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辽宁新元纺织品进出口股份
《集团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元企业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决议水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二级母子企业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新元企业作为集团企业母企业将成为集团投资中心。
第三条 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员浴室、餐厅等)、职员文化设施投资等。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和其它企业(包含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和购入股票、债券等投资。
第四条 集团企业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标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对应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实施跟踪指导、监督和考评。
第五条 集团企业投资管理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并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需时应咨询集团内外教授意见。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集团企业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股份和有限责任企业。
第二章 投资管理权限
第七条 集团企业本部内部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由总裁主持召创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及全部对外投资,均由集团企业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八条 股份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企业立案;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内部投资及全部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企业审核,依据批复意见,由集团企业派往该企业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九条 有限责任企业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由董事会(或实施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企业立案;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内部投资及全部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企业审核,依据批复意见,由集团企业派往该企业董事(实施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十条 单项固定资产处理权限和上述单项投资管理权限相同。
第十一条 各企业投资项目应本着“一次计划,分期实施”标准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个完整项目以分拆或其它变相方法上报。
第四章 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第十二条 各企业每十二个月年初应制订当年投资计划,计划努力争取客观、全方面、完整,集中上报集团企业审核。新增投资项目实施“一事一办”标准,另行单独上报集团企业审核。
第十三条 集团企业本部单独投资额在总裁权限范围内,由总裁主持召创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付诸实施;需报请董事会研究决定,先由总裁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待董事会研究后形成决议,由总裁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股份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汇报;
(三)根据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企业审核,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企业立案;
(四)根据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应报集团企业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企业依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董事会投资审议委员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有限责任企业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一) 总经理作出投资立项意见;
(二) 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投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汇报;
(三)根据投资管理权限,不需上报集团企业审核,提交董事会(或实施董事)或授权总经理主持召创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实施前报集团企业立案;
(四)根据投资管理权限,需上报审核,应报集团企业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五)企业依据批复意见,提交董事会或实施董事作出最终决定;
(六)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集团企业业务审核程序:
(一)属于新建、技改项目,先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对项目标工艺、技术、市场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提出初审意见,转财务部;
(二)财务部依据集团整体投资实力及必需性等提出是否投资意见;
(三)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批复。
第十七条 投资活动上报和审批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如遇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灵活多样便利报批方法,但在事后应补足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投资项目实施,其实际投资额标准上不得突破原审批预算,如因特殊情况超预算5%以上,需上报集团企业另行审批。
第四章 申报材料内容
第十九条 各企业上报审批新建、技改项目均需附有可行性研究汇报。
第二十条 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市场分析和估计;
(二)设计方案及生产规模;
(三)工艺技术方案;
(四)原料、辅助材料供给;
(五)建设条件及建设场地方案;
(六)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节能及环境保护;
(七)安全卫生、消防及劳动定员;
(八)项目实施计划;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十)风险评定;
(十一)经济效益分析。
第二十一条 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现实状况和改造必需性;
(二)调研情况;
(三)工程方案比选、设备选型及所选设备各项技术性能参数;
(四)工程方案和工艺部署步骤图;
(五)总投资预算和预算明细表;
(六)投资前后生产成本计算比较;
(七)投资前后产量、质量比较;
(八)风险评定;
(九)投资回收期;
(十)经济效益估算。
第二十二条 对外投资及购置固定资产最少应包含投资意图及必需性,投资额、风险评定、效益测算、资金筹措等基础内容。
第五章 工作考评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报批、预算实施情况由审计部负责检验和考评。
第二十四条 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投资未按相关程序研究,自作主张决定,按投资额5%对总经理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在各自权限范围外,未按相关程序报批,按投资额10%对总经理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超预算支出未按上述要求报批,按超支额30%对总经理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下”全部含本数;“以上”全部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附 表
新建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人
投资回收期
投资收益率
估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资金筹措方法: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效益测算
及风险分析:
申请企业意见:
(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集团企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
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人
估计项目开始及完成时间
资金筹措及起源
估计投资金额
申请时间
技改原因及内容:
技改前后
生产能力及效益对比分析:
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申请企业意见:
(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集团企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汇报
购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单 位 名 称
申 请 时 间
总 投 资 额
类别
名称
设备型号及关键参数
数 量
单 价
合 价
购置用途:
资金筹措:
申请企业意见:
(单位签章)
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战略发展部意见:
部门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部门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集团企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购置固定资产必需性、效益估计等基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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