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xx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
起
人
协
议
协议各方:
甲方:xxx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
法定代表人:x
乙方: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
法定代表人:x
丙方: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
法定代表人:x
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协议各方的优势,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拟作为发起人,共同投资成立xxxxxx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议各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成立公司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1公司名称:暂定为“xxxxxx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1.2 公司住所:
1.3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
1.4 股份总数:3000万股。
1.5 公司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利益。
1.6主营业务范围:酒店投资、酒店客房、餐饮、娱乐、洗浴、茶楼及服务(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1.8 成立方式:由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发起成立。
第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
各发起人实际认购股份及出资额分别为:
甲方以货币出资1050万元认购1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
乙方以货币出资1020万元认购1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
丙方以货币出资930万元认购9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
第三条 股票面值与每股价格
公司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根据本协议约定确定每股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
公司发行的股票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四条 出资时间及账户
4.1上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由各发起人分为三期出资,第一期出资300万元,在发起人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实缴;第二期出资为1500万元,第三期出资为1200万元,第二、第三期出资时间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在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实缴到位。三期出资额由各发起人按认购股份比例缴纳。
4.2各发起人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五条 出资方职责
5.1 甲、乙、丙三方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股东职责。
5.2 甲、乙、丙三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公司发展中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 筹备委员会
6.1全体发起人商定,成立筹备委员会,具体负责股份公司的筹办事务。筹备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x筹委会主任,x任筹委会副主任, x任筹委会成员。
6.2筹备委员会负责承办公司成立事务,全体发起人应积极配合。
6.3非经筹备委员会书面授权或书面追认,各方发起人自行承担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从事的行为而产生的责任。
6.4筹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因工作错误而产生的责任。
6.5筹备委员会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公司创立大会召开并完成工商注册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七条 筹备委员会职权
全体发起人授权筹备委员会全权负责处理公司成立的有关事宜,具体职权为:
(一)确定为本次成立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与之协调工作;
(二)确定公司的成立方案;
(三)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事宜;
(四)起草xxxxxx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五)办理公司成立相关的报批手续;
(六)以xxxxxx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名义与政府有关部门就公司成立事项联系并协调工作。
第八条 发起人权利
发起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有权按本协议书约定的认购方式认购其享有股份数额;
(二)对公司筹建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三)有权推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四)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后,享有公司股东权利。
第九条 发起人义务及责任
为明确发起人责任并保证各发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成立工作的合法进行,同时为了确保公司成立后的正常运转,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一)发起人必须按时足额履行认购股份的出资义务,并确保投入公司资金的合法性,投入公司的全部资产将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依法经营管理;
(二)发起人对筹备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公司因故不能成立,全体发起人对外必须对公司成立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对内由全体发起人分担;
(四)在公司成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其他发起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有过失的发起人应当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发起人未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缴纳出资的,经其他发起人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自动退出发起人资格,另行增补发起人名额。发起人根据上款规定取得公司股份而要求调整股份比例的,公司应当对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六) 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未补缴的发起人应对其他代为补缴出资的发起人予以补偿。
第十条 发起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成立过程的合法性及成立后的发展,各发起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甲、乙、丙三方已就共同出资成立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分别获得各股东会通过的有效决议。
(二)公司成立后,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融资的,各发起人应积极配合融资方案的实施,为公司的融资行为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并负责办理各发起人内部必要的审批或授权程序,取得有效的书面决议;
(三)发起人因发起成立公司所发生的债务和费用,发起人对外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五)各发起人对本协议的条款均充分知悉、完全理解,签署本协议并不违反各发起人的公司章程、管理规范或外部监管,各发起人将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结构
11.1股东大会
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11.2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
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由甲方推荐2名董事候选人,乙方推荐1名董事候选人,丙方推荐1名董事候选人,由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依据《公司法》规定由公司采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1.3 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推荐1名监事候选人、丙方推荐1名监事候选人并由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名,根据《公司法》由公司采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1.4 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 若干 名,由乙、丙双方各推荐1名并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推荐并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11.5员工组成
公司工作人员除甲、乙、丙三方推荐主要人员外,其余面向社会对外招聘,部门负责人等岗位视情况由甲、乙、丙三方内部协调选定。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发起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成的,争议各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协议经全体发起人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14.2 本协议正本12份,发起人各执1份,1份保存于公司,其余供公司报送有关部门使用。
14.3 本协议于2016年 月 日在xxx有限公司签署。
第 10 页 共 10 页
(以下协议内容无正文,为《xxxxxx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签字盖章页)
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