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101 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不合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合设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要通过验收。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2 基本规定 21 质量管理 2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A划分。 2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必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级别施工单位承担。 2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应按设计规定编写施
2、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备必要施丁技术原则、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B规定填写关于记录。 2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明确相应技术规定。 2 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3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水、电、气应满足正常施工规定。 2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应按照批准工程设计文献和施工技术原则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 2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原则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毕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
3、道工序。 2 有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 系统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4 系统调试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毕。 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规定填写。 2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规范附录D规定填写。 2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9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
4、人等进行,并按本规范附录E规定填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22 设备、材料进场检查221 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阐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献、国家法定质检机构检查报告等文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强制认证(承认)产品还应有认证(承认)证书和认证(承认)标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查验有关材料。2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重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承认)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查报告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核对认证(承认)证书、检查报告与产品。2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承认)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查报告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
5、查。 检查办法:核对检查报告与产品。2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22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办法:核对有关资料。3系统施工31 普通规定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逻辑阐明等必要技术文献。 3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检查(涉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有关记录。3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
6、系统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3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毕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32 布 线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符合现行国标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依照现行国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规定,对导线种类、电压级别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核对有关资料。323 在管内或线槽内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
7、不同电压级别、不同电流类别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同一槽孔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2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26 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不不大于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327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合管路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解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28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
8、弯曲时; 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3 管子长度每超过l0rn,有2个弯曲时; 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329 金属管子人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人盒应采用相应固定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210 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吊杆直径不应不大于6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3211 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立吊点或支点: 1 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 距接线盒0
9、.2m处; 3 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4 直线段不不不大于3m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3212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启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213 管线通过建筑物变形缝(涉及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用补偿办法,导线跨越变形缝两侧应固定,并留有恰当余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2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不应不大于20MO。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兆欧表测量。3215 同一工程中导线
10、,应依照不同用途选取不同颜色加以区别,相似用途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3 控制器类设备安装331 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屏、消防 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如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接近门轴侧面距墙不应不大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不大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332 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用加固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
11、:观测检查。 333 引入控制器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配线应整洁,不适当交叉,并应固定牢固。 2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笔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3 端子板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4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不大于200mm余量。5 导线应绑扎成束。6 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334 控制器主电源应有明显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禁止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35 控制器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永久性标志。 检
12、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4 火灾探测器安装 341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l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水平距离,不应不大于0.5m。2 探测器周边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近来边水平距离,不应不大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水平距离,不应不大于0.5m。4 在宽度不大于3m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距离,不应不不大于安装间距一半。5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不不大于4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 -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342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探测区域高度不不不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至顶棚垂直距离宜为031Om;当探测区域高度不不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距探测区域地(楼)面高度不适当超过20m。 2 发射器和接受器之间探测区域长度不适当超过lOOm。 3 相邻两组探测器光束轴线水平距离不应不不大于14m。探测器光束轴线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不不大于7m,且不应不大于0.5m。 4 发射器和接受器之间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 5 发射器和接受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应产生位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343 缆式线型感温
14、火灾探测器在电缆桥架、变压器等设备上安装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敷设时,宜敷设在装置过热点附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44 敷设在顶棚下方线型差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相邻探测器之间水平距离不适当不不大于5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345 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位置应依照探测气体密度拟定。若其密度不大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也许浮现泄漏点上方或探测气体最高也许汇集点上方;若其密度不不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也许浮现泄漏点下方。2 在探测器周边应恰当留
15、出更换和标定空间。3 在有防爆规定场合,应按防爆规定面工。4 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发射器和接受器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发射器与接受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两组探测器之间距离不应不不大于14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346 通过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样管应固定牢固。 2 采样管(含支管)长度和采样孔应符合产品阐明书规定。 3 非高敏捷度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不适当安装在天棚高度不不大于16m场合。 4 高敏捷度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在设为高敏捷度时可安装在天棚高度不不大于16m场合,并保证至少有2个采样孔低于16m。 5 安装在
16、大空间时,每个采样孔保护面积应符合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保护面积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347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保证其视场角覆盖探测区域。 2 与保护目的之间不应有遮挡物。 3 安装在室外时应有防尘、防雨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348 探测器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要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助焊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49 探测器底座连接导线应留有不不大于150mm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
17、:尺量、观测检查。3410探测器底座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探测器底座应采用保护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411 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测重要入口方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412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采用防尘、防潮、防腐蚀办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 35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部位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35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8、。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5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连接导线应留有不不大于150mm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36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361 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检查成果不合格装置禁止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62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外接导线端部应有明显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63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压级别、不同电流类别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永久性标志。 I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64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
19、上时,应采用加固办法。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安装 时,还应符合本规范第331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7 模块安装371 同一报警区域内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72 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用 防潮、防腐蚀等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73 模块连接导线应留有不不大于150mm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374 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8 火灾应急
20、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 381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82 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批示标志不适当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不不大于1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383 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 39 消防电话安装 391 消防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
21、办法:尺量、观测检查。 。 3。9,2 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10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 3101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102 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场合,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场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103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不应安装在接近带有可燃气体管道、仓库、操作间等场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104 单相供电额定功率不不大于30kW、三相供电额定功率不不
22、大于120kW消防设备应安装独立消防应急电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11 系统接地3111 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消防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3112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做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仪表测量。4系统调试 41 普通规定 4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4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第311314条所列文献及调试必须其她文献。 413 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并应按照调
23、试程序工作。 414 调试负责人必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42 调试准备 42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应按设计规定查验。 422 系统施工质量应按本规范第3章规定检查,对属于施工中浮现问题,应会同关于单位协商解决,并应有文字记录。 423 系统线路应按本规范第3章规定检查,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不大于20M等问题,应采用相应解决办法。 424 对系统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播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动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区域显示屏(火灾显示盘
24、)、消防应急灯具控制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43 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431 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种总线回路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32 按现行国标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关于规定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 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 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值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l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
25、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她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再次报警功能。 3 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4 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5 检查屏蔽功能。 6 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畴内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隔离保护功能。 7 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同步处在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负载功能。 8 检查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7款检查。 9 检查控制器特有其她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表测量。 433 依次将其她回路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本规范第432条中第2、6、7款检查。
26、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表测量。 44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 441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仿火灾办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探测翠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42 对于不可恢复火灾探测器应采用模仿报警办法逐个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5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 ,451 在不可恢复探测器上模仿火警和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52 可恢复探测器可采用专用
27、检测仪器或模仿火灾办法使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在终端盒上模仿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6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461 调节探测器光路调节装置,使探测器处在正常监视状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62 用减光率为09dB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63 用产品生产公司设定减光率(10100dB)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64 用减光率为115dB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
28、号或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7 通过管路采样吸气式火灾探测器调试 471 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实验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秒表测量,观测检查。 472 依照产品阐明书,变化探测器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处在故障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l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秒表测量,观测检查。 48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调试 481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仿火灾办法在探测器监视区域内最不利处检查探测器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对的响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9、。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9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 491 对可恢复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恰当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92 对不可恢复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仿动作办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实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 4。10 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4101 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任一回路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控制连线,接通电源。4102 按现行国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
30、6关于规定检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各项控制、接受反馈信号(可模仿现场设备启动信号)和显示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103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处在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并按现行国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关于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相应规定, 1 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lOOs秒内发出故障信号。 3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4 检查消音、复位功能。 5 检查屏蔽功能。 6 使总线隔离器
31、保护范畴内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隔离保护功能。 7 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步处在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最大负载功能。 8 检查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7款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104 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受控现场设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105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工作状态处在自动状态。按现行国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关于规定和设计联动逻辑关系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 按设计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
32、受火灾报警信号状况、发出联动信号状况、模块动作状况、受控设备动作状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状况、接受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受控现场设备,可模仿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状况。 2 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106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工作状态处在手动状态,按现行国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关于规定和设计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动启动相应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状况、模块动作状况、受控设备动作状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状况、接受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受控现场设备,可模仿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状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3、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107 对于直接用火灾探测器作为触发器件自动灭火控制系统除符合本节关于规定外,尚应按现行国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108 依次将其她回路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控制连线,接通电源,重复第41034107条各项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表测量。 411 区域显示屏(火灾显示盘)调试4111 将区域显示屏(火灾显示盘)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现行国标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GB 17429关于规定检查其下列功能并记录,区域显示屏应
34、满足相应规定: 1 区域显示屏(火灾显示盘)应在3s内对的接受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 消音、复位功能。 3 操作级别。 4 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区域显示屏(火灾显示盘),应检查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4121 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回路与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4122 控制器应按现行国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规定和实验办法GB 16808关于规定进行下列功能实验,并应满足相应规定: 1 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 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连线断路秘短路时控制器应
35、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3 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lmin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她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再次报警功能。 4 消音和复位功能。 5 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6 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 7 报警设定值显示功能。 8 控制器最大负载功能,使至少4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步处在报警状态(探测器总数少于4只时,使所有探测器均处在报警状态)。 9 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8款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表测量4123 依次将其
36、她回路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本规范第4122条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表测量413 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 4131 依次逐个将可燃气体探测器按产品生产公司提供调试办法使其正常动作,探测器应发出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32 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可燃气体原则样气,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表测量: 4133 对于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除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将发射器发出光所有遮挡,探测器相应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检查
37、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表测量。 414 消防电话调试 4141 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喊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某些机或电话插孔位置,呼喊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42 消防控制室外线电话与此外一部外线电话模仿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43 检查群呼、录音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5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调试4151 以手动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所有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应急广播应以最
38、大功率输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4152 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实验,应急广播语音应清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53 对接入联动系统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系统,使其处在自动工作状态,然后按设计逻辑关系,检查应急广播工作状况,系统应按设计逻辑广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54 使任意一种扬声器断路,其她扬声器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检查数量:每一回路抽查一种。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6 系统备用电源调试4161 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备用电源容量,电源容量应与设计容量相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
39、检查。4162 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结,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原则及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7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 4171 切断应急电源应急输出时直接启动设备连线,接通应急电源主电源。 4172 按下列规定检查应急电源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并观测其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电工作状态、应急工作状态、电池组及各单节电池电压显示状况,做好记录,显示状况应与产品使用阐明书规定相符,并满足规定。 1 手动启动应急电源输出,应急电源主电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步输出,且应在5s内完毕应急转换。 2 手动停止应急电源输
40、出,应急电源应恢复到启动前工作状态。 3 断开应急电源主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接通主电源,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4 给具备联动自动控制功能应急电源输入联动启动信号,应急电源应在5s内转入到应急工作状态,且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步输出;输入联动停止信号,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5 具备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应急电源处在自动控制状态,然后手动插入操作,应急电源应有手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批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73 断开应急电源负载,按下列规定检查应急电源保护功能,并做好记录: 1 使任一输出
41、回路保护动作,其她回路输出电压应正常。 2 使配接三相交流负载输出应急电源三相负载回路中任一相停止输出,应急电源应能自动停止该回路其她两相输出,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3 使配接单相交流负载交流三相输出应急电源输出任一相停止输出,其她两相应能正常工作,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74 将应急电源接上等效于满负载模仿负载,使其处在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不大于设计应急工作时间15倍,且不不大于产品标称应急工作时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仪表测量。 4175 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应在100s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18 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调试 4181 将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 4182 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完整系统区域覆盖模仿图和各层平面图,图中应明确批示出报警区域、重要部位和各消防设备名称和物理位置,显示界面应为中文界面。 检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