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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707661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97.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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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抚顺市劳动监察局 “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 录 一、网格工作职责 1.一级网格工作职责 2、二级网格工作职责 3.三级网格工作职责 4. 四级网格工作职责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职责 三.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制度 四.网格巡逻制度 五.投诉举报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 六、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采集办法 七、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八.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九、劳动保障监察投诉须知 十、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流程图 十一、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流程图 十二、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受理征询、投诉(举报)案件登记薄 网格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 2、制定全市“两网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并组织实行; 3、检查、指引县区实行“两网化”管理工作; 4、制定“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 5、建立“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6、建立“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数据库。 劳动保障监察二级网格工作职责 1、按照全市统一布置,制定“两网化”建设实行方案,同步开展 “两网化”建设工作; 2、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网格和网络; 3、对地区“两网化”建设进行管理、监督、考核; 4、对网格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引、培训; 5、协调(乡镇)、社区(村)贯彻网格管理人员配备、办公经费和工作装备等; 6、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两网化”信息系统和基本信息数据库。 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网格工作职责 1、负责采集辖区内民营公司劳动用工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顿、入录,建立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 2、对采集劳动用工信息实行动态监管,适时更换新信息; 3、对辖区内民营公司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状况进行寻常巡视检查; 4、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并及时将案件报送上级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5、协助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6、组织指引社区(村)共同做好“两网化”工作; 7、搞好网路管理和维护,保障网络正常运营。 劳动保障监察四级网格工作职责 1、负责采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顿、入录,建立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 2、对采集劳动用工信息实行动态监管,适时更换新信息; 3、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状况进行寻常巡视检查; 4、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并及时将案件报送上级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5、协助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6、搞好网路管理和维护,保障网络正常运营。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下达工作任务; 2、收集、整顿用人单位用工状况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文本资料,建立用人单位档案,督促和指引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办理用工备案; 3、负责采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顿、入录,建立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 4、对采集劳动用工信息实行动态监管,适时更换新信息; 5、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状况进行寻常巡视检查; 6、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并及时将案件报送上级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7、协助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8、搞好网路管理和维护,保障网络正常运营。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保证“两网化”工作顺利实行,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对象: 1、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既有工作人员中选定; 2、开发公益性岗位或贯彻困难大学生就业政策配备; 3、从社会上直接招用。 各级网格协管员招用数量按照《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行方案》规定原则执行。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 2、热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能纯熟使用计算机,直接招用者年龄应在45周岁如下,中专以上学历; 3、被聘任人员与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订立聘任手续或(劳动合同)。聘任或合同期普通不少于3年;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 三、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上级劳动监察部门下达工作任务; 2、负责采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顿、入录,建立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 3、对采集劳动用工信息实行动态监管,适时更换新信息; 4、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状况进行寻常巡视检查; 5、督促和指引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用工手续等业务; 6、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并及时将案件报送上级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7、协助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8、搞好网路管理和维护,保障网络正常运营。 四、业务培训 新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必要经培训考试合格,持《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上岗。 1、市劳动监察局负责制定培训筹划,选编培训教材,拟定考试方案; 2、各县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培训组织实行; 3、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年度业务培训不少于3天。 五、寻常管理 1、市劳动监察局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建设指引和服务; 2、县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监督管理,重点涉及:人员调配、业务指引、任务布置、业绩考核、监督检查等; 3、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负责:工作任务贯彻、人员考勤、寻常管理和考核等。 六、工作考核 1、县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估; 2、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实绩、求实效”,“考核和奖励相结合”原则。考核成果与奖励挂钩,对考核成绩先进集体、个人予以表扬,不合格者责令整治,整治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考核内容涉及: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工作纪律三个方面。重要是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状况;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检查状况;协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状况;及时精确采集、补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状况等。 七、行为规范 1、在上一级劳动监察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遵章守纪; 3、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着装整洁,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团结协作; 4、严守工作纪律,禁止“吃、拿、卡、要”,禁止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5、配合上级和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做好执法工作,认真完毕各项工作任务。 网 格 巡 查 制 度 1、各级网格劳动保障监察专(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采集和更新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订立、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法律法规状况。 2、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周时间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开展常规巡视监察,及时发现和报告网格内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查处网格内发生劳动监察案件。 3、结合年度书面审查、诚信级别评估、寻常巡逻、专项检查、投诉举报专查等,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订立、社会保险等方面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及时采集更换信息。 4、监察与宣教相结合,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增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意识;通过宣传,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发生,努力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5、对巡逻中发现难以解决案件或重大违法行案件,按照管辖和程序及时向上级劳动监察机构报告。 6、对于劳动保障监察重大突发案件,按照管辖,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理解状况,采用积极有效办法,稳定局势,同步依照事件性质,及时向上级报告案情,并跟踪事件进展状况。 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 一、为规范投诉举报行为,提高各级网格解决投诉举报和违法行为工作效率,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投诉应依法受理: 1、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 2、有明确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所导致;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畴,应由受理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 三、报告内容及程序: 1、一、二级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员对投诉举报案件和通过检查发现违法行为,通过审查,以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应当填写《劳动保障监察备案审批表》,按照管辖权,报所属市、县(区)劳动监察局(大队)负责人审批,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解决。 2、三、四级网格劳动监察派出机构直接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由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察备案审批表》,经所在劳动监察派出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所属县(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审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解决。 3、三、四级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在寻常巡逻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向所属县(区)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报告违法状况,提请县(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该用人单位进行进一步调查解决。 四、报告时限。 1、通过投诉举报发现用人单位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符合备案条件,一、二级网格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三、四级网格在5日内申请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备案调查解决。 2、对检查中发现普通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责令用人单位整治;对拒不整治和问题比较严重,一、二级网格按规定程序解决;三、四级网格应当自发现违法问题之日起7日内向县区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检查和备案申请。 两网化管理信息采集办法 一、 信息采集 (一)信息采集范畴 信息采集对象为网格内各种类型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涉及中直、省属、市属及县(区)属如下各类用人单位。 (二)信息采集方式 各县(区)依照本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状况,组织人员到用人单位采用实地询问、核算资料、现场填报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或在充分宣传基本上,采用集中发放信息采集卡,由公司劳资人员填报,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核算资料,逐项审验方式开展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采集程序 1.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入用人单位经营(办公)场合; 2.向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件,并阐明本次调查目和内容; 3.规定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件和资料,用人单位因故暂无法提供某证件或资料,应预约好下次调查详细时间,同步填写信息采集日程记录; 4.按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 分 类 共计 职 工 分 类 工资支付状况 我市 城 镇 职 工 本 市 农 村 职 工 市 外 城 镇 职 工 市 外 农 村 职 工 其她人员 女职 工数 未成年职 工数 下岗失业 人数 平均 工资 最低工资 有无拖欠 工资状况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所有从业人员 订立劳动合同人 数 技术工种(职业) 持职业资格证书状况 劳 动 用 工 备 案 情 况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情 况 应 持 证 人 数 实际持证 人 数 招用 备案 录取 备案 解除终结劳 动关系备案 基 本 保 险 参 保 人 数 综 合 保 险 参 保 人 数 养老 失业 工 伤 医 疗 生 育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信息 36劳动保障管理制度备案状况 37实 行 特 殊 工 时备案状况 38参加劳动保障年检状况 □无 □员工手册 □内部管理制度 □其她11111 □无 □不定期工作制 □综共计算工时工作制 □其她11111111 □未参加年检 □□□□年检 39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时 间 违 法 违 规 事 实 处 理 情 况 改 正 情 况 40解决部门 用人单位盖章: 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字) 日期 监察员、协管员(签字) 日期 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卡》栏目顺序,依照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件和资料依次填写有关内容; 5.填写采集卡中遇到不拟定项目,监察协管员应及时向上级网格专(兼)职监察员请示后予以拟定; 6.填写完采集卡后,规定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阅审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7.信息采集完毕后,留存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公司证、其她注册证件)复印件同信息采集卡一并作为归档材料; 8.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将信息采集卡按街道、门牌号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卡台账,同步填写调查日程记录,交负责该网格专职监察员复查。 (四)信息复查程序 1.采集信息自查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对自己登记采集信息要进行自查。自查可与登记工作同步进行。监察协管员依照有关资料和采集日程记录检查与否有漏掉和重复,并对当天登记信息采集卡进行检查,审核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与否对的,发现疑问及时回访核对,并据实改正。 2.采集信息审核 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要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建立信息采集台账和信息采集卡等资料进行审核。一是查看监察协管员调查日程记录;二是对采集卡信息进行逐项审核,检查采集卡填报信息质量,若发现调查记录有漏掉或重复、采集卡差错较多,应责成监察协管员重新自查,自查完毕后再审核。三是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要在审核通过采集卡上订立审核意见,并返回给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将通过审核用人单位信息及时录入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定期上传。 二、信息更新 已录入上传信息,每年5月至6月、11月至12月要进行两次更新。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应对网格内公司进行动态监控,公司变更信息,要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更新。 三、特殊状况解决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对用人单位开展信息采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治指令书》,规定用人单位及时整治,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治指令书》后仍不整治,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应填写《关于申请对用人单位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报告单》,向上级劳动监察机构申请对用人单位实行劳动保障监察。 1. 用人单位不配合信息采集工作; 2.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用工信息。 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管理涉及:数据库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系统管理人员必要采用有效办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丢失、破坏或失密。 3.运用顾客管理模块或其她技术手段对系统顾客访问权限进行管理,顾客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 4.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顾客密码使用状况,定期更换顾客口令密码。 5.系统管理人员要积极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对数据库及时进行维护和管理。 6.所有进入网络使用软盘,U盘,光盘等其她存贮介质必要通过网络中心负责人批准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 7.内部顾客所有文献传递,一律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和FTP服务器专门上载、下载区进行,不得运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8.网络系统所有设备配备、安装、调试必要由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其她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网络操作人员必要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她有关设备操作规程,禁止其她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工作。 10.保持机房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系统管理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行为。 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案卷档案是指各级监察网格在协助查处各种违法案件或直接解决简朴劳动纠纷案件工作中形成,可以反映案件真实状况、具备保存价值、通过整顿立卷归档系统保管监察案件材料。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实时采集更新工作中形成,可以反映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状况、动态监管状况、通过整顿立卷归档系统保管网格化管理信息材料。 二、归档 1、案卷档案管理,按照一案一卷、分类保管、利于保密、以便运用原则。信息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一户一档、一格一册”原则。 2、立卷案件材料及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受案登记材料;(4)调查证据材料,涉及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关于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和其她证据材料;(5)用人单位改正状况材料;(6)其她材料。 3、立卷信息登记材料及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抚顺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息登记表》;(4)营业执照;(5)劳动规章制度;(6)职工花名册;(7)劳动合同台账;(8)上月职工工资表;(9)社会保险上月结算单;(10)其她关于资料。 三、保管 1、档案工作人员对所管各类档案资料应做到状况熟悉、查找迅速精确。 2、档案资料要采用科学办法管理,各门类档案要实行分类整顿、单独存储、集中管理。 3、对档案调进、调出等状况要做好登记、经常清点核对,对损坏档案要及时复制修补,保证档案完整精确。 4、按照“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防虫噬、防鼠咬)规定,配齐设备,逐渐创造条件建立原则档案室。 四、借阅 1、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服务第一观念,对借阅或查阅档案人员,要热情诚恳,提供以便。 2、外单位查阅、借阅关于档案,必要持单位简介信,经局领导批准,档案管理人员登记查借人员身份和查借目后方可查借。 3、借阅档案人员必要当面清点卷数,并在登记薄上签字,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应及时归还,普通不超过一周,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查借人员应爱护档案,保证其安全,不准在文献材料上抹划涂改,不经批准不准擅自抄录、拍照、复印或翻印。 五、鉴定和销毁 1、档案鉴定工作在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由档案人员和关于科室共同完毕。 2、档案鉴定工作必要严肃认真,精确拟定档案材料存毁和保管期限。在文献存毁已拟定期,要坚持“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和“宁存勿毁”原则,防止把有保存价值文献销毁。 3、销毁档案材料,要造册登记,经分管领导批准,在指定地点由两人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和监销人要在销毁注册上签字,禁止将档案当废纸出售。 六、管理规定 1、档案管理人员要管好档案柜或库房,不得在柜内或库房内存储任何与档案无关物品等。 2、一切档案都要登记造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要按登记薄所有清点档案,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须知 一、接待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 二、接待对象:个人和集体(集体投诉推选2人作为代表) 三、管辖: 1、中、省直,市属用人单位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到市劳动监察局投诉(举报); 2、县(区)属用人单位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到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3、独资或合伙经营公司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行到街道(乡镇)劳动监察中队投诉; 4、个体工商户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到社区(村)劳动监察分队投诉(举报)。 四、投诉重点内容: 1、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 3、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端拖欠劳动者工资; 5、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原则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 7、用人单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原则支付工资; 8、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 五、投诉者应提供如下材料: 1、投诉书。投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 (2)被投诉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事实和投诉祈求事项。 2、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 3、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订立劳动合同,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订立劳动合同,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证件作为凭证。 4、有与投诉祈求事项关于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 六、解决期限: 对符合条件投诉,监察机构自收到投诉人投诉书及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备案查处。60个工作日内完毕;对状况复杂,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流程图 一级网格:市劳动监察局 二级网格:县(区)劳动监察大队队 三级网格:街道(乡镇)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 四级网格:社区(村) 劳动保障服务站 区属公司 个体工商 市属公司 民营公司 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流程图 协管员进入用人单位采集用工信息, 接受征询、投诉(举报) 建议备案 录入信息、建档、分类 核算信息 填写采集卡 纠正违法行为 督促违法单位整治,并将整治状况进行反馈 核算投诉(举报)状况 调解纠纷 当场解答 上级交办 投诉(举报)受理 建议仲裁 监督检查 抚顺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受理征询、投诉(举报)案件登记薄 接待时间 来访方式 来访人 姓 名 来 访 人 联系电话 来访人所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反映重要问题 解决意见 (解答、建议、调 解、移送、备案等) 解决 成果 抚顺市劳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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