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众合仁力传媒职员招聘、录用、转正、离职管理制度一 、目标为了确保企业有效获取企业发展所需要人力资源,同时健全人才甄选机制,规范招聘、录用、转正和离职步骤,特制订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全部些人员招聘、录用、转正和离职管理。三 、人力资源计划(一)年度人力资源计划企业所属各部门应于每十二个月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下年度人员需求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统一整理制订下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报表,报请企业总经理审核同意,同意后形成下年度企业招聘指导计划,并于本年12月31日前下发各部门实施,作为招聘、录用职员指导依据。(二)月度招聘计划1. 月度招聘计划编制:企业所属各部门应于
2、每个月25日前将本部门下月招聘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交人员增补申请表,人力资源部依据定岗定员及增员申请进行审核,确定人员月度招聘计划,于每个月30日前反馈各部门。2. 编制外增员审批:各部门在年度内因业务发展、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产生增编增员,须在需求人员到岗日期两周前提交人员增补申请表,按管理权限,逐层报领导审核同意。3. 人员增补申请表审批步骤:部门责任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三)在月度招聘计划指导下,形成每七天滚动招聘计划,并例行向主管领导呈报招聘计划完成情况周报。四 、公布招聘信息(一)用人部门提出招聘申请时须同时提交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职责、优先录用条件和不符合录用条件,人力资源部
3、进行审核,经审批后,招聘责任人立即公布岗位招聘信息。(二)人力资源部采取网络、内部推荐、人才招聘会、人才中介等形式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五 、筛选应聘简历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渠道应聘人员简历进行搜集、整理,并依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合格简历;同时业务部门也可自行筛选适宜简历,并立即提交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二)招聘责任人将筛选出合格简历统一整理,并立即安排面试。(三)人力资源部要建立、维护招聘台帐,登记简历筛选、通知面试等统计。(四)合格简历要保留30天,录用人员简历应随入职时提供资料一并归档保留,未被录用合格应聘者、高级特殊人才简历纳入企业人才库管理。六、 组
4、织面试(一)面试分笔试、人事初试、用人部门责任人复试。(二)笔试:人力资源部依据应聘岗位不一样,选择适宜笔试试题,对应聘者专业知识进行考评,笔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初试。(三)初试:由人力资源部实施,关键负责考察应聘者个人经历经验,了解应聘者和岗位匹配程度,和企业文化和需求意向匹配程度,和综合胜任能力匹配程度,向应聘者介绍企业基础情况,确定基础应聘意向,最终合格者推荐复试。(四)复试:用人需求部门关键负责考察应聘者基础专业技能、基础专业知识等岗位关键胜任特征,提出是否试用提议,最终确定是否录用。(五)录用人员最终决定权由用人部门做出,但人力资源部有权实施总经理依据企业整体考虑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5、方案。七 、审核同意录用(一)应聘者录用,各层级面试主持人签署面试评价意见,提议试用并呈报总经理同意,方可录用。(二)总经理同意后薪酬手续,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负责薪酬发放财务主管。(三)负责招聘人员,在总经理同意录用后,和录用者确定入职时间;确定入职时间最长不能超出30天,超出30天者此次招聘无效,特殊情况除外。(四)为维护企业薪酬体系公正性和权威性,全部录用人员薪酬,由人力资源部责任人依据拟聘用职位和企业相关要求,和应聘人员沟通约定。(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和被录用者进行沟通,对于无法最终取得统一意见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可进行重新约定,确定是否调整薪酬标准或直接放弃该应聘者,并最终报请总
6、经理审批。八 、新职员入职手续办理(一)职员入职前两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部门提供入职职员岗位信息及入职时间,向财务提供入职职员薪资明细及入职时间。行政部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信息立即为新职员准备办公用具;用人部门为新职员安排工位。(二)职员入职当日:新入职职员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相关证件: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 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存档、2张办社保)以上资料确有特殊情况,职员可说明原因,并于指定时限内提交(标准为两周),不然可按有意隐瞒事实欺骗企业给予解聘。(三)职员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向职员介绍企业基础情况,办理
7、以下手续:1. 人力资源部向职员发放新职员入职须知,入职职员需签字确定;2. 人力资源部对入职职员进行基础入职培训;3. 由人力资源部介绍各部门责任人及企业领导;4. 人力资源部带新职员到部门内,妥善安排办公工位,并介绍直接主管领导及入职引导员。(四)入职引导员和新职员面谈,介绍本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并立即安排岗位培训相关事宜;(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新职员个人档案,更新花名册和通讯录;(六)入职引导员帮助新职员熟悉企业环境和工作内容。标准上部门责任人为本部门新入职职员入职引导员,但也可由其指定人员带训。入职引导员责任为:具体介绍企业情况及相关同事,了解工作环境,帮助新职员熟悉本职员作内容等。(
8、七)职员入职后,人力资源部定时(通常为30天)对新入职职员进行试用期考评,试用期薪资为该岗位转正后薪资标准70% or 80%;(劳动协议法第十五条要求),并做好相关统计;(八)主管级(含)及以上级职员,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须在企业范围内公布任命通知。九、职员转正管理措施(一)职员正常转正手续办理需提前2周开始。人力资源部在职员转正15日前,向拟转正职员发放职员转正申请表;(二)职员填写完职员转正申请表后,交由直接主管、部门责任人审批,审批合格后交由人力资源部最终审批,如审批不合格则退回待转正职员从新填写,直到合格为止,审批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保留。(三)人力资源部需提前一周准备完职
9、员转正考评所需表格,具体包含:职员转正申请表、职员转正综合评价表、职员个人资料。(四)职员转正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对待转正职员进行转正考评,应秉着公平公正客观态度对每位待转正职员进行考评,不得掺杂个人感情原因。(五)人力资源部需在考评当日将职员转正申请表、职员转正综合评价表、职员个人档案统一装订,汇报至总经理指示。(六)总经理指示完后,人力资源部应立即向相关人员通报最终考评结果,并为其办理相关事宜。顺利经过转正考评职员需在转正之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两张一寸白底照片。人力资源部应立即为转正职员签署劳动协议,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七)
10、对于考评未合格职员,经评级委员会商议决定,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 和其解除劳动关系2. 转岗至其它岗位3. 其它处理方法(八)人力资源部向职员发放职员转正通知单,注明职员转正后部门、岗位、职务及转正时间,由职员签收;在职员转正同意当月薪资报表上注明职员转正日期,报行政部为职员核发转正工资。(九)试用期职员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须由用人部门提供相关证实材料,工作业绩资料,经部门领导审核确定,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提前转正,按程序审批办理。(十)若试用期职员在试用期内有以下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况,可给解除劳动关系处理:1. 在试用期间违纪1次以上处罚;2. 转正考评不合格者;3. 试用期间调整工作岗位后
11、仍不符合岗位要求,未经过转正考评;4. 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其它能够解聘行为;5. 对于解除劳动关系职员,按企业离职管理制度实施;十、职员离职管理措施(一)离职申请审批程序职员主动提出离职或企业要求职员离职均需推行离职申请审批程序。1 辞职(1) 职员因个人原因辞职,应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写明辞职理由、拟离职时间及其妥善工作移交措施。辞职申请必需交由部门责任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以后方可离职。凡总经理未同意,均不得私自离岗。(2) 正式职员辞职须提前30天申请;试用期职员、兼职职员须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担任部门经理以上岗位、高级研发工程师以上等级职员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3)
12、 职员辞职未按要求时间提前提交书面申请者,企业扣发职员当月工资作为赔偿金。2. 解聘(1)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有权单方无偿解除劳动关系:1) 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 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 劳动者同时和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更正;5) 职员有意隐瞒或伪造本人资料;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 法律要求其它情形。(2)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或额外支付职员30天工资后,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协议:1) 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
13、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2) 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经企业和职员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3) 解聘申请由用人部门部门责任人提出,提出人应提交书面解聘职员申请,申请中应写明解聘职员具体原因、解聘职员工作移交安排、解聘职员后对业务影响及后续安排、提议职员交接及离职期等。解聘职员申请应由部门责任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以后方可解聘职员。解聘职员申请审核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立案,并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3. 自动离
14、职(1) 职员连续5天(含)旷工,或请假10天(含)以上者视为该职员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其它福利作为企业因忽然缺人而造成经济损失。(2) 职员自动离职,人力资源部经调查属实应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当面书面通知、挂号信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等形式通知职员本人,无法通知本人,应通知其指定紧急联络人。(二)离职交接程序1. 职员获准离职或被解聘时,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员工作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办妥后将交接单送回人力资源部保管。工作交接应办理项目:(1) 工作移交:职员应将原职务关键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已办未完成工作事项、工作相关文档电子文件目录及存放位置、职员保管企业文件、协议、商务及技术
15、资料、技术文档等交接清楚。工作移交完成后,应由接收人或部门经理在交接单上签署书面意见。(2)办公设备移交职员应将其保管和使用、办公电脑、开发设备等移交给企业管理工程部,将办公桌椅、图书、电子资料、企业门卡(钥匙)等移交给企业行政部。管理工程部和行政部查证移交物品无误后,应在交接单上签署书面意见。如职员领用资产出现缺损,由行政部和职员沟通,如确定资产缺损责任由职员负担,行政部应通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在工资结算时扣缴,工资余额不足以赔偿时,职员应在离职前缴纳赔偿金。2. 职员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将职员工作交接单上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人员应率领职员离开企业办公区域。以后,职员如来企业办理未处
16、理完善后事项,则应按外来人员进入企业推行对应接待管理手续。3. 人力资源部审核职员工作交接单上各项交接工作完成无误后,向财务部发出职员薪资结算通知。财务部依据离职审批同意薪资结算日发放薪资。职员未办理完成离职交接事项不得发放薪资。(三)其它事项1. 职员离职时必需办理离职手续,不然职员本人将负担由此造成全部经济损失,必需时企业有权要求其负担对应法律责任。2. 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期间,该职员有意缺勤或拖延办理离职手续或未全力实施任务,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企业有权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3. 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觉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有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发觉工作接收人或其它知情人,有意疏忽或知情不报,需受连带处分。4. 凡已离职职员,不得再动用企业办公设备,不得随意进出企业办公区。注:以上全部内容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订,如有任何异议,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全部。人力资源部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