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z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zz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目 录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2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3第四章 总裁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4第五章 总裁的职责6第六章 总裁的奖惩7第七章 附 则8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裁的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营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管理
3、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六)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者; (八)被有关主管机构判决、裁定违反有关法规,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者。 第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向董事长推荐,由董事会聘任,实行合同制。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
4、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非董事总裁可以列席董事会议。 第七条 解聘公司总裁,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三个月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第八条 总裁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三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经董事会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九条 解聘总裁或总裁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每届任期为二年,可连聘连任。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等工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
5、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九)决定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经理与财务负责人的任免; (十)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职; (十一)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十二)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三)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
6、,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四)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或授权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十五)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六)非董事总裁,可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决议有要求复议一次的权力; (十七)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二条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裁的助手,受总裁委托分管相应部门的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职权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裁不在时,总裁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代行总裁职权。第四章 总裁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总裁工作机构 (一)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置总裁办公室、行政事务
7、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投资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审计监察部等部门协助总裁进行公司的职能管理。 (二)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设置技术开发部、生产管理部、营销总公司、国际贸易部等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总裁会议制度(一)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裁主持,副总经理、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参加。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公司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办公室承办并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签发和催办工作。(二)行政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
8、次。司务会由总裁(或副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成员和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经理参加,必要时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目的是总结部署公司近期工作,听取和交流各部室完成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传达各项方针、政策决议。由总裁办公室秘书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总裁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总裁签发。总裁办公室负责催办会议议定有关事项。(三)专题办公会:总裁根据需要、公司副总经理受总裁委托或按照分管的工作的需要,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协调一些专项工作。(四)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各品牌总监、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控股子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总部、营销分公司、子公司有关部
9、门提供报表及文字分析资料,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牵头办理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裁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公司投资管理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或总裁办公会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或总裁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后评估和审计。 (二)重大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裁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总裁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应事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考核,由总裁决定任免。 (三)财
10、务管理工作程序: 大额款项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计划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 部门间协调决策方法为协调处理不同部门之间的问题,协调决策过程分为四步:确定问题、提出备选的解决方案、深度分析和产生新方案:(一) 确定问题: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做的决策,了解有关决策者的观点和相关的前提假设,列出并评估与解决方法相关的已知和未知的信息,把握衡量即将做出的决策的质量标准,本过程应得到各决策成员的不同观点,让每个决策成员清晰地说出各自的基本假设和思考方式;形成一个包括所有观点的、全面的问题描述并进行交流
11、。(二) 提出备选的解决方案:由各决策成员根据明确的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陈述该方法的全部根据,并具体说明实行该方法所需要的资源(三) 深度分析:深入了解各备选方案的价值,多角度多方面评价各备选方案的优缺点,并决定是否需要收集更多的信息,避免出现对抗性的决策过程。(四) 产生新方案:对所有备选方案进行系统分析之后综合问题框架和最初相互冲突的观点,形成统一的见解,产生一个新方案,集中每个最初方案的最好成份,并明确其基础依据。第五章 总裁的职责 第十七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
12、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指标,推进行之有效的目标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八)董事会和公司发展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总裁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
13、重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九条 总裁必须对其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总裁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者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二)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三)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本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四)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五)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 (七)不得公款私存; (八)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六章 总裁的奖惩 第二十条 总裁在任期内
14、完成经营目标,由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协议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总裁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二十二条 总裁在任职期内,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应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必要时还可以对其实行经济处罚或提前终止合同。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 (二)不能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三)擅自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四)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二十三条 总裁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时所获得的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还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