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废物贮存处理管理要求
一、目标
为加强企业危险废物处理管理,预防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要求。
二、适用范围
(一)危险废物定义
企业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目》或依据国家要求危险废物判别标准和判别方法认定废弃物及其污染物。如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油手套、废棉丝、废活性炭等。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要求适适用于企业范围内危险废物产生、搜集、贮存、转移和处理等活动。
三、管理要求
(一)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和搜集、暂存、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设施、场所,必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严禁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三)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搜集、暂存、转移、处理,搜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根据危险废物特征分类进行,预防混合搜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理危险废物。
(四)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需按摄影关要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同意,不得进行转移。
(五)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危险废物搜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搜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需危害通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需安全防护用具。
(七)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危险废物进行具体登记,填写《废弃物处理统计》,并对危险废物贮存量立即上报行政部。
(八)各车间对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时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九)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员劳动防护工作,危险废物产生后,要立即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十)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必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搜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设施、场所,必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十一)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根据国家要求内容和程序,如实向行政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去向必需有严格台账统计,统计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正当利用或处理。
四、附则
本管理要求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五、附件3件:
1、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
2、废弃物处理统计
3、危险弃物处理申请表
4、废弃物处理承包商清单
编制/日期: 审批/日期:
废弃物处理统计
编号:XX/XX-12-01
日期
废弃物(液)名称
数(重)量
怎样处理
处理人
备注
危险弃物处理申请表
编号:XX/XX-12-02
废弃物名称
数量
处理单位
处理时间
申请原因:
申请人/日期:
处理指示:
同意人/日期:
处理结果:
处理人/日期:
废弃物分类一览表
编号:XX/XX-12-03
序号
废弃物种类
处理方法
废弃场所
责 任 人
1.
液压设备更换废机油、废液压油
放置到回收室集中处理
危废室
2.
擦拭设备使用废棉丝
放置到回收室集中处理
危废室
3.
设备更换切削液
放置到回收室集中处理
危废室
4.
喷涂回收废粉末
放置到回收室集中处理
危废室
5.
除烟设备更换活性炭
放置到回收室集中处理
危废室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废弃物处理承包商清单
编号:XX/XX-12-04
序号
承 包 商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联络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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