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建设承装工程协议书工程名称:低压电缆安装工程电力建设工程承装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承包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入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依照自愿平等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低压电缆安装工程(二)工程编号:(三)工程地点:卓鑫宾馆对面(四)工程范围和内容:低压电缆安装第二条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第三条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第四条 工程期限全部工程自2013年 月 日开工,
2、至2013年 月 日竣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顺延:(一)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二)施工现场无法按计划停电(三)现场施工受到外部严重干扰,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四)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第五条 工程承包方式下列第(一)种方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包部分材料(三)其它方式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并应承担相应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按下列第(二)种方式办理: (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提供
3、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如材料设备与清单的要求不符,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供应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甲方开列的材料设备清单,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任何一方认为提供的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其复验费用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供应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施工图 套给乙方,并提供所需技术资料,乙方须对甲方技术资料保密并妥为保存。乙方于工程竣工后 天内提供竣工图 套给甲方。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要求在施
4、工过程中,应按图施工,下列情况可予以改变:(一)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5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施工:(二)甲方若需要对设计或施工进行修改或补充,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应在本项工程开工前3天通知乙方(有些系因外部干扰造成无法开工前通知的特殊情况例外),如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的设计变更,按变更后的标准和规模施工。第九条 双方的职责甲方的职责:(一)开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二)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地方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三)及
5、时组织图纸会审及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交底,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选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签证。(五)在组织施工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由甲方负担。(六)组织好施工验收乙方的职责:(一)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财务用款计划,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二)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材料的接收、采购和管理。(三)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派出的代表的监督。(四)在施工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
6、标准或规模时,需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的,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得施工。(五)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乙方对在建工程应做好保护。(六)在施工进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七)按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八)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应清除施工后所遗留的废弃物,完成施工现场卫生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清除废弃物中违反地方环保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九)必须做到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和甲方对工程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费用。(十)办理按本合同和有关规定
7、的要求应由乙方负责办理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安全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文要求,经协商施工人员的强制保障责任由乙方负全责。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以及竣工图为依据。 (二)为确保本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要求,隐蔽工程等单项工程在下一工序组装或覆盖之前,乙方应自检后并会同甲方验收,办理有关隐蔽验收签证手续,如乙方不履行此项验收程序擅自继续停工,甲方对此单项工程作不合格处理。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单项隐蔽工程工作等,甲方应在3天内办好验收手续,超期不办,即为甲方认可乙方自检,隐蔽签证应记录,作为验收及办理决算的
8、依据。 (三)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的依据。 (四)工程己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六)己竣工工程未验收送电前,乙方负责己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负。 (七)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2天内通知
9、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及时进行验收。第十二条 质量保修 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 第十三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下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工程开工前,甲方预付工程款的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剩余价款额: 整(¥: 元)。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 本工程合同价款中: 1、不含建设场地划拨及清理中土地划拨费和青苗补偿费; 2、含项目建设管理费; 3、不含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4、不含生产准备费中除调试费、启动试运费以外的费用; 5、不含其他费用中跨公
10、路赔偿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止T天内,乙方需将有关资料交甲方办理决算手续。 第十四条 工地项目负责人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还给甲方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日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偿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合同范本