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勉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各种培训,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保障公司组织能力和管理、运营能力持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教诲培训类别
第三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为使新进员工迅速熟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所进行培训。
第四条 公司通用性培训,指为公司所有已入职工工提供,为提高共同性技能和素质而设培训。该类培训采用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相结合方式。
第五条 专业性培训,依照各部门业务特点和专业需求,由公司组织培训或外派培训。
第六条 更高层次再教诲,为获得更高专业资格、职称、学历而进行学习、培训。
第三章 教诲培训权责
第七条 综合部是员工教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培训和员工开发体系,制定年度培训筹划,统筹各类培训资源。
第八条 综合部负责开展新进员工入职培训、通用性培训,以及选取外部教诲机构开办有关培训课程。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收集内部对口专业及业务培训有关信息提交综合部统筹安排。
第十条 综合部要对培训成绩及记录进行保存,并归入员工档案。
第四章 教诲培训考核
第十一条 受训人员应在完毕培训一周内依照受训状况提交《员工培训报告》呈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阅后,交至综合部备案。
第十三条 培训内容及考核成果记入《员工培训登记表》,并计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和调薪参照项目之一。
第五章 教诲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 培训筹划订立
一、各部门视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不同员工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和素质提高需求,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部门下一年度专业性培训需求,交综合部。
二、公司通用性培训需求由综合部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
三、由综合部编制公司年度培训筹划及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逐渐实行。
四、各部门如有超过年度专业性培训需求以外其她培训,应提前提交《培训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 教诲培训实行和管理
一、公司组织集体性培训课程,将提前一周告知有关部门和员工,统筹安排时间参加。
二、各部门和员工单独申请有针对性培训,应本着“实用有效、业务有关”原则开展。
三、公司另将安排有培养前程业务骨干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接受个体培训,培训方式可采用进修、参加各类短期培训班及研修等,其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四、公司对于特别先进中高层管理人员,可安排获得高一级学历、学位学习,其费用由所在公司支付。
五、公司勉励员工为了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自行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诲。如员工自行参加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公司予以相应奖励(研究生10000元/人、博士0元/人奖励,凭学费收据报销)。
六、员工依照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参加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含职称考试),经公司审批批准报考,并获得相应资质证书后,可由公司承担考试费用。该员工在职期间,所获有关资格证需由公司免费使用。
七、如员工自行报考各类资格考试,公司不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六条 培训费用报销及程序
一、受公司派遣参加培训员工,可凭由综合部审核通过《培训申请表》向财务部办理预支费用手续,并将有关预支费用单据交综合部备案。
二、员工在参加公司安排培训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外派培训员工培训结束后,可凭培训机构证明及合格(结业、毕业)证书,携学费收据,在10天内报综合部核准,至财务部报销;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四、学杂费报销范畴:入学报名费、考试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交通费及其他公司承认其她费用。
第十七条 培训服务期
凡公司出资外派培训进修或对个人参加有关考试、培训费用予以报销、或予以奖励员工,应与公司订立《培训合同》,依照培训期与出资额承诺为公司继续服务相应年限。
培训/奖励费用
继续服务期
≤5000元人民币
1年
5000~10000元人民币
2年
10000~15000元人民币
3年
15000~0元人民币
4年
0~25000元人民币
5年
25000~30000元人民币
6年
30000~35000元人民币
7年
35000~40000元人民币
8年
40000~45000元人民币
9年
>45000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培训费用补偿
一、员工在商定服务期限内辞职或因自身违背有关制度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均需补偿公司出资培训费用,详细如下:
二、补偿额=公司支付培训费用/规定继续服务月份*(规定继续服务月份—已服务月份)。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培训费、学杂费、考试费、异地培训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对于参加半年以上脱产培训人员还涉及培训期间工资、津贴和福利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综合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培训申请表
2.培训合同
贵州侗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教诲培训申请表
姓 名
所在部门
职 务
备 注
共计人数
年度培训筹划
内□ 外□
参加培训时间
地 点
主办单位
培训内容
培训预算
交通
食宿
培训
其她
申请部门
综合部
申请部门
分管领导
总经理
董事长
培训合同
甲方:贵州侗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如下简称甲方)
乙方: (如下简称乙方)
随着甲方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为了提高乙方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明确乙方在参加甲方推荐业务学习期间,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甲方培养管理技术人员将所学技能服务于甲方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排乙方到 参加 课程业务培训/学习/资格考试。在业务培训/学习/资格考试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学习/培训/考试费。同步,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学习时间。
二、乙方应爱惜本次机会努力学习,并保证按照本次培训/学习时间、地点、内容认真参加活动。培训/学习结束后,即应在合理时间内返回甲方报到,不得随旨在外逗留不归。否则,因而产生费用自理,同步按逾期报到天数做旷工解决。
三、乙方在参加培训/学习后,应可以达到本次培训/学习目。如乙方不认真学习,未能掌握培训中所传授知识和技术,未通过培训后相应资格考试,则甲方有权扣除为乙方提供培训/学习/考试期间支出费用(详细执行可由乙方直接返还给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权利: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前提下,享有培训/学习/考试期间领取工资、福利权利。
五、乙方接受培训/学习/考试后服务期:
乙方在甲方期间培训费用为 元(详见附件),乙方在甲方公司服务期为 年。超过服务期后,乙方离开甲方公司时,不需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局限性服务期即辞职,或因乙方违背有关制度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按每提前一种月离开返还 %比例返还甲方支出相应费用(如因培训考获资格证在乙方离职前即到期,则不必返还相应费用)。
以上“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培训费、学杂费、考试费、异地培训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
六、培训所获有关资格证书管理:
鉴于培训所获有关资格证书为甲方出资所得,应将证书原件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待员工离开甲方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归还乙方。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步,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附件:本次培训有关资料及费用清单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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