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
铺
委
托
经
营
管
理
协
议
书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
身份证号码: ;
地 址: ;
电 话: ;
乙 方:
丙 方:
根据有关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甲、乙、丙三方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所购买的“正上豪布斯卡”之物业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订立本协议,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和条件
1. 甲方自愿将其购买的项目 座 层 号铺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该物业基本情况载于本协议附件:附件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甲方购房发票复印件;附件3甲方购房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附件4甲方购房合同户型图复印件;附件5甲方购房借款、贷款合同复印件。以上证件需验原件)。
2. 建筑面积为 ㎡,购房合同总金额 元(实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面积为准)。
3. 甲方委托经营管理有效的条件是:甲方能够提供该铺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已按本协议约定提供了附件等相关资料。
4. 甲方的收益年限起止时期与委托经营管理年限起止期一致,委托经营管理起始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 日,委托终止时间为 2037 年 4 月 30 日,委托期限为20年。
5. 甲方委托并协助乙方办理该物业的交接手续。在办理该物业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在托管期限届满移交时,甲方确认乙方无需对该物业承担任何维修或恢复责任。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的收益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委托经营管理期的收益标准
1. 前三年为商业经营培育期,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和收益。
2. 从第四年至第八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年度收益如下(具体收益详见附表), 此收益由乙、丙双方共同保障:
年份
计算方式
第四年
M*7%
第五年
M*8%
第六年
M*8%
第七年
M*9%
第八年
M*9%
备注
M=购房合同总金额*1.23
3. 第九年起甲方收益:由专业评估机构按本区域的商业收益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照值,扣除商场的相关费用后为甲方九至二十年收益标准。
二、支付时间及方式
1. 每年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一个整年度。
2. 乙方于2021年起每年5月1日至5月15日核算上一个整年度甲方收益,办理支付手续(甲方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委托经营合同等资料),5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
3.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发票开具事宜,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 支付方式: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取收益的账户
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特殊说明:若购买商铺是采取银行房屋按揭或抵押贷款的方式,
必须采用贷款行指定的扣款账号)。
5.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必须要变更账户的,甲方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至乙方处办理账户变更手续,乙方相应顺延十个工作日支付收益,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如甲方将该物业转让他人、抵押给第三方,甲方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不得因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而限制影响乙方经营管理使用该物业的权利,同时必须保证受让方认可按照本协议执行,不得因此而中断该商铺的委托经营关系。若该物业的产权变更及抵押造成该物业委托经营关系的中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同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
2. 若甲方委托经营的该物业以房屋抵押贷款的形式购得,但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房屋抵押贷款款项,或任何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该物业被拍卖、转让等情况发生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同时保证受让方仍应当认可并按照本协议执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同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
3. 甲方须缴纳及承担义务之内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规定的一系列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该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房产租赁税、所得税等。
4. 在委托经营管理有效期内,甲方将该物业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使用,且不干涉经营管理,委托权包括但不限于:
A:决定和修改物业的经营定位 B:经营范围和方式
C: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D:物业的租赁权和转租权
E:物业结构和设施设备改造、分割布局及装修权 F:选举权
G: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费用及补助。
5. 甲方不参与商铺经营管理,不以任何形式影响商场和该物业项目的托管经营,并不以任何理由干涉商铺和商户的持续正常经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6. 为保证商场的持续运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之条款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如未及时续签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拥有对该物业所在项目内的公共空间、场地、广告位、物业外墙、屋顶、外窗、楼面等公共部位(以下简称“公共区域”)的统一经营、管理、使用的权利,并承担公共区域经营管理的盈亏。
2. 乙方享有占用、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经营该物业并获取收益的权利,乙方有权决定该物业的出租价格、期限、等所有租赁条件以及与第三方签署商铺租赁协议。
3. 乙方享有对该物业完全自主经营、租赁、管理的权利,乙方有权对委托经营的商铺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4. 乙方自主经营管理商铺,负责商场的经营、治安、消防、卫生、水电、物业管理和商场维修,针对上述各项的有关费用,乙方拥有收取权、使用权、支配权。
5. 如乙方发生分立、合并、内部股权转让等变更状况的,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直接转入已变更的经营主体,而不需要通知甲方或征得甲方同意。
6. 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权在交房前对该物业进行招商、装修及运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
2. 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对第三人责任、处理争议的费用、律师费用等)。
3. 乙方须按本协议在规定的期限支付给甲方相应的款项,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就欠付额度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收)。乙方拖延支付收益连续达18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影响商场正常经营。
4. 如甲方以任何方式干涉、阻碍乙方及商户的经营管理活动,影响商场正常持续经营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房屋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其他损失,同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
5. 因甲方擅自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协议,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托管经营至本协议期满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外,并以届时乙方对外招商租金的2倍乘以剩余年限计算赔偿乙方可得收益损失,同时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
6. 因不可抗拒力原因给甲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乙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向该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诉讼期间不得影响商场的正常经营。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壹式伍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附件
1.甲方提供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购房发票复印件
(3)甲方购房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
(4)甲方购房合同户型图复印件
(5)甲方购房借款、贷款合同复印件
2. 乙方提供
(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丙方提供
(1)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委托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受托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表:
甲方第四年至第八年年度收益表
年份
计算方式
收益金额(元)
第四年
M*7%
第五年
M*8%
第六年
M*8%
第七年
M*9%
第八年
M*9%
备注
M=购房合同总金额*1.23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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