报后,立即组织质监部门、监理机构、乙方进行验收。6.8按本协议约定付款方法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7.乙方责任7.1本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具体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相关施工文件,并经甲方、监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实施。7.2 开工前参与由甲方组织相关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等内容第一次工程例会,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根据经甲方审批后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应立即参与甲方、监理机构组织召开多种形式会议。7.3接到甲方开工令后,按时组织人员、机械、材料进场开工。7.4因为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
9、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书面处理方案后二十四小时内给回复,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所发生费用乙方自理(已包含在本协议综合包干单价中)7.5 乙方应严格根据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如出现断桩、缩颈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采取补救方法并负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同时负担工期延误之违约责任。7.6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置警戒线,确保第三者安全。7.7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工期及经甲方同意进度计划确保进场机械台数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并确保依据现场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机械台数,但并不所以增加任何费用。7.8 乙方在每根桩施工完成后,必需立即向甲方
10、提供每根桩完整施工原始统计、桩位测量汇报、施工中发生异常现象等书面汇报。7.9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泥浆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实现施工范围内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成要求要求。7.10 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材料、设备设施防火、防盗工作。7.11 从甲方提供电源接驳点开始至施工各部位电缆、电线由乙方自行配置,同时必需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7.12乙方须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及完工未交付前成品保护,必需制订并落实施之有效成品保护方法,
11、成品保护方法方案须得到甲方、监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实施,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负担。7.13 乙方以下相关人员,经监理机构或甲方提出后,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撤离本工程施工区域。 甲方有充足理由或确凿证据确定不能满足施工或管理要求乙方人员,包含: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协议要求负有责任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施工人员等; 不能主动配合监理机构、甲方正常工作管理人员;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要求者; 无证上岗者(适适用于按要求必需有上岗证者); 和本工程施工无关其它人员。7.14 乙方必需认真落实淄博市建设主管部门(安监、质监)相关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实施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12、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特征,制订有针对性安全方法并落实落实,接收甲方、监理机构监督检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7.15 乙方用于本工程设施、设备、机械必需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及要求,必需向监理机构报验后方可进场,在施工时严格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时检修保养制度,如因乙方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发一切质量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7.16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资料格式和指定时间完成并上报多种施工方案、技术方法、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及和本工程相关其它资料。7.17 乙方须按相关机械成孔灌注桩规范、要求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做好材料、隐蔽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工作。7.18本工程完工
13、后7日内,乙方应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内容和要求,向甲方移交壹式肆套完整桩基施工技术资料原件。乙方承包本协议约定桩基工程完工时,应确保前款提及桩基施工技术资料顺利经过*建设质监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验收。资料内容若需整改补充时,乙方应按要求立即整改补充,不得影响单位工程完工验收,不然按延误工期约定负担违约责任8.付款及结算方法由造价、财务考虑(注意工程形象进度和付款方法结合)9.履约担保由造价、财务考虑10.材料供给、检验、检验10.1 工程所用砼、钢筋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需严格根据甲方指定材质、品牌、规格、型号和供给商进行采购,并接收甲方和监
14、理机构监督、检验。 10.2 工程所用材料均须得到甲方确实定,乙方在正式采购和施工前须将材料样品提前送甲方,且需得到甲方和监理机构认可而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材料样品在甲方和监理机构认可而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监理机构双方书面形式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10.3 乙方自行采购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需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监理机构、乙方共同确定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甲方提供出厂试验汇报、随货同行合格证实、质量证实文件后方可进场,进场后要在甲方、监理机构见证下立即取样、送检,取得检测合格证实并经甲方、监理机构共同见证后方可使用。10.4 进场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如发觉品种
15、、型号、规格、外观、质量等不符合要求要求或和封存样品不一致,乙方须在甲方、监理机构见证下立即将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清退出场,由此产生费用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若发觉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拆除、返工,乙方应无条件实施并负担全部费用,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11.工程质量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完工验收11.1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设计文件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建设工程
16、质量见证取样检测操作规程(DBJ14-045.18-)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11.2本协议桩基工程质量由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乙方应为甲方和监理单位监理机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抽检和验收,无偿提供必需抽检工具、检测手段和工作条件。11.3乙方应严格按本工程设计技术文件、相关规范、规程、要求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收甲方、监理机构检验。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相关要求或达不到要求标准,甲方和监理机构一经发觉,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无条件在要求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要求标
17、准,因返工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协议,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以所发生关联方实际费用及所给甲方造成或带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扣除部分不足以填补甲方经济损失和关联方实际费用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索赔。11.4隐蔽工程含有验收条件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二十四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机构参与。通知内容包含乙方自检合格统计、隐蔽验收部位、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经甲方、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并在验收统计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整后重新按前款程序验收。11.5本工
18、程完工并经乙方检测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做好完工验收一切准备工作。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完整完工资料和完工验收汇报后立即组织政府质监部门、监理机构、乙方进行验收,并给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负担因为本身原因引发或发生工程整改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11.6实际完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本工程并经过检测及经质监、甲方、监理机构验收经过签字日期,若需整改后才能达成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质监、甲方、监理机构验收经过并签字日期。12.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需暂停施工时,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该按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完成甲方作出处理意见后,能够
19、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给回复。甲方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二十四小时内未予回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本身原因造成停工,由甲方负担所发生费用,对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由乙方负担发生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程变更13.1工程设计变更13.1.1施工中甲方需对本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根据甲方发出变更通知及相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变更:(1)更改部分工程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协议中约定工程量;(3)改变部分工程施工时间和次序;(4)其它相关部分工程变更而需要附加工作。因变更造成和发生协议价款和工期增减,由甲方、乙方按本协
20、议约定相关条款作对应调整。13.1.2本工程施工中乙方不得对本工程设计和技术要求随意变更,如乙方私自变更而所发生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且追究乙方违约及其它相关责任。 13.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提议包含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更改及对材料、设备换用,须经甲方、监理机构书面确定同意。未经确定同意而私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负担由此发生全部费用,并负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之责任,工期不予顺延,且追究乙方违约和其它相关责任。13.2其它变更本协议推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处理。13.3工程变更13.3.1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
21、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汇报,经甲方确定后调整协议价款。变更协议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 本协议中已经有适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协议约定已经有价格变更协议价款;(2)协议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能够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协议价款;(3)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由乙方提出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实施。13.3.2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汇报时,视为该项变更不包含协议价款变更。13.3.3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汇报之日起3天内给予确定,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定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汇报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汇报已被确定。13.3.4甲方确定增加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
22、加协议价款,和工程款同期支付(此条请财务及造价部斟酌)。14.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包含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爆炸、火灾,和天灾(系指10米高、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大于30ms;二十四小时连续最大降水量大于200mm;地震基础烈度大于度,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amax0.15g)等自然灾难。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机构,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快速采取方法,尽力降低损失,甲方应帮助乙方采取方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向甲方、监理机构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估计清理和修复费用。不可抗力事件连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二十四小时向甲方汇报
23、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正式汇报及相关资料。14.3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费用及延误工期由甲乙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负担:(1)工程本身损害由甲方负担;(2)甲、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负担对应费用;(3)乙方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材料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担;(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必需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由甲方负担;(6)延误工期对应顺延。14.4因协议一方拖延推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由拖延推行协议方负担因不可抗力所造成一切损失。15.工程保修15.1 保修期限:乙方对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单位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保修期从本工程
24、完工验收合格日开始算起。15.2 在保修期内,因为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缺点原因引发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担责任,同时负担权威机构和相关部门质量判定和检测费用,负担需修复加固等工程费用。15.3工程完工验收前,乙方应按第15.1、15.2条内容及要求向甲方出具工程保修书。16.违约责任16.1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进行分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部分工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内给予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负担。16.3 工期延误
25、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及本协议要求或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主动方法确保按协议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应负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16.4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协议实际结算总价 计算,按天累计。16.5 乙方因为非甲方本身之外其它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使协议无法推行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负担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16.6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推行协议时,违约方负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推行协议。17.协议争议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
26、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处理。18.协议生效和终止18.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或: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18.2本工程经质监部门、专业检测企业验收经过后,乙方依据本协议第15.4条要求向甲方出具本工程保修书,并经甲方、监理机构、乙方三方签署书面移交通知,价款结清,本协议即告终止。包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协议签订时间:_年_月_日协议签订地点:_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账号: 账号:邮 政 编码: 邮 政 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