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一、机电领导干部上岗巡岗制度1二、设备包机制度3三、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4四、设备定时检修制度6五、电气试验制度11六、杂散电流管理制度12七、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14八、电缆管理制度17九、小型电器管理制度21十、油脂管理制度24十一、配件管理制度29十二、阻燃胶带管理制度31十三、钢丝绳管理制度33十四、安全活动制度35十五、事故追查分析制度36十六、停送电管理制度42一、机电领导干部上岗巡岗制度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必需常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设备使用情况,立即发觉设备存在隐患并快速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结合矿井实际,制订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检验制度。
2、一、机电干部上岗查岗人员范围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查岗人员关键指: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运输部部长、机电运输部副部长、机电队队长、副队长、主管技术员等。二、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内容1 检验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情况。2 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情况,必需时可对操作人员“三知、四会”内容进行提问。3 检验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情况,查看是否灵敏、可靠。4 检验设备完好情况,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5 检验设备及机房硐室安全情况和卫生情况。6 检验多种统计填写情况。三、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检验周期机电矿长每个月最少检验一次,机电副总工程师每个月最少检验一次,机电运输部部长每个月最少检验两次,机电运输
3、部副部长每个月最少检验三次,队长每个月最少检验四次、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个月最少检验四次。四、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要求1、各级机电干部要根据上岗查岗周期要求,进行上岗检验。2、上岗查岗时,要根据本制度要求查岗内容进行认真检验,并根据要求填写干部上岗查岗统计。3、上岗查岗时发觉问题,要通知责任单位按“二定”(定人、定时)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将问题处理完成后,向检验人反馈处理结果。4、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时发觉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处理。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成后应向检验人汇报,检验人员要到现场落实隐患整改情况。5、部上一级机电干部上岗检验时,要把下一级机电干部上岗情况作为一个关键问题进行检验,对上
4、岗次数不够机电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6、对于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发觉问题,责任单位要主动认真进行整改处理,在要求期限内不能处理,对责任人给处罚。二、设备包机制度 一、全部包机人员应熟悉分管设备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 二、对分管设备要认真实施巡回检验图表要求检验内容按时检验检修,并将检修内容,数据认真具体地统计在统计簿内。 三、按规程精心操作,确保设备完好状态,不安全不运转。 四、维修工对分管设备做好充足备品备件。 五、搞好设备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杂物,达成完好标准要求。 六、出现事故要立即处理,分析责任,吸收教训,发觉重大隐患,应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七、设备包机到人,做到责任明确,挂牌管理。三、设备运
5、行、维修、保养制度(一)设备使用制度1、设备使用单位人员必需严格遵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维护,凡本单位未使用过新型设备必需在技术员指导下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2、落实设备使用和维护相结合标准,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施专责制。设备实施包机制,实施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设备,必需实施设备交接班制度。3、固定设备司机,必需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做到“三懂”(懂设备结构、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会使用、会检验、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4、使用中设备必需保
6、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时检验、试验,做好统计,不合格不准使用。5、各设备使用单位不得将设备拆套使用,凡特殊情况需拆套时,报请机电运输部,经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程师同意,方可拆套使用,并限期补上。设备损坏要立即上报机电运输部,如隐瞒事故,私自拆套设备,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且依据情节轻重进行严厉处理。(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设备要严格实施日常保养和定时保养相结合标准,确保设备常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2、关键设备应分别制订合理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时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觉性能较低和精度超限时,要进行调整或检修。3、维修工作要实施区域维修负责
7、制,对负责管辖内设备要做好巡回检验、计划检修和故障维修,对关键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时检验,并做好统计。4、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要求,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等有特殊要求设备维护、检验监测和预防性试验,立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5、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并对润滑情况进行定时检验分析。四、设备定时检修制度(一)在用设备检修制度1、天天中午12时14时为全矿停产检修时间,各煤流系统必需在9:00前放尽皮带及溜子上积煤,进入待修状态。2、井下采、掘、运设备检修时间为 12:0014:00。3、多种设备按要求日检、周检项目进行,由包机责任者逐一检验
8、修复,并做好检修统计。日、周检中发觉无法处理故障、隐患要立即汇报,并安排停产处理。4、检修完成应由运转人员及检修者对设备全方面检验,拆除检修辅助设施并试车运转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二)固定设备定时检修制度1、机电运输部依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认真编制年、季、月固定设备检修计划报矿同意,并纳入矿生产计划,验收工作由分管矿长组织进行。2、依据“设备管理规程”要求,每十二个月应有1215天停产检修日编制,由机电运输部编制检修计划报企业、矿领导同意后由机电运输部组织实施。3、主扇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实施轮换检修制,但必需确保备用风机完好状态,使用风机期限不得超出六个月,风机检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
9、实施,由机电、通风、安监等相关单位组织验收。4、主排水泵、供电设备,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每十二个月雨季前进行一次全方面解体检修、检验和测定试验工作,对检验出问题限期处理。5、固定设备检修必需按计划时间,保质保量。检修后,进行严格验收并试运转,对检修情况及更换零部件作具体统计,多种技术参数、绘制图纸及多种技术资料要完整存档。(三)设备巡回检验保养制1、设备、全部固定移动设备全部必需实施巡回检验保养制度。设备巡回检验关键由设备操作司机负责,大型固定设备、关键运输绞车、皮带机、刮板输送机、多种机车和翻车机、喷浆机、耙装机等其跟班机电维护工最少每班巡回检验一次。2、设备巡回检验内容和次数必需由分管
10、技术员绘制巡回检验图表。机房、硐室、车间设备巡回检验图表必需张挂起来,没有条件张挂场所要将巡回检验图表保留在巡回检验统计本内。3、设备操作司机必需严格根据设备巡回检验图表中要求时间、内容和要求进行,不得缺项,不得漏检,不得马虎从事。4、设备操作司机及专职设备维护工应分别设置设备巡回检验统计本,设备巡回检验中发觉问题除应立即汇报和处理外,还应具体记入统计本内方便备查。5、司机、维护员在巡查中发觉异常现象和故障点要立即处理并汇报领导,严禁设备带病运行。6、设备巡回检验制度实施情况各工区机电副区长或责任人每个月最少检验一次,发觉问题立即纠正。(四)设备强制维修保养1、提升系统设备、主排水泵、扇风机、
11、天天不少于2小时检验维修时间(要集中一个班),其它两个班在交班时,每班有3060分钟时间进行检验维护。2、采掘运输设备,天天不少于90分钟集中检验维修时间,交班时还应有30分钟检验维护时间。3、开关变压器、小型电器、电缆天天不少于1小时检验维护时间。4、在设备检验、维修时间内,由该设备包机组进行检验维修。5、严格按检修内容和检修标准检修设备,检修后一定要试运转,并认真填写检修统计。6、设备清洁卫生及润滑检验等工作,由设备操作人员在强制保养时间内完成,天天要认真检验润滑情况,立即补加润滑油。因为缺油造成设备事故发生,要追究操作人员、维护人员责任。(五)流动设备实施轮换检修制1、采、掘、运输等单位
12、设备严禁周转使用,必需实施有计划轮换检修制,轮换检修计划由工区提出报机电运输部同意,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2、设备检修要根据“设备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设备要严格验收,验收工作由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实施。3、检修中所用材料、零部件必需经过质量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检修情况及多种技术数据,要具体统计在册存档备查。4、工作面结束,其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等由专员清点验收,上井交机电运输部,丢失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5、井下全部机电设备包含五小电器,必需经过验收合格后持下井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不然井口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下井。(六)设备大修理制度1、设备大修计划由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要合理
13、制订工时定额、停工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等,设备大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实施,并组织验收工作。2、计划外需要检修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矿长同意后实施。3、在下达月度生产计划同时,下达设备大修及保养计划,在生产和设备维修工作发生矛盾时,应依据先维修后生产标准合理安排。4、设备大修计划需要调整时,必需由机电运输部上报矿及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5、设备大修费用必需按计划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五、电气试验制度 一、矿机电运输部负责全矿电气试验,试验人员要按煤矿试验规程及试验周期进行试验。二、每十二个月对高压设备、高压电气做预防性能试验。三、每十二个月对电气保护装置依据机电运输部所提供数值进
14、行一次完好试验。四、每六个月对变电所内绝缘台、绝缘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笔、接地短接棒做一次完好检验,达不到绝缘要求要立即更换。五、每三个月一次对井下各变电所内接地极进行一次电阻测试。六、每十二个月对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进行一次试验。七、天天8点班变电所值班员对设备做一次漏电试验,并做好统计。八、对变电所内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验整定,负荷改变时应立即调整。九、对变电所新安装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应确保在投入使用前测定一次。十、值班电工应确保每日对变电所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做一次检验。六、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难事故发生,针对
15、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检定、检测试验工作,确保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A方可入井; 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实施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和所馈负荷相匹配。 3、 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绝缘泄漏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弯曲要求。 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测定工作细则要求。 5、严格实施煤矿
16、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天天试验一次。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配合下应每个月最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十二个月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6、做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加强入井职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员自主保安意识,果断杜绝职员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 8、加强巷道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值。 9、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
17、电容电流不超出要求值。 10、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中要求。七、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为了深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确保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升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消亡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人员必需熟悉和实施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验细则。 三、新购进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需经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电检员)对其防爆
18、性能进行具体检验,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需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具体检验,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全部必需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责任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验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运输部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采掘工作面,必需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30天将采(掘)工作面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运输部,然后由机电运输部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成(按部分安装完成)后,必需不
19、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具体验收,验收中机电运输部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具体检验,确定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需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具体工作统计。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运输部设备组必需有每一设备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妥、不合格而造成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实施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自检自查工作,发觉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应立即向机电运输部、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
20、电气设备必需有防爆检验员签发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需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运输部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八、电缆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动力电缆由机电运输部统一管理,设备管理组对井下电缆实施专职、专业管理,负责井下电缆发放、审批工作。2、井下各采掘头、面必需有供电设计,采掘工区以此向机电运输部提报电缆领用单据;临时线路必需由供电技术员同意。3、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组负责电缆领、发、修补、验收、压号及帐、卡、图牌板管理,并统计消耗情况,提出电缆增补计划,供
21、给科进货,设备管理组领取。4、新电缆和检修好电缆,两头必需压号,标明电缆长度、规格、编号,使用中电缆严禁截断,如有特殊情况必需经分管科长及技术员同意。5、闲置电缆及更换后破旧电缆,由使用单在3-5日内回收上井,立即交设备管理组。6、采煤工作面电缆应依安装后移交电缆数量随回采进展,逐步回收上井,更换电缆必需以旧换新,新电缆下井后,旧电缆必需在要求时间内交还。7、凡由设备组发出电缆,必需按规程要求进行水浸和耐压等试验并符合要求要求,凭试验统计开据“下井合格证”,并由检试人员签字,方可下井。井口把钩工必需严禁无证电缆入井。8、井下电缆敷设、吊挂,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质量标准化要求,采掘头、面十
22、五米内电缆必需有保护方法(不能吊挂部分)。9、垒砌穿有电缆风墙时,施工单位必需给电缆留出孔洞,再由电缆分管单位加装铁管护套并封堵。10、巷道施工改棚、透窝点周围2米电缆必需制订安全保护方法,经矿机电领导同意后实施。11、电缆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施修整完好,由机电矿长组织交接双方和设备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12、使用中电缆要有专员负责检验、维修,并做好统计。13、使用中电缆要按规程要求按时进行试验和测定,不合格者要立即汇报处理。(二)奖罚制度1、未经同意私自截剁电缆,每例罚50500元,凡回收上井电缆少于要求长度(领出长度-0.5米),或因管理不善,被人
23、破坏、丢失,每米按原值加倍罚款。2、闲置或损坏后更换下来电缆,未按要求日期回收上井交库消帐,按每米天天1元罚款,直至交回为止。3、维护不妥而造成电缆损坏(炮崩、挤压、撞、拉等)按原电缆全长每米1元罚款。4、缆未按要求敷设、吊挂及盘放,按每米或每处1元罚款。(耙装机后20m能够不吊,但必需有保护方法)。5、行中电缆严禁超载、超压使用,受机械损伤破皮漏电电缆必需立即更换,不然除停止供电外,罚款100元。6、将动力电缆砌进风墙未留孔洞,架棚时将电缆线架在棚腿以外,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根,电缆穿孔没封堵,对使用单位罚款20元/根。8、未经同意、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用电缆,一次罚责任单位50200元。
24、9、凡井下使用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者,按失爆处理。10、凡下井电缆没有“电缆入井证”而入井投入使用,罚使用单位一次100元,罚井口把钩工20元。11、机电运输部电缆管理组人员,必需严格实施电缆管理各项制度,加强现场检验,立即维修旧电缆,加紧电缆周转,节省材料费用;如发觉在实施本制度时,借机向使用单位索取财物,除扣发当月奖金外,另按矿要求进行处罚。九、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小型电器(煤电钻、电铃、防爆灯、按钮、多种接线盒)由机电运输部设备组统一管理,下设兼职小型电器管理人员负责小型电器领、发、试验及帐、卡、图牌板管理;现场使用情况检验,统计消耗情况,提出进货计划。确保五小电器安全
25、使用,提升材料复用率,降低吨煤消耗。(一)管理制度:1、各单位领用小型电器,由机电运输部分管领导审批,小型电器兼职管理员依单位实际在用情况发放或更换,新安装头面小型电器按供电设计要求一次性供给。2、五小电器下井必需有检验、修理、试验、验收统计,并有检试人员签字,确定合格后,由设备组签发“小型电器下井证”和兼职防爆管理员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领用下井,无证小型电器井口把钩工严禁下井。3、拆除闲置损坏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在三日内回收上井,交设备管理组。4、小型电器报废,由小型电器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管理组及分管领导、技术员判定同意后,方可报废。5、各使用单位必需设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领用
26、。6、更换小型电器设备一律采取以旧换新,凡交回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需齐全,不然按要求罚款。7、小型电器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备修整完好,无失爆,由交接双方和设备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8、在用小型电器,多种小电缆安装、吊挂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质量标准化要求;小型电器管理人员负责全矿井下小型电器检验,发觉失爆向设备管理组汇报并于当日向使用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理通知单”,并进行复查;发觉吊挂不合格、不完好等问题,应通知相关单位立即处理。(二)奖罚措施1、闲置或损坏小型电器未按要求期限交回设备管理组,按每台件天天20元罚款.2、凡无“小型电器下井证”私自携带下井
27、使用,查出后,除罚责任单位50元/件外,另罚井口把钩工20元/件。3、小型电器发觉失爆,按矿相关要求处罚。4、未经同意私自转用小型电器,按每件20元罚转用双方单位。5、凡月、旬检验,小型电器完好率达不到95%单位,依据设备管理考评措施给予扣分并处罚。6、小型电器丢失原配件,按下达标准罚款:原值100元及以下按50%,原值在500元及以下按40%,原值在1000元及以下按30%,1000元以上按20%。7、小型电器管理人员,必需严格实施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加强检验立即检修,加紧材料周转,节省吨煤材料消耗,如发觉实施本制度时,借机向使用单位索取财、物者,除扣发当月奖金外,并按矿要求纪律处罚。十、油脂
28、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1、全矿机械润滑管理工作由机电运输部负责,其职责范围是:拟订各项管理制度,编制润滑制度,检验润滑制度实施情况,培训油脂使用管理人员。2、各单位主管区长或专职机电区长负责油脂使用管理工作,并掌握设备润滑技术要求和换油周期。3、采煤、运搬要配置一名专职油脂管理员,其它各采掘单位配置一名兼职油脂管理员,其职责是:编制本单位油脂计划及消耗、现场管理、采油样、废油回收、设备润滑图、牌、卡、帐建立填写工作,负责对本单位职员润滑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区队油脂管理员在业务上受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组领导。4、机电运输部在每个月下旬设备检验时召开全矿兼职油脂管理员会议,会议汇报总结每个月工作,公
29、布当月奖罚情况,并部署下月工作。(二)技术培训5、机电运输部负责全矿油脂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并会同矿相关部门对全矿从事润滑管理人员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和技术学习,定时进行考评。6、机电运输部负责组织本矿相关人员设备润滑技术学习,使她们能掌握机械润滑简单原理、油脂分类、多种油脂性能、特点和油脂选择、储存、使用要求,注、换油操作规程等,同时指导润滑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推广使用。7、各区队主管区长或专职机电区长应负责向本单位职员进行设备润滑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三)计划定额8、加强计划管理。油脂管理员应依据矿下达润滑油消耗指标实施单台设备定额供给油脂,并协同供给科按上级要求时间、要求编制各类润滑油计划
30、,结合本矿各单位设备现实状况下达当月供油计划。9、各单位所用润滑油脂,须经本单位兼职油脂管理员同意,企管科审批后油库方可发油。10、单台设备供油标准见企管科下发材料消耗定额表。(四)仓库管理11、矿必需建立符合安全标准油脂库,严禁长久露天存放油脂,临时露天存放要有防雨、防尘、防积水、防火等方法。12、油库内油脂要有30天贮备量,库内油脂要依据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分别存放。乳化油冬季储存室温必需保持10以上。13、新到货油脂要严格组织验收,机电运输部要依据出厂合格证和相关化验标准抽样化验,如发觉质量不合格,通知供给科立即找供货单位联络,并认真处理。14、油品发放要坚持优异先出标准,凡存
31、放期超出十二个月油品,仓库应通知油脂管理人员取样化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5、严格油脂发放制,发放前应检验领油单位油桶是否专用油桶,是否清洁和有没有显著标识,不然一律不发油。16、润滑脂需进小规格密封包装,全部存放容器,必需清洁、密封,随时盖严不得敞口;油桶、油具清洗,可用汽油清洗后干燥,再用待装油冲洗后才能使用。17、油抽子必需专用,用完后不能插在桶内或四处乱放,要放在特制箱内,预防落上灰尘。(五)使用管理18、机械设备要依据设计或润滑说明书要求使用润滑油脂,不得随意代用,特殊情况必需代用时,要经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同意同意后方可代用,并建立档案。19、提升绞车、空气压缩机、排水泵、强力皮带
32、、采煤机、泵站等大型设备要建立润滑档案,要有润滑图表和注、换油卡片。20、硐室内要有油库管理制度,液压工岗位责任制等牌。21、硐室内油品要按牌号品种排放整齐,标志清楚,加油用具保持清洁无污。22、向设备换油、注油要采取塑料密封桶,桶上应有显著标志,并注明油号。油桶明确专员,统一编号管理,装前进行检验清洗,维护人员或司机领油时,要同时向油脂管理人员办理借桶手续,用完后交还油脂管理人员,油桶如有丢失或损坏,由责任者按价赔偿。23、工作面打开设备盖检修或换油时,要指定专员负责,上方要用棚布等物遮挡,放出旧油后用轻稀油冲洗。注油前必需将加油孔清理洁净方可注入新油。24、凡用乳化液单位,泵站要确保配置一
33、个完好折光仪。各采煤单位,乳化液配比由泵站工操作,配制时要严格检验,其浓度必需在35%。25、泵站、过滤器、管道要常常清洗,保持清洁;乳化液箱每两个月清洗一次。如发觉乳化液大量分油、析皂、变色或不乳化现象,要立即换新油,然后查明原因并立即向设备管理组汇报。26、对大型设备油脂要定时进行取样化验,该工作由区队兼职油脂管理员取样送机电运输部统一安排。其取样化验周期以下:抗磨油每个月取样化验一次,齿轮油每一个半月取样化验一次。(六)旧油回收28、单位兼职油脂管理员要随时掌握油脂使用及消耗情况。对有漏油现象设备要立即采取治漏方法,并立即向机电运输部汇报。29、要实施旧油回收制度,设备换油时旧油要全部回
34、收上井,并妥善保管,立即上交供给科,由供给科按企管科、矿相关材料消耗之要求处理。30、多种废油回收率:变压器油80%,冷冻机油50%,压缩机油50%,液压油40%,齿轮油30%。十一、配件管理制度(一)机电设备配件计划编制,由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人员,依据配件消耗定额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季备品配件计划。(二)每个月25前,各单位依据备品配件消耗情况及检修计划,提出配件计划报机电运输部汇总(非标准件需提供图纸),28报企管科,平衡后安排采购。(三) 设备配件由供给科安排采购,专用件、非标准件由机电运输部设备组提出申请,供给科安排采购或外委加工。(四)供给科应严格实施配件消耗定额计划,严格入库手续,做
35、到三不入库:手续不全不入库;质量低劣、型号不符不入库;数量不清不入库。(五)备品配件管理和使用要建帐、建卡,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对库存备件维护保养要做到“四防”(防潮、防锈、防变形、防变质)。(六)供给科会同机电运输部、企管科每个月召开一次备件平衡会,进行功效分析,对备品配件库存、消耗要立即分析平衡,做到合理消耗,合理贮备。(七)依据矿要求配件贮备定额,机电运输部和供给科、企管科要对备品配件贮备量立即调整,做到既确保生产,又预防积压。配件领用、分配、审核由机电运输部、企管科负责,各使用单位对领出配件必需妥善保管,预防丢失、损坏、挪用。(八)各单位设兼职配件管理员负责配件领用和保管,并针对使用
36、情况加强设备维护,降低消耗。对部分紧缺、贵金属配件,实施交旧领新制度,替换下来配件,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以修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九)外委加工非标准件,由机电运输部协同供给科统一安排,并绘制图纸,加工后成品,按图验收合格,交使用单位。(十)大型关键性备件报废,应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组织机电、财务、供给和使用单位共同判定后,方可报废。(十一)大型关键性备件因保留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应本着“三不放过”标准,由矿长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分析追查会,追查出责任者、损失原因,并提出防范方法。十二、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一)阻燃胶带检测和验收1、阻燃胶带在入库时外观质量、检尺(合厚度)、带体上永久标志(沿胶带纵向
37、每隔10 米应有字体大于20mm标志)、包装和保管,应严格实施MT14795标准。2、胶带入库后七天内应向监测站报检。报检单位报检时应填写报检单,并和样带、有效三证一齐上报。3、领用单位在领用胶带时,供给部门必需提供“安全标志准用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三证)复印件及监测站检测汇报原件。(二)阻燃胶带入井管理4、阻燃胶带使用单位在入井前应持有胶带厂方“三证”及监测站检测汇报到运输管理组和安监科审批签发“阻燃胶带入井许可证”。5、运输管理组在审批签发“入井许可证”时,三证不全或无效、未经监测站检测合格阻燃胶带一律不得签发“入井许可证”。运输管理组应做好审签统计及证件保管工作。6、再
38、次入井旧阻燃胶带按本章第4、第5条要求由使用单位到运输管理组和安检站审批签发“阻燃胶带再次入井许可证”。7、井口工作人员对阻燃胶带入井应严格把关,无“阻燃胶带入井许可证”或“阻燃胶带再次入井许可证”阻燃胶带不得下井,并对阻燃胶带入井进行登记,做好资料保管工作,其保留期至该胶带退出运行为止。十三、钢丝绳管理制度一、多种绞车钢丝绳必需建立巡回检验制度,并有专员对使用情况进行具体检验,设置检验登记簿,认真立即统计。二、多种绞车必需根据相关要求选择钢丝绳型号,根据实际所需长度进行领取、更换及试验。三、钢丝绳检验统计必需有下列内容:钢丝绳使用天数、一个捻距内断丝数、锈蚀情况、检验时间、检验人姓名和其它部
39、分必需引发注意问题。四、在斜巷中必需设有足够地滚轮,其标准以钢丝绳不拖地为标准,通常拖地处要设地滚轮,以降低钢丝绳磨损。五、新安装绞车所用钢丝绳必需有验算说明书,其一切技术数据全部要符合规程要求。六、钢丝绳使用、保管、更换必需以规程第405408条准则,结合使用具体情况,绞车钢丝绳必需写出书面换绳汇报,由矿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七、更换下钢丝绳立即送到地面,卸在指定地点以备复用。八、倾斜巷道使用钢丝绳假如一端不符合要求而另一端很好,有使用价值,可进行调头使用。九、平巷11.4KW绞车使用钢丝绳,在通常情况下能够用旧绳替换。十、凡使用有接头钢丝绳,必需遵守规程第409条要求。十一、斜巷中使用钢丝
40、绳要加强维护,避免矿车轧绳,若发觉矿车轧绳立即截掉另卡,以防断绳造成事故。十四、安全活动制度1、每次安全活动要有活动专题,扎实有效开展,科学组织,合理分工,开展活动切实起到有效作用。2、充足认识到开展安全活动关键性,各单位要主动参与、配合,推进整个安全活动展开。3、成立安全活动检验小组,每个月13日、27日开展矿井机电专题检验活动,立即排查生产、生活中安全隐患。4、安全活动检验小组对井下排水系统、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提升系统和地面供风、压风系统及生活区用电进行全方面检验。并填写机电专题检验整改表,机电办负责每个月一次机电检验问题汇总,作为月度考评关键依据。5、检验出问题以机电指令进行整改和处罚
41、。6、要认真抓好机电安全、搞好生产技术服务,制订检验活动开展措施,检验、考评标准,要有计划性地组织实施安全活动,并做好季度总结。十五、事故追查分析制度第一条 为根本杜绝矿井重大机电事故发生,降低机电通常事故,完成机电质量标准化要求机电事故率小于1%指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事故(包含通常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负责机电事故统计工作,统计报表要填写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区队和关键事故责任者,并要其责任人署名盖章。第三条 凡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机电设备事故,应按本措施统计。造成人身伤害,按相关要求实施。第四条 机电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时间、造
42、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通常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1、通常事故(视情节轻重给责任者50300元处罚)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通常事故。(1)造成事故直接价值损失在0.15万元者。(2)造成井下生产设备停运1小时及以上或造成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3)造成地面车间供电中止14小时或地面全部供电中止1030分钟者。(4)局扇停运者。(5)主、副提升设备停运者及其它造成经济达成通常事故程度者。2、重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责任者200500元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1)造成设备直接价值5万元以上至50万元者。(2)主、副提升设备停运2小时以上者。(3)主排水泵盘区集中排水停运,
43、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4)主扇风机停运20分钟及以上者。(5)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止4小时以上至3天或地面全部供电中止30分钟以上者。(6)造成地面流水作业设备停机超出半小时或因停机引发重新恢复时间超出3小时以上者。(7)主、副提升设备过卷超出0.5米、断绳、跑车,大型物体坠入井筒,斜井巷跑车,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压风机管路爆炸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出通常事故程度者。(8)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者。(9)锅炉烧干。3、特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责任者4001000元处罚)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出50万元者。(2)因机电事故引发淹井
44、、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者。(3)地面车间供电中止3天以上或地面全部中止供电1天以上者。(4)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5)主提升皮带着火及电器着火。(6)井下皮带着火及电器着火。(7)锅炉或瓦斯管道爆炸。(8)经矿相关部门认定认为性质尤其严重非伤亡事故。第五条 机电事故汇报1、机电事故一旦发生,现场目击者、班组长、安检员、跟班干部或机电事故单位值班干部要立即向调度室、机电部汇报,同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抢修,发生人身事故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立即搞清情况,作好统计,向当日值班矿长汇报,并以事故通知单形式
45、立即通知安检部和相关部门。3、发生严重工伤和尤其严重非伤亡及其以上事故,调度室要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4、发生通常机电事故,向调度室汇报,机电部组织机电事故分析,发生重大、特大机电事故,事故单位首先向矿调度室汇报,然后由矿调度室按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若发生机电事故不上报者,查出确定发生事故瞒报者,罚事故单位区长1000元。第六条 事故调查制度1、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需立即采取一切必需方法,预防事故扩大,抢救伤员并立即护送升井救治。机电事故抢修完成,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机电部要立即派人员赶到现场查明原因,测绘事故图,向现场人员了解事故经过,搜集人证和物证,并做统计。被调查人员无条件配合,对拒绝
46、调查或汇报不实者罚1001000元。2、由机电部组织相关单位和发生事故单位责任人、事故责任者和发生事故时在场相关人员开事故追查会议。第七条 机电事故分析程序1、发生机电事故后,事发单位要主动配合现场调查,统计事故状态,通常性事故,由本单位制订对应方法后立即组织人员恢复生产,重特大事故待调查组勘查现场后,矿立即组织人员恢复生产。2、通常机电事故,由机电部主持处理,通常事故分析应在当日进行,最迟不超出3天,由机电事故单位区长或机电副区长、现场人员参与,机电部主持,分析汇报报矿领导审批。3、重大机电事故,由机电部组织,机电部经理主持,机电副总、安检部、调度室参与分析,然后将分析汇报以表格形式逐层汇报。4、特大机电事故,由机电部组织,机电副总主持,矿长、机电部长、安检部、调度室参与分析,然后将分析汇报以表格形式逐层汇报。 5、上述事故分析会议需要参与其它单位和人员,由事故分析主持和组织者决定,并通知。 第八条 机电事故处理1、对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